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自營業務的遵守的規定
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真實、合法的資金和賬戶。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不得通過「保本保底」的委託理財、發行櫃台債券等非法方式融資,不得以他人名義開立多個賬戶。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轉借給他人使用。
(2)業務隔離。證券公司必須將證券自營業務與證券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承銷保薦業務及其他業務分開操作,建立防火牆制度,確保自營業務與其他業務在人員、信息、賬戶、資金、會計核算方面嚴格分離。
(3)明確授權。建立健全相對集中、權責統一的投資決策與授權機制。自營業務決策機構應當按照董事會、投資決策機構、自營業務部門三級體制設立。證券公司要建立健全自營業務授權制度,明確授權許可權、時效和責任,建立層次分明、職責明確的業務管理體系,制定標準的業務操作流程,明確自營業務相關部門、相關崗位的職責,保證授權制度的有效執行。自營業務的管理和操作由證券公司自營業務部門專職負責,非自營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自營業務。自營業務的投資決策、投資操作、風險監控的機構和職能應當相互獨立。自營業務的賬戶管理、資金清算、會計核算等後台職能應當由獨立的部門或崗位負責,形成有效的前、中、後台相互制衡的監督機制。
(4)風險監控。證券公司要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特點和業務運作狀況,建立完備的自營業務管理制度、投資決策機制、操作流程和風險監控體系,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從事自營業務。證券公司應當建立自營業務的逐日盯市制度,健全自營業務風險敞口和公司整體損益情況的聯動分析與監控機制,完善風險監控量化指標體系,定期對自營業務投資組合的市值變化,及對公司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控指標的潛在影響進行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根據監管機構的規定,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戶上持有的權益類證券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80%。
(5)報告制度。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報送自營業務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自營業務賬戶、席位情況,涉及自營業務規模、風險限額、資產配置、業務授權等方面的重大決策,自營風險監控報告等事項。
❷ 證券公司在哪種情況下可以經營自營業務
(1)證券專營機構(即依法設立並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公司)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凈資產,證券兼營機構(即依法設立並具有法人資格的信託投資公司)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證券營運資金。證券營運資金,是指證券兼營機構專門用於證券業務的具有高流動性的資金。
(2)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資本,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證券營運資金。凈資本的計算公式為: 凈資本=凈資產-(固定資產凈值+長期投資)?0%-無形及遞延資產-提取的損失准備金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長期性
或高風險資產
(3)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具備必要的證券、金融、法律等有關知識,熟悉有關的業務規則及業務操作程序,近二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還必須具有二年以上證券業務或三年以上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
(4)證券經營機構在近一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在近二年內未受到取消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處罰。
(5)證券經營機構成立並且正式開業已超過半年,證券兼營機構的證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經營、分賬管理。
(6)設有證券自營業務專用的電腦申報終端和其他必要的設施。
(7)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為了規范證券經營機構自營業務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降低市場經營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在《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管理辦法》中還明確規定,證券經營機構必須將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經紀業務分開操作,嚴格禁止從事違反有關證券法規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客戶等行為。
❸ 證券自營業務的含義是什麼
證券自營業務,指的是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買賣證券從而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簡介:
證券自營業務,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者合法籌集的資金以自己的名義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從國際上看,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按交易場所分為場外(如櫃台)自營買賣和場內(交易所)自營買賣。場外自營買賣是指證券公司通過櫃台交易等方式,與客戶直接洽談成交的證券交易。場內自營買賣是證券公司自己通過集中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的行為。我國的證券自營業務,一般是指場內自營買賣業務。
國際上對場內自營買賣業務的規定較為復雜。如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分為交易廳自營商和自營經紀人。交易廳自營商只進行證券的自營買賣業務,不辦理委託業務。自營經紀人在自營證券買賣業務的同時,兼營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其代理的客戶僅限於交易廳里的經紀人與自營商。自營經紀人自營證券的目的不像自營商那樣追逐利潤,而是對其專業經營的證券維持連續市場交易,防止證券價格的暴跌與暴漲。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❹ 證券公司自營賬戶在哪裡開
一、證券賬戶開戶流程:
1、首先和自己的客戶經理預約開戶時間。
2、需要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任何一家銀行的銀行卡一張(如果是一代身份證需要另帶戶口本或者駕照)到國泰君安站前路營業部(老福山中心花園錦昌大酒店旁邊)。
3、由客戶經理解讀和指導填寫開戶資料。
4、驗審資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後在前台辦理開戶。
5、客戶經理指導下載、安裝、使用交易軟體,注冊君弘俱樂部,君弘賬戶。(公司提供的咨詢平台)
6、帶領客戶辦理銀行三方存管,整個流程完畢!
二、證券公司:
我們選擇證券公司肯定是希望規模大,品牌強,服務好,費用低的證券公司。所以選擇國泰君安證券是您不錯的選擇!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擁有全業務牌照,具有經紀業務、證券承銷、資產管理、自營業務、直投業務、衍生產品投資、期貨介紹、財務顧問、境外業務、基金管理、研究投資咨詢等業務資格;是國內最大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由國泰證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1999年合並新設,注冊資本47億元,2010年底凈資本173.7億元人民幣,經營業績穩居業內前三,經營管理、風險控制、合規體系、信息技術等水平領先。
因此選擇國泰君安能滿足你多方向的需求,是你最好的選擇!
三、聯系客戶經理:
開戶過程指導、軟體使用、買賣操作這些都需要客戶經理為您提供專業指導!如果您在日常交易中出現任何問題都可以隨時與客戶經理聯系!客戶經理還可以為客戶申請到最低的傭金。股票交易產生的費用除了印花稅、過戶費和最低收取五元這些是國家和證監會統一規定外,只有傭金是證券公司自己設定。所以您聯系客戶經理開戶,客戶經理就會給你提供優惠申請,不聯系則沒有此優惠!
❺ 關於證券自營業務的問題
這個是老版課本上的,現在沒有這個了
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凈資產,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證券營運資金。
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l000萬元的凈資本,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l000萬元的凈證券營運資金。
❻ 證券公司的自營賬戶 是什麼意思
1、證券公司的自營賬戶是指用證券公司自有的資金進行股票、債券等方面的投資賬戶。
2、利用證券公司的自營賬戶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具體有如下四層含義:
(1)只有中國證監會批准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才能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從事證券自營業務的公司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應達到人民幣1億元。
(2)自營業務是證券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的、為自己買賣證券、通過買賣價差獲利的一種經營行為。
(3)證券公司必須使用自有或依法籌集可用於自營的資金從事自營業務。
(4)自營買賣必須在以自己名義開設的證券賬戶上進行;並且只能買賣依法公開發行的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有價證券。
3、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我國證券市場曾發生過有些證券公司將其賬戶借給炒股大戶使用,以拉攏大戶,賺取手續費。但是,由於證券市場風險莫測,一旦這些大股炒股失利,證券公司的資產,也就是國有資產,就會受到損失。所以,對這種行為必須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