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區別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區別
1、「主動型負債」指的是商業銀行的非存款業務,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向中央銀行或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發行金融債券等。因為這些資金來源最終取決於商業銀行本身的決定,所以稱為「主動型負債」。
2、「被動型負債」指的是銀行的存款。由於銀行可吸收存款數額的大小、時間的長短等最終取決於存款客戶的決定,所以與其他借入資金相對應的是,存款被稱為銀行的「被動型負債」。
3、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銀行的自主權,即主動負債銀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負債,負債水平和債務償還事項,自主選擇債權人,以達到改善銀行財務杠桿的目標。而被動則銀行只有規定利率的許可權,沒有其他許可權。
4、西方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經歷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和資產負債聯合管理三個階段。無論是負債管理階段還是資產負債聯合管理階段,都要求運用有管理的負債。這些有管理的負債又被稱為主動負債,因為它與傳統負債形式——存款有截然的區別。傳統的存款是銀行規定利率,存款人自行決定存放期限和金額,所以存款又稱為被動負債。而主動負債具有三個截然不同的特徵:一是銀行可自主協定負債的金額、期限和利率水平,二是銀行可自主決定負債的引進與否,三是銀行需直接並且基本是逐筆進行營銷。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主動負債已經成為商業銀行重要的資金來源,成為當前商業銀行有效進行財務管理的關鍵手段。
『貳』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不得作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消」什麼意思
假設:甲對乙債權1萬元(已超過訴訟時效),乙對甲債權2萬元(未超過訴訟時效)。甲不能要求乙說,我要抵消1萬元,只還你1萬元,此時甲對乙債權1萬元是主動債權,乙對甲債權2萬元是被動債權。相反,乙可以要求甲說,我要抵消1萬元,你只還我1萬元,此時甲對乙債權1萬元是被動債權,視為乙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承認甲對乙債權1萬元。
『叄』 司法考試合同法中主動債權和被動債權的區別
抵銷分為法定抵銷和約定抵銷兩種。法定抵銷,是指二人互負相同種類債務,法律規定可以使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約定抵銷是在不符合法定抵銷條件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所發生的抵銷。
在抵銷中,提出抵銷的一方所享有的債權,稱為主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稱為被動債權。
『肆』 什麼是主動債權和被動債權
這個好像是抵消權裡面的一種分類 先到期的債權為主動債權 後到期的債權為被動債權
『伍』 何為民法中的主動債權
這是抵銷中的概念,抵銷分為法定抵銷和約定抵銷兩種。法定抵銷,是指二人互負相同種類債務,法律規定可以使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約定抵銷是在不符合法定抵銷條件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所發生的抵銷。
在抵銷中,提出抵銷的一方所享有的債權,稱為主動債權。反之為被動債權
『陸』 主動債權與被動債權訴訟時效屆滿後的抵消權問題。急求答案!!!!
主動債權是提出行使抵消權一方的債權,誰提出抵消權,誰的債權就是主動債權。你的舉例中如果甲方提出抵消權,甲方的債權就屬於主動債權,在其提出抵消時,雖然甲方欠乙方的債權超過訴訟時效,但由於是甲方主動提出的,可以發生抵消的法律效力。因為這時乙方的欠甲方的債權沒有喪失訴訟時效。還有就是抵消權屬於單方法律行為,雖然三年前甲欠乙一萬元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但甲方主動提出來,就發生法律上的認可效力。
『柒』 在民法中什麼叫做主動債權什麼叫做被動債券
這是抵銷中的概念:
抵銷分為法定抵銷和約定抵銷兩種。法定抵銷,是指二人互負相同種類債務,法律規定可以使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約定抵銷是在不符合法定抵銷條件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所發生的抵銷。
在抵銷中,提出抵銷的一方所享有的債權,稱為主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稱為被動債權。
『捌』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區別是什麼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銀行的自主權,即主動負債銀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負債,負債水平和債務償還事項,自主選擇債權人,以達到改善銀行財務杠桿的目標.而被動則銀行只有規定利率的許可權,沒有其他許可權.
『玖』 為什麼被動債權過時效期可以抵銷,而主動債權不可以
舉個例子吧,我三年前欠你一萬元錢,一年前你買了我一萬元的地瓜也沒給錢。從現在來看,我欠你的錢已經可以不還了,但是你欠我的必須還。
這種情況下,你說咱們抵消吧,這怎麼可能呢,你的已經過了時效了,而我的還可以追回。假如我說咱們抵消吧,比應該很高興的和我抵消。
『拾』 關於主動債權和被動債權
可以抵消,但是要徵得對方同意。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其法定抵消權變成了意定抵消權。主動債權過了訴訟時效,要徵得被動債權的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