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稀土期貨 稀土金屬期貨
崔榮國
2004年世界稀土礦產品產量107950t,中國控制了生產總量的91%。世界稀土礦產品消費量90000t,供應量超過需求量。主要消費國為中國、日本、美國等。預測未來幾年電子、磁體、玻璃與陶瓷,以及與消費類電子產品相關的行業對稀土的需求將會增加,年增長率平均可達3.2%。
一、儲量和資源
已知含稀土的礦物約有200餘種,但已開采利用的僅10種左右,其中輕稀土礦物主要有氟碳鈰礦、獨居石、鈰鈮鈣鈦礦;重稀土礦物主要有:磷釔礦、褐釔鈮礦、鈦鈾礦等。除中國外,獨聯體國家、美國、澳大利亞、印度等地都有較豐富的稀土資源。自2002年開始,由於中國和巴西公布的稀土資源數據較以往有較大的變動,致使美國地調局估計的全球稀土儲量由10000萬t調整為8800萬t,儲量基礎仍保持15000萬t(表1)。世界稀土資源豐富,可長期滿足世界的需求。
表4 2004年羅地亞公司稀土氧化物出廠價價格單位:美元/kg
資料來源:Minerals Yearbook,2004。
五、展望
近年來,稀土產品一直處於供大於求的狀況,並且在2001年下半年還出現了價格戰,不僅導致了某些產品價格下跌40%以上,而且給產品的利潤空間造成了極大的壓力,迫使許多效益不好的企業破產,即便是現存的企業其大多數也在極低的利潤下運作,2003年稀土的消費量雖然有所增長,但產量仍然過多,導致價格持續低迷。
根據美國商業通訊公司的分析,似乎這種狀況在2003年已經到達最低點,預計境況即將出現扭轉。特別是隨著汽車、計算機、消費類電子產品以及移動式電子裝置需求的增長,稀土的應用,尤其是在汽車尾氣催化劑、永磁體和充電電池中的應用將會持續增加。在未來幾年,用於永磁體以及汽車尾氣催化凈化器的釹、鈰的需求量將會以較大的幅度增加。Ni-MH電池、醫療設備、感測器以及牙科與外科用激光器對稀土需求也會增加。磁製冷將會商業化。摻鉺光導纖維將進入新一輪需求旺期。
因此,美國商業通訊公司預測,今後幾年全球對於稀土的需求將以平均每年3.2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到2007年將達9萬~10萬t。屆時,全世界稀土的產值將達20億美元。增長強勢的行業有電子、永磁體、玻璃與陶瓷,以及與消費類電子產品相關的行業。
主要參考文獻
[1]Rogers Euis.Rare Earths.Mining Communications Ltd.,Mining Annual Review,2005
[2]稀土信息,No.1~No.3,2005
[3]稀土信息,No.1~No.3,2006
[4]香港第二屆國際稀土會議閉幕——中國稀土發展勢頭強勁.中國稀土在線:http://www.cre-ol.com/aboutus/meeting/0328b.htm
2. 碳金融的碳金融
碳金融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一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務於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碳金融」的興起源於國際氣候政策的變化,准確地說是涉及兩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
碳金融定義:運用金融資本去驅動環境權益的改良,以法律法規作支撐,利用金融手段和方式在市場化的平台上使得相關碳金融產品及其衍生品得以交易或者流通,最終實現低碳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150多個國家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框架公約》)。《公約》的最終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不對氣候系統造成危害的水平。
《框架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 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據統計,目前已有191個國家批准了《公約》 ,這些國家被稱為《公約》締約方。
《公約》締約方作出了許多旨在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承諾。每個締約方都必須定期提交專項報告,其內容必須包含該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信息,並說明為實施《公約》所執行的計劃及具體措施。
《公約》於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法律基礎,是具有權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國際框架。
《公約》由序言及26條正文組成。公約有法律約束力,旨在控制大氣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的排放,將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使氣候系統免遭破壞的水平上。公約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程序有所區別。公約要求發達國家作為溫室氣體的排放大戶,採取具體措施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以支付他們履行公約義務所需的費用。公約建立了一個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使其能夠履行公約義務的資金機制。
《公約》規定每年舉行一次締約方大會。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締約方大會在柏林舉行以來,締約方每年都召開會議。
第2至第6次締約方大會分別在日內瓦、京都、布宜諾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舉行。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在《京都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即從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其中歐盟將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
2000年11月份在海牙召開的第6次締約方大會期間,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堅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減排指標,因而使會議陷入僵局,大會主辦者不得不宣布休會,將會議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繼續舉行。2001年10月,第7次締約方大會在摩洛哥馬拉喀什舉行。2002年10月,第8次締約方大會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的《德里宣言》,強調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內進行。2003年12月,第9次締約方大會在義大利米蘭舉行。這些國家和地區溫室氣體排放量佔世界總量的60%。2004年12月,第10次締約方大會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2005年11月,第11次締約方大會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舉行。2006年11月,第12次締約方大會在肯亞首都內羅畢舉行。2007年12月,第13次締約方大會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著重討論「後京都」問題,即《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在2012年到期後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產生了「巴厘島路線圖」,決定在2009年前就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新安排舉行談判。 為了人類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通過了旨在限制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抑制全球變暖的《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規定,到2010年,所有發達國家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減少5.2%。具體說,各發達國家從2008年到2012年必須完成的削減目標是:與1990年相比,歐盟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加拿大削減6%、東歐各國削減5%至8%。紐西蘭、俄羅斯和烏克蘭可將排放量穩定在1990年水平上。議定書同時允許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別增加10%、8%和1%。
《京都議定書》需要佔199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個國家和地區批准之後,才能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中國於1998年5月簽署並於2002年8月核准了該議定書。歐盟及其成員國於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議定書》。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個國家和地區簽署該議定書,其中包括30個工業化國家,批准國家的人口數量佔全世界總人口的80%。2007年12月,澳大利亞簽署《京都議定書》,至此世界主要工業發達國家中只有美國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
