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答題 投資銀行的工作特點有哪些
1.投資銀行業的創新性
過去,創新性並不是投資銀行業的基本特徵,那時對投資銀行來說,成功的關鍵因素在於他們同客戶公司的經理層和董事會的關系,而不是概念與觀念的創新。但是,隨著行業競爭壓力的增大,對投資銀行業創新性的要求越來越高,要求投資銀行業能滿足客戶的各種不同需要。因此,創新性已經成為當前投資銀行業一種有效的競爭武器,金融工具和結構的創新有助於保持投資銀行業的競爭優勢。這一部分將討論投資銀行創新性的概念、創新性的內容以及創新性的培養。
(1)創新性的概念
投資銀行的創新性應包括創造和革新這兩個方面,"創造"是指有價值的新事物的產生過程,而"革新"則是將有價值的新事物轉變為商業上可行的產品或服務的過程。創造的實質是從"無"到"有",而革新的實質則是把這所謂的"有"成型為經濟上的實用物。
投資銀行的創新性,一方面是對創新性精髓的理解並知道如何去激發創新性,另一方面是為業務運作注入活力,包括新戰略的設計、研究和開發的不斷進步、質量的提高、財務狀況的優化、信息的獲取、人類資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為不同的組織營造創新性的文化氛圍。
對當前的投資銀行來說,創新性的管理意味著:開發新的、更好的金融產品,提供更好的服務,開創更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只有這樣,投資銀行才能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生存下來並獲得發展。
(2)投資銀行創新性的內容
具體來說,投資銀行的創新性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融資形式不斷創新。投資銀行開發出不同期限的浮動利率債券、零息債券、抵押債券、發行認股權證和可轉換債券,建立"綠鞋期權"(Green shoes)承銷方式等。90年代,投資銀行又創造出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即以資產支撐的證券化融資。
②並購產品創新層出不窮。投資銀行提供了橋式貸款、發行垃圾債券、創立各種票據交換技術、杠桿收購技術和種種反收購措施,如毒丸防禦計劃、金降落傘策略、白衣騎士等。
③基金新產品應有盡有。投資銀行推出的基本新產品有套利基金、對沖基金、杠桿資金、雨傘基金、股息滾動投資、定期投資計劃以及定期退股計劃等。
④金融衍生產品頻繁出現。投資銀行將期貨、期權、商品價格債券、利率、匯率等各種要素結合起來,創造出一系列金融衍生產品,如可轉換浮動利率債券、貨幣期權派生票據、互換期權、遠期互換等。
(3)投資銀行創新性的培養
2. 什麼是毒丸計劃
當一個公司一旦遇到惡意收購,尤其是當收購方佔有的股份已經達到10%到20%的時候,公司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
毒丸計劃是美國著名的並購律師馬丁·利普頓(MartinLipton)1982年發明的,正式名稱為「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
毒丸計劃一經採用,至少會產生兩個效果:一種是威懾惡意買家;另一種是減少有意採納該計劃的買家數量。1985年,美國特拉華法院將這項反收購措施合法化。2005年,面對大收購,新浪採取了毒丸計劃,最後,盛大隻能放棄新浪。
(2)資產證券化毒丸術擴展閱讀:
毒丸計劃一般分為「「彈出」計劃和「彈入」計劃。「彈出」計劃通常是指購買股票和優先股。例如,以100美元購買的優先股可轉換為目標公司200美元的股份。
「彈出」計劃的最初影響是提高股東願意在收購中接受的最低價格。如果目標公司的股價為50元,則股東不會接受低於150元的所有報價。因為150元是股東購買股票的溢價,等於50元股票價格加200元股票減去100元股票購買成本。此時,股東可獲得的最低股票溢價為200%。
3. 次貸危機中暴露出的金融監管的漏洞有哪些
美國次貸危機最早顯現跡象是在2007年2月,當時匯豐控股最先發出警告,稱由於大批低收入房貸客戶無力償還貸款,公司為其在美國的房屋按揭業務增加18億美元的壞賬撥備。需要指出的是,當時市場上很少有人注意到問題的嚴重性,但實際上這是一個已經孕育了很久的危機。早在2000年,美國經濟學家、前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委員愛德華?葛蘭里奇就已經向當時的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長的居民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可能造成的風險,希望美國有關監管當局能夠「加強這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在2002年,他再次拉響警報,認為「一些次級房屋貸款機構沒有任何監管,它們的貸款行為最終會危及美國人實現擁有住房和積累財富的兩個美國夢想」;到2004年5月,他更是明確地指出,「快速增長的次級房屋抵押貸款已經引發貸款違約的增加,房屋贖回的增多以及不規范的貸款行為的涌現」;在他2007年9月逝世不久前發表的文章里,葛蘭里奇揭示出美國的金融監管存在著嚴重的空白和失控問題,「次級房貸市場就像是狂野的美國西部,超過一半以上的這類貸款由沒有任何聯邦監管的獨立房貸機構所發放」。
今天我們再次重溫葛蘭里奇的文章時感到非常遺憾,葛蘭里奇的警告並沒有得到美國主要貨幣和監管當局高層的重視。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葛蘭里奇的絕大多數同事過度相信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相信任何從事放貸的金融機構都有能力控制它們的風險。正如格林斯潘在他2007年的新書《動盪年代》(The Age of Turbulence)里所闡述的那樣,「政府幹預往往會帶來問題,而不能成為解決問題的手段」,「只有在市場自我糾正機制威脅了太多無辜的旁觀者的那些危機時期里,監管才是必要的」,他們認為監管往往或者總是會妨礙市場的發展和創新。
