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業銀行投資某一企業的企業債或公司債有額度限制嗎
中華人民共合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銀行投資債券的授信和貸款的授信都在銀行的信貸規模內。細分的話,這兩個科目在不同的表內,但要從銀行的信貸規模來說,是合並計算的
⑵ 某投資者於某債券發行一年後,按98元的價格購入這種面值為100元,償還期為3年,年利率為8%的債券
s=p*{[(1+r)^(r+1)-1]/r-1} s=100-98=2.所以計算p=0.89.平均收益率=(8+0.89)/98=0.0907
⑶ 某企業投資某一個項目,需籌資500萬元,其中,按面值發行債券140萬元,年利率8%;
①
債券成本=8%*(1-25%)=6%
優先股成本=9%
普通股成本=10%+3%=13%
②綜合資金成本=6%*140/500+9%*100/500+13%*260/500=10.24%
⑷ 某企業計劃購買A公司發行的債券作為投資,該債券面值為1000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6%
萬隆企業計劃購買A公司的債券,已知A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1000元,5年到期,票面利率為10%,每年付息一次。發行價為1050元。若現在購買,市場利率為8%,要求:用數據說明萬隆企業是否應該現在購買該債券。
⑸ 公司債券發行額度計算辦法是什麼
一、公司債券發行額度計算辦法是什麼?
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二、公司債券發行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對於發行人而言,發行公司債券屬於向社會投資者出售信用、增加負債的重大社會融資行為,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需要公司決策機構,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准,公司經營管理層不得擅自決定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不可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對於政府監管機構而言,由於發行公司債券涉及到社會重大信用,對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投資者權益都有重大影響,因此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報經政府有關監管機構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監管機構登記、注冊,否則,就屬於違法行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1、需經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准,
2、需經政府監管部門同意。
政府監管部門在同意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查過程中,還通過有關法律法規在信用評級、財務審計、法律認證、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嚴格要求。
綜上所述,公司發行債券有一定的條件限制,越是規模大的公司要求越嚴格。發行公司債券作為一種有效融資手段,在發行之前就應該確定發行額度、利息、發行方式等重要事項。其中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可以選擇溢價或者折價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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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公司發行股票債券的數目都是固定的嗎,也就是說一個企業發行這么多股票,你可以選擇長期股權投資,也可
公司發行的股票和債券數量不是固定的,因為企業要在後續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的資金數量來決定是否增發股票或者回購股票,債券也是類似,因為債券的低利率和抵稅作用,所以發行債券一般都會持續增加,除非債券到期。或者不滿足發債條件
你作為投資方,可以選擇將你購買的股票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或短期投資(現在改成了交易性金融資產),當然這得根據你持有這個股票的目的和份額來決定,比如你持有70%,你只能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因為你持有的意圖是想對被投資方實施控制,完成了事實上的企業合並。比如持有10%,那就自己決定是長投 還是 短投。
企業發行債券和股票,增加的是股本和應付債券,不涉及投資
⑺ 公司發行債券的最高限額是怎麼確定的
發行債券不超過凈資產額的40%.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⑻ 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其限制條件主要是指:
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⑼ 某企業擬投資2500萬元,其中發行債券1000萬元,酬資費率為2%,債券年利率為10%,所得稅率2
我仔細考慮了一下,這題目要是算得精細一些,就這樣算:
債券的資本成本=10%*(1-25%)/(1-2%)=7.65%
債券的總額=1000*(1-2%)=980萬元
優先股每年支付股息=50萬元,資本成本=50/(500-1)=10%
優先股募集的金額=500-1=499萬元
普通股資本成本=5%
普通股募集資金=1000萬元
合計募集金額=980+499+1000=2479萬元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7.65%*(980/2479)+10%*(499/2479)+5%*(1000/2479)=7.06%
如果簡單匡算,三種資產的權重就是40%、20%和40%
三種資本成本分別為10%*(1-25%)/(1-2%)=7.65%,10%和5%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7.65%*40%+10%*20%+5%*40%=7.06%,其實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