截至2004年,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2001年,美國總統布希剛開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理由是議定書對美國經濟發展帶來過重負擔。
2007年3月,歐盟各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單方面承諾到2020年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少20%。
2012年之後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即所謂「後京都」問題是在內羅畢舉行的《京都議定書》第2次締約方會議上的主要議題。2007年12月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產生了「巴厘島路線圖」,「路線圖」為2009年前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的關鍵議題確立了明確議程。
《京都議定書》建立了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三個靈活合作機制——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機制(JI)。以清潔發展機制為例,它允許工業化國家的投資者從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的並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項目中獲取「經證明的減少排放量」。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為了促進各國完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議定書允許採取以下四種減排方式:
一、兩個發達國家之間可以進行排放額度買賣的「排放權交易」,即難以完成削減任務的國家,可以花錢從超額完成任務的國家買進超出的額度。
二、以「凈排放量」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即從本國實際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數量。
三、可以採用綠色開發機制,促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減排溫室氣體。
四、可以採用「集團方式」,即歐盟內部的許多國家可視為一個整體,採取有的國家削減、有的國家增加的方法,在總體上完成減排任務。 在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之下,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機制(JI)協同作用,幫助各個締約國以靈活的方式完成減排目標。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京都議定書以法規的形式限制了各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而從經濟角度出發,它更是催生出一個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主的碳交易市場。由於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溫室氣體,也因為其他五種溫室氣體根據不同的全球變暖潛能,以二氧化碳來計算其最終的排放量,因此國際上把這一市場簡稱為「碳市場」。
市場參與者從最初的國家、公共企業向私人企業以及金融機構拓展。在這個目前規模超過600億美元的碳市場中,交易主要圍繞兩方面展開,一邊是各種排放(減排)配額通過交易所為主的平台易手,而另一邊則是相對復雜的以減排項目為標的的買賣。前者派生出類似期權與期貨的金融衍生品,後者也成為了各種基金追逐的對象。而且,這一市場的交易工具在不斷創新、規模還在迅速壯大,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不久的將來碳交易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
3. 什麼是碳貨幣
一國貨幣成為國際貨幣甚至關鍵貨幣,往往伴隨著該國成為國際貿易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過程。其中,特別值得強調的是,在貿易活動和金融實踐中,一國經濟活動與能源貿易的結合度是決定該國貨幣地位的重要因素,包括向世界范圍的能源出口或者控制全球范圍內最重要能源供給的能力,以及該國是否擁有該能源的國際定價權等。由此,能源綁定往往成為國家崛起和本國貨幣充當國際貨幣的助推劑。
比如,英國在成長為世界霸權國家的歷史時期,就一直是煤炭出口國。美國成長為霸權國家的歷史時期,正是世界能源圖景中的「墨西哥灣時代」。盡管美國今天早已不是世界主要石油出口國,但美國保持了對世界油源的強力控制。
第一、1970年代與沙特達成的「不可動搖協議」,將美元確立為石油唯一計價貨幣。美元約等於石油成為世界共識,任何想進行石油交易的國家不得不把美元作為儲備。目前歐佩克(OPEC)一籃子平均價所監督七種原油就以美元作為交易計價貨幣,幾乎包括了世界上最重要的石油現貨交易市場。
第二、世界前兩大石油期貨市場的紐約商品交易所、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都以美元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單位。從而保證了美國對石油大宗商品的國際定價權。近年來盡管美元不斷下跌,伊朗改用歐元計價,俄羅斯成立盧布計價的石油交易所,但在全球石油貿易中可謂微乎其微。正是藉助二戰時期對盟國石油輸出崛起乃至延續至今對中東油源的強力控制,以及掌握國際石油期貨市場的定價權,美元得以持續壟斷大宗石油貿易交易媒介地位,並以此鞏固牙買加體系下國際貨幣格局的美元本位制。
「煤炭-英鎊」和「石油-美元」的崛起展示了一條簡單而明晰的關鍵貨幣地位演化之路。一國貨幣要成為國際貨幣甚至關鍵貨幣,往往從計價和結算貨幣開始。循此規律,不難發現,在低碳經濟成為各國經濟增長目標模式的未來,新的能源崛起將超越以往的單一能源主導的舊模式,而代之以一系列以低碳為特徵的新能源組合和新能源利用模式的協同崛起。新的能源貿易——碳信用交易,正是連結新能源組合和新能源利用模式的核心。不妨作出大膽設想,在未來貨幣格局演變中,與碳交易標的的捆綁程度,將成為國別貨幣或者區域貨幣脫穎而出成為國別貨幣甚至關鍵貨幣的重要條件,而捆綁的起點仍是標價權,姑且將之稱作「碳交易標的-關鍵貨幣」霸權。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後,全球碳交易市場出現了爆炸式的增長。2007年碳交易量從2006年的16億噸躍升到27億噸,上升68.75%。成交額的增長更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價值達400億歐元,比2006年的220億歐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場總值甚至就與2007年全年持平。據碳點公司預測,2008年全年的二氧化碳交易量將達到42億噸,比2007年增長56%。以碳交易價15歐元/噸計算的話,交易額相當於630億歐元。
經過幾年的發展,碳交易市場已漸趨成熟,參與國地理范圍不斷擴展、市場結構向多層次深化和財務復雜度也不可同日而語。甚至在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性衰退和金融危機的情況下,全球碳交易市場依然保持強勁增勢。2008年是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2008-2012年)的開啟年,附件1國家開始履行減排承諾,歐盟排放計劃第二階段也與此重合,未來5年將是全球碳交易市場真正蓬勃發展的開端。據聯合國和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間,市場規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容量為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前景可觀。如果我們把眼光放得更遠一些,2012年後的國際碳交易體系也值得期待。2007年底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巴厘島峰會上,所有UNFCCC成員國包括美國都同意開啟後京都協議談判,旨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會議上簽署協議,盡管最終能否達成一致存在不確定性,但是潛在的積極因素已經極大激發全球統一碳交易市場建立的可能。在低碳排放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邊界約定時,碳信用額度內涵價值日益凸顯,碳交易成為世界最大宗商品勢不可擋,而碳交易標的的標價貨幣綁定權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貨幣職能將對打破單邊美元霸權促使國際貨幣格局多元化產生影響。
如果說WTO制定了世界有形商品的貿易體系的話,那麼京都議定書則制定了在全球范圍內流動的以碳信用為標的的無形產品貿易體系。作為一種基於國際規則而具有內涵價值的無形商品,碳信用交易計價結算貨幣的選擇同樣適用於有形商品貿易計價結算貨幣選擇的經典理論和一般規律。
碳交易市場供給方比較多元,包括發達國家、轉型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像石油供給高度依賴歐佩克,很難形成唯一計價貨幣的約定,客觀上存在碳交易計價貨幣多元化的可能。
目前,歐元是碳現貨和碳衍生品場內交易的主要計價結算貨幣,而由於一直以來英國都是碳減排最堅定的執行國,盡管英國排放交易體系(UK ETS)已並入歐盟排放貿易體系(EU ETS),但倫敦作為全球碳交易中心的地位已經確立,英鎊作為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的空間能夠繼續保持。日本碳交易所將採用日元計價。由於日元本身已經在世界通貨中占據一定地位,伴隨碳交易體系的開展,加上日本絕對領先的碳減排技術出口空間,日元將成為碳交易計價結算的第三貨幣。盡管澳大利亞尚未加入京都協定,但新南威爾士溫室氣體減排體系(GGAS)卻是全球最早強制實施的減排體系之一。澳大利亞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制度將於2010年正式實施,以澳元計價。作為GGAS的延續,澳元仍將在全球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中佔一定比例。