但是,在2008年10月23日美國眾議院召集的聽證會上,執掌美聯儲達18年之久的格林斯潘坦承,缺乏監管的自由市場存在缺陷,眼下的金融危機證明,他針對自由市場經濟體系的想法和做法存在缺陷,這一點讓他「震驚」。在次貸危機進一步惡化為金融危機之後,格林斯潘這位自由市場主義的信徒呼籲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這與其之前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變。
次貸危機下金融監管的六宗罪
次貸危機所暴露出的金融監管問題,一方面體現在對金融衍生產品設計及交易的監管不足,另一方面也體現在對相關金融機構,如房貸機構、投資銀行、銀行表外投資實體、評級機構、對沖基金的監管存在漏洞。
金融衍生產品監管——監管存在真空地帶
次貸危機被稱為「21世紀第一個復雜金融衍生市場危機」。就連美國證監會(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也認為,「大量的沒有被監管的類似CDS 的衍生品為此次金融危機的頭號惡棍」。
2000年,在美國金融行業更加有力的公關活動推動下,美國國會通過了《商品期貨現代化法案》,解除了對包括被視為華爾街金融創新「毒丸」的信用違約互換(CDS)在內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監管,自此,金融衍生品的風險監控重任則全部落到了華爾街投行等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的肩上。然而,目前的危機證明,單純依靠金融機構自身對衍生產品風險進行控制是遠遠不夠的。金融衍生產品監管制度和交易規則的缺陷,助長了衍生產品的過度投機,並最終引爆了危機。
首先,政府在金融衍生產品的設計與構造方面幾乎不加干涉,政府隱含地假定衍生品交易雙方均能准確理解衍生產品的構造與風險,因此雙方的交易純屬市場行為,沒有干預的必要。在監管縱容下,金融衍生產品創新逐步偏離了基本經濟學原理:一是信用衍生產品的基礎產品違背了銀行信貸「可償還性」原則,沒有注重借款人的第一還款現金流,而是寄託於抵押物持續升值的前提上;二是衍生產品結構過於復雜,使基礎產品的風險在層層設計中變得更加隱蔽,違背了「讓客戶充分了解金融風險」的原則;三是監管當局對衍生產品的杠桿率沒有限制,致使風險過度放大,超出了市場參與者可承受的范圍。
第二,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方式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大量的CDO、CDS(信用違約掉期)主要通過場外交易(OTC)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說,場內交易會受到交易所的監管,但由於場外交易的衍生產品具有非標准性和不透明性,基本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如債券之王比爾?格羅斯(Bill Gross)所說,「金融衍生商品是個新的『影子銀行體系』,是企業與機構間的私人合約,是在正常的央行流動法則之外創造金錢,它不是真正的貨幣,跟美元相比衍生商品只是寫有承諾的紙,甚至只是一個電子符號,它存在於正常的商業管道之外,缺乏有效監管」。
第三,由於金融衍生產品屬於表外業務,不需要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顯示,銀行對相關信息的披露相對有限,監管當局無法得到關於金融機構經營及投資金融衍生產品的充分而准確的信息,一旦出現問題,短期內無法確知問題的嚴重程度,導致難以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第四,由於缺乏一個統一的金融衍生產品清算系統,交易缺乏透明度,政府事實上並不清楚市場上各種衍生產品的交易規模與頭寸分布,因此一旦危機爆發後,政府在很長時間內甚至不能准確估計危機的嚴重程度以及波及范圍。
房貸機構監管——監管缺失導致次貸發放的失控
2001?2005年,美國房市在長達5年的時間里保持繁榮。另外,由於資產證券化技術的發展,住房按揭貸款的「發放—銷售」模式使風險得以輕易轉移,這些因素均刺激了抵押貸款機構超常規發展的慾望。特別是2005年下半年開始,美國眾多貸款機構紛紛降低住房按揭貸款的准入標准,放鬆了資信審查,向大量收入較低、信用記錄較差的人發放了「次級按揭貸款,甚至接受了缺乏充分資信證明文件或具有高債務—收入比的借款申請。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放貸標準的降低基本上都發生在聯邦銀行監管規定的范圍之外。此外,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使房貸機構得以在脫離消費者監督的條件下大量發放高價貸款。盡管相關監管部門一再要求改善次貸的信息披露,但收效甚微。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發放房屋按揭貸款的不僅僅是商業銀行,還包括許多獨立的住房貸款公司或經紀商。根據2007年的統計數據,美國市場全部房貸中約60%和高價房貸中約45%經住房貸款經紀商發放,這些經紀商根本不在聯邦銀行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內。
在上述背景下,美國金融監管當局並沒有及時對次級貸款的發放標准提供有效指引,也沒有及時將獨立放貸機構納入監管體系內。筆者認為,原因無非是兩方面:一是過於相信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認為市場能夠通過自行調節解決風險;二是認為次級貸款佔美國全部房貸的比例較低,不會引起較大的系統性風險。
