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資產證券化為什麼必須實現破產隔離與真實出售
資產的所有者必須以真實出售的方式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
❷ 如何實現破產隔離
「聯通收益計劃」是一個固定收益類產品,由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金公司」)擔任簿記管理人、計劃設立人及計劃管理人,向部分機構投資者定向發行,並已於8月26日募集成功,總募集資金共32億元,遠遠超過了此前計劃的20億元。
「聯通收益計劃」募集的資金,用於購買未來特定季度的中國聯通CDMA網路租賃費中不超過基礎資產預期收益金額的收益權。該租賃費收益權所產生的現金流,將用於向計劃份額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投資收益。
在這一產品中,中金公司管理的專項理財計劃成為了一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用以與資產原始權益人(「聯通新時空」)隔離風險。
操作中,中金公司與中國聯通之間形成了一種『交易關系』,即中金公司利用客戶委託的資金去購買一定期限的中國聯通CDMA網路收費權(一種網路租賃費收入),這樣,中國聯通相當於提前變現了未來一定期限的網路租賃費收入。
這是典型的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模式。 概括而言,機構投資者把資金交給中金公司,由其來進行投資,後者則以此發起設立了一個集合委託理財計劃,用此資金購買中國聯通CDMA網路一定階段時間的收費權。通過這個運作,中金公司可以收取管理費及相關收益,找到了利用客戶資金投資的盈利模式,中國聯通同時獲得了新的融資模式,而機構投資者也找到了新的投資機會,可以說一舉三贏。
「這個項目之所以能夠被稱為企業資產證券化,是因為它符合資產證券化的幾個關鍵要素,一是有穩定的現金流,二是結構上設計了破產隔離的SPV,三是有交易安排。」 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趙曉征說,「資產證券化強調的是交易安排的實質,從這點來看,這次交易是一個符合國際標準的、規范的資產證券化案例。」
從目前情況看,認購「聯通收益計劃」份額的投資者類別較為廣泛,包括企業年金、大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及證券公司等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但由於投資范圍限制,目前基金和保險資金都沒有投資。
某種意義上,非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創新產品涉及的范圍更加廣闊。它可以為受限於《公司法》和目前按企業債券管理辦法等法規的企業,提供一個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
同時,資產證券化產品也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更安全、收益較高的投資品種,把追求保守和穩健的客戶閑置在銀行的存款資金吸引到資本市場中來。
鏈 接
ABS概述
1、定義
資產證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es,簡稱ABS)就是把缺乏流動性、但具有預期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匯集起來,形成一個資產池,然後將這一「資產池」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由SPV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據以融資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具有"一個核心,三個基本原理"的本質特徵。
一個核心是指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資產支撐證券是以項目資產(基礎資產)未來的可預期現金流為基礎的。換句話來說,資產證券化所證券化的不是資產本身,而是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
「三個基本原理」是指資產重組、信用增強和破產隔離。
所謂資產重組是指資產的所有者或者支配方為實現發行證券化的目的,根據資產重組原理,運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進行配置和組合的行為。
為吸引投資者並降低融資成本,必須對資產證券化進行信用增級,以便提高發行證券的信用等級。信用增級可分為內部信用增級(劃分優先/次級結構、開立信用證、超級抵押等)和外部信用增級(金融擔保等)。
破產隔離是指在資產證券化中實現基礎資產的風險和其他資產(資產所有人的其他資產)風險隔離。為實現破產隔離,首要實現「真實銷售」。所謂「真實銷售」是指某項財產通過轉讓不再屬於債務人的范圍。在資產證券化中,雖是以「真實出售」之名,而是行擔保之實。
2、分類
1)、根據資產是否出售,可以將應收賬款分為表內模式和表外模式。
表內模式是指發起人不需要將資產出售給SPV,資產仍在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上。表外模式是指將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從而實現破產隔離的作用,此種模式是真正意義上的ABS。
2)、根據資產轉移到SPV是否跨境,分為跨境ABS與國內ABS。所謂跨境ABS是指境內人民幣資產通過國外的SPV實現「真實銷售」後,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實現融資的過程。國內ABS是指通過國內SPV在境內融資的過程。
3)、根據基礎資產的不同,可以將ABS分為住房抵押貸款ABS、不良貸款ABS,應收賬款ABS及基礎設施收費ABS等。
❸ 什麼是信託破產隔離保護機制
指的是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個人出現破產等原因,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等情況出現後,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主要關懷的是受益人,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向受益人的利益傾斜。凡事有利則有弊,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第三人,也就是受託人的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大大減弱。
(3)破產隔離證券抵押擴展閱讀: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
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❹ 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程序涉及那些
1、確定要證券化的資產,組成資產池。
企業要首先分析自身的融資需求,根據融資需求確定證券化的目標。
2、組建特設機構,實現真實出售。
一般由這些資產的原始權益人設立一個獨立的實體--特設機構SPV,然後將資產池中的資產(這些資產本身具有很高的投資價值,但是由於各種客觀條件限制,無法通過證券化途徑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以真實出售的方式賣給這個特設機構。將項目資產的未來收入權利轉讓給SPV的目的,是將項目公司本身的風險與項目資產隔斷,從而實現「破產隔離」,以利於SPV機構獲得權威性資信評估機構授予較高資信等級(AAA或AA級)。組建SPV是ABS成功運作的基本條件和關鍵因素
3、完善交易結構,進行預先評級。
接下來特設機構SPV必須與銀行、券商等達成一系列協議與合同以完善交易結構。然後請信用評級機構對交易結構進行預先的評級,也就是內部評級。
