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情況下會開除公職
開除公職指國家機關或公共企業、事業單位中的正式職務——擔任公職被開除。開除公職不包括除名。開除公職一般是針對幹部而言,普通單位不應當予以開除,而是應當除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可見「開除」也是最高的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分的」,監察機關「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貳』 以別人的名義炒期貨 有無觸犯法律
這樣觸犯了法律。
①在法律上,期貨開戶是實名制,交易賬戶由合同上的開戶人承擔責任。
②在法律上,合同上的名義開戶人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③如果這個交易賬戶或合同出了問題,開戶人必須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數額較大時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叄』 公職人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開除公職
存在違法行為且依法判處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會予以開除公職。
『肆』 請問一下炒期貨是不是要坐牢
當你的交易保證金低於最低標准時,期貨公司會通知您追加保證金,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追加。公司會將您賬戶中的持倉強行平掉。期貨交易最多是賠掉自己的保證金,單純用自己的資金做期貨,不會有坐牢的風險
『伍』 公務員做投資(股票,期貨,黃金),國家應許嗎 如果被知道會被怎麼處理呢!請教了
公務員是不可以直接投資做期貨證券的,中國證監會規定,政府部門公務人員不能投資期貨股票,如果被知道的話,對期貨公司和對個人都有一定的處罰,可以交流一下
『陸』 非法炒期貨觸犯刑法嗎
參與期貨交易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參考案例:
2009年9月,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艾某在武漢成立武漢富達天宇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進行黃金期貨交易業務。獲利途徑是以客戶在香港公司的黃金期貨交易平台上的交易額按照一定比例從香港的公司獲取傭金,艾某再將所獲傭金按客戶數量、客戶交易量按期從自己的賬戶分發給胡某、李某等20多名客戶經理。
截至2012年2月,天宇公司所得傭金共計460餘萬元。今年3月9日,艾某、胡某依次歸案,其餘同夥已於2012年6月先後被抓獲。
一審法院認為,艾某等人參與期貨交易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艾某為主犯,判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400萬。胡某等人屬從犯,均判有期徒刑一年。
『柒』 廳級幹部炒期貨違紀嗎
只要不是相關證監機構或金融機構或經濟部門的成員 理論上說並不違紀 不過都做到斤級了 還有必要在這個市場上冒險么?
『捌』 弘業期貨公司的員工給我炒期貨是違法嗎
期貨公司不允許工作人員代客操盤。如果存在,期貨公司是完全錯誤的一方,證監會將會嚴厲處罰,這種處罰對弘業期貨而言是無法承受的。以前有這樣的案例,如果好的話,你的損失可以要求期貨公司補償。
你需要做的是:
第一,確認此人是否為弘業期貨的正式員工。可以去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該人是否在弘業期貨執業。(有可能是弘業期貨的居間人,只是在弘業期貨的客戶室自己操盤,如此你可能會有其他的問題)
第二,確認你當初與該客戶是否簽訂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如何規定,是否有牽涉弘業期貨的條款,如何規定的。對方是否違反。此合作協議是否合法?
第三,得到確實後,拿到此客戶為你操盤的證據,錄音、書面協議、視頻、電話簡訊等都可以,盡可能的多。
第四,掌握證據後去當地證監局投訴,或者法院訴訟,把事情搞大就可以。對方最怕你把事情搞大,因為現在期貨公司都在努力評A類期貨公司,不容許這樣的事件出現。
注意:弘業期貨在江蘇本地的影響力很大,當地證監局很有可能把這件事情給壓下來。如果可能期貨公司可能會給你私了。看你的態度是否強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