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平安證券做客戶經理怎麼樣
1公司成立的。2有可能被兼並。如果一個城市的證券公司業務做得不好公司可能把營業廳整體出售給別的公司。這時候一般都是高層人員有變動。對於普通員工每影響。3可能是五險,但如果你完成不了任務就另當別論
Ⅱ 平安證券獨立經紀人的待遇如何
證券業中就屬平安的待遇最差了,至少我知道成都的平安營業部就差到了極點,環境差,工資低,就連老總的素質也低。想到那去的,勸你打消這個念頭。。。
Ⅲ 平安證券投行 待遇怎麼樣
基本是 3500一個月工資,3個月試用期,轉正4000到5000一個月,加項目提成
各個公司情況不太一樣,各個部門的情況也不一樣
Ⅳ 深交所和平安證券投行部去哪個上班好
都是很牛X的企業,看個人愛好,若我會選擇投行,投行雖然辛苦點,但刺激有干勁
Ⅳ 平安證券的客戶經理是編制員工嗎簽勞動合同嗎兩者有什麼區別
只要是用工日超過一個月,平安證券的客戶經理必須是編制員工且沒有區別,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5)平安證券投行客戶經理待遇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Ⅵ 平安證券的待遇怎麼樣
平安證券——找的客戶多 工資就多啊
干那工作口才一定要好啊!·
Ⅶ 平安證券待遇如何 要具體的
沒錯
後者是1500底薪
這是平安證券和平安保險強強聯手,相互合作,共享資源。
但是這類客戶經理須有保險從業資格證(一般是培訓3-7天,馬上就可以考試)
Ⅷ 平安證券投行怎麼樣
前兩年出現投行團隊集體出逃,現在的是新組建的,估計有一段磨合
Ⅸ 廣發證券跟平安證券的客戶經理,哪個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比較好,還是其實差不多的
替你總結了保險公司的伎倆:
長期大量在招聘網站,報紙,車載屏幕,甚至路邊電線桿上做廣告;
通過各種途徑到處搜集你的聯系方式,挨個給你打電話,或者直接發簡訊通知面試;
——千萬千萬不要把簡歷到處扔,聯系方式到處貼,省得被騷擾——
不敢報上真名實姓,自稱xx金融公司,xx投資公司,xx股份公司,xx集團,500強,用拼音——比如TAIKANG,TK,或者英文縮寫——比如AIA,PICC,PRU等等等等來隱姓埋名;
不敢實話實說「我們就是要招業務員去賣保險」,
自稱招聘文員、助理、兼職、內勤、售後、財務、行政、人事、主管、經理、組訓、司機(汗)、營銷精英、招聘專員、保障專員、輔導專員、客戶經理、數據錄入、理財顧問(汗)、儲備幹部、管理培訓生、職業經理人(汗)、小區收費員(汗)、養老金發放員(汗),等等等等。
不管你怎麼去應聘,都叫你LASS測試,叫你交錢,叫你培訓,叫你考證,
目的只有一個,變著花樣拉你去當那種成天到處推銷保險,自己卻:
1,沒有底薪(責任底薪,你要賣出多少業績才能拿到底薪),
2,沒有勞動合同(簽訂代理合同,不屬於勞動法保護的范疇,勞動部門也管不了),
3,沒有福利(底薪都沒有,談什麼福利),
4,沒有社保(不是勞動關系,沒有社保,對方會向你兜售商業保險讓你出錢買),
5,不是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一個營業部,一個主任或者經理都能打著保險公司的旗號招人)。
每天的交通費電話費拉客戶搞活動的費用都要自己出,
賣出保險給你高額提成,賣不出去一分錢不會發給你的保險代理人。
如果這個行當真有那樣的高待遇低要求,
幹嘛非要不請自來,是個人都要,還找不到人肯做,或者找到了卻留不住人?
Ⅹ 求助,本科畢業去中國平安證券,具體工作崗位有哪些和工資待遇
前段時間去應聘過了。。平安基本就是騙子公司。。1年365天在人才市場招聘。。崗位寫的是很多。。真實的事實是全部都是假的
一個目的
叫你去坐外勤做業務。。。那麼大的企業真是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