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並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二)證券承銷業務風險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三)自營業務風險
作為證券公司傳統業務之一,證券自營收入約佔中國證券公司總收入的30%,但其風險卻比較巨大。首先是市場風險,自營收益與二級市場走勢關系密切。目前我國證券二級市場整體來講投機氣氛較濃,市場波動相對頻繁,很多證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業務決策系統、調研系統、操作系統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面對相對較少的投資品種,證券公司無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規避證券市場波動的系統風險,因此,二級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會給公司業務帶來較大的風險。其次是新業務風險,很多新的交易品種即將推出,但由於業務新、經驗少,容易出現問題。同時它在能夠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有放大風險的效應。「李森事件」把百年歷史的「巴林銀行」毀於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違規操作風險,追求自營業務收益增加,惡意炒作使股價震盪加劇從中獲利。這種行為是《證券法》所嚴厲禁止的。一旦受到查處,公司的各項業務都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其他業務風險
在上述三大業務之外,資產管理業務是很多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重點,但其帶來的風險在2001年表現得尤為突出。雖然《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證券公司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投資收益,但是不少證券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業務時,還是違規進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諾,在操作不當時,易使應由客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轉化為由證券公司承擔實際的虧損。同時該業務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機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種單一、憑經驗確定,客戶可選擇的機會少,證券公司遇行情波動較大時,風險應對的能力欠佳。假設某證券公司注冊資金20億元,實際資產管理的資金100億元。允諾資金的保底利潤率是10%。按此計算,其年成本在10億元左右,在大盤下跌20%,損失應超過15%達8.5億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營資金按10億元計算,大盤下跌損失2億元,則兩者合計損失超過20.5億元,對該證券公司來說已達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盲目擴展。其他如國外證券公司獲利豐厚的資產重組、並購業務在我國雖然也開展,但業務量較小,所以其風險並不明顯。
② 證券的風險分析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
(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
(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
(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
(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
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③ 證券自營業務的風險如何控制
證券的自營業務主要是通過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來控制的,由專人管理,依照條例進行投資的。
④ 我過證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對策
內地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經過十餘年的發展,內地證券市場從無到有,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市場規則、制度建設、監管水平等都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內地證券市場前進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足和誤區。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值得每個市場人士深入思考。
證券市場應盡快實現兩個轉變
成熟的證券市場是資源優化配值的場所,既可籌資融祺,也使投資者獲取回報。而內地處於經濟轉軌時期,在證券市場制度設計與管理上,內地的證券市場是政府倡導建立的,其籌資與結構調整功能是國家傳統的資金增量調整方式在證券市場的實現形式,因此為國企改革服務的作用被突出強調,即強調其籌資功能而忽略其投資功能。市場及個股的投資價值問題受到了忽視,這種潛意識導致了政策上及市場參與者行為上對證券市場投資功能的忽視甚至是漠視,這其實是導致監管不嚴和企業及其他各市場參與者傾向於短期行為的根源。
伴隨著國企三年改革脫困的目標基本實現以及證券市場規模快速擴張期的結束,這種依賴吸收資金增量實現經濟結構調整的功能將會逐步退化。而伴隨著市場調整期的開始,投資者理性投資觀念的全面形成會迫使市場供求結構發生強制性調整,促使市場供求機制由行政操作型向市場主導型轉變。順應這種變化,證券市場應盡快實現兩個轉變:一是市場定位的轉變,即由原來的為國企脫困服務轉變為培育一批業績優良、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公司;二是市場功能的轉變,即由原來單一的籌資功能向風險定價、優化資源配置等多項組合功能轉變。
證券市場要積極推進金融創新
在健全發達的市場體系中,主板市場與二板市場,場內交易市場與場外交易市場,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衍生金融市場等同時並存,構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與之相對應的則有數以千萬計的上市公司和交易品種。
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目前主要集中於主板市場,而且主要是股票市場,股市的板塊是以行業或概念來劃分的,便於為莊家提供炒作機會,且市場交易品種單一,缺少對沖機制來降低市場風險。一九九五年因國債期貨的「327」事件,政府主管部門停止了國債期貨交易,此後金融期貨市場一直處於空白狀態。由於股票市場交易品種單一,缺乏對沖機制,使得市場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多空對壘,投資者只有做多才能獲利。市場的單邊性特點不利於市場的穩定,多數莊家操縱股價都是先利用股市無買空機制而一路往下打壓,做長期單邊下趺市收集籌碼,而後一路拉升股價暴漲。當中小投資者開始追漲過程中,莊家也就順利完成了出貨。在莊家的操縱下,廣大中小投資者往往輸得很慘。