4、信用評級,發行評級。
在完成初次評級以後,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改善發行條件,降低融資成本,就要通過破產隔離、回購協議、機構擔保等技術手段,提升所要發行證券的信用等級,即「信用增級」。之後,再次聘請專業信用評級機構進行正式的發行評級,並將評級結果公告。接下來,將具體的發行工作交由專門的證券承銷商。
5、獲得證券發行收入,向原權益人支付購買價款。
特設機構SPV從證券承銷商那裡獲得證券發行收入,再按資產買賣合同規定的購買價格,把發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給原受益企業,從而使企業的籌資目的得以實現。
只要投資項目所依附的資產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現金流量(房地產未來租金收入、收費公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收費收入、稅收及其他財政收入等),便可以進行ABS融資。
SPV作為發起人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是證券化交易結構的核心。從資產證券化運作的流程來看,資產證券化構造出的資產證券之所以能吸引投資者,其主要長處在於由「破產隔離」而產生的信用級別的增級,它是資產證券化運行機制的核心所在,其給予了交易安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實現破產隔離,一方面要限制SPV的業務范圍,使SPV能與其自身引起的破產風險相隔離。另一方面,使SPV能同與發起人相關的破產風險相隔離,不受發起人破產與否的影響,從而保證了持有資產證券的投資者收益的安全性。
❺ 在實現破產隔離方面,信託模式和公司模式哪個更好
信託財產破產隔離保護機制是指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出現破產原因而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這一概念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委託人的破產隔離和對受託人的破產隔離。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低於3億元人民幣,但對其可以管理的信託財產規模沒有限制。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❻ 破產隔離對於資產證券化有何意義
您好!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是指證券化的融資結構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互隔離。其意義是使證券化資產獲得不破產資格後,投資者的現金流就不再受到發起人破產的危害。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❼ 證監會下的企業資產證券化,還本金和利息款時具體怎麼操作
您好,1、不管是企業資產證券化,亦或信貸資產證券化,償付本息來源都是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資產證券化的核心是資產「真實出售,破產隔離」,故,「真實出售」後,基礎資產產生的收益支付應負擔費用外,都屬於投資者的,至於如何分配,就看產品設計了。
2、你去看案例就知道,資產證券化產品都要進行分層設計,一般都分為優先順序和次級(其中優先順序又根據市場等多方面因素再分層),優先順序一般為固定利率或者浮動利率,次級一般為零利率。基礎資產所得的收益,在償付優先先級本息以及按約定需要支出的中介機構等機構的費用後,剩餘本息皆歸次級債券持有者所有。
3、因此,投資次級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決定。不過,從信貸資產證券化角度來看(我比較熟這個),因為目前發行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基礎資產都是優質資產,且有多重的增信措施,對熟悉資產情況的人來說,次級是低風險高收益的事情,因此一般銀行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通過各種安排自己持有了。
❽ 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隔離是怎麼實現的
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定義是: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等相關主體開展的,以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設立特殊目的載體(SPV),採用結構化等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業務活動。
稍微展開說就是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短期內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在法律本質上是債權)出售給SPV,由其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分離和重組資產的收益和風險並增強資產的信用,轉化成由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擔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證券,銷售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在這一過程中,SPV以證券銷售收入償付發起人的資產出售價款,以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償付投資者所持證券的權益。
其中」基礎資產真實出售「是判斷你這是資產證券化還是質押融資的關鍵,破產隔離指通過法律及合同對SPV的業務范圍、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保證獨立於受託人(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者,和原始權益人進行隔離。
主要資產類型:企業應收款、租賃債權、信貸資產、信託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不動產收益權,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
❾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
是指證券化資產獲得不破產資格後,投資者的現金流就不再受到發起人破產的危害,意即證券化的融資結構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互隔離。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在法律上必須對證券化的融資交易結構做出特殊安排。首先,這一結構是通過「資產分割」的方式構築融資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結構而展開的。其次,為了保證破產隔離的實現,該交易結構須把資產組合的償付能力與原始權益人的資信能力分割開來,隔離原資產持有者可能發生的破產風險,使其不致於影響到購買該資產的投資者;最後,這一交易結構使原始權益人能通過信用增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提高金融資產的信用品質。具體而言,金融機構將大量貸款期限、壞帳風險、收益水平基本相似的貸款債權、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通過證券化的技術處理「真實銷售」給專門從事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