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CDS(信用違約互換)究竟是個什麼鬼
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國外債券市場中最常見的信用衍生產品。在信用違約互換交易中,希望規避信用風險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購買方,向風險規避方提供信用保護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出售方,願意承擔信用風險。
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國外債券市場中最常見的信用衍生產品。在信用違約互換交易中,其中希望規避信用風險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購買方而另一方即願意承擔信用風險,向風險規避方提供信用保護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出售方,違約互換購買者將定期向違約互換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稱為信用違約互換點差),而一旦出現信用類事件(主要指債券主體無法償付),違約互換購買者將有權利將債券以面值遞送給違約互換出售者,從而有效規避信用風險。由於信用違約互換產品定義簡單、容易實現標准化,交易簡潔,自90年代以來,該金融產品在國外發達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
A向B申請貸款,B為了利息而放貸給A,放貸出去的錢總有風險(如果A破產,無法償還利息和本金),那麼這時候C出場,由C對B的這個風險予以保險承諾,條件是B每年向C支付一定的保險費用。但萬一A破產的情況發生,那麼由C補償B所遭受的的損失。
信貸違約掉期是一種新的金融衍生產品,類似保險合同。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如果買入信貸違約掉期合同被投資者定價太低,當次貸違約率上升時,這種「保費」就會上漲,隨之增值。
② 什麼是信用違約掉期(CDS)
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即信用違約互換,又稱信貸違約掉期,是進行場外交易的最主要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之一,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信貸衍生工具之一。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債權人通過CDS合約將債務風險出售,合約價格就是保費。
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方,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方,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合同定義的違約事件(如金融資產的債務方破產清償、債務方無法按期支付利息、債務方違規招致的債權方要求召回債務本金和要求提前還款、債務重組等),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
(2)信用債券違約事件擴展閱讀:
2008年,人們才清楚地認識到美國經濟就像在CDS市場上走鋼絲,搖搖晃晃隨時都有跌落的危險。9月份,美國政府注資850億美元,挽救了瀕臨崩潰的保險巨頭美國國際集團(AIG)。這一緊急援助措施也挽救了那些背負著以該公司債券為保險對象的CDS產品的投資者;這樣,政府的干預就避免了一起信用違約事件的發生。
但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兩家住房抵押貸款巨頭在同一個月被聯邦政府接管的情況就不一樣了。許多業內人士認為兩家公司被政府接管屬於信用違約事件。持有以兩家公司債券(或股票)為保險對象的CDS合約的投資者,有權根據合約條款要求得到賠償。
③ 誰能給我解釋下CDS信用違約保險,我看不懂!
CDS信用違約保險,即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又稱為信貸違約掉期,也叫貸款違約保險,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
信貸違約掉期是一種新的金融衍生產品,類似保險合同。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如果買入信貸違約掉期合同被投資者定價太低,當次貸違約率上升時,這種「保費」就會上漲,隨之增值。
