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經紀人營業稅繳納是按次還是按月
證券經紀繳納營業稅(代理業),稅率5%。
按月繳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45號)
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證券經紀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傭金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對展業成本部分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目前實際情況,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每次收入額的40%。
三、證券經紀人以一個月內取得的傭金收入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減去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再減去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展業成本,余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證券公司是證券經紀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5號)規定,認真做好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報告工作。
❷ 請問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征稅標准,包括營業稅和個人所稅的稅率。謝謝。
營業稅按代理業繳納5%
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45號
證券經紀人以一個月內取得的傭金收入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減去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再減去展業成本40%,余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證券公司負責代扣代繳。按勞務報酬20%計算
❸ 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在稅收征管上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七、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信用卡、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執行本公告第二條有關展業成本的規定。
個人保險代理人和證券經紀人其他個人所得稅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5號)執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❹ 證券代理業委託代征營業稅及附加,起征點是多少
新的營業稅條例取消了很多以前的代扣代繳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只有境外企業在境內發生了應稅勞務,在境內有代理的,由代理人代扣代繳。如果沒有境內代理,則由境內接受勞務方代扣代繳營業稅。
❺ 證券公司的經紀人也要交營業稅和教育附加稅嗎
你好!
是的。
需要繳納營業稅以及營業稅附加的。
因為他們相當於一個代理機構。
要按代理業繳納營業稅的,營業稅=代理費收入*5%
打字不易,採納哦!
❻ 保險代理人營業稅如何計算
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需要交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新稅法出台之後應該會有調整。收入為1333.37元以下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均為0.收入大於等於1333.38元小於5000元的,沒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收入乘以60%減800,然後乘以20%.收入大於等於5000元小於7347.54元的,營業稅=收入乘5%,個人所得稅=收入乘60%,然後減去營業稅,然後減去800元,然後乘以20%.收入大於等於7343.54元的,營業稅=收入乘5%,個人所得稅=收入乘60%,然後減去營業稅,然後乘80%,然後乘20%.一、收入5000元以下的,不交營業稅。二、40%的收入不交個人所得稅,做展業成本。三、收入乘以60%,減去營業稅後,金額如果小於4000元,那麼先減800元,然後乘20%,就是個人所得稅的金額。金額如果大於等於4000元,那麼先乘以80%,然後再乘以20%,就是個人所得稅的金額。四、營業稅的稅率在金融保險行業目前是5%.保險代理人稅金計算方法和普通人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對比下,收入低的話,保險代理人交稅多。收入高的話,就是保險代理人交稅少了,看來保險代理人提高收入是王道。2009年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應繳納的個稅=[(應發工資-四金或三金)-2000]×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500元的部分502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過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營改增後個人保險代理人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計算方法:
1、起增點為3萬元(不含稅)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增值稅徵收稅率為3%,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的「傭金收入」不包含增值稅稅額,不含稅傭金收入=稅前收入÷(1+3%)「不含稅傭金收入大於3萬徵收增值稅」 換算一下就是 「稅前收入大於3.09萬徵收增值稅」。
2、因此,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不含稅傭金收入*3%= [ 稅前收入÷(1+3%)]*3%;當稅前收入≤3.09萬,增值稅=0
二、附加稅計算方法(附加稅以增值稅為計算基礎):城建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自2016年2月1日起,銷售額≤10萬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即增值稅≤3000元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7)證券代理人營業稅擴展閱讀
試點行業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鑒證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❽ 關於證券公司對員工扣取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的問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