A. 「11超日債」會成為中國大陸第一支違約的公司債么大神們幫幫忙
中國債市史上首單違約悄然到來。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超日」)發布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應當兌付的8980萬元利息只能支付400萬元,至此,中國首例打破剛性兌付的事件終於爆發,而多數分析人士對此「壞消息」卻表示,「11超日債」違約將打破剛性兌付這一扭曲的潛規則,是債市市場化的必經之路。
B. 是什麼導致了首起國內公募債務違約惡性事件的發生
是盲目擴張導致了首起國內公募債務違約惡性事件的發生。
首起國內公募債務違約惡性事件的主角便是昔日的超日太陽公司,這是一家上市公司,在2010年11月——光伏產業登峰造極的時候,登上A股,成為唯一一家主板上市的光伏企業。
上市對企業來說,或許是件好事。但如果瘋狂而不知節制,那就會變成「毒葯」。
募集23億元資金後的超日,冒險進入不熟悉的LED、水處理、煉油等項目,同時還大肆進軍海外電站等項目。讓其董事長倪開祿沒有預料到的是,此時的光伏市場遭遇「寒流」,瘋狂的擴張造成了嚴重產能過剩。2011年,遭遇歐美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訴訟,光伏企業處境更為艱難,隨後的補貼下調使得光伏產業的「寒冬」真正到來。
為自己購買防彈加長賓士,為公司高管建「超日半島」別墅群的倪開祿,怎麼也想不到會有資不抵債的這一天。
資金的魔力就像吸毒,一旦陷進去就是萬丈深淵。國人一貫追求「做大做強」的思維習慣也讓超日難以自拔。據說當時光伏業內最流行的說法是「Swanson定律」———規模每擴大一倍,成本下降20%。
在上市僅僅不到半年後的2011年,跨國界、跨行業擴張的超日就申請發行公司債,規模10億元,債券票面利率為8.98%,存續期限為5年,是為「11超日債」。彼時,行業龍頭無錫尚德和江西賽維已深陷危機不能自拔。然而,在9%高利率的誘惑下,雖然超日公司盈利面已出問題,「11超日債」依然獲得投資者追捧。
埋在債券市場的那顆信用違約「炸彈」,終於還是被超日公司引爆。2014年3月,「11超日債」本期利息8980萬元已無法按期全額支付,超日公告說,只能支付400萬元——這還是從「牙縫里」擠出來的。
3月4日,上海超日不得不宣布違約。「11超日債」打破了中國債券市場零風險的記錄,成為中國債市第一個違約案例被載入了金融史。此前,許多人認為公司債和國家債一樣安全。
超日沉浮,令人唏噓,這家上市還不到4年的公司就瀕臨破產。當時,就有學者分析說,超日藉助資本市場實現「騰飛」的時候,企業還遠未達到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現代企業制度沒有健全,這才導致一連串的重大決策失誤。
C. 剛性兌付的違約首例
2014年3月4日晚間,*ST超日(全名:上海超日太陽(2.59, 0.00, 0.00%)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債券。而對應的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
超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違約的債券編號為「11 超日債」第二期,由於公司流動性危機尚未化解,通過公司自身生產經營未能獲得足夠的付息資金;同時,公司亦通過各種外部渠道籌集付息資金,但由於各種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資金僅落實人民幣400萬元,公司擬於3月5日將付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用於本次債券付息,剩餘付息資金尚未落實。而公司理應的支付利息8980萬元難以全額兌付,公司只能支付400萬元。也就是說,付息比例僅為4.5%。
此前,「11超日債」債權人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深交所和保薦機構中信建投「違規發行」。
這是國內第一例違約的公司債券,結束了以往債券全部剛性兌付的歷史。
D. 信託產品發生過未兌付的嗎
樓上回答的是債券違約,和信託是否兌付是兩回事。
E. 超日太陽的債務違約
*ST超日3月4日晚間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債券。
公告顯示,*ST超日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11超日債」至2014年3月6日將期滿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額共計人民幣8980萬元,每手「11超日債」(面值1000元)應派發利息為人民幣89.80元。該債券的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98%,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為中信建投。*ST超日說,鑒於公司目前僅落實付息資金共計400萬元,因此將於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債」派發利息4.00元。也就是說,付息比例僅為4.5%。
