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有哪3個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5.2條規定,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❷ 集合競價規則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❸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3)證券集合競價新規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❹ 股票集合競價階段有什麼規定如何操作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上海市場:9:15~9:25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每個交易日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每個交易日9:20-9:25、14:57-15:00,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每個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
❺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競價階段,我申報的價格為30元,申報數量5000股,最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25元,那麼我的成交價格是不是也是25元?
-----這要看集合競價的成交量是否大於5000股,大於則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於5000股,那就是你委託多少錢就成交多少錢,集合競價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餘的繼續掛單,轉入連續競價。
❻ 請教 上交所買賣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規定
□上海買賣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規定:(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不低於50%。(2)基金、債券不高於150%,不低於70%。(3)債券回購交易無價格限制。□連續競價階段規定:(1)不高於即時最低賣出價格(賣出最優一檔)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最高買入價格(買入最優一檔)的90%,且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不低於70%。(2)無買入申報的,最低賣出價、最新成交價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3)無賣出申報的,最高買入價、最新成交價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4)無成交的,前收盤價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 深證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1)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為發行價格的900%以內(相對上海無50%限制),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90%。(2)債券集合競價為發行價格的上下30%,其餘情況均為10%。(3)債券質押式回購集合競價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其餘時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競價結果為: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你認真看下就知道是為了防止無漲跌限制的股票遭到爆炒啊。比如新股等
❼ 滬深集合競價規則有哪些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❽ 開盤集合競價 上證規則
集合競價是在開盤之前的一個競價,是指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被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