此外,全球還有一些新興的環境交易所。2006年7月加拿大蒙特利爾氣候交易所(MCeX)成立。新加坡貿易交易所於2008年7月初成立,計劃推出CER交易。香港交易所考慮在2009年年中推出CER期貨交易。中國2008年以來已經成立了三家環境交易所,分別是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但目前三家交易所都還僅限於節能環保技術的轉讓交易,距離推出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還有一段距離。韓國、阿聯酋等也有此動議。此外還有屬於拍賣性質的巴西商品期貨交易所(BM&F)新加坡亞洲碳交易所(ACX)。以上新興市場的碳交易所都將採用本幣標價,競爭可謂非常激烈。
碳交易的興起和與之相關低碳能源的巨大市場前景將成為助推貨幣多元化格局的絕好契機。目前看來,在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的問題上,歐元已經領先,美元稍顯遜色。根據我們的計算,2007年全球碳基金已達58支,資金規模達到70億歐元(95億美元)。預計2008年將增至67支,資金規模達94億歐元(138億美元)。2007年58支碳基金的貨幣組成中,來自政府投資者(包括政府機構、發展銀行、私有部門)的資金93.3%是歐元;混合購買者(包括世界銀行、其他發展銀行、私有部門、政府機構)的資金84.7%為歐元。私人投資者(包括私有部門、發展銀行、公共/私人合夥)的資金60.19%為歐元。其餘為美元和極少的瑞士法郎和英鎊。可見,國際碳交易使用歐元計價結算的需要近年不斷提高。此外,日元將伴隨其國內交易體系的展開而逐漸發力。澳元、加元等都具提升空間。伴隨各國在碳交易市場的參與度提高,將有越來越多的國家搭乘碳交易快車提升本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加速走向世界主導國際貨幣的行列。如不奮起追趕,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很可能會因為標價權的喪失而錯過這一歷史機遇。
4. 期貨sr1209白糖買賣利差是怎麼算的
以指數點位計利差,賣出的點位與買入點位的差值乘以對應數值即是買賣利差。
目前,國際主要的白糖期貨交易場所有:美國的咖啡、糖、可可交易所(GSEC)、英國倫敦商品交易所和日本東京砂糖交易所。我
國現在廣西白糖市場遠期合約交易較為火爆,但這不是標準的期貨交易。1995年以前,我國曾經開設過白糖期貨市場,後來國務院下文件關閉了白糖期貨市場。
隨著我國加入WTO的臨近,白糖價格受國際市場影響將日益加大,此時鄭商所開設的白糖期貨將為白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提供一個真正套期保值的場所。
白糖期貨種類:
白糖也稱白砂糖,根據製糖工藝的不同,可分為硫化糖和碳化糖。碳化糖保質期較長,質量較好,價格相對昂貴。目前我國大部分糖廠生產的是硫化糖。
白糖幾乎是由蔗糖這種單一成分組成的,白糖的蔗糖分含量一般在95%以上,因此,凡含蔗糖成分較高的植物,均可成為製糖的原料。世界上白糖的主要原料是甘蔗和甜菜。
期貨交割白砂糖入庫時,運糖工具必須清潔、乾燥,嚴禁白砂糖與有害、有毒、有異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運,用船運載時糖堆下面應有墊層,以防受潮。交易場所
白糖期貨合約細則基本是這樣的:合約單位是1手10噸,場內保證金是6%,漲跌幅限制為前日結算價的±4%,交割的標准品是一級白砂糖(包含甘蔗糖和甜菜糖)。
白糖價格波動較大,交易量也很大,在國際市場上是一個較為成功的期貨合約,鄭商所經過很長時間的調研、論證,認為白糖期貨交易應該活躍。另外,在交割倉庫的設置上,我們也准備在南方設立若干交割倉庫,以方便產銷企業,加強流通。
5. 碳排放的成本是什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被認為是冷戰結束後最重要的國際公約之一。針對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國際社會在
1992年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達成了《京都議定書》 (以下簡稱《議定書》)。《議定書》要求30多個附件一國家(包括發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在2008至2012年間,把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平均比1990年削減>5.2%。在得到占發達國家1990年CO2排放總量的55%以上的締約發達國家批准後,《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這標志著國際社會進入了一個實質性減排溫室氣體的階段,人類發展史上首次具有了一個國際法律框架,用以限制人類活動對地球系統的碳循環和氣候變化的干擾。減少碳排放成為締約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議定書》設計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為溫室氣體減排提供了一個雙贏的長期行動框架。是《議定書》設計的三個靈活機制之一,其初衷是為了各國可以採用最小成本且有效的方式來削減排放,各國可以運用這些機制相互協作以履行減排的承諾。該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開展減排項目來獲取減排信用,並從2000年開始到第一個承諾期(2008-2012)執行。它既可以使發達國家降低減排的成本,同時又使發展中國家通過項目合作,獲得相應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中國可以通過積極參與項目獲得巨大的經濟收益,據估計中國可以提供全球CDM所需項目的一半以上。此外,碳交易市場也有望成為世界最大的市場之一。《議定書》生效是各國在政治、經濟、能源、環境等方面利益相互妥協的結果。由於各國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加上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履行減排義務時付出的代價不同,所以在減排的國際談判中不得不考慮各自的國家利益,使得談判過程成為一個各個國家或利益集團在政治、經濟、資源、環境等方面博弈的復雜過程。
由於占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約40%的美國和澳大利亞沒有批准《議定書》,並且《議定書》最終文本是在談判過程中對一些國家的減排義務作了較大讓步的情況下才達成的妥協方案,所以《議定書》執行的意義和效果並不顯著。即使《議定書》所規定的各項目標能夠實現,與穩定氣候變化的最終目標仍相距甚遠。由於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較高,對經濟將產生不可忽視的重要影響。所以,實力薄弱的發展中國家無力承擔如此巨大的經濟負擔,需要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另一方面,減排的效果如何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國際社會實現穩定氣候變化的目標仍然任重道遠。[1]碳排放-碳交易 排放模式 全球碳交易市場年均交易額已達300億美元,預計將來還會大幅增加。在歐洲,企業可以通過買賣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額來實現排放達標的目標。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在倫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國就自發建立了碳交易體系。另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業致力於研發有助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雖然在倫敦沒有一所類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這些大大小小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業卻早就聯合在一起了。碳排放價格一直處於波動狀態,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噸16.50歐元(約合人民幣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則為17歐元。除英國外,歐洲各國目前都有活躍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02年,荷蘭和世界銀行首先開始碳交易時,碳排放的價格為每噸5歐元左右,此後開始上揚。2004年達到6歐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噸價格超過了31歐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總額達280億美元,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達到了13億噸。英國、美國已經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兩大中心——擔綱的分別是倫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現在,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將目光投向了亞洲,投向了中國。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辦法,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的核心內容。