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質押式回購如何盈利的
你應該是想問債券回購中的逆回購方(即把資金借出去)如何盈利的吧,對於逆回購來說其盈利是依靠正回購方(即融資方)回購到期時支付的利息,並且返還本金。在回購交易成交的時候就已經約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債券回購的交易代碼區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價格實際為利率)。
並不是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債券質押,准確來說是市場上某債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債券作為質押,向市場其他資金持有者借錢融資。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時,是由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機構)墊付相關本金和利息給逆回購方,然後對正回購違約者進行限制交易,在違約後的一定時限內未能償還款項時,中登公司有權處置其所質押的債券,若處置後的款項不足,中登公司還有權處置該正回購違約者證券帳戶內其他證券,還有在正回購違約時,中登公司可以對正回購違約者所在的證券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罰。
B.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如何操作
融資方: 1、 提交質押券 2、 融資回購(買入)融券方: 融券回購(賣出)
C. 上交所質押式債券回購有效申報價格規定
上交所質押式債券回購有效申報價格規定分兩種情況:連續競價階段:
1.買方(即:正回購方)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賣方(即:逆回購方)申報價格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即:正回購方申報價格有上限,無下限,即下限為最小申報單位:0.005;逆回購方申報價格有下限,無上限)
2.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有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
3.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有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
4.即時揭示中既無買入申報價格也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新成交價同時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和最低賣出價格;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D.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規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債券交易規則:
1、 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3、 上交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
4、 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6、 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
7、 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8、 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9、上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手,1手=10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張,1張=1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張的整數倍(1000元),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不超過100萬張(1億元);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10、 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11、 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12、 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敗。
13、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
E. 債券回購交易中,投資者申報解除債券的質押,應當注意哪些方面
投資者申報解除債券的質押,應當注意:
1.質押券能否最終成功解除質押,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日終處理結果為准,深交所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解除質押申報不代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一定成功
2.投資者提交的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有未被用於債券回購交易的,可以申報解除相應債券的質押
3.債券回購到期當日,對於到期回購對應的標准券數量,投資者申報解除質押並在當日賣出的部分,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解除質押的申報將能夠得到成功處理;投資者申報解除質押但在當日沒有賣出的部分,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解除質押的申報將不成功,投資者需要在次一交易日重新申報解除質押
F. 如何開立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賬戶
進行新國債回購交易(代碼204***),需要利用現有的A股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尚未開戶的,需按已有的相關規則開立A股證券賬戶和資金賬號。
G. 債券回購交易中,投資者申報解除債券的質押,應當注意哪些方面
投資者申報解除債券的質押,應當注意:
1.質押券能否最終成功解除質押,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日終處理結果為准,深交所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解除質押申報不代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一定成功
2.投資者提交的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有未被用於債券回購交易的,可以申報解除相應債券的質押
3.債券回購到期當日,對於到期回購對應的標准券數量,投資者申報解除質押並在當日賣出的部分,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解除質押的申報將能夠得到成功處理;投資者申報解除質押但在當日沒有賣出的部分,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解除質押的申報將不成功,投資者需要在次一交易日重新申報解除質押
H. 債券質押回購開通條件是合格投資者是嗎
所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指正回購方 ,也就是賣出回購方或者說是資金融入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買入返售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 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回資金,是一種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那麼,個人投資者能否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呢?跟天使客小編來了解下。
根據《上交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券交易。具備下列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經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後才可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資交易:
1.證券賬戶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債券投資基礎知識,並通過相關測試。
3.最近3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債券交易成交記錄。
4.與證券公司書面簽署《債券市場專業投資者風險揭示書》,作出相關承諾。
5.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有何風險?
逆回購交易一般沒有風險,因為逆回購方直接針對的結算公司這樣的第三方。如果債券質押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結算公司會先墊付資金,然後通過罰款和處置質押券等方式向融資方追訴。逆回購的風險就是機會成本,也就是失去了逆回購期間選擇其他更高收益品種的機會。
在正回購交易中最大的風險是欠庫和欠資。所謂欠庫就是指當債券折算率降低後,沒能及時補足債券,致使標准券可融資的資金量小於直接融入到資金量。所謂欠資就是指當質押債券到期,需要還款時,賬戶上可用資金不足以歸還融資的資金及應付的利息。當出現欠庫或欠資時,會被罰款甚至收回回購交易的權利。具體下文會有詳細的說明。
防止欠庫或欠資的方法:每周三晚上查看滬深交易所最新的標准券折算率,如果折算率降低,就要在周五前補足債券。如果賬戶沒有就要再次買入質押入庫,再次買入也只需買入要求的數量(比如100張)就行了,而沒有必要再買入1000張入庫。做融資方在到期前一定要在賬戶上存入足夠的資金,比如1日回購,則T+1日收市前賬戶上就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是新轉入的資金,可以是賣出證券或者債券出庫後賣出債券獲得的資金。對於打新回來的資金運用問題,在前面正回購操作技巧中已有敘述。
具備相關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經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資交易,應關注以下事項:
1.融資交易的回購標准券使用率不得超過90%。
2.融資交易的回購放大倍數不得超過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