內地證券市場結構的缺陷,不僅不利於培養長期、穩定的投資者群體,而且由於無法發揮期貨、期權的價格發現功能、不利於股價的理性回歸,導致股價的理性回歸,導致市場過程投機。因此今後在發展證券市場的過程中,管理層應加快對證券市場進行結構調整。一方面繼續完善股票市場建設,同時應加緊建立二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積極推進金融創新,穩妥地發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增加交易品種,建立對沖機制以降低市場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由於是以股票指數本身為買賣對象的,不僅具有一般期貨產品的價格發現功能和風險規避功能,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它還能產生調節整個股票市場股價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視。內地應適時開辟這一市場,使內地證券市場盡快形成以股票市場為主體、多層次的證券市場並存和協調發展的市場體系。
上市公司應建立退出機制
目前內地上市公司中,國有企業占絕對優勢,並且大量的國有股不能流通,市場投資者只是小股東,處在弱勢群體的位置上。上市公司這種「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導致了市場投資者和企業雙方面的行為扭曲。在上市的1,200多家公司中,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嚴重失衡。據不完全統計,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公司總股本51%的上市公司,占總數的近一半;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數量是第二大股東的5倍以上。由於股權結構不合理,小股東無法實行監督權,通過市場監督促進國有企業改制的設想也就無法實現。另外,大量的國有股不流通不僅是導致市盈率高的一個因素,也導致了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要改變上市公司行為的不規范,關鍵是要落實上市公司股權結權的改善、變革和交易等核心問題。具體操作上,首先應當改善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可以考慮嚴格控制新上市企業的質量,從注重所有制結構轉為注重企業本身的質量和效益情況,多批准一些高質量的民營及合資企業上市,甚至允許外資企業上市,以便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其次,分期分批使上市公司的股權能夠盡量流動起來。在增加市場流動性的同時,分散的股權結構有利於對企業的監督,也有利於企業改制。這一點通過有計劃有步驟的國有股減持可以實現。再之,對於那些虧損嚴重的企業應當加以限制、整頓乃至取消其市場資格,不允許其通過虛假重組、以配股代替分紅等方式在市場上繼續維持。因此,市場的退出渠道一定要暢通,這將比任何行政處罰更有約束力。
建立法制的證券市場
內地證券市場在立法、監管、規范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與成熟市場相比,內地證券市場在法制建設方面差距很大;一些法律只有粗的框架,可操作性差,導致市場各欺詐投資者行為時有發生,監管人才和手段不足;由於證券案件標的較大、訴訟成本較大,一些法院對證券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不高,對涉及證券案件的訴訟主體等問題還不清楚。此外,在證券市場的監管問題上還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下一步需要真正發展證券市場的法律制度,否則即使在其他方面加快前進步伐,也會受到相當大的制約。
針對目前市場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應加強證券市場法制建設,在依法治市的基礎上,加大對證券市場的規范力度:首先根據市場需要,補充和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面對不斷出現的新事物、新情況,積極研究監管辦法,為市場的發展和規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要加強證券執法,堅決打擊一切違法違規活動:要進一步加大對內幕交易、操控市場和其他欺詐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執法和稽查力度,重點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對市場違規者形成威懾力量,促使市場參與者形成守法規模經營的理念。
⑤ 商業銀行證劵投資業務會面臨那些風險
商業銀行投資於證券,主要是為了使現金資產獲得較高的收益。但商業銀行通常面臨著流動性風險,這就要求商業銀行投資的證券具有高度的流動性,通常都是國債或信用級別很高的金融債、企業債,這些債券的期限通常也較短,就是為了隨時能夠變現。
除了流動性風險,還有市場風險,比如利率突然變化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化,可能給商業銀行的盈利帶來波動。
還有信用風險,就是證券發行方能否還本付息。就像上面說到的,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高度重視流動性,非常穩健,因此投資債券的評級都很高,信用風險通常不是重點的考慮。
⑥ 我國證券公司發展的主要問題及未來對策分析
自1985年1月2日我國第一家專業性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以來,證券市場不斷發展,證券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多,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同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也逐漸暴露出來,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目前,解決這些問題的迫切性也顯得越來越強。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公司二十年來的發展歷程正是處於我國經濟「新興力口轉軌」的特殊時期,在這一時期,證券公司存在許多問題並積累了大量的風險隱患。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
資產規模小,業務單一與收入結構失衡
資產規模小、增速慢,中外差距巨大。截至2004年底,納入統計的114家證券公司總注冊資金1248.91億元,平均每家注冊資本為9.68億元;總資產為3293.73億元,平均每家為28.89億元;總凈資產為669.08億元,平均每家凈資產為5.87億元。與國際大證券公司相比,中國證券公司還有著非常大的差距,從資產規模看,2004年中國證券公司資產總額3293.73億元,不及美林證券的1/10,而國內最大的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資產規模為500億元,僅為美林證券的1/70左右。實力懸殊如此巨大顯然構成了中國證券公司在未來競爭中的弱勢地位和潛在風險。
資產結構不合理,流動性較低。我國證券公司的資產結構中,高風險資產比重較大,許多證券公司在80%以上,低風險資產比重則相對較必而西方成熟證券公司的高風險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重都比較低,一般在10%左右,低風險資產占的比重比較高,最少在50%以上,最高達77.8%。
業務范圍狹窄,收入結構失衡。就近幾年的收入構成看,證券公司收入來源主要局限干證券發行與承銷、經紀等傳統業務,其收入占總收入的近90%。各項業務比例嚴重失調,經紀業務平均收入是投行業務的6倍。而美國券商收入來源除了傳統的經紀、投行、自營和資產管理四大主營業務外。其他與證券相關的業務收入佔比達到了40%,經紀業務收入僅是投行業務收入的1.7倍。中國證券公司賴以生存的四大主營業務與市場的活躍程度高度相關,當市場劇烈波動時,由於缺乏避險工具,而成本結構又十分剛性,收入呈高度不穩定狀態,喪失了長期穩定的利潤支撐點。
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違規融資頻繁發生
