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去期貨公司工作 可是期貨公司全都招業務人員
首先說一下,很多期貨公司都在招人,多種職位都有:市場,客服,咨詢,研發,出市代表,盤手,主管,經理。
只要你具備他們要求的條件即可。我說的也是大的期貨公司,有名氣的。
當然任何事都沒有絕對的,如果兩個條件相當的人去面試,其中一個跟領導關系熟,那可能他就被錄取了。一般來說,這種行業沒多少什麼後門,首先得有經驗有能力。
下面給你舉個最近的例子,五礦海勤期貨有限公司北京總部最近在招聘出市代表。這公司屬於中國五礦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大國企。它招聘出市代表的任職要求是:
1、具備期貨從業資格;
2、大專以上學歷;
3、上期所出市代表證書;
4、兩年以上上期所出市代表工作經驗;
5、身體健康,出勤率高;
6、工作認真、敬業、責任心強;
7、以往工作無重大過失記錄。
如果你是這個行業的新人,那做這個工作可能有困難。要想做的話,就先從基層開始吧,能力具備了,管理層自然會考慮你的。
2. 期貨業務員的工作職責和方向
是公司和客戶之間的橋梁,維護客戶的權益,維護公司的形象,開發資金量。
3. 投資經理是個什麼職業干什麼工作的呢
了解公司的發展目標,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做出正確的投資.
4. 金融從事的崗位有哪些
金融專業可從事的崗位有
1.銀行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及外資金融機構的櫃台、客服、結算、財務、貸審等。
2.證券業: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組成,工作有投資顧問、行政工作、證券經紀人等。
3.保險業:壽險經紀人、保險業務員、核保人員、理賠人員、保險代理人等。
4.基金業:基金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基金助理、基金經理
5.信託業:信託經理、客戶經理、、銷售經理、資金監管、投資經理等。
6.資產管理業:高學歷的資產評估人員和資產經營管理人員。
金融專業主要用計算機來實現數學模型,從而解決金融相關的問題。所以,金融專業不同於MBA和MSP,它主要是培養金融界的技術工作者,也稱作金融專業師。它的職位主要集中在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負責的主要工作根據職位也有很大區別,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pricing、model validation、research、develop and risk management,分別負責衍生品定價模型的建立和應用、模型驗證、模型研究、程序開發和風險管理。總體來說工作相對辛苦,收入比其他行業高很多。
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5. 「期貨經紀人助理」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1)期貨經紀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其實很簡單;為投資者提供一個交易平台。因為期貨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不得進入期貨交易所。所以必須在期貨公司開戶。
(2)期貨經紀人的職責又是什麼?
就是尋找和維護客戶。
(3)期貨經紀人助理?主要工作是協助經紀人一起尋找客戶;整理資料等。
說具體一點就是不停的打電話。公司會通過某些途徑;拿到潛在客戶的電話,然後經紀人就去游說,吸引投資者。
至於為客戶直接操盤;是違規行為。
6. 期貨公司職員都做什麼(急!!)