在金融機構出於競爭壓力及利益驅動,放鬆資信審查、降低貸款標準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應及時對有可能危及金融系統的上述行為進行規范和引導,才能防患於未然。而在次貸危機爆發之前,無論是美聯儲還是美國財政部,都沒有對這一高風險的貸款發出任何警示,這表明美國金融監管部門對次貸監管的確存在疏忽。
投資銀行監管——對流動性和資本金缺乏約束
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人們開始將此次危機的誘因集中到美國監管者對華爾街大行過度寬容及監管缺失的制度層面上。在獨立投行模式下,美國證監會是投行的唯一監管機構,其對投行的監管也只限於與證券交易相關的活動,相關的審慎性監管和投資風險監管一直存有漏洞,因此一度成就了次貸危機之前美國投資銀行高杠桿、高盈利、自由擴張的發展模式。
美國曾在1929年大危機後一度加強了投資銀行監管。為了防止危機的再度爆發,美國相繼出台了多項重要法律,其中對投資銀行業務影響最大的是1933年美國頒布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 Steagall Act of 1933)。這一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從事吸取和貸款業務)和投資銀行(承銷和發行證券)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使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出現了。但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業與混業一直是美國政策與立法中爭論的主要問題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一體化的發展,分業型的金融體制無法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需要,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分業管理限制了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因此,要求混業經營的呼聲越來越高。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逐漸放寬了投資銀行的業務限制,並於1999年11月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限制投機和分業經營的禁令全部被解除。也就是從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由於投資銀行不受傳統銀行資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約束,它們開始通過金融創新廣泛使用高杠桿,投資行為越來越短期化,甚至為賺取高額利潤不惜違背職業操守。而上述高杠桿化且具有短期行為特點的業務擴張幾乎是游離於聯邦政府的監管之外的。
從2003年以來,高盛、美林等投行的杠桿率都從十幾倍躍升到30倍左右,而商業銀行的杠桿率仍只有十幾倍。在經濟繁榮年代,高杠桿為投行帶來豐厚利潤。但高杠桿使得投資銀行對流動性和維持自身高級別評級的要求很高。一旦市場環境惡化或自身財務狀況不佳,被評級公司降低評級,導致融資成本上升,繼而出現流動性問題等連鎖反應,就容易陷入困境。由於美國對投行的資本金、流動性等均缺乏嚴格的監管標准,導致風險與資本並不匹配。另外,作為獨立法人的投資銀行不是美聯儲的成員,出現問題時也不能得到美聯儲的救助,只有在商業銀行收購投資銀行後,美聯儲才能通過救助商業銀行間接救助投資銀行。
經過次貸危機的沖擊,美國投資銀行業進入重新洗牌的階段。美國五大投行中的三家(貝爾斯登、雷曼和美林)已經垮台,高盛、摩根斯坦利兩家碩果僅存的投資銀行也於2008年9月申請改組為銀行控股公司,這意味著它們從此納入傳統銀行的監管體系,美國獨立投行高杠桿、高盈利、自由擴張時代宣告終結。
銀行「表外投資實體」監管——虧損時重新並表引致信心危機
金融機構常常為特定的融資、並購等交易活動設立特殊目的實體(SPE,即Special Purpose Entities)。在融資活動中,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注冊成立一個與發起人隔離的特殊目的實體。這種實體不需要大額的資本金,一般由其母體注入高等級的債券作為資產,在此基礎上通過評級、增信等手段,獲得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的資格。這樣的實體以不同的名稱出現,其依據的法律和遵循的監管准則和會計准則也有所差別。
SPE在2001年安然、世通等企業會計丑聞中已經聲名狼藉,但在這次金融機構危機中以新的變形體——銀行表外投資實體的形式卷土重來。銀行表外投資實體是一種由銀行發起設立並提供全部或部分債務擔保的證券套利安排,主要形式包括專為發行資產支持商業票據(ABCP)而設立的管道公司(conit)、結構性投資工具(SIV, 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等。
2001年安然公司破產事件發生前,SPE在發生損失時,其損失不須並入其母公司。安然事件促使美國監管當局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會計合並准則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監管規則,以加強對SPE的監管。特別是在2003年對相關會計准則做出修改,要求在SPE發生損失時,對其擁有控制權並需承擔最終損失的金融機構應將此合並入資產負債表中。
但是,表外投資實體信息不透明的狀況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觀,對表外實體尤其是銀行表外投資實體的有效監管不足的狀況依然在延續。