1997年開始接受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重要議定書,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驅動力。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約定,「已發展國家」有已經核準的2008-2012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同時,至2012年,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平低5.2%。為減少「全球蔓延」的溫室氣體,《京都議定書》同時規定,協議國家(現有169個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可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英文簡稱CER)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國際市場。受《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牽引,英國早在2002年即啟動自願排放貿易計劃,31個團體根據1998-2000年基線自願性設定排放減量目標,包括了6種溫室氣體。2005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啟動,該體系覆蓋歐盟25個成員國,包括近12000個燃燒過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業實體,遂使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倫敦金融城則是歐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額超過200億歐元,歷年來呈翻番增長趨勢。「走在環保問題的前列,已經為金融城帶來了切實利益。」倫敦金融城當局政策與資源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斯奈德如此評價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美國目前尚未加入簽署《京都議定書》,其制定了「10年內減少20%的汽油用量」的發展減排計劃。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交易,會員200餘個,這足以使其成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碳排放-與溫室效應 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在近一個世紀以來大量使用礦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種溫室氣體。由於這些溫室氣體對來自太陽輻射的可見光具有高度的透過性,而對地球反射出來的長波輻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說的「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候變暖。全球變暖的後果,會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凍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更威脅人類的食物供應和居住環境。碳排放-應對措施 積極應對 與其他污染物不同,CO2的減排存在很大的技術難度。目前,主要有3種技術方向和選擇。一是採取化石能源的替代技術,主要包括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新能源技術(核能目前已經被排除在聯合履約和CDM機制之外);二是提高能效,進而通過減少能耗實現削減CO2排放;三是碳埋存及生物碳匯技術。此外,稅收等財政金融政策可以起到加速技術改造進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作用。 (1)能源結構調整對減排的作用明顯但困難較大
從目前情況來看,短期內,通過能源替代技術改變能源結構的作用有限。人類存在採用低碳或無碳的替代能源技術的可能性,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為此,重點研究了現有能源的相互替代的可能性與效果。 在考慮宏觀經濟系統各個方面的復雜相互作用的基礎上,我們初步建立了以減排政策為核心的一般均衡模型,應用這一模型對能源結構調整、經濟結構調整、徵收碳稅等進行了政策模擬分析,主要結論如下。 中國2003年能源消費中,煤的比重為67.1%,天然氣的比重為2.8%。如果將煤的使用比重降低1個百分點,代之以天然氣,CO2的排放量會減少0.74%,而GDP會下降0.64%,居民福利降低0.60%,各部門生產成本普遍提高,其中電力部門受影響最大,平均成本提高0.60%;如果「氣代煤」的比例為5%,CO2的排放量會減少4.9%,而GDP會下降2.0%,居民福利減低2.0%,電力部門平均成本提高2.4%。 因此,能源結構調整的後果是,一方面CO2排量會顯著降低,另一方面GDP增長速度會放緩,居民福利受到一定的影響。在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經濟必須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因此,即使在能源供給充分的條件下,能源結構調整的速度不應也不可能太快。 (2)實施清潔生產
技術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最有效的途徑。根據以上預測,即使採取較積極的能源政策,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油氣等清潔能源的比例,2020年中國煤炭消費仍占約60%。而碳埋存和相關碳匯技術因成本等問題難以推廣。因此,最可行也是最有效的技術減排措施就是採取清潔生產等技術來提高能效,特別是煤炭的清潔利用技術在未來15年中將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能效技術不僅減少能源利用、減少排放、提高成本效益,還能通過技術轉移發揮更大潛力,因此是CDM項目最優先的選擇。另外,在農業方面,提高化肥利用率。在保證作物產量的前提下,實現減少化肥消耗量,對於減少化肥生成過程中的CO2排放和保護環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國履行《京都議定書》 (3)增加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有助於減輕中國潛在的減排壓力
造林、林地恢復、豐產林管理、採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蟲害控制等可增加森林固碳量,減少碳排放。據初步估計,中國實施的林業六大重點工程的固碳潛力約200億噸,持續時間約為100年。合理的農業管理措施(包括平衡施肥、合理種植、增加秸稈還田、少耕免耕等)和減少土壤侵蝕能大大提高農業土壤固碳量。根據目前的野外定位研究成果,在施用有機肥的情況下,除東北部分地方外,土壤有機質均會增加,平均增加幅度為8.52~59.78 g/(m2·yr)。農作物秸稈的還田,類似於施用有機肥,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平均增加幅度45.24 g/(m2·yr)。免耕和少耕可以分別平均增加土壤有機碳134.81和208.74 g/(m2·yr)。在中國農業生產中,積極施用有機肥及推廣秸稈還田和免耕,農田生態系統土壤的固碳潛力是巨大的。初步估計,目前森林植被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44.3%,土壤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90%。 增加草地固碳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種改良等。另外,中國青藏高原高寒濕地、東北濕地以及分布在幾大流域的濕地是個巨大的碳庫,納入陸地生態系統碳管理框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當前中國符合《京都議定書》的生態系統碳匯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4%~6%。到2020年,這個碳匯可提高2~4倍,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7%~8%。增強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與碳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中國所面臨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為加快中國的工業化進程爭取空間和時間。 4)徵收碳稅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如果採用徵收碳稅的市場手段實現5%或10%的減排目標,需要分別徵收每噸碳90.71元和192.9元的碳稅。如果將徵收的碳稅全部用於返還居民,其稅率還會略有提高。在徵收碳稅情形下,各部門的生產成本將增加,電力部門增加的成本分別為5.78%和12.07%,鋼鐵部門增加0.91%和1.94%,郵電運輸業增加0.128%和0.263%。 如果把調整能源結構和徵收碳稅的措施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到社會總成本略小的方案。例如:「氣代煤」1%,徵收碳稅82.1元/噸碳,可以實現5%的總的減排目標,而居民福利下降0.78%,GDP下降1.51%。
總之,採用徵收碳稅和能源結構調整的政策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比較大。 5)消費行為對節能與減排的作用突出