ISDA(國際互換和衍生品協會)於1998年創立了標准化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在此之後,CDS交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信用違約互換的出現解決了信用風險的流動性問題,使得信用風險可以像市場風險一樣進行交易,從而轉移擔保方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發行債券的難度和成本。
在信用違約互換交易中,希望規避信用風險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購買方,向風險規避方提供信用保護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出售方,願意承擔信用風險。違約互換購買者將定期向違約互換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稱為信用違約互換點差),而一旦出現信用類事件(主要指債券主體無法償付),違約互換購買者將有權利將債券以面值遞送給違約互換出售者,從而有效規避信用風險。由於信用違約互換產品定義簡單、容易實現標准化,交易簡潔,自90年代以來,該金融產品在國外發達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
④ 為什麼央企和地方國企的信用債違約事件頻發
今年內,央企與國企的信用債違約頻發是與我國的整體經濟形式低迷有關。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政府推行金融行業市場化的決心。
這樣,一些原來的矛盾就被暴露出來了。
⑤ 哪些行業的信用債企業存在較大的違約可能
貸款流向「五小」(浪費資源、技術落後、質量低劣、污染嚴重的小煤礦、小煉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電等)和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及產能過剩)等國家限制、控制甚至淘汰類的行業。這類行業本身就對社會發展存在不良的影響,加上國家政策(如稅收、財政等)的限制,很難有大的發展,甚至可能成為政府直接勒令退出市場和破產關閉的對象,從而造成信貸機構不良貸款和呆賬、壞賬的出現。這一類企業違約可能非常高。
一般的話慎入行業有:房地產、建築、紡織服裝、有色金屬、化工、煤炭、鋼鐵等風險較大,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且短期內難以明顯好轉的行業。
嚴格控制或退出類:
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造紙等行業國家明確淘汰落後產能的行業,主要包括小鋼鐵、小水電、小水泥、小煉油、小煤窯、小玻璃、小造紙、小礦山、小化工、小葯廠、小火電等行業。
⑥ 債券信用違約互換
如果把這個詞分解開你就明白了
債券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向債權人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一種有價證券。
信用是企業在經營活動過程中長時間積累的信任和誠信度
違約是發行者無法按時支付債券利息和償還本金的風險
呼喚就是轉嫁風險
企業債券發行者無法按時支付債券利息和償還本金風險的轉嫁能力(指數)
⑦ 信用債違約風險該怎麼防範
1.在宏觀經濟疲弱的背景下,信用債違約和貸款不良率上升是合理的。
雖然銀行可以通過貸款展期、監管部門可以通過鼓勵直接融資,防範企業資金鏈斷裂,阻止信用風險的發生,但必須看到,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營狀態不佳的企業很難獲得銀行和資本市場的信賴。行政性的再融資只能延後風險,無法消除風險。容忍違約率的上升和適度的信用風險有助於推動金融市場市場化發展,有助於形成風險自擔的健康文化。溫和的信用風險對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沖擊有限,需要防範的是突然的、不可控的信用風險爆發。明確央企、國企的債務償還責任,避免惡意逃廢債。中國信用市場以政府信用、央企、國企的信用為基石,央企、國企應盡力起到穩定信用市場的作用。長期來看,政府對於非關鍵性行業國企的信用背書需要逐步退出,但短期內一些央企、大國企的違約,特別是惡意的逃廢債行為會加劇市場恐慌,不利於金融市場穩定。
2.妥善處置地方政府債務,不能輕易打開地方債務違約的潘多拉魔盒。
政府項目、地方債務依然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推動力,地方債務的累積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停止。在地方債務置換順利推進的同時,必須承認包括城投債在內的多種地方債務形式不會在短期內消失。中國的融資市場多數圍繞政府信用展開,今年尤其如此,一旦政府相關債務出現超預期的違約,將動搖整個信用債市場的基礎、擾亂融資市場。
3.加強信息披露和合規性監管。
雖然經過多年的發展,發債企業的信息披露工作仍然差強人意,很多承銷商對於資金的監管也流於形式。在債券發行類注冊制的大趨勢下,監管層的工作重點不是去判斷發債企業的信用資質,而是保證發債企業和承銷商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規與及時、詳盡