次貸危機爆發以來,表外投資實體的業務模式給設立機構帶來的巨大風險逐漸暴露。以SIV為例,銀行通過發行短期票據和中期債券,將所得收益投資於如抵押貸款證券等高回報資產,所發行票據與結構性證券之間的差額即銀行所得利潤。由於旗下的SIV大規模投資於次級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次貸危機的爆發給大多數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均造成巨額損失。例如,管理著全球規模最大SIV資產、約佔全球SIV總資產四分之一的花旗集團,由於次貸危機以來SIV資產大幅縮水近40%,被迫於2007年12月將旗下7個結構性投資實體並入資產負債表中。另外,匯豐控股、法國興業銀行(23.12,0.48,2.12%)、西德意志州銀行也因旗下SIV的巨額虧損已經將各自的SIV並入資產負債表內。SIV成立之初獨立於銀行之外,不屬於銀行本身的業務,但造成損失後,銀行按照相關會計原則將其納入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從而造成了銀行的巨額虧損和投資者信心危機。
評級機構監管——利益沖突規制有限,評級方法不夠透明
早在美國安然事件及世通公司倒閉案發生時,評級機構就曾因為相關的評級失責問題受到各方的關注和質疑,美國各界也以上述事件為契機開始重新審視信用評級業之運作及監管體制。在此背景下,美國國會於2006年9月通過了《信用評級機構改革法案》。該法案的實施規則雖然填補了美國信用評級業監管體制的空白,但仍未解決諸多根本性問題。
首先,法案對信用評級業利益沖突的監管非常有限,評級機構對結構性融資產品構建的直接參與基本不受法案限制。2006年《信用評級機構改革法案》及其實施規則明令禁止的利益沖突情形只有四種:(1)若評級機構最近財政年度內10%以上的評級收入來自某一發行人,則該評級機構不得參與對其的評級;(2)若評級機構或其評級分析師、評級審核人員直接擁有某一發行人的證券或所有者權益,則該評級機構不得參與對其的評級;(3)評級機構不得參與對與其有關聯的發行人的評級;(4)若評級機構的評級分析師、評級審核人員擔任某一發行人的董事或管理人員,則該評級機構不得參與對其的評級。
此外,監管部門無權對信用評級模型及方法的科學、合理性進行實質審查,評級的准確性得不到保障。目前評級機構僅僅是簡要介紹評級的方法,無論是作為監管部門的美國證監會,還是機構投資者和普通公眾,都難以深入了解評級的數據來源和核心的評級方法。這使得市場和監管當局對評級機構的約束作用減弱,評級機構容易出現道德風險。
更重要的是,即使評級失真,投資者受到誤導,評級機構通常也無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其評級只代表評級機構自身對次貸產品信用風險的「看法」,而非投資建議。例如,在美國涉及公司債務評級的法律案件中,法官一般會裁定評級結果屬於「觀點」,就像報紙的社論一樣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護。也許只有當法官不再把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視為言論自由范疇內的「觀點」,評級機構的現有業務模式才可能被打破,其評級結果的可信度才會得以真正的提高。
對沖基金監管——各國監管理念存在分歧,監管環境總體寬松
目前歐美等主要工業國家對對沖基金的監管比較寬松。首先,各國在是否加強對對沖基金的監管方面還存在分歧,體現為直接監管和間接監管的理念沖突。以德、法為代表的一些歐洲大陸國家堅持前一種監管理念,強調監管的法律強制性、廣泛的適用性和市場規則的外部性,而美、英等國則主張後一種監管理念,認為應更多地強調監管的非強制性,市場參與個體的差異性和市場規則的自發性。
自2005年以來,德國對對沖基金提出了強烈質疑,將這個問題上升到政治高度,主張實施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監管,增強對沖基金的透明度。但德國的主張遭到了美英等國的強烈反對,只好轉向「自願地」建立行業行為規范,起草了《對沖基金行為規范》,目前也僅處於積極尋求相應支持的階段。
美、英等國認為政府指定的行為規范有可能會扼殺市場自發的金融創新並進一步阻礙市場效率的提高,因此反對在目前的監管框架下對對沖基金提出進一步的監管要求,主張尊重對沖基金的天然特性,由市場自發地進行調節。盡管美聯儲一向堅持審慎監管原則,但由於衍生品市場屬於一個發展迅猛的新興領域,很多配套的監管制度和法律體系尚未健全。保爾森認為,金融市場監管越少越好。伯南克亦表示,金融監管機構不應為信貸衍生品和對沖基金制定特別規則。
其次,對沖基金事實上在美國和英國享有較為寬松的法律及監管環境。美國實行高度自由的市場經濟體制,其監管原則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場為指導,認為市場自律是對沖基金監管的主要方式,不主張對沖基金進行登記注冊,從而使對沖基金在信息披露、投資策略等方面享有較大的自由度。根據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及其修正案,對沖基金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投資公司的監管范圍之外,免於注冊登記。投資對沖基金的機構和個人的最低資本限額分別為2500萬美元和500萬美元,投資者人數限定在500人以內。盡管先後發生了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和「不凋花」(Amaranth)等大型對沖基金倒閉的事件,但美國仍傾向於維持目前的監管現狀。如2007年2月,美國總統金融市場工作小組發布了《私募基金管理指引》,肯定了目前的監管體制,認為足以防止對沖基金及其他形式的私人資本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最後,客觀上存在相當的監管難度。從注冊地來看,全球大約有55%的對沖基金選擇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以及百慕大等地作為注冊地,此類離岸基金管理了全球約2/3的對沖基金資產。在美國注冊的對沖基金數量佔全球的34%,管理的資產佔24%;在歐洲注冊的對沖基金數量佔全球的9%,管理的資產佔11%;剩餘的對沖基金大多在亞洲注冊。