目前,對生產活動中的節能、提高能效方面的研究比較多,而對居民生活用能研究得比較少。事實上,1999~2002年中國每年全部能源消費量的大約26%、CO2排放的30%是由居民生活行為及滿足這些行為需求的經濟活動造成的。經過研究,居民的生活用能具有巨大的節約空間。在基本不降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單是在住房、汽車、摩托車和家用電器節能這幾項就可以節約能源2176.3萬噸標准煤,佔2002年居民生活行為用能的11.0%,相當於每年減少1628.8噸碳的CO2排放。碳排放-減排目標 中國: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2]
美國: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17%。韓國:為了削減碳排放,將在未來10年執行正在考慮的三個計劃中最嚴格的一個,使2020年的碳排放量比正常水平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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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的產地
世界產油區主要集中在中東、南美、非洲、俄羅斯、中國等,凡有煉油廠的地區基本都有燃料油產出。在九十年代,我國主要從新加坡、泰國、日本和南韓等亞洲國家進口燃料油。隨著國內進口規模不斷擴大和對品種需求的增加,進口來源地擴大到歐洲、南美洲以及中東地區,主要有新加坡、韓國、日本、台灣、菲律賓、中東和美國西岸,近兩年來,由歐洲直接運送到中國的數量有所增加。以下就幾個主要產地的基本情況作簡單介紹:
韓國
韓國共有5家煉油廠,包括位於岱山現代煉油廠,位於仁川的仁川煉油廠,位於蔚山的SK煉油廠,位於YOSU的LG-CALTEX煉油廠和位於ONSA的雙龍煉油廠。目前,現代煉廠產出的燃料油基本為直餾180CST,SK 煉廠出口的燃料油也以直餾油為主,其他煉廠生產的180燃料油以調合油為主,也有部分直餾油。南韓年出口總量約為240萬噸。
新加坡
黃埔市場進口燃料油近一半來自新加坡,這包括從馬來西亞和印尼海上錨地駁運的燃料油。這個地區的燃料油主要是調合油,並且以船用燃料油為主,其比重和粘度都接近符合中國多數用戶規格的上限。
新加坡有4家煉油廠可生產燃料油,產品主要供應當地發電廠。當地每年交船用燃料油的數量曾超過 200 萬噸,但近幾年有所下降。巨大的市場需求、其優良的港口條件,以及其規范化管理金融支持使新加坡成為亞洲的燃料油貿易中心。
台灣
台灣中油(CPC)的煉油廠每月可出口6-8萬噸 180CST 燃料油。其油的特點是粘度低、密度小,凝固點低,因其良好的品質而深受國內用戶的青睞。台塑煉廠投產後,高硫燃料油的產量有所增加,每月出口可達15 萬噸。
俄羅斯
俄羅斯生產的燃料油基本上是直餾 180CST 燃料油,通稱「M-100」,年出口量可達300-500萬噸。該油品的特點是低含硫(一般在1.5%以下)、低粘度(一般在 160CST以下)和低密度(一般在0.96以下),價格一般比相同含硫量的韓、日低硫油低,但高於中東、台灣等地的直餾油。
鹿特丹
鹿特丹現為世界貨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其煉油能力占荷蘭總能力的一半以上,是世界三大煉油中心之一,也是歐洲石油貿易中轉與調合的基地。隨著歐洲對船舶燃料油含硫量要求的提高,含硫量超過1%的燃料油將會越來越多的轉向亞洲。
中東
國內進口來自中東的燃料油國家主要是伊朗和沙特,近兩年來來自伊朗地區的280CST直餾燃料油不斷受到青睞,起初,由於需要調合成180CST才能符合使用要求,考慮到運輸成本方面的原因,主要在新加坡進行調合後再運到中國市場,目前,由於國內煉廠對該油品的需求,已基本不需要進行調和直接運到國內使用。沙特的燃料油主要是A961,這種燃料油屬於裂解油,主要供國內電廠使用。
除以上幾個主要燃料油供應地以外,南美的委內瑞拉–奧里乳化油和180CST也有較大量進入中國市場,巴西出口約300萬噸/年低硫380CST燃料油到亞洲。
國內燃料油產量
我國燃料油以進口為主。國產燃料油主要由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兩大集團下屬的煉油廠生產,以及少量的地方煉廠生產。近年來隨著兩大集團的燃料油收率的大幅下降,國產燃料油的產量呈下降趨勢,其主要原因是煉油廠為提高柴汽油等輕油的收率而增加了加工進口輕質原油的比例,使得重質油品收率下降。此外,由於長期以來煉油廠能力過剩,原油加工量一直受到限制,促進了我國重油深加工技術的發展。當前,擴大重油深度加工能力、建設催化裂化和渣油加氫裝置已成為各大煉廠挖潛增效的重要途徑,其結果是燃料油產量減少且質量下降。
國內燃料油用戶
電力行業是我國燃料油消費第一大戶,一直以來都佔全國燃料油消費量的 40%以上由於國家電力近年來持續緊張的局面,電力行業成為燃料油需求的中堅力量,2004年年底到2005年以來,由於國際油價的不斷高企及國家對電力行業價格控制的原因,電廠的總體需求逐步降低,由於燃料油在燃油發電廠生產成本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其對燃料油所能夠承受的價格必然是有一定限度的,2005年新加坡燃料油價格一度超過300美元,國內燃料油價格更是達到了3400元/噸的天價歷史紀錄,過高的價格嚴重削弱了國內燃料油用戶的總體需求,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發電廠始終都需要發電,其需求在燃料油市場的總體需求中仍然是佔比重最大的行業。
石油、石化行業是我國燃料油第二大消費行業,主要用於化肥原料和石化企業的燃料,由於國際油價的高漲及國內對成品油價格的宏觀調控,該行業對燃料油的需求急劇下降,在整個燃料油市場中所佔的比例也極不穩定,隨市場實際情況經常會出現較大幅度變化。在某些時候,它們可能會是滿負荷運轉,但由於國際油價的變化或者國內價格的調整及國內政策的變化,其開工率可能會很快就下降到 50 以下。
除以上兩大行業以外,燃料油的用戶還包括一些工業用戶,這些用戶主要為一些建材和輕工行業,如陶瓷廠、玻璃廠等,雖然需求比例不是很大,但基本保持穩定,並且有持續增加的趨勢。
廣東省是燃料油消費的最大終端市場,下面對廣東省的主要用戶使用燃料油情況做簡單介紹。
1、電廠:根據其設備的要求電廠可分為燃氣機組、柴油機組和汽輪機組三類:燃氣機組對燃料的要求最高,一般情況下以低金屬、低比重油為主;柴油機組對燃料油質量的要求比燃氣機組低,主要使用新加坡油、日本油、南韓油以及中東油,一般使用混調/裂解油即可;汽輪機組對燃料油的要求最低,主要燒各類低品質渣油,從新加坡進口的 180CST 基本都可以滿足其使用需求。
2、工業用戶:多數工業用戶基本都是由鍋爐來使用燃料油,其對燃料油品質的要求一般也較低,主要使用普通的高硫燃料油。
各類用作燃料的用戶所需燃料油指標大致如下表所示:
3、燃料油加工企業:指對燃料油經過減壓蒸餾得到工業燃料油和渣油的企業,其需求主要是俄羅斯M100 及其它各類可進行再加工的直餾燃料油,其中,山東地區主要使用俄羅斯M100,廣東地區也有使用俄羅斯 M100,同時,來自韓國 SK、現代等煉廠以及中東地區的直餾油也被普遍使用。蒸餾後的工業燃料油及渣油將主要用於陶瓷、玻璃、小型發電廠及加熱爐等。該類用戶能夠使用的燃料油僅限於直餾油,而且基本上各類直餾油都可使用,對粘度要求不大,考慮到成本問題,很多企業對280直餾油也非常歡迎。
4、船舶燃料:船用燃料油在整個燃料油市場中也佔有較大比例,大體上,船用燃油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重柴油,一類是燃料油。重柴油基本上是針對一些小的柴油機船,原來使用柴油作為燃料的,目前基本都使用重柴油,重柴油的品質接近柴油,只是密度偏大,色度也會差一點。使用燃料油的船舶基本都是較大型的船,所使用的燃料油品質也不同,經常提到的180CST、380CST甚至品質更差的燃料油,都可以成為一些大型船舶的燃料。國產燃料油一般品質較差,大量用於船舶燃料,同時也有較大一部分是來源於進口,由於經營船舶用油的過程比較復雜,本書中涉及到的一般燃料油貿易並不含有船舶用燃料油的貿易,但也要注意到船舶用燃料油在整個燃料油市場中所佔的份額是較大的。經營船舶用燃料油的貿易公司有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應有限公司、中國船舶燃料有限責任公司等。
國內燃料油市場
我國進口燃料油主要在以下三個市場上消化:華南市場(占總進口量的 46.32%-2003年)、華東市場(占總進口量的 35.53%-2003 年)和華北市場(占總進口量的 15.31%-2003 年),在2004年,這種情況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燃料油市場在華南及華東市場得到了更大的發展,其中華南地區 2004年總進口量為 1891.71 萬噸,比上一年增長約70%,同時在全國總進口量中所佔比例也達到了61.94%;華東市場在總進口量上也出現較大幅度增長,特別是山東市場,2004年由於在直餾油需求上急劇增加,直餾油消費量大增。而華北市場則基本沒有大的發展,出現一定程度的萎縮。
國內燃料油貿易商
燃料油市場是作為我國石油市場機制改革的試點市場,其開放程度為所有油品市場最高的,正因如此,燃料油市場得到國內民營企業參與的力度也是所有油品市場中最大的。隨著國家政策對燃料油市場的逐步放開,燃料油市場在我國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同時也為其它油品市場的陸續開放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從燃料油市場開始開放以來至今,先後已有多家公司擁有了燃料油的經營權及進口權。
雖然擁有經營權的公司很多,但多數公司對燃料油的實際經營量並不大,從近兩年的經營情況來看,燃料油經營主要集中在十幾家較大的公司。
我國燃料油市場的特點
燃料油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政策最為開放、價格波動最貼近國際市場的成品油。
2001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公布的新的石油定價辦法,正式放開燃料油價格,燃料油的流通和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從 2004年1月1日起,國家取消了燃料油的進出口配額, 實行進口自動許可管理,我國燃料油市場基本實現與國際市場接軌。但同時,我國燃料油市場又是一個不成熟、缺乏透明度和規范化管理,信用風險和價格風險較大的市場。