一、部門不同、職責不同,如下
1、交易部:負責一切和交易有關的事務,包括客戶開戶、資金劃轉、風險控制、實時交易管理、交易所資金的分配和劃轉等。這個部門的員工要求具有期貨執業資格,多年的期貨從業經歷,比較熟練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2、市場部:負責開發客戶、客戶培訓、交易指導等,經紀人都屬於市場部的管理范圍。此部門員工通常不強制要求有期貨執業資格,但人際交流能力必須強。經紀人一般不屬於公司員工(資深的除外),或者即使屬於員工也只有基本底薪,主要靠客戶傭金提成。
3、研發部:市場分析部門,研究行情走勢和基本面分析,為客戶和公司提供研究結果和交易指導,部門領導必須具有執業資格。
4、技術部:負責全部計算機、網路技術工作,通常是計算機或相近專業畢業,要會簡單的編程,計算機軟硬體及網路系統操作熟練,要求掌握幾乎信息行業所有基本技能。因為期貨公司對計算機和通信要求很高,實時性很強,出現問題時必須立刻解決,不得拖延。因此技術部的人員必須是「全才」。主管人員必須有執業資格。
二、交易、結算、財務是任何一家期貨公司最關鍵的三個部門,這三個部門的主管都是期貨公司的核心人員,通常由公司的副總一級人員兼任,要想長久地在期貨公司工作,最好進入這三個部門。
(6)期貨主管經理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期貨交易,是期貨合約買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注意區分,期貨交割是另外一個概念,期貨交割,是期貨合約內容里規定的標的物(基礎資產)在到期日的交換活動或行為。
7. 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控制、結算、客服崗位分別的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都是什麼
風控,主要職責控制客戶資金的風險,需要非常熟悉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及期貨公司的風控管理辦法。
結算,對接交易所、保證金監控中心、期貨公司、客戶之間的來往賬目結算,每日收盤後都要理清各方面的賬目關系。
客服,為客戶解答各方面的問題,期貨基礎知識,交易規則,行情分析等等等等,需要的能力是幾個崗位中最高的。
經紀人,開發客戶的,聯系客戶,讓客戶對期貨投資產生興趣,從而來公司開戶,並為客戶進行各方面的服務,是聯系期貨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橋梁。
至於你所說的工作強度的問題,1周工作5天,有能者居之,不能勝任此項工作的,會比較辛苦,而且薪水也很低。
8. 財經管理崗位
你們是什麼單位?我不知道房地產的你能不能用的上?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維護股東的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條除特別說明外,本制度所稱「公司」的范圍包括股份公司本級、各級控股子公司以及納入股份公司合並會計報表范圍內的其他主體。控股子公司和納入合並會計報表范圍內的其他主體統稱「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權或類似權益但未達到控制條件的其他公司或主體統稱「參股公司」。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各參股公司參照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及國家相關法規、准則的規定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基礎財務工作制度。第四條公司本級及各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公司監事會以及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第二章財務管理體系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許可權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六條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各公司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預算方案、財務決算資料以及其他法定財務報告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第七條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一)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三)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四)股份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五)發行公司債券。(六)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七)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八)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九)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表決的交聯交易。(十)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行為。(十一)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十二)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第八條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股東大會許可權的財務事項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需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五)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七)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關聯交易。(八)提請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九)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准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十)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第九條各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於財務管理的職責許可權由其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子公司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許可權的,除需按其所在單位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程序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後方可實施。第十條各級公司總經理對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向所在公司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和提交年度預決算預案、經營計劃預案等重要財務事項預案,組織落實董事會相關財務決議,完善各項財務制度。第十一條各級公司原則上設置財務總監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規定任免。財務總監為所在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具體分管負責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總經理負責並匯報工作。子公司由於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暫未設置財務總監崗位的,由財務經理代為履行職責。第十二條公司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各一級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原則上由股份公司委派,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委派的財務總監經所在公司履行董事會表決程序後任命。各子公司投資設立的下屬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財務總監,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人事部門備案。第十三條各級公司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和許可權包括:(一)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監督和審批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二)負責組織所在單位的會計核算,按照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三)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制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於偏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公司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四)負責所在公司資金的籌集、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五)負責所在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並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六)參與所在單位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七)負責所在單位的稅務工作,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稅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八)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九)負責對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十)管理和監督下級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級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十一)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與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第十四條各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財務部門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落實財務會計核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工作職責。第十五條財務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與所任崗位相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有違反財經法規等不良記錄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聘任為公司的財務人員。各公司領導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所在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和主管會計職務,財務負責人及主管會計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所在單位的從事出納工作。第十六條各級財務部門應完善崗位設置,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第十七條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財務人員應按財政部門的規定接受後續教育。