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募基金:
目前,國際上開展私募基金的機構很多,包括私人銀行、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等,特別是隨著國際上金融混業趨勢的發展,幾乎所有國際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該業務已經發展成為國際上金融服務業中的核心業務之一。
我國私募基金目前可以分成為兩大類:一類是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投資計劃和管理自有資金的投資公司;另一類是沒有官方背景,民間的非合法私募基金。這類私募基金通常以委託理財的形式為投資者提供集合理財服務,其業務的合法性不明確。媒體和市場討論私募基金合法化問題時,主要指後一類民間的非合法私募基金。
幾個私募基金方面的網站:
http://www.smztc.com/news.asp?classcode=207
http://www.smzx66.com/News.asp?Type=8
❷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中有何新規定
1、募集機構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向不特定對象宣傳的內容,但僅限於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資策略、管理 團隊等信息。值得關注的是,非特定對象轉變為特定對象,必須經過調查問卷測試和評估匹配。這意味著,如果微信有好友沒有經過測試和評估匹配,那麼在微信朋 友圈的產品宣傳也不合規。
2、在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完成特定對象確定程序後,募集機構可以向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具體私募基金產品。募集機構有義務充分揭示私募基金產品的風險,既保證私募性,又提示風險性。
3、募集機構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才可簽署基金合同。《辦法》規定,對於合格投資者的甄別和認定責任,由募集機構承擔。募集機構須實質審查合格投資者相關資質,要求投資者出具合格投資者的相關證明後方可簽署合同,明確禁止非法拆分轉讓。
❸ 如何進行私募基金風險管理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渠道來控制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
1)合同制約,即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
2)分段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投資資金的劃撥要按照項目進程分階段進行,而不要一次到位。
3)違約補救,即在項目投資初始時期,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接受少數股權的地位,而項目公司管理層控制大多數股權,但投資方可以與項目公司簽訂一份投票權協議,以保持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特別投票權。
4)股份比例調整,即在項目投資中,私募股權基金運用復合型的金融工具,如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附認股權債券或其組合等,進行投資中的股份比例調整,從而降低自己的風險。
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您好 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包含以下幾大方面:
1、投資決策與執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交易執行職能嚴格隔離,實行
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
易執行機會。
2、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
員會負責制定投資原則並審定資產配置比例;
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
范圍內,負責確定與實施投資策略、建立和調整投資組合並下達投資指令,對於
超過投資許可權的操作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交易部負責交易執行。
3、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規或公司規定設置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的預警線,交易系
統在投資比例達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數值時自動預警。
4、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禁止投資受限制的證券並禁
止從事受限制的行為。
5、多重監控和反饋。交易管理部對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
中的監控;監察稽核部門進行事後的監控。在監控中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
並督促調整。希望可以幫到您 謝謝
❺ 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方法有什麼
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方法有:
一、私募基金投資的風險類別
私募機構失聯跑路,投資者可能會為此交高昂的學費,作為普通投資者該怎樣鑒別選擇私募?對此,業內人士為投資者們總結了一些建議,供投資者參考。
1. 募集形式
私募不能公開募集,這條規定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非法集資類犯罪最根本的區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2. 投資門檻
私募投資門檻不低,按照規定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3. 收益承諾
不承諾保本保收益,《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在簽訂私募股權投資合同過程中不應有明確的還本付息的約定。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保底收益,那就涉嫌違法了。
4. 人數
募集不得超人數限制,事實上私募對投資人人數有嚴格的限制,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這是區分是否屬於非法集資的關鍵點。
5. 備案
不拿備案當幌子,雖然私募基金公司已經開始實行備案制,但由於門檻並不高,中小私募均可以登記。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證明、證書和相關公示信息權僅表明該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關登記備案手續,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定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如果有私募把在協會備案的資格當做自己的一種信用保證,投資者不能盲目輕信。
二、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對策
1. 綜述
投資者購買了失聯、跑路的私募公司產品時,該如何追討、維權?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王向宇律師從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王律師表示,談到維權,投資者需要先明確自己的權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業協會發布的《關於失聯私募機構最新情況及擬公示第六批失聯私募機構的公告》,只是一個疑似的名單。況且,失聯不意味著侵權。
2. 權益判斷
投資者如何判斷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一般而言,投資者在出資前,都會簽訂一份協議,投資者先要看看自己的協議做了如何的約定?比如合同的性質是投資協議還是借款協議,資金是否由銀行進行了託管等等。比如投資者簽訂的是投資協議,投資者就需要再做一定的調查,自己投的錢拿不回來了,是基於正常的商業風險導致的投資失敗,還是被基金公司捲款跑了。如果是正常的投資失敗,那就不存在維權之說,如果是被捲款逃了,那麼才需要維權。
3. 救濟途徑
投資者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那麼該如何維權。維權通常有兩個途徑:一個是民事途徑,另一個是刑事途徑。具體的維權形式,投資者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比如,基金管理公司捲款逃了的,基金管理公司就可能涉嫌詐騙罪等刑事罪名,投資者就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便是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方法,私募基金雖然收益較高,但是投資時對於它的風險防範意識一定不能少,作為投資者,對自己的財產安全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