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我國企業可以自行發行股票債券嗎可以自己買賣股票債券嗎如果不行需要通過哪
你好,債券和股票的發行必須經過審核,走一定的流程才能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公司可以自己買賣證券,相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這類投資者被稱為機構投資者。無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交易證券都需要到證券公司開立股票證券賬戶。個人投資者開立股票賬戶要求年滿18歲,無不良誠信記錄,機構戶也有相應的規定,開戶流程可以發給你,具體條件不清楚的可以問我。
B. 債券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債券。債券買賣是通過銀行櫃台購買,也可以通過場內交易所像股票一樣購買的一種交易方式 。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2)公司發行的債券可以外包銷售嗎擴展閱讀
購買流程
具體的流程,以招商銀行為例:
(1)國債賬戶開戶
國債賬戶開戶是指我行代理財政部為客戶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以下簡稱「記賬式國債賬戶」),同時為客戶開通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業務。
客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一卡通或存摺,到我行網點櫃台正確填寫相關業務申請表後,即可辦理國債賬戶開戶。客戶也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按提示信息自行完成國債賬戶開戶操作。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賬戶,我行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扣收開戶手續費人民幣10.00元。 記賬式國債賬戶也可用於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的認購業務或辦理其他相關業務。
(2)現券買賣
現券買賣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國債交易日內,客戶通過我行各服務渠道買入或賣出記賬式國債份額。
客戶買入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賣出全價(每百元)」及國債面額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中扣收相應資金;賣出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買入全價(每百元)」增加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相應資金。
以現券賣出為例(注):
銀行買入全價101.15=銀行買入凈價99.23+應計利息1.92
國債面額:3000.00元
活期賬戶入賬資金=國債面額3000.00/100.00×銀行買入全價101.15=3034.50元 (註:以上價格及利息均以「每百元」為單位。)
(3)轉託管轉出
轉託管轉出是指客戶申請通過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系統將其持有的國債份額轉託管至其他機構進行託管。轉託管轉出是否成功,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確認結果為准。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轉託管轉出,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一卡通或存摺前來我行網點櫃台辦理,同時必須提供「轉入代理人託管帳戶」及「申請人轉入託管帳戶」號碼。我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及其他自助交易渠道暫不受理轉託管轉出申請。
我行為客戶辦理轉託管轉出申請操作成功,將自動從客戶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收取手續費人民幣20.00元。
C. 債券可以隨時賣嗎
不同債券可以賣出的時間不完全一致。目前債券分很多類,對債券採取評級制度,對投資者採取合格投資者制度。
符合條件的債券(如國債和3A債券)就可以隨時交易買賣,但是3A以下的債券就只能合格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買賣,對於非上市流通的債券,是無法在任何時間在市場買賣的。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1]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2]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D. 公司的債券發行需具備什麼條件
企業發行債券必須具備相關的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就實體條件而言,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1)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2)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3)具備償債能力;
(4)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三年連續盈利;
(5)所籌資金用途符合產業政策。
就程序條件而言,企業發行債券必須按規定予以審批。一般地,中央直屬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本案中。被告供銷公司屬地方企業,其向社會發行融資債券6000萬元,是經過中國人民銀行L省分行以(96)L銀金字14號文件批準的,是符合審批程序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還有一些禁止性條件,如不得用企業債券所籌資金用於房地產買賣、股票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從法理上說,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實體條件由審批程序予以審查,人民法院對於已經過審批發行的企業債券,對實體條件和禁止條件不作判斷。否則,就脫離了人民法院的裁判職責。當然,人民法院對發行債券的企業也有監督的職責,但不是直接監督,而是間接監督。如發現企業發行債券有違法現象,可通過司法建議及司法制裁予以監督。本案被告供銷公司發行企業債券符合相應法律規定,且經過審批,故應認定該債券的發行行為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除了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要件和程序以外,還要與證券經營機構發生多方面的民事關系。按法律規定,企業債券應當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非證券經營機構(包括發行債券的企業)和個人均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與轉讓業務。為此,發行者與承銷機構之間必須就證券承銷簽訂債券承銷合同。
E. 公司債券可以隨時賣出么
債券實行T+0交易,即你買入後,隨時可以賣出。持有一天就有一天的應計利息收入,但債券的價格每天也都是在變化的。若債券價格跌得超過持有期間的利息那就虧損了。
債券風險較低,但決不是那麼簡單持有一天就有錢。具體位置有債券頻道可以參考。
F. 公司自己向員工發行債券不犯法吧,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1、公司發行債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還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你所說的內部債券實際上是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變相向員工借款,這種作法不合法。
2、如果你們公司經營不困難,你們要慎重考慮風險,如果公司最終倒閉了,你們對公司的債權也沒有任何保障。
3,強制要求員工購買屬於涉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G. 簡述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7)公司發行的債券可以外包銷售嗎擴展閱讀:
債權發行意義:
未來應提高非國有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債比重。從債券的投資方來說,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貨幣類機構投資人持有債券比重,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入市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方法豐富投資人結構。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擴大債券發行,逐步實現債券市場互通互融」。
擴大債券發行對我國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降低金融體系的脆弱性是有重要意義的。擴大債券發行的同時,債券市場需要更加透明而且具備好的流動性,為更多參與主體進入債券市場創造條件。
2013年,中國債券市場由多部門監管,市場不統一的格局阻礙了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的實現。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是大勢所趨。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會使得債券市場能夠充分反映資金市場的信息,資金的價格會通過交易價格實時反映出來。
面對一個分割的債券市場和混亂的利率期限結構,企業沒有辦法像面對統一的市場那樣去獲取融資成本的准確信息。低水平的債券市場無法與銀行進行充分競爭,這會使得企業的融資成本難以下降。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並且快速發展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促使商業銀行提高其評估風險和定價的能力,對企業的信用進行更為精準的分析,提高其對不同企業的服務能力,並且有助於提升其國際競爭能力。
另外,擴大債券發行需要我國評級機構的進一步發展,債券產品的豐富更需要評級機構履行其職責,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真正有區分度、有足夠信息含量的研究報告和級別評價。
H.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企業債券或者公司債嗎
可以的。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 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I. 發行的公司債券都可以上市交易嗎
發行的公司債券並不是都可以上市交易,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須滿足三個條件。
申請上市的企業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經國家計委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公開發行;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債券的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發行人所有債券1年的利息;累計發行在外的債券總面額不超過發行人凈資產額的40%。
債券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承認並接納某種債券在交易所市場上交易,債券上市必須符合證券交易所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上市制度。
與股票不同,企業債券有一個固定的存續期限,而且發行人必須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息,因此,債券上市的條件與股票有所差異。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保證債券交易的流動性,證券交易所在接到發行人的上市申請後,一般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企業債券的上市資格進行審查。
《證券法》第61條規定,公司債券終止上市有下列三中情況:
(1)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2)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或者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或者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三種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消除。
(3)公司解散、依法被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在這些情形下,應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債券上市,並由相關各方辦理善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