財務、人事部門應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第十八條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經管財務資料和其他經營資料。未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轉崗或調動、離職等手續。第三章財務會計管理第十九條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級公司統一執行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准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准則的規定。公司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制訂和變更需經股份公司董事會表決通過。第二十條各級公司獨立設賬,獨立核算盈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符合會計主體認定條件的單位,也可以獨立設賬核算。第二十一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准則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制訂的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各級公司應做好對下級子公司財務會計的管理和指導工作。第二十二條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檔案。第二十三條各級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各子公司必須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准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並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圍負責。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以及公司招投標、融資等業務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或相關財務信息,違反規定要求提供的,各公司有權拒絕。第二十四條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對外進行解釋。第二十五條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審議。第六章財務預算管理第二十六條公司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公司本級和各子公司應制訂財務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監督的具體流程和基礎工作制度,對預算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第二十七條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的原則。各公司應按照股份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公司每年應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預算編制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第二十八條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預算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所在公司董事會審批。第二十九條財務預算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各公司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門,明確預算執行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第三十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於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後修訂。第五章投資管理第三十一條公司實行統一的投資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房地產業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委託理財、風險投資等統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按各自許可權審批。第三十二條公司的投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要求和現有條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第三十三條股份公司董事會有權批准在最近經審計總資產50%以內的房地產項目投資,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以內的股權投資以及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風險投資(期貨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資)。超過上述標準的投資需經股東大會批准。董事會閉會期間,董事會授權股份公司董事長在遇有土地招投標等緊急情況時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和經營班子的提議,以單項標的額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總資產15%的投資事項進行決策,事後通報董事會並備案。第三十四條為了控制投資風險,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相關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對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論證,並提出可行性報告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立項、審查和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應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具體投資決策程序由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第三十五條經批準的投資項目,相關公司及時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實施方案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意見落實項目投資節點計劃,加強項目開發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製成本,確保預期經濟效益的按時實現。第三十六條項目投資結束後,具體實施投資的公司應對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後評估。第三十七條公司通過並購、注資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時,應對目標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並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以經審計評估後的價值作為定價的參考依據。按國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需國有產權登記的,應按規定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資料產權登記。投資期滿相關股權轉讓的,也應進行審計評估和按規定相關登記手續。第四章資產管理第三十八條各級公司的資產由其所在單位按以下原則確定主要歸口管理部門: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交易性金融資產由證券投資部門負責管理,生產用固定資產歸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由公室負責管理,未開發土地由開發部門負責管理,在建項目及工程用設備物料由工程部門負責管理,已完工物業及出租物業由客服部門負責管理。各項資產統一由所在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各級財務部門應對資產的管理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在資產的日常管理過程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相關部門應予以配合。第三十九條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需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以內資產處置由董事會審議批准。第四十條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法,規范資產管理行為,依法管理和經營公司資產,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第一節資金管理第四十一條公司可以通過增資擴股、發生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發行信託基金、合作開發、引進房地產投資基金、少數股東對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單位提供資金、票據貼現、銷售回籠等方式籌資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並按規定的許可權分別向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履行審批和備案手續。資金的籌集應根據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經營的實際資金需求進行,盡量避免資金閑置,並嚴格控制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下屬單位不能直接進行權益資本籌資和債務性籌資。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資金由股份公司統一調度和統籌安排使用。股份公司於每年末按照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下年度經營計劃做好下年度公司整體的資金預算,對資金整體需求、資金保障計劃提出可行方案,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各子公司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資金預算,各子公司的資金預算應與公司的整體資金預算保持一致。第四十三條資金預算經批准後,各級公司的應嚴格執行,認真組織落實,做好資金籌集和使用的計劃安排。第四十四條公司的所有資金必須納入法定會計賬冊核算,不得坐收坐支,嚴禁賬外循環和違規設立「小金庫」。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執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基礎制度,保證資金安全和正常周轉,確保應收資金的及時回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第四十五條各級公司的會計和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開具銀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須分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銀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員不得在空白或內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蓋章。第四十六條各級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資金支付審批許可權和程序,各項資金的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審批。