首先,燃料油與其他成品油不同,燃料油的用戶基本上為大型工業企業,由於其資金周轉期的限制,行業內習慣賒帳銷售,貿易商需承擔巨大的資金信用風險。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積極推出票據結算,要求買賣雙方規范經營管理和加強監督,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其次,貿易商要承擔價格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我國是亞洲最大的燃料油進口國,但國內市場尚未形成自己的價格體系,沒有石油期權、期貨及其它積極的避險工具,國內進口商和用戶被動地接受國外價格體系的價格。新加坡燃料油以船舶用油為主,而國內燃料油市場則受國家政策、市場供需關系、季節性因素、油品價格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進口成本以新加坡市場的價格計價,卻按國內現貨價格銷售,當兩個市場出現不同步時,進口貿易商或用戶就要承擔巨大的風險。
面對市場的巨大需求,國內數家專業石油信息公司近年來一直在嘗試制訂中國的燃料油作價系統,例如北京金凱訊石油信息網建立了網上信息平台,即時報道國內外石油市場價格信息;C1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推出了黃埔燃料油價格和貼水;道瓊斯、普氏、ARGUS等國外專業信息公司於2004年也紛紛推出黃埔燃料油現貨價格和市場報道,這將對促進國內燃料油市場化、信息化和基準價格的形成起到積極的作用。
為了健全國內燃料油市場體系,經國務院等相關國家機關批准,歷經多年的前期調研及准備工作,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期貨合約於 2004年 8月25日成功推出。這為健全我國燃料油市場體系、爭奪燃料油價格話語權提供了可能。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易,國內燃料油期貨已經逐漸發展成為一個成熟的品種,在套期保值、價格發現等方面均已開始發揮積極的作用。
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標准合約如下表所示:
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標准合約附件
1、交割單位
燃料油標准合約的交割單位為10手(100噸),交割數量必須是交割單位的整倍數。
2、質量規定
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質量標准:
國內燃料油期貨交割庫分布:
由於燃料油貿易主要集中在華南地區,作為一個新品種,燃料油期貨首批交割庫全部在廣東省。
附表: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庫
進口燃料油的計價方式
我國燃料油進口貿易基本都是在新加坡市場完成,進口價格則無論進口油品來自哪裡基本都以新加坡MOPS 價格為基準價進行計價。常用的計價方式主要採用固定價和浮動價兩種,其中固定價即是以買賣雙方商定的固定價格來確定合同價格,由於採用固定價格對買賣雙方都存在巨大的風險,所以在實際貿易中很少採用;而浮動價格則是由買賣雙方以商定時間區間內MOPS中間價的加權平均作為基準價,再加上貼水形成的,商定的時間通常是五天,也有十五天和全月平均等。採用浮動價進行計價的采購成本則為:MOPS平均價+貼水。
MOPS平均價:MOPS是Mean Of Platt』s Singapore 的簡寫,直譯過來即為新加坡普氏平均價。以五天計價為多,如果是按照五天的價格計價,則會有幾種方式可供選擇(2+1+2、2+0+2、3+0+2等),對於多數貿易而言,計價日的基準以提單日為基礎,如果是2+1+2,則表示計價的實際日期為提單日的前兩天、提單日當天和提單日的後兩天;如果是3+0+2,則表示計價的實際日期為提單日的前三天和提單日的後兩天,這樣計算基本上都是因為提單日當天為新加坡公眾假期,沒有價格產生,一般如果提單日當天為新加坡工作日,則計價都以 2+1+2為主。如遇計價日為公眾假期沒有價格,則向前或向後順延。也有不以提單日為基礎的計價,比如說從南美、美西、中東或歐洲等地直接到中國的油輪,由於路途較遠,若以提單日計價,則等貨物運到中國時,價格可能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對購貨方不利,所以,從以上地點直接到中國的貨物一般會以NOR(Notice Of Readiness,卸貨備妥通知書)方式計價,常用的基礎計價日為NOR-6。
貼水:貼水包括離岸貼水和到岸貼水,離岸貼水是指基準價增、減部分的價格,它主要受市場供需情況、油品質量和出口地的影響。此外,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的長短以及客戶相互間的信用也會影響離岸貼水的高低;到岸貼水等於離岸貼水加運費,而運費的高低則受船型結構、大小、船齡、運程遠近以及航運市場供需情況等因素影響。國內貿易商與國外供應商所簽訂合同中的貼水條款大多為到岸貼水。
在現貨市場的買賣中,買賣雙方基本都是以浮動價進行交易的,由於各方面的交易都已形成一定的慣例,所以雙方在進行談判的時候主要談的就是貼水的多少,一旦貼水確定了,則這筆交易就基本上可以達成了。
需要說明的是品質對離岸貼水的影響十分重要。目前進入國內的燃料油出產地包括新加坡、韓國、俄羅斯、美國、中東、歐洲、南美等國家,由於各地選用加工的原油及加工工藝有所不同因而出產的油品的品質存在較大的差異。普氏燃料油報價只有180CST和380CST兩種標准規格油品,因此在亞洲地區,所有燃料油均以此兩種規格報價為基準,優於或劣於標准180CST或380CST規格的燃料油通過在基準價上增加或減少貼水來確定價格。
進口燃料油成本的計算
上面敘述的MOPS平均價+貼水為進口燃料油的到岸成本,但是進口商在銷售的過程中要大致估算出總的進口成本,才能確定實際的銷售價格。進口成本基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MOPS平均價+貼水)×1.2402×8.11+各種費用,其中MOPS平均價和貼水前面已經做過說明;1.2402 是進口關稅(6%)和增值稅(17%)的總和,即(1+0.06)×1.17 得到的,8.11為匯率,其它各種費用就相對比較復雜,不同時期這些費用也可能會有變化,這些費用包括港口費、倉儲費、商檢費、碼頭費、干倉費及各種稅費等等,目前這些所有費用加起來約為50元/噸左右。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中國給東盟五國的關稅優惠政策,原產地為新加坡的燃料油進口關稅調整為5%,所以來自新加坡的燃料油並能夠享有5%關稅的成本計算則應為:(MOPS平均價+貼水)×1.2285×8.11+各種費用。
7. 什麼是碳交易
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議定書》把市場機製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兩年來,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圳積極推動碳交易相關研究和實踐,努力探索建立適應中國國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先後完成了制度設計、數據核查、配額分配、機構建設等工作。
(7)日本碳期貨擴展閱讀:
碳交易的機制
能源結構優化,新的能源技術被大量採用與發展中國家能源效率低,減排空間大,成本低形成鮮明的對比。這直接導致同一減排量在不同國家之間存在著不同的成本,形成了價格差。從而產生了碳交易市場。
深圳市於2013年6月18日啟動全國首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中國碳排放權交易拉開了序幕。同時,深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個人投資者開放,為全國人民打開了新的投資渠道。為方便全國各地關注碳排放交易的機構和個人,開設了「足不出戶,異地開戶」的服務
8. 日本災難包括什麼
由地震引起海嘯,繼而引起核泄漏,典型的由次生災害引起的次生災害事件。不過我想日本此次的災難給予我們思考的空間很大。我們在承認日本國民素質和國家制度建設方面的同時,應該深刻認識到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的險惡用心,他們這些人一旦獲得機會,必將重現日本殘暴凶險的獸性面目,我想這是日本未來真正的災難……
9. 一德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股東背景
控股股東天津市財政投資管理中心:天津金融資源的集大成者
天津市財政投資管理中心成立於1998年4月,是經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設立,負責籌措、管理和運營政府財政性投資的專門投資機構。為適應天津市金融創新的需要,天津市財政投資管理中心先後出資控股或參股天津銀行、交通銀行、渤海證券、一德期貨、天津信託和天津北方信託等知名金融企業,投資范圍涵蓋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天津市核心金融資源,為加快天津現代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
天津一德投資集團:天津期貨市場的先行者
天津一德投資集團成立於1999年7月,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並授權經營國有資產的大型綜合類國有獨資投資集團公司,其前身為成立於1995年的原天津聯合期貨交易所,主管機關為天津市綜合金融工委。原天津聯合期貨交易所交易的主要期貨品種有天津紅小豆、電解銅、重鎔用鋁錠等,交易量一度列全國第4位,形成的「天津價格」在全國期貨市場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作為天津期貨業的龍頭,原天津聯合期貨交易所為天津期貨市場集聚和培養了大量期貨人才,為天津金融市場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目前一德投資集團主要涉及證券、期貨、旅遊、醫葯、拍賣及新興領域的投資開發;從事農業、工業、城市基礎設施、交通、市政、環保、房地產業項目的投資開發;投資咨詢、經濟信息咨詢及社會中介服務業務;以及生產資料、設備產品的經銷等。
地天泰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和天津市重點工程的鋼材供應商
地天泰集團有限公司集團主要經營鋼鐵上、下游產品的國內、國際貿易和農產品進出口,涉足物流加工配送、投資及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汽車配件製造、餐飲服務等多元化行業領域。集團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擁有員工400人。多年來,集團與首鋼、鞍鋼、本鋼、包鋼、天鋼、唐鋼、宣鋼、承鋼、凌鋼等多家大型鋼鐵集團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集團擁有穩固的銷售渠道和客戶群體,是國家和天津市重點工程的供應商之一。