「吃美國一塹,長中國一智」
美國次貸危機無疑為中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提供了反面的經驗教訓,尤其是引起人們對中國住房按揭貸款市場潛在風險的高度關注。中國會不會重蹈美國次貸危機之覆轍?「吃美國一塹,長中國一智」,美國次貸危機對完善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具有重要啟示。
美國金融監管模式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採用規則導向監管,即政府部門制定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並強制要求被監管對象執行。美國財長保爾森(Hank Paulson)於2007 年1月在喬治華盛頓大學演講時提出,「我們也應該研究在美國採用更多原則導向監管的現實可能性和好處的問題」;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於2007 年5 月發表演講指出,「監管最好的選擇就是用持續的、原則導向和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方法來應對金融創新。」
美國金融專欄作家吉姆?索羅維基曾以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的不同來比喻規則導向監管與原則導向監管的不同:「美式足球(橄欖球)和大部分其它的美國體育運動項目一樣,制定了詳細的比賽規則,它們有細致入微的比賽規則手冊,嚴格規定了運動員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甚至限制了他們在場上應處的位置);而英式足球是一種更純粹的以原則導向的體育項目,與眾多的美國體育項目相比較,英式足球規則更少,並且賦予裁判員至高的許可權,裁判員能夠打斷比賽進程甚至能影響比賽結果。」
美國的監管規則很多,因為美國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們更偏好「邊界明確的規則」。這種規則體系要求明確說明什麼是准許的,什麼是不準的。監管者也喜歡明確的規則,因為這樣的規則容易執行。結果是市場有越來越多的規則。但是,市場變化如此之快,以至於任何規則都會出現漏洞和例外。另一方面,如果規則太多,各個規則之間就可能出現矛盾,可以說,繁雜的規則也能創造套利的機會。實際情況正是由於這些規則自身愈來愈復雜,最終不能夠被人們充分理解,市場開始發展出用以避稅或者逃避規則約束的產品和服務。應對快速變化情形的最好辦法,就是要有一套清晰的指導原則。
調整監管理念,加強外部監管、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
次貸危機是一場系統性風險引發的危機,所受損失的大小基本由參與程度決定,其深層次原因主要是多項因素導致系統性風險不斷疊加,但一直沒有得到監管及貨幣當局的足夠重視。次貸危機的爆發表明,以金融機構內部風險控制為主、外部監管為輔的風險管理和監管理念無法克服市場固有的缺陷,一方面是由於機構追逐利潤的動機可能使機構做出非理性的行為;另一方面,由於金融機構只對機構自身負責,而不對市場整體風險負責,因此其自身擴張行為就易埋下產生系統性風險的隱患。要識別和降低系統性風險,就必須從市場整體發展的角度,加強金融機構的外部監管,通過反周期的監管要求和宏觀政策,消除順周期的風險疊加因素。
另外,現代金融體系的監管應該更多地強化功能監管和統一監管。監管者要能夠審慎地評估金融產品,洞悉其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針對這些變化,監管體系有必要從過去強調針對機構進行監管的模式向功能監管模式過渡,即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同類型的業務進行統一監管和統一標準的監管,以減少監管的盲區,提高監管的效率。
最後,要變「事後補救」為「事前監管」。雖然美國在次貸危機爆發後開始反思並計劃變革金融監管體制,但損失已經發生,並造成了嚴重影響。最好的辦法是加強事前監督,對創新產品進行深入研究,評估金融產品對經濟可能帶來的風險,將風險消滅在萌芽中。
4. 投資銀行行業特點
1.投資銀行業的創新性
過去,創新性並不是投資銀行業的基本特徵,那時對投資銀行來說,成功的關鍵因素在於他們同客戶公司的經理層和董事會的關系,而不是概念與觀念的創新。但是,隨著行業競爭壓力的增大,對投資銀行業創新性的要求越來越高,要求投資銀行業能滿足客戶的各種不同需要。因此,創新性已經成為當前投資銀行業一種有效的競爭武器,金融工具和結構的創新有助於保持投資銀行業的競爭優勢。這一部分將討論投資銀行創新性的概念、創新性的內容以及創新性的培養。
(1)創新性的概念
投資銀行的創新性應包括創造和革新這兩個方面,"創造"是指有價值的新事物的產生過程,而"革新"則是將有價值的新事物轉變為商業上可行的產品或服務的過程。創造的實質是從"無"到"有",而革新的實質則是把這所謂的"有"成型為經濟上的實用物。
投資銀行的創新性,一方面是對創新性精髓的理解並知道如何去激發創新性,另一方面是為業務運作注入活力,包括新戰略的設計、研究和開發的不斷進步、質量的提高、財務狀況的優化、信息的獲取、人類資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為不同的組織營造創新性的文化氛圍。
對當前的投資銀行來說,創新性的管理意味著:開發新的、更好的金融產品,提供更好的服務,開創更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只有這樣,投資銀行才能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生存下來並獲得發展。