對於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許可權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有關財務事項。付款申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第四十七條所有的資金的支付必須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據和齊全的手續,並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杜絕白條或不規范憑證、票據支取資金。由於特殊原因暫時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據的,應做好相應台賬記錄,明確催收責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時催收給公司帶來稅務問題或其他不利影響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第四十八條除股份公司按照規定統一調撥資金、子公司向其下屬公司調撥資金、以及員工正常業務工作借支外,各級公司的資金原則上不得外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如確需,必須經股份董事會審批。資金的外借使用應遵循等價有償原則,並確保安全回收。員工因業務需要預先借支資金的,必須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審批借支手續,並在相關業務妥後及時報銷銷賬或退還所借支的資金。公司資金不得外借給股份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第四十九條未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在其許可權范圍內審議批准,各級公司的資金不得投入證券市場從事有價證券買賣活動,或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託理財、風險投資活動。第五十條公司本級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財務部門應建立現金定額制度,對於超出定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第五十一條各級公司的所有銀行賬戶必須由所在公司的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開立銀行賬戶。銀行賬戶必須以本單位的名義開立,不得違反規定以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名義開立,嚴禁將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各級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於長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注銷。第五十二條資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各級公司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盤點現金,保證賬實相符,出現賬實不符情形的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糾正或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二節應收及預付款管理第五十三條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業務流程,確保應收及預付款的安全回收。第五十四條各級公司應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設立台賬逐筆登記發生時間、欠款單位或個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額、到期時間、催收責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時催收。台賬中記錄的應收賬款除賬面反映的應收賬款外,還應包括賬上尚未結轉收入,在賬上暫時未體現為應收賬款,但根據合同約定應收的銷售房款及其他收入。對於逾期時間較長的應收款項,應作為重點催收對象,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共同催收,並注意訴訟時效的保護,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對其擁有合法訴訟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訴權,致使應收款項無法收回。對於期限較長的預付賬款也應及時清理。第五十五條各公司應形成定期召開應收賬款專題會議的制度,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分析、研究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第五十六條由於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符合公司壞賬確認條件的應收款項,各級公司應在取得核銷證據後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其董事會核銷壞賬。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因工作調動、辭退、辭職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的,應結清所欠公司款項,未妥結清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手續。第三節固定資產管理第五十八條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處置、保管和登記等基礎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五十九條各公司應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時確定下年度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並按照預算實施固定資產購置,超出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購置,應按規定許可權審批。第六十條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審批,500萬元以上但未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批,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審批。董事長可以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將其審批許可權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按照一定的額度授權給各級公司總經理審批。各子公司預算范圍以外單位價值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購置應報其董事會審批,並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備案。第六十一條各公司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所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法定會計賬內管理和核算。第六十二條各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並與會計賬上記錄核,確保賬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於已經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按照許可權報請審批清理。希望採納
9. 期貨公司資管業務風控員崗位職責模板
你好,證券公司風控部是業務支持部門,風控人員:產品的風險控制指標審核、風控執行。
10. 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財務經理:
1、全面負責財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3、制定、維護、改進公司財務管理程序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4、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財務預算報告,月、季、年度財務報告;
5、負責公司全面的資金調配,成本核算、會計核算和分析工作;
6、負責資金、資產的管理工作;
7、監控可能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經濟活動;
8、管理與銀行及其他機構的關系;
9、協助財務總監開展財務部與內外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10、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出納工作職責:
1、貨幣資金核算
①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
②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③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④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
⑤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
⑥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
2、往來結算
①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
②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
3、工資結算
①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
②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③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數據。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工資的領取對象,進行明 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
會計工作職責:
會計人員的職責,概括起來就是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認真貫徹執行和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積極參與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的規定,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1、進行會計核算。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會計核算,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2、實行會計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行政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
4、參與擬定經濟計劃、業務計劃,考核、分析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5、辦理其他會計事務。
人類原始計量記錄行為的發生是以人類生產行為的發生,發展作為根本前提的,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古代會計,從時間上說,就是從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至封建社會末期的這段漫長的時期。
從會計所運用的主要技術方法方面看,主要涉及原始計量記錄法,單式賬簿法和初創時期的復式記賬法等。這個期間的會計所進行的計量,記錄,分析等工作一開始是同其他計算工作混合在一起,經過漫長的發展過程後,才逐步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徵的方法體系,成為一種獨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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