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記名公司債券的記名公司債券轉讓的規定
法條: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
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釋義:本條是關於記名公司債券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的規定。
一、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記名債券的轉讓通常須依背書方式進行,即由轉讓人在公司債券上記載受讓人姓名或者名稱,並經轉讓人簽章後,交付受讓人,從而完成公司債券的轉讓。
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公司債券也可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例如:通過製作其他的公司債券轉讓文件的方式所進行的公司債券轉讓。記名公司債券一經背書和交付,即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公司債券轉讓的結果;只要已有背書和交付,即使未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進行記載,轉讓人亦不得再主張轉讓無效而要求返還債券。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未經記載於公司債券存簿時,不得以之與發債公司對抗。
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於無記名公司債券不記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無論是誰,只要取得了無記名公司債券,就成為公司債券的持有人。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比較簡單,只須雙方當事人就公司債券的轉讓達成合意,並由轉讓人(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持有人)將無記名公司債券的交付轉讓,即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
『貳』 怎麼一句話「記名債券的轉讓應當採取背書的方式」
債券背面要寫上轉讓人的名字和被轉讓人的名字
然後才能轉讓,如果是單位所有應該背面要加蓋財務專用章,公司名章。
『叄』 如何買不記名債券
不記名債券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櫃台購買。發行期結束後證券交易所通過交易系統購買。
一、不記名債券的定義
不記名債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
二、、不記名債券的優點
1、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流動性較好。
三、不記名債券的缺點
1、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不能掛失和補發,安全性較差。(註:通常記名債券可以掛失)
四、不記名債券的發行目的
一般是國家或企事業單位為了獲得短期、中期或長期各種建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向民間發行的一種借款憑證。
五、不記名債券的特點
1、不記名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
2、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我國早期發行的國庫券就是其中之一。
3、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種債券票面要素。
4、可上市流通。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5、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六、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
1、不記名債券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好處是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不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吧!
2、債券的轉讓程序不同
記名債券轉讓的轉讓人應當在債券上背書,並由公司將受讓人的有關事項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否則轉讓無效。不記名債券則經交付而轉讓。
3、毀損、滅失補救措施不同
記名債券毀損的,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公示催告程序申請法院宣告其無效,由公司補發債券。而不記名債券則無法補救,相對記名債券,不記名債券安全性較低。
4、付息時提示證券要求不同
多數國家的公司債券採用附息票方式定期支付利息,記名債券持有人在領取利息時,不僅要出示債券,還要出示能證明他就是債券持有人登記冊上載明的持有人的有關證件。不記名債券持有人可以憑息票領取利息,也可以憑債券領取利息。
總結:記名公司債券便於發行公司管理且安全性強,但債券轉讓程序比較復雜,不利於債券簡便快捷地流通,正是基於記名債券的上述特點,如果債券的票面價值較高,一般採用記名形式,發行人選擇發行何種債券需要考慮市場對債券流通的需求。
七、證券交易所與櫃台交易市場的債券交易程序區別。
第一,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一般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者)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委託經紀商於營業終了時,按債券類別與交易所記錄核對無誤後,就受託成交的同種債券買賣雙方數額進行抵銷,抵銷後的差額與證券交易所辦理清算交割手續。隨後受託經紀商再與委託人辦理交割,債券過戶。
第二,櫃台交易市場的交易分為自營買賣和代理買賣兩種業務,其中自營買賣所佔比重較大。
(1)自營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商為自己買賣債券,賺取價差。基本程序是證券公司以批發價格從其他證券公司買進債券,然後再以零售價格將債券出售給客戶。或者,證券公司以零售價格向客戶買進債券,然後再以較高的價格批發給其他證券公司。
(2)代理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根據客戶的委託,代理客戶買賣債券,賺取傭金,即手續費。其程序與交易所交易委託類似,只是沒有後者嚴格。
『肆』 公司債券的轉讓有什麼規定
關於公司債券轉讓主要有以下規定:
1.可以轉讓
公司法規定,公司債券可以轉讓。這就從法律上肯定了公司債券的流通性,使這種有價證券可以在市場上買賣。
2.轉讓場所
法律規定,公司債券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這里所指的交易場所有兩種:一種是集中交易場所即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依法設置的櫃台交易即場外交易。
3.轉讓價格
公司債券的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也就是公司債券買賣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市場機制的作用來確定其買賣價格,而不是由行政機關決定。
4.轉讓方式
記名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適應無紙化發行和流通的需要。
5.公司債券上市
公司債券上市就是將其進入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公司申請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授權的證券交易所核准。
6.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即:(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3)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伍』 記名公司債務的轉讓條件有哪些
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2、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3、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規定,債務轉讓涉及的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轉讓達成合意。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以下債務不能轉讓:1、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2、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3、不作為義務。4、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陸』 政府債券的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轉讓
面向公眾發行的債券都是這樣的
『柒』 1.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票據持有人於票據轉讓時在它的背面簽字蓋章,稱為背書。經背書的票據,如發票人不能償付,背書人負有付款責任。
『捌』 無記名的有價證券的權利轉讓須以背書的方式進行,這句話對嗎
不對,無記名的有價證券的權利不須背書轉讓。
不記名證券與記名證券的比較:
對於不記名證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證券交易過程即告結束.對於記名證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還有一個登記過戶的環節。完成了登記過戶,證券交易過程才告結束。
記名的有價證券的轉讓應依背書或者一般債權轉讓的方式為之。無記名的有價證券不得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財經會計學用語,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並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玖』 什麼叫記名債券什麼叫無記名債券
企業債券
作者: 轉貼自:玉溪會計網 點擊數:248
企業債券通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代表著發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無權參與或干涉企業經營管理,但債券持有人有權按期收回本息。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由於企業主要以本身的經營利潤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企業債券風險與企業本身的經營情況直接相關。如果企業發行債券後,經營狀況不好,連續出現虧損,可能無力支付投資者本息,投資者度就面臨著受損失的奉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企業債券是一種風險較大的債券。所以,在企業發行債券時,一般要對發債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或要求發行企業有財產抵押,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內,證券市場上的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相關關系,高風險伴隨著高收益。企業債券由於具有交大風險,它們的利率通常也高於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
企業債券按不同標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照期限劃分,企業債券有短期企業債券、中期企業債券和長期企業債券。根據我國企業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企業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企業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企業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指債券發行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讓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企業債券、可退還企業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蚩尤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企業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蚩尤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企業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是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
(7)按發行方式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拾』 記名債券與不記名債券有什麼不同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兩種債券都是同樣權利,記名債券在轉讓等業務時需要出示記名人的身份證了等預留的有關憑證,無記名當然沒有就不用出示這些證件了,對投資者來說,記名債券丟失了也不怕,無記名就不好說了,因為誰都可以去領取相關的報酬和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