至此,「11超日債」正式成為國內首例違約的債券。這同時也宣告「中國式」剛性兌付的最為核心的領域—公募債務的「零違約」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11超日債」債權人已經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證券,不過已經被駁回起訴。
F. 什麼是超日債違約
首先,從寬松的違約標准來看,現在就說超日債違約還為時尚早。按照嚴格的違約標准,之前的山東海龍、江西賽維和新中基等都屬於違約了。目前來看,違約概率確實不低。
和之前的中誠信託30億礦業項目類似,有些專業人士總是喊著違約不發生、市場定價扭曲的思想,為違約喝彩,認為市場應該經歷違約才能讓市場健康發展。而不少老百姓,可能會感性的認為一旦這個債券違約,會出現市場崩塌的局面。
實際上,我認為超日太陽,只是一個普通的公司而已,超日債只是20萬億規模的債券市場里的一隻規模10個億的債券而已,不必大驚小怪。中國的債券市場,死了超日,也照常營業。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另外一方面,超日債違約,確實會產生較大的影響。短期的,會對其他目前財報虧損、評級較低的債券造成較大的沖擊(今天許多債券跌幅2%以上),而更長期的和廣泛的,未來債券發行的利率分化區間會更大:原來大家資產好的和差一點的,發行利率區間可能在5%-8%,這個事情一出,以後發債得5%-10%了,甚至那些質地相對較差的公司,中短期就不要指望發債來融資了——市場從來就是在過度反應和反應不足之間來回震盪的。另外,還會對債券監管、債券評級公司等相關環節的工作造成一定沖擊的:短期之內只能更嚴格。 所以,說大了,這個事情,其實會對債券市場的發展進程造成一定的沖擊,比如近幾年推出的私募債,如果沒有這個事情,可能發展速度每年30%的增幅,但是這個事情一出,要麼發行利率上升,要麼發債後市場的購買熱情下降。這些影響純屬猜測,有錯誤、偏離的勿噴。
有的人可能會說:完了,這個超日敢違約,那其他的虧損的、基本面較差的公司不也要違約了嗎? 我們假想一個場景:張先生因為做生意虧了,沒足夠的錢還從親戚借的8980元利息,只是從口袋裡掏出鄒巴巴的400元給了親戚,然後對外宣布目前暫時無力償還剩餘的利息了。鄰里之間普遍認為這基本宣告張先生就要破產了,已經無力回天了。 然後隔壁的王先生,去年做生意也虧損了,聽說了這個事情之後,也馬上對我宣布:既然張先生不要臉了,我也不要臉了,反正我也不是縣里第一個不要臉的!反正他第一個刺激你們的底線了,我宣布了也你們也會理解和包容的,對吧?
人類的本性一般不是這樣的。當一個公司對公開發行的債務宣布無力償還的時候,我更多的願意理解為這個公司確實是有心無力,否則他不會這么做,因為當他這么做的時候,基本宣告了這個企業的死去。而其他的公司,我想天性里都是要臉的,一個人對自己的臉面的珍視和其他人對自己的臉面的珍視,應該是相互獨立的事件。 但是,外界老百姓肯定不這么看:哇,超日要完蛋了,只要開了個頭,還會有第二個超日、第三個超日。。。 我還是認為,目前的「超日」候選人中,是否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脫穎而出,現在的超日未來真的要違約是兩個相對獨立的事情,雖然也有點相關性。這種相關性主要在於類似地方政府這種角色,一看到上海違約了,好了我這個地方出一個就不是第一個了,注意力也不在我這邊了,那就出吧。但是,那些可能違約的公司的大股東,我認為多數情況下,可能還是不太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就這么死去。是否讓他死,是綜合考慮經濟利益和社會效應的結果,而不是主要看自己是否是第一個。
債券的「不違約」、信託的「剛性兌付」, 總是被指責,但是我認為現狀是有其合理性的。我覺得不要歸咎於老百姓心態不成熟的,最根本的原因我認為在於中國社會誠信體系的缺失。正因為太多的人有被騙的經歷,有被訛詐的經歷,所以才導致我們對許多陌生和復雜的事情,第一反應是防禦安全。在一個連老人摔倒都不敢攙扶的國度,我們去懷疑許多事情是可以理解的,怪只能怪那些缺乏誠信的人對誠信體系的破。所以,你會發現我們對於金融產品、對於其他許多事情,只會簡單的分為是或不是、可靠或不可靠兩個維度。打個比方,在美國,金融機構的可信賴程度是從0-10分為十個級別。一個老百姓遇到一個陌生的金融機構或產品的時候,可能不會輕易下結論,初始的會初略的給個中間評級,後續再根據接觸的情況,上調和下調評級。他們的評價體系裡,可能比較少的隊這個機構的運營者道德層面的判斷,更多是對他專業能力的判斷。但是,我們國內是不一樣的。我們聽說了貨幣基金,先想到的是這個東西是不是騙人的,這個東西是不是可靠的;聽說了P2P,也在想可靠否,是不是騙人的。 所以,我們是兩個維度的信用:有何沒有。非常簡單。 說到這回這個超日債上,就有說法說超日債的老闆之前已經將公司的許多資產轉移至國外了——我也這么想的,我也猜測他很可能會那麼做。
或許,這個社會怎麼樣,和我們關系不大。我關心的是,我們怎麼更好的保護自己。就像開開頭我說的,超日債只是一個債券而已。我們的生活和投資還得繼續。那麼,類似超日債這樣不靠譜的債券,我們該怎麼規避?