證券公司自創立以來就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甚至連一般企業的融資權利都無法享有,面對證券市場的巨大誘惑,由於制度和監管上的缺陷,證券公司違規融資現象頻繁發生並屢禁不止,造成大量客戶資金被佔用,加大了證券系統的整體風險。這些違規融資主要包括:
利用客戶國債進行超限額回購融資。證券交易所以法人為單位的國債託管制度,為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並進行滾動回購融資提供了一個隱蔽的渠道。2001年下半年,市場預期利率下調,極大地刺激了國債回購市場交易,許多證券公司大量挪用客戶國債回購融資投入證券自營。2004年,由於央行存款准備金率上調、信貸資金收緊和股市下跌,同時受加息呼聲的影響,國債現券交易價格全面回落並一路走低,市場出現巨大規模的平倉交易,特別是挪用客戶債券從事回購融資的機構出現巨額虧空。從已經公開披露的資料看,鞍山證券、大連證券、富友證券、新華證券、愛建證券等已經被接管或被處理的證券公司幾乎都與國債回購融資有關。
盲目開展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由於受股市投資豐厚利益的誘惑,1996年以來,許多證券公司通過承諾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募集資金,證券公司一般以15%的成本融入資金並將其用於自營證券。由於證券公司沒有將此項業務的實際損失和潛在風險納入表內核算,在市場行情好時風險處於隱蔽狀態,一旦市場形勢發生逆轉,風險便集中暴露,損失浮出水面。2001年下半年以來,證券市場低迷,許多證券公司深陷其中難以自救。
管理與操作失誤,加大了證券公司的風險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除了市場和政策原因外,與自身管理和操作失誤也密不可分。
證券經紀業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違法經營。包括內幕交易、欺詐客戶、挪用客戶證券或資金、私自買賣客戶證券或假借客戶名義買賣證券、向客戶融資或融券、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為牟取傭金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和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以及將客戶股票借予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二是越權擔保。擅自對外進行實業投資或為他人提供擔保,不經監管部門批准私設遠程交易室。三是內部人作案。工作人員盜取客戶資料,勾結外部人員盜賣客戶股票、盜取客戶資免電腦人員或電腦人員與營業部負責人勾結,修改電腦數據侵吞公款。四是操作失誤。在開戶環節、委託環節、資金存取環節和清算環節存在問題。
投資銀行業務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在承銷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經營活動中,由於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證券公司無法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完成承銷發行,從而造成證券公司墊付資金或由承銷商變為股東而帶來的損失。當證券市場不斷下跌時,很多股票的股價跌破配股價,投資者在配股實施前紛紛「逃權」,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由於包銷配股余股而被迫成為上市公司股東。
證券自營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決策失誤。籌措資金成本過大、投資品種單一、投資規模盲目擴張、投資決策及價格控制失誤和資產流動性低等。二是違規操作。表現為內部管理失控,分支機構越權自營、超越風險限額自營、操作人員內幕交易或聯合坐莊等。
創新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證券公司以保證收益為承諾,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拓展受託資產管理業務。二是收購公司在並購過程中往往要求證券公司為目標公司墊付一定量的收購資金或流動資金作為與證券公司合作的籌碼,一旦並購出現失誤,墊付資金就難以收回。
證券公司發展的路徑選擇
證券公司的健康發展有賴於市場結構的完善、融資渠道的暢通、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的科學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的完善。
適時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證券融資融券交易是指通過授信機構對缺乏資金或需要證券的投資人給予資金或證券的融通。該業務對於證券市場運行機制形成、滿足不同市場主體投資需求和風險偏好、緩解中央結算系統流動性風險有著重要的作用。目前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市場在各方面進行配套調整和改革,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市場主體自律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監管體系等方面。首先通過建立許可證准許入制度,將銀行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風險進行有效隔離。其次建立科學的運作機制與監管體系,先放開國債與股票融資交易,將地下融資交易納入公開市場,從根本上解決挪用客戶資金問題。進而允許股票融券交易,即賣空交易,建立完整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制度,在時機成熟後轉入高效率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實現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真正連通。貨幣市場是短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債券回購市場、商業票據市場、承兌貼現市場,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等。資本市場是長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主要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兩個市場連通的必要性在於我國傳統貨幣市場的資金存量和資金流量較大,急需分散風險,資本市場發展缺乏正常資金流入渠道,呈現出被邊緣化狀態,兩個市場連通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本的重要渠道。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通過證券投資與證券信貸,負債業務通過證券交易信用賬戶、共同基金滲入資本市場,證券公司進入貨幣市場通過發行短期商業票據和向銀行借用短期貸款籌集流動資金,通過發行長期次級債來補充長期資金缺口:另外,資產證券化作為資本市場資金向貨幣市場資金轉化的代表性產品,豐富了資本市場產品結構,同時提高了商業銀行資金的流動性。