(2)投資銀行創新性的內容
具體來說,投資銀行的創新性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融資形式不斷創新。投資銀行開發出不同期限的浮動利率債券、零息債券、抵押債券、發行認股權證和可轉換債券,建立"綠鞋期權"(Green shoes)承銷方式等。90年代,投資銀行又創造出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即以資產支撐的證券化融資。
②並購產品創新層出不窮。投資銀行提供了橋式貸款、發行垃圾債券、創立各種票據交換技術、杠桿收購技術和種種反收購措施,如毒丸防禦計劃、金降落傘策略、白衣騎士等。
③基金新產品應有盡有。投資銀行推出的基本新產品有套利基金、對沖基金、杠桿資金、雨傘基金、股息滾動投資、定期投資計劃以及定期退股計劃等。
④金融衍生產品頻繁出現。投資銀行將期貨、期權、商品價格債券、利率、匯率等各種要素結合起來,創造出一系列金融衍生產品,如可轉換浮動利率債券、貨幣期權派生票據、互換期權、遠期互換等。
(3)投資銀行創新性的培養
由上可知,創新性將影響到投資銀行業的方方面面,但是這種創新性並不是天生的,必須在後天刻意地進行培養。傑出的投資銀行家並不是天生就與眾不同,而是經常地思考和尋找解決問題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才成為了創新大師。盡管如何培養創新性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並無定法可循,但大致也可以歸納為以下五條:
①營造創新性得以發揮的環境。培養創新性的重要一步是要使創新性能得以發揮出來,這需要有一個自由靈活的環境,使工作人員在與公司共同目標保持一致的同時能發揮個人的自主性和創新性。通常人們對創新性的呼籲是:"告訴我你想要讓我完成什麼,但不是告訴我該怎樣去完成。"領導層過於嚴密的監督並不是件好事,一些公司缺乏創新性往往都是由於主管層的過多干預造成的。
②激發每個人的創新性。最富創新性的想法來自於意想不到的某個人,每個人都有創新的潛力,因此,必須激發每個人的創新性。無論是出色的技巧還是長期積累的經驗都不是確保能產生獨到見解的因素。事實上,這些因素還可能強化長期以來形成的常規思維模式而妨礙創新性。
③幫助創新型人才。盡管人生而平等,但是不同的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區別的,尤其是創新能力的差異。對投資銀行來說,必須學會尊重和幫助這些創新型人才,他們往往是很特別的一類人,難於被別人控制,喜歡在奇怪的地方和反常的時間里進行工作。總之,他們在別人看來是很古怪的。怎樣去發現和利用這些創新性人才是沒有捷徑可循的,但要記住的是,創新型人才可能不是聰明的或最敏銳的,也可能不具有進取精神或魄力,甚至沒意識到自身的創新天賦。所以,投資銀行家必須學會發現和珍惜他們。
④培養鬥士和組織者。創新性要能在投資銀行業中發揮作用必須有兩種角色的人--鬥士與組織者。鬥士是敢於承擔高風險項目主要責任的"勇士",他們通常被安置在公司的中級職位上,充滿著敬業精神和狂熱的激情,他們的工作能使那些創新性的想法得以實現。組織者是公司的高級職員,對高風險項目有強烈的興趣,因為他們在公司的職位較高,所以往往是有創新性項目的發起者與組織者。
⑤獎勵與懲罰。大多數公司對待風險的態度是有兩重性的,它們對成功的冒險大加贊賞,而對失敗則是以重罰。這一機制從表面上來看似乎是有效的,但事實上卻從制度上扼殺了公司內部人員的創新性,因為創新性工作失敗的可能性比成功更大。為了使你的創新型人才能安心地進行創新性,應該給他們提供更廣泛地活動空間和更靈活地獎懲制度。創新型公司通常把"有膽量去失敗"這樣的話作為公司的一條宗旨。
2.投資銀行業的專業性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對投資銀行業來說,這種知識和技能方面的專業性要求更高,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金融學和金融理論
金融學構成了整個投資銀行的知識基礎,而金融理論則提供了用於建立金融學的原始材料。只有對某些金融技術的理論有深入的了解才可能更好地運用這一金融技術。本書將在第三篇對與投資銀行有關的金融理論進行詳細闡述。當然,金融理論再怎麼重要,也不足以單獨地造就成功地投資銀行家。
(2)金融實踐經驗
金融實踐經驗是投資銀行業專業知識體系的一部分,從千百例金融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是開展未來業務的堅實基礎。藉助於自己的理解力,對過去的金融實踐的經驗進行回顧和總結,會有助於改進和提高未來的工作。例如,憑借多年來積累起來的並購經驗就可以更有效地幫助現在從事並購活動的客戶在將來獲得更大的成功。但是,豐富的金融經驗和扎實的金融理論一樣,對造就傑出的投資銀行家來說也是不充分的,它們兩者只是投資銀行業專業知識體系的一部分。
(3)經營才能和行業專長
經營才能和行業專長不應被忽視和低估,第一流的投資銀行家懂得一般的經營原理和行業的特殊性,能夠為客戶提供出色的服務。他們善於對公司進行分析,善於把握不斷變化的行業競爭結構並能洞察出企業成功的因素,還善於將不同金融工具的技術特徵與公司現在的業務需求結合起來以完成對最佳融資方案的設計與實施。這些都是投資銀行業專業知識基礎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4)市場悟性和遠見
投資銀行業務既是一種藝術,也是一門科學,在這里,市場悟性和遠見與技術分析一樣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最優秀的投資銀行家總是能在適合的時候作出合適的決定,而他們在作決定時更多的是靠直覺而不是靠分析。
(5)人際關系技巧
人際關系技巧(與人共事的能力)也不能被忽視,它也是投資銀行業專業知識體系的一部分。投資銀行業屬於服務性行業,它的每一項業務都必須同人打交道,因此,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對投資銀行業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