天津市春鵬鋼預應力絞線有限公司:專業的鋼絞線、鋼絲製造商
天津市春鵬鋼預應力絞線有限公司是專業生產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鋼絲的股份制企業。公司注冊資金為3000萬元人民幣,擁有員工200人。公司產品出口到美國、加拿大、日本、義大利、英國、立陶宛、葡萄牙、古巴、卡達、捷克斯洛伐克、菲律賓,泰國,阿聯酋,斯洛維尼亞等國家。
天津市恆興鋼業有限公司:天津市民營鋼材骨幹企業
天津市恆興鋼業有限公司是普碳鋼、優質碳素結構鋼板的專業生產供應商,是天津市民營鋼材骨幹企業。公司注冊資金為8000萬元。公司冷軋薄板、鍍鋅薄板等系列產品享有較高的市場聲譽。
10. 碳金融的國內情況
我國是最大的CDM項目供給國。按照《京都議定書》,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在2012年前無須承擔減排義務,在我國境內所有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機制轉變成核證減排單位,向發達國家出售。我國目前是CDM機制中二氧化碳核證減排量最大供給國,佔到市場總供給的70%左右。而在原始CDM和JI項目需求結構中,由於 《京都議定書》規定歐盟在2012年底前溫室氣體減排量要比1990年水平降低8%,而且歐盟對碳排放實施嚴格配額管制,因此歐洲國家需求量占據總需求的75%以上。日本也有約五分之一的需求份額。據世界銀行預測,發達國家2012年完成50億噸碳減排目標,其中至少有30億噸來自我國市場供給 。
碳金融市場處於發端階段。我國目前有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和深圳環境交易所,主要從事基於CDM項目的碳排放權交易,碳交易額年均達22.5億美元,而國際市場碳金融規模已達1419億美元。總的來說,我國碳治理、碳交易、碳金融、碳服務、以及碳貨幣綁定發展路徑尚處發端階段,我國金融機構也沒有充分參與到解決環境問題的發展思路上來,碳交易和碳金融產品開發也存在法律體系欠缺、監管和核查制度不完備等一系列問題,國內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場尚未充分開展,也未開發出標准化交易合約,與當前歐美碳交易所開展業務的種類與規模都有相當差距。
碳金融市場發展前景廣闊。我國正在實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立「兩型社會」的發展戰略,過去「三高」(高投入、高能耗、高增長)的粗放型發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續性,必須轉化為「兩低一高」(低投入、低能耗、高增長)的集約型發展模式。同時,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碳減排責任和義務,在哥本哈根會議上,我國政府鄭重承諾: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並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這種承諾體現了我國加強碳治理的責任感和大國風范,也充分表明我國大幅減排溫室氣體的決心。按照這一目標,未來幾年內我國碳交易和碳金融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我國區域、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極不平衡,這也為我國在積極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的同時,創設國內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場創造了條件。 我國碳金融市場缺位使得碳資產定價權缺失。我國關於碳資產定價權的缺失嚴重影響我國企業的經濟利益。對於發達國家而言,能源結構的調整、高耗能產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都需要較高成本,溫室氣體減排成本在每噸碳100美元以上,而在我國進行CDM項目投資,減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尤其是,碳金融中介市場處於起步階段,這就沒有發揮金融在風險評估和管理以及價格發現的功能,也使得我國只能被動接受歐美碳資產的單向報價,據世界銀行統計數據,工業化國家2007年溫室氣體排放額度外購需求量為3億噸左右,均價在15-20歐元區間。我國作為最大碳排放權供給國,出售價格遠低於這個價格區間,我國目前碳交易價格維持在10歐元左右。有的項目甚至更低,如2006年7月,義大利碳基金通過世界銀行以每噸不低於6.25美元的價格分10年時間從南鋼股份購買了約65萬噸二氧化碳減排量;為防止我國碳資產被 「賤賣」,發改委出台了每噸CDM項目二氧化碳8歐元的最低限價;寶鋼股份2007年1月出售給瑞士信貸國際集團和英國瑞碳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也只略超10歐元;2009年6月我國出售給歐盟買家的CERs現貨價格為11歐元;盡管國際市場上碳排放價格在2009出現了下降,但在歐盟內部配額市場,一噸2014年12月到期的二氧化碳期貨價格仍達19歐元。
事實上,由於我國沒有形成自己的碳金融市場,我國碳資產的定價權掌握在歐美需求方,我國供給的CERs被發達國家投資機構購進後,經過包裝,開發成為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及擔保品,賺取豐厚的利潤。
單一的CDM供給與低成本減排領域使我國處於低端市場。 2012年前,我國在碳交易市場主要是CDM項目CERs的供給,2012年後,我國碳排放就須承擔一定責任。據世界銀行報告,我國已是第一大碳排放國,隨著我國碳減排承諾的逐步兌現,我國在未來極有可能成為碳排放權進口國,而那時碳排放權的購買價格極有可能比現在出口價格高許多。而且,我國處於碳交易的低端市場還表現在減排產品多集中於低層次的減排領域,使得我國碳排放產品成為受制於國外企業需求的買方市場。我國現有的CDM項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節能和提高能效類型項目,此類項目減排成本低,投資力度小,技術穩定,收益預期高,多為國外投資者熱衷投資項目,而對於減排成本高、技術復雜、投資多、受益期長的項目,如垃圾焚燒發電、造林和再造林、HFC-23分解消除項目卻極少投資,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網相關數據,這些項目占總項目比例低於1%,而能源類和提高能效類項目卻佔95%以上。特別是,2012年後京都議定書框架的不確定性、歐盟碳交易體系第三階段 對CDM項目合格性的限制、漫長的等待期與高額的交易成本都使CDM交易規模呈現下降特徵,因此我國開展國內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場更具有前瞻性和緊迫性。
開發碳金融市場對我國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碳金融的標的物是一種虛擬產品,交易規則嚴格,開發程序復雜,銷售合同多涉及境外客戶,合同期限長,風險評級技術要求高,非專業機構難以勝任碳金融項目的開發和執行能力。如清潔發展機制或聯合履行機制都涉及減排單位的認證,若減排項目無法獲得認證則導致交付風險,會降低投資預期收益。為保證項目對投資人的吸引力,既需要熟悉減排單位需求國和具體項目所在國的認證標准和程序,了解有關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同時,還需要對交付風險和政策風險進行評級並提供擔保,這樣的綜合性金融機構和復合型人才在目前我國是十分稀缺的。
而且,我國金融市場發育不充分既限制了碳金融的有效銜接和發展,同時也欠缺對風險要求更高、專業服務能力更強、涉外服務水平更專業的金融服務人才。總的來說,我國還沒有建立有效的碳金融交易制度,更沒有建立國內碳交易市場,也沒有創建碳交易平台,碳基金、碳期貨、碳證券等各種碳金融創新產品更是沒有開發,這就使得碳交易市場缺乏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也沒有充分發揮碳金融對於碳資產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而在低碳節能環保領域,我國與發達國家差距甚微,基本處於同一起跑線上。
欠缺參與激烈競爭的思想准備和國家戰略。碳金融具有寬闊的潛在增值空間,國際金融機構對該領域的創新和競爭也會越來越激烈。從目前市場開發程度來看,歐盟國家先行先試,暫居市場領先,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佔全球碳交易額的四分之三以上;EU ETS掌控著EUA期貨、期權的定價權;而且倫敦作為全球碳金融中心之一地位已經確立。美國國內雖沒有形成政府規制嚴格的碳配額交易市場,但2008年美國東北部及中大西洋各州組成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egionalGreenhouse GasInitiative, RGGI)形成自願減排單位(VER),目前RGGI已是全球第二大配額交易市場。
特別是美元作為最主要計價貨幣和儲備貨幣,美國開發和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作用和地位日益凸顯,美國金融機構基於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可以較為便利開發出碳金融產品,做大碳金融市場。國際碳金融市場交易主體基本為歐美金融機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近些年也推出一些碳金融服務和產品,以加入國際碳金融市場的競爭。如日本利用其先進的碳減排技術,並在日本碳交易所採用日元計價。澳大利亞可基於NSW交易平台來開發碳金融市場。各國都在積極構建自己的碳金融市場;各國似乎都在關注碳貨幣發展戰略,即積極通過將主權貨幣與碳交易、碳資產、碳金融綁定來提升貨幣的國際地位。
3.1中國「碳金融」市場蘊藏巨大商機
