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Ⅱ 證券衍生品
證券衍生品國內常見的有主要包括四大類 金融期貨 金融遠期 金融互換和期權四大類
根據原生資產分類 即股票 利率 匯率和商品四大類
交易具有高杠桿性 高風險高收益 國內最常見的就是股指期貨
Ⅲ 證卷市場的概念是什麼他包含哪些金融衍生品
證券市場是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各種有價證券發行和買賣的場所。證券市場通過證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資金,通過證券的買賣活動引導資金流動,有效合理地配置社會資源,支持和推動經濟發展,因而是資本市場的核心和基礎,是金融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金融衍生品常見的有遠期合約、期貨、期權、掉期等
而目前國內普遍關注的是滬深300指數期貨,該金融期貨正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模擬模擬階段。該品種的推出必將改變中國的金融格局,敬請關注!
Ⅳ 求「金融衍生品的品種、基本原理、概念以及目前的市場狀況 ;資產證券化的原理、模型及實例」
按交易形式劃分金融衍生產品可分為兩類:
1.場內交易:絕大多數的期權和期貨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擁有標准化的合約。可以對沖平倉,是一輛可以中途下車的火車。
2.場外交易(Over the counter或OTC):櫃台市場,又稱店頭市場。遠期和互換屬於場外交易,雙方單獨協商,簽定協議。必須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來的飛機。
按產品形態劃分金融衍生產品分為三大類:
1.金融遠期: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的一定日期按一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
2.金融期貨:買賣雙方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形式達成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交割標准數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合約。
3.金融期權:合約雙方按約定價格在約定日期內就是否買賣某種金融工具達成協議。
4.金融互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時間交換一定支付款項的金融交易。
Ⅳ 什麼是基礎證券,什麼是衍生證券
基礎證券指的是直接從實物資產演變而來的金融資產。基礎證券包括資本市場中的各種股票、政府或公司發行的各種債券、股票的優先權證、認股權證等,及貨幣市場中的各種金融產品如商業匯票,短期國債等。
衍生證券(derivative security,也稱衍生證券,衍生工具)是一種證券,其價值依賴於其它更基本的標的(underlying,也稱基本的)變數。目前,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期權、互換等在內的金融衍生品被稱為「衍生證券」。 衍生證券,如期權和期貨,是收益決定於其他資產價格(如債券或股票價格)的合約。衍生證券因其價值取決於其他資產的價格而得名。
Ⅵ 股票,債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品四種有價證券的區別特徵是什麼
股票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 股票
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特點:
(l)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入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入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入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基金與股票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反應的經濟關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基金反映的是信託關系 第二,股票屬於直接投資工具,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實業,基金屬於間接投資工具,其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有價證券等金融工具 第三,風險水平不同,股票的直接受益取決於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不確定性強,風險較大,基金主要投資於有價證券,其收益可能高於債券,投資風險可能小於股票。 股票的話,是你自己在證券公司開立一個個人炒股賬戶,自己獨立買賣股票的行為。 基金說得簡單點就是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拿基民的錢幫投資人做一個股票投資組合,用你的錢去買若干只股票,優點是規避單一股票帶來的風險性。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s)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行,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產品還具有未來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點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
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Ⅶ 金融衍生品的類型
金融衍生產品是組合基礎金融產品的復合產品,起源發展於西方發達金融市場。像早期針對利率、匯率波動而開發出來的一些衍生品種,至今仍有較大的交易市場,後來出現的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以及基於其他基礎證券而開發出來的組合衍生品種。如美國次級債務危機中出現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等,國內上市的融資融券、股指期貨、分級基金也算是吧(誠信義諾財富管理中心)
Ⅷ 證券衍生品有哪些
按照1994年7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衍生證券風險管理指導條文》的定義,衍生工具(亦稱衍生證券)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換(亦稱掉期、互換)合約以及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盡管某些衍生工具的結構極其復雜,然而,所有衍生工具都可以被劃分為期權和遠期合約這類基本構件或它們的某種組合。使用這些基本構件來構造各種衍生工具,使得各種金融風險能被轉移給那些更願意或者更適合承擔與管理這些風險的機構。
按照2000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定義,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金融衍生交易業務。
(一)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是一種特別簡單的衍生工具。它是一種在確定的將來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通常是在兩個金融機構之間或金融機構與其公司客戶之間簽署該合約。它不在規范的交易所內交易。
當遠期合約的一方同意在將來某個確定的日期以某個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時,我們稱這一方為多頭。另一方同意在同樣的日期以同樣的價格出售該標的資產,這一方就被稱為空頭。在遠期合約中的特定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在合約簽署的時刻,所選擇的交割價格應該使得遠期合約的價值雙方都為零。這意味著無需成本就可處於遠期合約的多頭或空頭狀態。