3.投資銀行業的道德性
投資銀行的道德性對投資銀行業來說非常重要,它構成了投資銀行業的基礎,因為道德是產生信心的源泉,沒有客戶的信心,投資銀行業將無法生存。因此,投資銀行業的道德性已經成為該行業十分重要的特徵。在這部分中,我們將討論投資銀行業的道德環境、道德問題及解決方法。
(1)投資銀行業的道德環境
對投資銀行業的道德環境產生影響的有四個主要因素:
①監管。投資銀行業的環境和行業構成總在不斷地發生變化,促進這種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投資銀行業監管環境的變化。對投資銀行業的監管包括政府有關執法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證券交易所和行業自治協會的監管,以及輿論機構等社會監督,它們的監管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投資銀行業的道德行為。
②公司條例與傳統。每個投資銀行都有自己的管理條例、規則和程序,這些規定對投資銀行的影響非常直接、非常明顯。首先,不同的投資銀行有不同的條例、規則和程序,因此,不同公司內部的道德約束機制就不相同。此外,投資銀行在其發展過程中已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道德標准、傳統、理想目標和激勵機制,這些東西作為一種傳統的力量在影響著投資銀行的道德行為。
③價值最大化。投資銀行業是同金錢打交道的行業,它的產品和服務本身就是金錢,因此,投資銀行是一所龐大的金融企業,它的目標是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沒有哪個行業象投資銀行業這樣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金錢上,而且,它所設計的金錢數目巨大,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保持金錢和道德的平衡就非常重要。
④目前的道德風氣。根據周圍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標准來確定自己的行為准則,是包括投資銀行家在內的大部分人的心態,因此,整個社會的道德風氣對投資銀行業也有著很大影響。
(2)投資銀行中的道德問題
投資銀行業中有很多道德問題,下面列舉了其中有代表性的幾個,目的在於能藉此引發我們的一些思考。
①利益沖突。這是內容最多和范圍最廣的一個問題。當一家投資銀行參與的交易涉及多方利益的時候,就容易產生利益沖突。也許它會代表交易中對立雙方的利益,也許在交易中會偏向於個人的金融利益,甚至還會涉及到親朋好友的利益,這些都是投資銀行道德的考驗。
②泄漏機密。保守信息機密在所有的商業活動中都是很重要的,對於投資銀行業來說,更是如此,為客戶保守機密是投資銀行業道德的一個主要方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投資銀行業是以信息為服務內容的行業,信息是投資銀行業的生命線。為客戶保守機密不僅有助於保護客戶的利益,而且也有助於提高投資銀行的信譽。泄漏機密將給客戶和自己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所以,投資銀行應該在各種場合都保持冷靜,應該清楚說話的時機、對象和內容。
③信息披露。投資銀行有為客戶保守機密的義務,同時它還承擔著向投資公眾披露有關信息的責任,這是在對待客戶信息方面兩個相反的行為。從表面上來看,這兩者是矛盾的,但從市場的角度來看,都是為了維護市場的公平和效率。但事實上,很難在保守機密和信息披露二者之間求得絕對的平衡。投資銀行和證券發行者往往會借口保守機密而對某些重要信息不進行及時披露,這樣做無疑有利於投資銀行和證券發行者,但對投資公眾來說是不公平的。證券發行者有責任向公眾披露完整正確的信息,遺漏重要事實的信息披露和錯誤陳述一樣都是不道德的,並要受到相關懲罰。投資銀行也必須盡其所能地確保發行者披露的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這就要求投資銀行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
④內幕交易。利用內幕消息進行直接或間接的交易並從中獲利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它破壞了市場的公平與效率原則。產生內幕交易的制度原因在於市場的不完善性,由於市場是低效率的,信息對不同的人來說是不對稱的,某些人利用各種條件獲取內幕消息並運用這些消息進行交易而獲利,其他沒有能力和機會獲得這些信息的人的利益就可能會收到損害。更嚴重的是,現在有些投資銀行家已經把從事內幕交易(如操縱股價)作為它日常業務的一部分,這種行為污染了整個投資銀行業。
⑤其他。除了上面提到的這四個方面外,投資銀行還會在諸如信息收集、信息傳播、私下交易、客戶關系、手續費等很多方面產生道德問題。
(3)道德問題的解決方法
對投資銀行業的道德問題有各種不同的解決方法,下面只介紹其中的幾種:
①實事求是。這里所謂的實事求是是指投資銀行在向客戶許諾的時候,不要過於吹噓自己的能力而向客戶開空頭支票,而要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來許諾。投資銀行業的一個道德問題就是許諾過多而兌現不足。有時,投資銀行這樣做是為了贏得生意,但從長期來看,卻是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它使客戶對其失去了信心。有道德的投資銀行總是從自己的實際能力出發來作出承諾。