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和評價體系。凈資本是在充分考慮了證券公司資產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損失和變現損失基礎上,對證券公司凈資產進行風險調整的綜合性監管指標,用於衡量證券公司資本充足性。風險衡量是風險監管過程中的基礎性條件,要准確地把握證券公司的風險,使監管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必須對各類風險指標化、數量化。近年來,市場持續低迷,部分公司嚴重違規經營資產,質量日益惡化,存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了防範證券公司經營失敗所引致的市場系統性風險,應進一步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體系,並依此作為對證券公司市場准入和持續監管的主要依據。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證券市場的高風險特徵決定了證券公司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各種風險,控制和管理風險是證券公司業務運營的核心。第一,要強化對證券公司主要股東的資質要求。證券公司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產,意味著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是實際控制人只要投入少量資金,便可以掌握和控制遠大於投資的巨額資產。由於證券公司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現行法律對其行為卻無法進行有效追究,提高對主要股東的准入門檻,將有利於證券公司更好地防範風險、維護投資者利益,有利於保障證券市場秩序。第二,要加強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要求。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決策、經營與管理具有重要影響力,其行為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穩健運營。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面覆蓋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建立清晰合理的組織結構,依據所處環境和自身經營特點設立有效的業務監控防線,確保公司合規合法經營。
⑦ 論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
債券投資論文: 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對策研究
摘要:證券市場是信用制度與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一個風險高度集中的市場,具有風險來源廣、傳導性強和社會危害巨大等特點。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與飛速發展的現實要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從證券市場監管的理論依據出發,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證券市場;自律監管;行政監管
證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及其重要的推動作用。證券市場特有的籌集資金、資產重組、公司價值發現及風險提示等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健康、穩定運行的必要條件。由於證券市場運作機制復雜、資本虛擬性等原因,產生風險的可能性極大。實踐表明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可以提高運行效率,防範和化解風險,使證券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一、公共利益論簡述
公共利益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世界性經濟金融危機之後提出的。這種理論認為,監管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要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而公眾利益涉及千家萬戶、各行各業,維護公眾利益只能由國家法律授權的機構來行使。市場難免存在缺陷,純粹的自由市場必然會導致自然壟斷與社會福利的損失,並且還存在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公平問題。在現實經濟中通常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市場失靈:自然壟斷。假設在社會理想的產出水平下,只有一個廠商從事生產,該產業的生產成本最小化,那麼此時的市場就是自然壟斷市場。處於該行業中的每個公司都會在利益驅動下爭相兼並擴張,之後形成壟斷市場而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壟斷者通過限制產量、抬高價格,使商品價格超過邊際成本而獲取超額利潤,必然帶來導致市場效率的喪失。"外部效應。外部效應是指未被交易雙方包括在內的額外成本或額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務時,如果社會利益或成本與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間存在差異,那麼自由競爭就無法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盡管私人之間可能通過協議來解決外部效應問題,但達成協議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而市場監管卻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在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分布往往不對稱,一般而言生產者比消費者擁有更多的信息。生產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而不是按優質優價的原則來出售商品。這樣在相同的價格水平下,銷售質量更好的生產者被迫退出市場以逃避損失,而質量較差的生產者則乘機佔領市場,出現「劣貨驅逐良貨」的現象。信息不對稱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費者能夠據此區分產品質量的高下,監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有效方法。由於市場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論認為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對其實施監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以前,證券市場監管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主管,體改委、國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機構及上海、深圳兩地地方政府參與管理的形式。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以後,證券監管由國務院證券委負責,中國證監會作為證券委的執行機構,承擔起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任務。國務院撤銷了證券委,同年確認中國證監會為證券監管的主管機關。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來,如《公司法》、《國庫券條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證券市場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證券法律法規均已頒布執行。作為根本大法的《證券法》的出台,進一步確立了中國證券市場法律規范的框架。以滬深交易所設立為標志,中國證券市場短短十幾年走過了國外證券市場上百年的自然演進的發展過程,應當說政府的積極推進功不可沒,然而毋庸諱言,年輕的中國證券市場在快速成長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監管制度缺乏長遠規劃。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於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於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採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後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後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後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後性和弱效性。