我們先看看改公司的十大股東構成:倪開祿、倪娜、。。。。佔50%以上股份的前十大股東幾乎全部是個人,而且多數都是親戚。這樣的股東構成,本來就說明這個公司治理是有很大潛在風險的。把錢借給這樣的公司,似乎有較大的民間借貸的成分。個人色彩很濃的公司,背後沒有依靠的大樹,成為第一隻違約的債券的可能性,客觀上就要比像山東海龍這樣的國企的債券要大很多。所以,老爹是誰是很重要的。有一個靠譜的老爹,即使自己不行了,老爹也可能出來幫助自己收拾殘局。
如果真的要違約,那麼監管當局、交易所、債券評級公司鵬元、債券承銷商中信建投、天健審計事務所或許都要或多少承擔一些責任。超日債民們最大的質疑就是為什麼發債後馬上業績大變臉,出現巨虧。原本沒什麼責任的地方政府,往往在類似事情上也會參和進來,好像是因為「面子」問題,總希望協調各方來解決,他們不希望第一列發生在自己的地盤上了。
從首次發行募集來看,只有2.5億是網上發行的,所以個人投資者最多可能認購了2.5億。但是後來的交易中籌碼怎麼變化就不知道了。
最理想的結果,應該是:如果這個公司該死就去死——不了解這個行業,只能假設。其次,在債券發行過程中,如果有弄虛造假的機構或個人,應該承擔他們應有的法律責任。
另外,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如果超日最終違約了,那麼低等級債券還有一輪暴跌。
但市場情緒的失控,就是貪婪而富有遠見者的機會。
G. 11超日債是什麼
*ST超日3月4日晚間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債券。
事件簡介
*ST超日3月4日晚間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債券。
公告顯示,*ST超日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11超日債」至2014年3月6日將期滿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額共計人民幣8980萬元,每手「11超日債」(面值1000元)應派發利息為人民幣89.80元。該債券的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98%,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為中信建投。*ST超日說,鑒於公司目前僅落實付息資金共計400萬元,因此將於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債」派發利息4.00元。也就是說,付息比例僅為4.5%。
至此,「11超日債」正式成為國內首例違約的債券。這同時也宣告「中國式」剛性兌付的最為核心的領域—公募債務的「零違約」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11超日債」債權人已經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證券,不過已經被駁回起訴。
H. 超日債的違約對大陸證券市場有何啟示意義
最主要一點就是樹立風險意識,債券市場比起股票市場風險相對較小但並不是無風險,之前我國債券包括企業債券即使還不上錢也有地方政府出面或代為償還,或協調銀行幫助償還,使得風險從未顯現,也使的投資者沒有風險意識,認為不管多高利息的債券,買了都有政府兜底。而金融市場的基礎是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想要高收益必須承擔高風險。
因此,超日債違約是好事,能夠讓投資者認識到風險,也使政府擺脫不必要的責任和干預,讓市場回歸本色,市場規律真正起到作用。
I. 11超日債的介紹
深交所上市公司*ST超日2014年3月4日晚間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的公募債券。
J. 11超日債的事件簡介
公告顯示,*ST超日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11超日債」至2014年3月6日將期滿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額共計人民幣8980萬元,每手「11超日債」(面值1000元)應派發利息為人民幣89.80元。該債券的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98%,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為中信建投。
*ST超日說,鑒於公司僅落實付息資金共計400萬元,因此將於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債」派發利息4.00元。也就是說,付息比例僅為4.5%。
至此,「11超日債」正式成為國內首例違約的債券。這同時也宣告「中國式」剛性兌付的最為核心的領域—公募債務的「零違約」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11超日債」債權人已經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證券,不過已經被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