②保守機密。泄漏客戶的機密是投資銀行很典型的一個職業道德問題,對此有一個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即不要告訴他人那些不必要告訴的東西,這里唯一可做文章的地方是什麼是"不必要告訴的東西"。大多數投資銀行往往會制定一張限制性名單,其中列出了與投資銀行業務有關系的一些公司的名字,這些公司及其相關情況都屬於保密的范圍。這個限制性名單還要求投資銀行從事相關交易、銷售、並購等業務的雇員不能買賣名單上所列公司的證券。此外,部門分割也是為客戶保守機密的一個方法,這種方法要求相關各部門的人員對其所知曉的信息應該保持緘默,不對本部門以外的人員傳播這些信息。例如,當公司的財務人員知道公司信託部門投資的企業即將破產時,他們應該保持沉默。
③尊重法律。在這個賺錢就是一切的行業里,非法行為看起來往往是成功的捷徑,但是幫助客戶從事非法或有悖道德的活動會使投資銀行及其客戶公司走上犯罪和破產的道路,會使他們受到道德的懲罰和法律的制裁。所以,投資銀行有義務建議客戶不要違法,同時,投資銀行自己也應該尊重和遵守法律,為客戶和同行作出表率。
④誠實和坦率。投資銀行業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行業,客戶公司為投資銀行所提供的服務支付了巨額酬金,因此,投資銀行有一種義不容辭的義務,他們不能誇
5. 給些《經濟金融》方面的考試題目。
一、概念題(每題3分,共15分)
1、開放型基金:
2、創業板市場:
3、吸收合並:
4、公開發行:
5、有價證券:
二、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國際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分業經營的標志性法案是1933年美國頒布的( )。
2、按並購行業相關性並購可分為( )、( )、( )三種形式。
3、風險投資的整個流程可概括為融資、( )、增值、( )四個階段。
4、創業板市場又被稱作( )、小盤股市場、自動報價系統、可供選擇的投資市場及高科技板等。
5、根據基金收益憑證是否可以贖回可分為( )基金和( )基金。
6、以市場為基礎的證券化融資活動包括兩種證券化方式,即一級證券化和( )。
三、判斷題:(正確的在()中劃「√」,錯誤的在()中劃「×」 ; 每題1分,共10分)
1、股票是無期的,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以收回本金,但可以進行買賣和轉讓。( )
2、投資銀行可通過發行貨幣或者創造存款參與形成一國的支付體系。( )
3、我國目前的基金設立和發行主要採取審批制。( )
4、敵意並購又稱為「白衣騎士」。( )
5、市盈率等於每股收益除以每股價格。( )
6、經理層收購是是杠桿收購的一種特殊形式。( )
7、風險投資在種子期時,風險資本家會投入少量資金,而要求很高的預期回報。( )
8、開放式基金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競價買賣。( )
9、 收購要約期滿,收購要約人持有的股票達到該公司股票總數90%時,其餘股東有權以同等條件向收購要約人強制出售其股票。( )
10、揚基債券是在日本債券市場上發行的外國債券。( )
四、選擇題(所列答案至少有一個是正確的,請將正確的答案題號寫在()內,多選、少選均不得分,每題3分,共18分)
1、根據不同的投資目的投資基金可分為:( )
A、成長型基金
B、收入型基金
C、平衡型基金
D、股票型基金
2、投資銀行的利潤來源主要包括:( )
A、存貸差
B、傭金
C、資金運營收益
D、利息收入
3、以下屬於反並購策略的是:( )
A、焦土戰術
B、金降落傘
C、帕克門策略
D、毒丸條款
4、根據對現金流的處理方式和證券償付結構的不同,可以劃分出:( )
A、單一借款人型證券化
B、過手型證券化
C、轉付型證券化
D、多借款人型證券化
5、考慮不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基金投資者可分為以下幾種:( )
A、風險規避型
B、風險中性型
C、風險愛好型
D、風險收益型
6、下列屬於創新型基金的是:( )
A、雨傘基金
B、股票基金
C、指數基金
D、認股權證基金
五、簡答題(每題5分,共20分)
1.簡述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區別?
2、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操作步驟有哪些?
3、什麼是證券投資基金?其特點是什麼?
4、創業板市場的特徵是什麼?
六、計算題(每題6分,共12分)
1、投資者張三,通過工商銀行申購廣發小盤基金20000元,當天廣發小盤基金的凈值是1.25元,(申購手續費為1.5%),請用內扣法計算張三可申購多少份廣發小盤基金?申購費用是多少?
A公司擬收購B公司,計劃給B公司高於其股票市價20%的溢價,收購支付方式為普通股支付,請計算(1)股票交換率、需增發的股票數量(2)收購後續存公司的每股收益
A、B公司的的股票資料
項目 A B
現有收益(萬元) 5000 1500
已發行普通股(萬股) 2000 1000
每股收益(元/股) 2.5 1.5
市盈率(倍) 12 10
七、論述題(共15分)
1、試分析企業並購的效應?
6. 在財務領域里,什麼叫毒丸計劃
在反收購的時候,你把你未被收購的股賣給你覺得最適合的人,讓想收購的人無法成功收購,稀釋股份。
7. 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權益貨幣化運作是金礦還是毒丸
一般都是自有資金的。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由於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是無擔保、無抵押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銀監會因而設立了嚴格的監管標准。如果沒有什麼人為上的惡意操作或者其他外因的話,按照正常有序的方式經營管理,應該是不會發生資金鏈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