據有關專家測算,2012年以前我國通過CDM項目減排額的轉讓收益可達數十億美元。為此,中國已經被許多國家看做是最具潛力的減排市場。那麼,依託CDM的「碳金融」在我國應該有非常廣闊的發展空間,並蘊藏著巨大商機。
由於目前我國碳排放權交易的主要類型是基於項目的交易,因此,在我國,「碳金融」更多的是指依託CDM的金融活動。隨著越來越多中國企業積極參與碳交易活動,中國的「碳金融」市場潛力更加巨大。
對於發達國家而言,能源結構的調整,高耗能產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都需要高昂的成本,溫室氣體的減排成本在100美元/噸碳以上。而如果在中國進行CDM活動,減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噸碳。這種巨大的減排成本差異,促使發達國家的企業積極進入我國尋找合作項目。
而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擔減排義務,在我國境內所有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議定書》中的CDM機制轉變成有價商品,向發達國家出售。我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10年單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減少10%。在努力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通過大力推廣節能減排技術,努力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必將有大批項目可被開發為CDM項目。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顯示,目前中國提供的CO2減排量已佔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預計到2012年,中國將占聯合國發放全部排放指標的41%。
3.2碳金融在我國的發展障礙
首先,對CDM和「碳金融」的認識尚不到位。CDM和「碳金融」是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而走入我國的,在我國傳播的時間有限,國內許多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其中蘊藏著巨大商機;同時,國內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等尚不熟悉,目前關注「碳金融」的除少數商業銀行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涉及。
其次,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全。CDM機制項下的碳減排額是一種虛擬商品,其交易規則十分嚴格,開發程序也比較復雜,銷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戶,合同期限很長,非專業機構難以具備此類項目的開發和執行能力。在國外,CDM項目的評估及排放權的購買大多數是由中介機構完成,而我國本土的中介機構尚處於起步階段,難以開發或者消化大量的項目。另外,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
再次,CDM項目開發時間長、風險因素多。與一般的投資項目相比,CDM項目需要經歷較為復雜的審批程序,這導致CDM項目開發周期比較長,並帶來額外的交易成本。此外,開發CDM項目涉及風險因素較多,主要有政策風險、項目風險和CDM特有風險等,政策風險來自於國際減排政策的變化,如2012年後中國是否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義務,決定了2012年後合同的有效性;項目風險主要是工程建設風險,如項目是否按期建成投產,資源能否按預期產生等。在項目運行階段,還存在監測或核實風險,項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確定性,也會影響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支持。
3.3興業銀行碳金融實踐
2006年5月,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針對中國在節能技術運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融資需求特點,在境內首創推出節能減排項目貸款這一「綠色信貸」品種。截至2008年3月底,興業銀行已經在北京、天津、山東、山西、重慶、浙江、福建等十一個省市開辦節能減排貸款業務,共發放貸款51筆,累計投放12多億元;可實現每年節約標准煤147.48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碳約412.85萬噸。
隨著節能減排貸款的快速推廣,部分節能減排項目已經進入碳減排交易市場。興業銀行運用在融資模式、客戶營銷和風險管理方面積累的初步經驗,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碳核定減排收入(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為尋求融資支持的節能減排企業提供了新的選擇。
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深圳某公司垃圾填埋場沼氣回收利用處理項目。該公司成功引進加拿大技術,並升級開發出適用於城市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的3R循環利用技術,將原先直接排放大氣的溫室氣體沼氣作為能源回收利用,於2005年在梅州垃圾填埋場(一期)成功實施,當年在聯合國注冊成為CDM項目。由於該公司屬於「輕資產」型的科技服務公司,資產規模小、經營收入少、資產負債率高、缺乏傳統意義上的抵押擔保條件,因此,二期項目拓展的中長期資金需求難以通過傳統的貸款運作加以滿足。為解決傳統貸款模式遭遇的融資難題,興業銀行運用創新的思路和項目融資模式,側重考察第一還款來源的有效性,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現金流作為貸款審批的主要考慮因素,並且根據項目實施的現金流和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來選擇還款期限,使還款時間與現金流收入規模、時間匹配,較好地解決企業還款壓力問題。最終為該公司提供了三年期750萬元節能減排項目貸款,該項目的實施可實現年減排二氧化碳16萬噸,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該筆項目融資的成功運作,體現了興業銀行在環境金融創新中,節能減排貸款模式的新突破,標志著興業銀行節能減排項目貸款擴展到「碳金融」領域,也為今後探索碳保理等新興業務奠定了基礎。
3.4發展碳金融的機制調整與完善
(一)搭建交易平台。溫室氣體排放量是有限的環境資源,也是國家和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應借鑒國際上碳交易機制,進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額制度和發展排放配額交易市場,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鼓勵和引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有效分配和使用國家環境資源,落實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二)加強宣傳推廣。要讓企業充分意識到CDM機制和節能減排所蘊涵的巨大價值,推動項目業主和開發商根據行業、自身發展計劃,擴大國際合作,積極開發CDM項目,力爭國家環境資源利益和企業利益最大化。
(三)推動政策研究。CDM機制不僅涉及環境領域還包括經濟學、法律、管理等復雜的知識,同時還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操作性。中國作為溫室氣體排放大國對於自身參與CDM項目的潛力及規模尤其需要認真研究。
(四)培養中介市場。中介市場是開展CDM機制的關鍵,應鼓勵民間機構和金融機構進入,重視金融機構作為資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許金融中介購買或者與項目業主聯合開發CDM項目。
(五)構建激勵機制。「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強、參與度高和涉及面廣等特點,發展「碳金融」是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和監管部門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制定一系列標准、規則,提供相應的投資、稅收、信貸規模導向等政策配套,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節能減排領域的投融資活動,支持低碳經濟。
天津:創新試水碳金融
2013年,天津排放權交易所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以來,鋼鐵、化工、電力熱力、石化等5個行業的114家企業成為天津碳交易市場主體。據了解,在國家確定的7個試點省市中,天津市是唯一同時參與了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及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直轄市。
專家表示,天津產業格局特色鮮明,重化工業特點顯著,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大戶數量和體量突出。與其他試點地區及一線城市已完成或正在大幅削減工業企業生產能耗和碳排放的形勢不同,天津正處於經濟快速增長階段,是我國經濟發展和節能減排工作面臨形勢和發展階段情景的典型代表。因此,在一個經濟高速增長、碳排放總量尚未達到峰值的城市進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更具有典型性和樣本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