⑧ 什麼是「信用違約交換債券」
信用違約互換是一種與特定違約風險相掛鉤的信用衍生品。信用違約互換交易雙方分為信用保護買方(也稱信用違約賣方)和信用保護賣方(也稱信用違約買方),信用保護買方定期向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Premium),當參考資產(Reference Asset)出現合約雙方約定的信用事件時,信用保護買方有權從賣方獲得一定的補償。常見的信用事件包括破產、到期未能償付、債務重組、債務加速到期、債務提前到期而債務人不履行、拒絕清償/延期償還等。
信用違約互換是當今金融市場上最為先進的信用風險管理工具之一。李宏(2006)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把動態模型和宏觀經濟干擾運用到信用管理理論中是信用管理方法中最重要的創新。動態模型的使用從根本上改變了信用管理的傳統特徵,更加註重主動控制和管理信用問題,信用衍生品的廣泛採用就是一個代表,它以Black-Scholes-Mer-ton(BSM)模型為核心,進一步擴展得到一個一般化的結構化模型,通過求出違約距離作為選擇信用管理具體形式的基礎。通過信用違約互換,投資者可以將參考資產的信用風險轉移給交易對手,有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率。
目前國際上發布信用衍生品市場數據的機構主要有國際互換與衍生品協會(ISDA)、英國銀行家協會(BBA)、國際清算銀行(BIS)等。雖然統計的口徑不盡相同,但它們的數據都反映了一個共同的信息——信用衍生品尤其是信用違約互換發展極為迅速。BIS每3年進行一次的調查統計顯示,2007年6月底,信用衍生品頭寸從3年前的5萬億美元增加到了51萬億美元,而信用違約互換佔比達到了88%。信用違約互換的快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該合約在與信用風險匹配方面有著較大的靈活性。除此之外,信用違約互換還有一些重要的優點,比如,提供做空機制、在參考資產存量有限的情況下介入信用風險管理、投資於外國信貸資產而不承擔匯率風險、在流動性緊張時方便轉讓信貸頭寸等。同時,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將信用衍生品對信用風險的緩釋作用等同於擔保的作用,但目前只承認信用違約互換和總收益互換的緩釋作用(王蕾等,2006)。
從信用違約互換的操作流程來看,信用違約互換同時具有固定收益證券和期權的某些特徵。首先,信用保護買方定期向賣方支付一定的金額,買方相當於間接賣空(或發行)債券,賣方相當於間接購買債券。所不同的是,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生效時買方沒有從賣方處收到資金支付,而到期時有可能會收到資金支付,而債券發行或賣空時,賣空方或發行方會收到資金支付,而到期時必須支出本息等。其次,只有在雙方約定的信用事件發生時,信用保護賣方才有義務向買方支付一定金額作為補償,而如果信用事件沒有發生,賣方不需要支付費用,對於賣方來說這屬於或有支付,類似於期權合約中交易對手的行權與否,信用違約互換因此也被稱為信用違約期權。買方定期支付的費用可以視為期權費,所不同的是,該支付在合約有效期內延續,而一般期權中的期權費是預先支付的。
信用違約互換與信用保護買方購買的保險類似,而且經常被相提並論。從表面上看,兩者都是為某種特定風險提供保障,但二者之間存在重大差別。梅明華(2005)認為,信用衍生品合約與財產保險合同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對保險利益的要求不同、保險范圍存在差異、賠償啟動條件不同、與目標資產的風險偏離程度不同、責任賠償後的處理方式不同。
信用違約互換的清算有兩種方式,即實物清算和現金清算。信用事件發生時,實物清算方式中信用保護買方按面值向賣方出售參考資產,現金清算方式中賣方向買方支付參考資產面值與市價之間的差價。信用事件發生時,參考資產不一定有可供參考的市場價格,因此實物清算方式運用較多。不過,2006年ISDA將現金結算作為信用違約互換(單名、指數等)結算的標准方式,而根據BBA的調查,2006年現金結算比重已經有所增加,達到了24%。在實際交易中,信用保護買方不一定真正持有參考資產,如果合約約定採用實物清算,則買方將不得不從市場上購買該類資產,由於杠桿效應的存在,供求關系將會推動參考資產價格上漲。對於由此產生的資產價格上漲甚至逼空行情,各類機構態度不一,如對沖基金就主張實物清算,因為它們參與信用違約互換市場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在參考資產價格上漲中獲利。
⑨ 信用風險事件對持有相關債券的基金和基金公司帶來的影響有哪些
信用風險
事件對持有相關債券的基金和
基金公司
帶來的影響包括:
(1)會造成相關
債券估值
急劇下降;
(2)相關
債券流動性
喪失,很難變現;
(3)投資者集中贖回基金,帶來
流動性風險
;
(4)基金和基金公司的
自有資金
受到損失,遭受監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