遠期合約在到期日交割。空頭的持有者交付標的資產給多頭的持有者,多頭支付等於交割價格的現金。決定遠期合約價格的關鍵變數是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正如以上提到的,簽署遠期合約時該合約的價值為零。其後,它可能具有正的或負的價值,這取決於標的資產價格的運動。例如,如果合約簽署之後不久該標的資產價格上漲很快,則遠期合約多頭的價值變為正值而遠期合約空頭的價值變為負值。
(二)期貨合約
像遠期合約一樣,期貨合約是兩個對手之間簽訂的一種在確定的將來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與遠期合約不同,期貨合約通常在規定的交易所內交易。為了使交易順利進行,交易所詳細規定了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由於期貨合約的雙方不一定相識,交易所同時也向雙方提供該期貨合約的承兌保證。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的不同點之一,是期貨合約並不總是指定確切的交易日期。期貨合約是按交割月劃分,由交易所指定交割月中必須進行交割的交割期限。對商品來說,交割期限通常為整個交割月。合約空頭方有權在交割期限中選定將要進行交割的時間。通常,在任何時候,不同交割月的期貨合約都有交易。交易所指定一份合約應交割的資產的數額、期貨價格的標價方法,並且還可能規定任何一天中期貨價格可以變化的范圍。在商品期貨中,交易所也可以指定產品的質量和交割的地點。
(三)期換合約
期換亦稱掉期、互換,是指合約雙方在未來按照事先約定的規則互換現金流的一種協議。它可以把與資產或負債相關的現金流轉換成為公司所需要的形態。目前,期換合約基本上是以場外交易的方式進行。按互換的對象不同,最常見的期換為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另外還有商品互換、資本互換等。
在利率互換中,一方同意在幾年內按名義本金的固定利率向另一方支付利息,作為回報,在同一時間內,它按同一本金以浮動利率從另一方收取利息。在貨幣互換中,一方同意以一種貨幣按一定本金數量支付利息,作為回報,它以另一種貨幣按一定本金收取利息。
利率互換中,本金並不交換。貨幣互換中,在互換開始時,外幣本金和本國貨幣本金要進行交換,互換結束時,外幣本金和本幣本金再交換回來。對支付外幣利息的一方而言,在互換開始時,收取外幣本金並支付本國貨幣本金,在互換結束時,支付外幣本金,收回本幣本金。
利率互換可用來將浮動利率貸款轉化為固定利率貸款,或者正好相反。貨幣互換可用來將一種貨幣的貸款轉換為另一種貨幣的貸款。在本質上,互換是一種債券多頭與另一種債券空頭的組合,或者可以被認為是一系列遠期合約的組合。
(四)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是關於在將來一定時間以一定價格買賣特定商品的權利的合約。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期權有兩種基本類型,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亦稱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看漲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看跌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出售標的資產。期權合約中的價格被稱為執行價格或敲定價格。合約中的日期為到期日、執行日或期滿日。美式期權可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時候執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數期權為美式期權。但是,歐式期權通常比美式期權更容易分析,並且美式期權的一些性質總是可由歐式期權的性質推導出來。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賦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權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須行使該權利。這一特點使期權合約不同於遠期和期貨合約,在遠期和期貨合約中持有者有義務購買或出售該標的資產。請注意,投資者簽署遠期或期貨合約時的成本為零,但投資者購買一份期權合約必須支付期權費。
(五)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最近幾年,為滿足顧客的需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創性地設計了許多非標準的金融衍生工具。在這里,我們舉幾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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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什麼是衍生證卷有什麼特點
證券衍生產品可以分為契約型和證券型兩類。
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以股票、債券等資本證券或者資本證券的整體價值衡量標准如股票指數為基礎,主要包括各類期貨、期權等品種,如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其特點在於三個方面:
(1)契約型衍生品種是以證券交易場所設計的標准化、規格化的合約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證券的形式存在。
(2)契約型衍生品種不具備融資功能,主要是作為一種風險管理工具而存在。
(3)契約型衍生品種沒有發行人,交易的方式為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持倉限制、逐日盯市等交易風險控制措施。
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是股票等基礎證券和一個權利合約相結合,並將其中的權利以證券的形式表現出來,形成了一種新的證券品種。有代表性的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包括認股權證和可轉換公司,例如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作為以股票為基礎的衍生證券,是股票和選擇權合約的結合,其中,合約的主體是權證的發行人和權證持有人,合約內容是權證持有人有權選擇是否在約定時間、按約定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與一般的契約型衍生產品不同的是,認股權證中的合約,並不是以標准化、規格化的合同的形式存在,而是以證券的形式存在,合約的內容已證券化為權證的基本要素。從法律上看,認股權證作為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具備證券的基本特徵,並由此區別於一般的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
(1)從證券的基本原理上看,證券品種都是一種特定權利的證券化,如股票是股東權的證券化,債券是債權的證券化,而認股權證系 「選擇權」的證券化,應當屬於證券范疇。之所以稱之為衍生證券,是因為其建立在買賣特定股票的基礎上,以標的股票的存在為基礎,具有衍生性。
(2)與股票和公司債券一樣,認股權證有發行人,設定發行價格,經歷發行和募集程序,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籌資功能,但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並無發行人和發行程序,也無籌資功能。
(3)認股權證盡管是證券衍生品種,但其交易方式和股票、公司債券等保持一致,實行現貨交易。上述對認股權證特徵的分析,同樣適用於認股選擇權合約和公司債券相結合而衍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揭示出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的共性特徵。
Ⅹ 有價證券的衍生品有哪些
期貨(個股,股值,國債),期權(個股,期貨期權),場外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