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公司財務人員屬於內幕信息知情人嗎
屬於。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包括「(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以及「由於其管理地位、監督地位或者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Ⅱ 關於證券交易內幕知情人的問題
並沒有矛盾,內幕交易是指內幕知情人在內幕消息公布之前利用已知的情報進行買賣交易,這屬於內幕交易,違法行為。而消息一經公布後,就不是內幕消息了,原知情人這時候進行買賣交易就不算是內幕交易,是合法行為。
Ⅲ 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如何確定
10個交易日,滬市漲了450點,牛味在質疑聲中變得越來越濃。結果,最近兩個交易日,市場成交額差不多都9000億上下,這種成交額史無前例。市場哪怕這么強,卻仍然是信心爆棚,沒有看到真正做空者,反倒是資金涌進來的規模越來越大。這說明兩點:一是這波行情見3000點是大概率的事了二是未來中長期牛市的規模將波瀾壯闊。不知道是不是有很多戰友還記得占豪最近一兩年一直提醒多多修煉,把黃金游戲多翻幾遍現在受益的可就不是一點點了。未來一波牛市持續時間不會短,這個判斷恐怕現在已是普遍共識。
Ⅳ 以下屬於《證劵法》規定的證劵交易內幕消息知情人員的是( )。 A.上市公司的總會計師 B.持有上市公司1%
a,d。c不是,要求必須是控股公司及董事,持股與控股不是一回事。從常理上講,只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一的公司及其董事也不大可能獲得什麼內幕交易信息吧
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Ⅳ 一道商法題目,簡述證券交易內幕信息與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條件
內幕信息:
所謂內幕信息,是指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供求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內幕信息的特徵:內幕信息是與證券交易活動有關的信息,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供求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社會公眾獲得該信息後,會對證券交易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2.內幕信息的種類
(1)法定的重大事件。包括:
①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③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④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⑤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⑥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⑦公司的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⑨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⑩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公司分配股利的計劃是指公司將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如何分配給股東的計劃。公司增資的計劃是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計劃,包括增加多少注冊資本、如何增加註冊資本的計劃。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涉及公司的財務、經營,或者會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股權結構是指公司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數量及其相互關系。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在其公開之前,是內幕信息。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而承擔債務時,可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以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實現。如果公司債務擔保發生了重大變化,那麼,債權人為保證其債權能夠得到實現,可能會對公司採取一些重大措施,從而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抵押是指公司以其用於經營的主要資產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主要資產的出售是指公司將其用於經營的主要資產賣給他人,以獲取一定數量的資金。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或者出售,必然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而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產生影響。
(6)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尚未公開的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是內幕信息。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公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法發行上市的股份以達到對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者兼並目的的行為。收購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然對該公司股票的市場供求產生重大影響,也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因此,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在公開以前,是內幕信息。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以下幾種:(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比如辦公室秘書、有關研究人員和業務人員、打字員等;(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上述人員,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Ⅵ 下列不屬於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你好,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Ⅶ 證劵交易中,內幕知情人包括哪些
根據證證券法主要包括七種人: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