滯後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後性。如「中科創業」、「億安科技」操縱股價行為在發生數年以後才被發現,而「瓊民源」事件的查處過程竟長達兩年。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弱效性。對違規行為處罰顯得過輕。如民源海南公司動用銀行貸款和透支操縱「瓊民源」股價非法獲利))萬元,查處後除了沒收非法所得以外,僅處以警告和罰款了事。實際上,對上市公司違規行為的處罰卻轉嫁到公司股東身上,並無過錯的中小股東往往受害最深。對應承擔直接責任的違規公司的高管人員處罰過輕,弱化了監管效果。"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目前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決定了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市場的唯一監管機構,一方面提高了證券監管決策實施的權威性,但另一方面卻可能有損決策的科學性。我國的證券監管機構作為政府代表,除了承擔監管職責以外,還擔負著培育和完善證券市場的職能,而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於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於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轉貼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於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訴訟,並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範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並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可以預見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監管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相適應的高效率的證券監管是保障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以下從監管法律制度建設、上市公司監管、獨立董事制度、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和建議:對證券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建設問題,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確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明確證券監管機構法律地位的條款和細則;加強立法建設,增強證券監管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備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整體性;增強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化法制內容的實效性;-』建立健全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實施機制,杜絕有法不依的現象,加大執法力度;適應證券網路化和市場開放的發展趨勢,盡快制訂適宜的相關監管規章制度。!從規范和發展兩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在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同時,努力為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監管激勵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加強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能,建立健全派出機構監管績效考評機制。重點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制度建設,切實搞好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獨立董事制度。首先,確立獨立董事應有的社會地位,提高獨立董事參與上市公司最大決策的程度,培育並建立獨立董事人才庫;其次,明確區分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不同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的作用;最後,加強關於獨立董事的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的監督,完善獨立董事制度運行的外部環境。#建立一個主體多元化,結構多層次,相互協調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逐步改變目前僅由證監會單方面壟斷監管規則制訂的局面,縮小行政監管直接作用於市場的范圍。讓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自律監管主體來填補行政監管收縮後留下的空白,強化自律監管對行政監管的制衡,多方面約束並盡可能減少政府機構執法中腐敗現象的發生。除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問題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對監管者的監督在我國幾乎還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動監管的法制化和市場化,建立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包括內部制衡機制和外部制衡機制,保障公眾及媒體的監督權力,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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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什麼叫券商的創新業務
從前,券商的業務開展需要經過證件會批准,和券商評級後很大關系,最近創新大會開過以後,可能審批力度有所松動,很多原來中小券商無法染指的業務有肯能陸續在中小券商開展,券商創新業務是指與原有經紀業務(通道服務)、投行業務、資產管理、固定收益有所區別的業務,但肯定與金融服務有關。目前比較新的是私募債,全國只有若乾地區有試點。但是我理解的創新業務應該是涵蓋了部分銀行、信託、私募、保險行業的業務,是混業經營的必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