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大銀行優先試點發放證券牌照
正在研究,並沒有正式實施。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3月6日召開的例會上回應證監會將向國有四大行發放券商牌照一事,稱:證監會正在研究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申請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相關研究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布實施尚無明確時間表。
市場傳聞稱,證監會將向銀行發放證券牌照,優先考慮工商銀行[-1.33% 資金 研報]、農業銀行[-0.32% 資金 研報]、中國銀行[-0.77% 資金 研報]、建設銀行[-0.37% 資金研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且試點工作已進行,最快在兩會前後公告實施。不過,這一傳聞很快被四大行否認,均表示「不知情、未聽說」。
⑵ 銀行獲得券商牌照對中銀證券是否構成利空
對券商板塊短期是利空,長期來看,競爭更加激烈,未必是壞事。
中國銀行通過全資控股的中銀國際設立並控股了中銀國際證券,獲得了內地證券承銷牌照,可以進行香港和內地券商業務。
因此,對中銀證券來說比較中性。
⑶ 青島銀行有機會獲得這次的券商牌照嗎
我感覺一切都有可能,等著看唄。肯定可以的
⑷ 銀行有了券商牌照,那現在券商不是沒有用了
你好,對券商來說屬於大利好,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意味著國內以往對銀行嚴格的分業經營藩籬被打破。國內以往的分業經營的管理規定,將原本就是同一體系的中信證券和中信銀行、招商證券和招商銀行、興業證券和興業銀行、廣發證券和廣發銀行、宏源證券和建設銀行給生生分開,不得有業務上的任何交集。現在,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則體現了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銀行業混業經營的大趨勢。銀行進入證券業可以擴大盈利空間,券商有了銀行這個大股東的支持經營實力進一步增強。如果這個消息屬實,將是券商股的真正特大利好。前述幾家券商和銀行將是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最直接收益者,股價必將會進一步提升。而其他上市券商也將會成為銀行並購的對像而得到炒作。
⑸ 銀行券商牌照對證券是利空嗎
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對券商股是超級大利好。
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意味著國內以往對銀行嚴格的分業經營藩籬被打破。國內以往的分業經營的管理規定,將原本就是同一體系的中信證券和中信銀行、招商證券和招商銀行、興業證券和興業銀行、廣發證券和廣發銀行、宏源證券和建設銀行給生生分開,不得有業務上的任何交集。現在,向國有四大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則體現了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銀行業混業經營的大趨勢。
銀行進入證券業可以擴大盈利空間,券商有了銀行這個大股東的支持經營實力進一步增強。如果這個消息屬實,將是券商股的真正特大利好。前述幾家券商和銀行將是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最直接收益者,股價必將會進一步提升。而其他上市券商也將會成為銀行並購得對像而得到炒作。
⑹ 「銀行要申請券商牌照」這是什麼意思 銀行要跟證券公司搶生意
是的,保險公司不是也跟銀行搶生意嗎,
⑺ 那些銀行將有可能第一批次獲得證券牌照
我認為第1批獲得證券牌照的應該是四大國有銀行。
⑻ 如果銀行真能申請「證券牌照」意味啥
金融牌照是國務院授權機構向從事金融業的企業法人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就是《金融許可證》,有證才能夠從事金融業務。幾乎稍大一點的銀行支行都會掛出來,一般掛在裡面,每個人都看得到。
希望採納
⑼ 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對卷商股影響
肯定是利空的,不過短期內也發不來,因為銀行最重要的是考量風險,最早客戶錢是在證券公司的,在那炒在那存取,出了問題才有了三方存管。這些銀監會證監會都要研究好才行。當然等銀行真有拍照了,那券商就難了。
⑽ 銀行、券商、信託 打破剛兌 什麼意思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在中國有中信、申銀萬國、齊魯、銀河、華泰、國信、廣發等。其實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剛兌,即是剛性兌付,在我國基本集中在銀行保本理財產品、部分信託產品到期後,銀行/信託公司必須要給投資者分配本金和收益,當理財計劃/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銀行/信託公司就不得不進行兜底處理。
目前剛性兌付的規定並無法律依據,只是行業內一個爭取客戶的「約定俗成」,尤其在信託行業,剛兌是信託的牌照「標簽」之一。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10)銀行拿證券牌照明年料有突破擴展閱讀:
從監管層面的考慮。這是現在金融業監管的大趨勢,如果沒有了剛性兌付,那就意味著好的信託資產,以及投資者手裡錢都會流到那些風險控製做的比較好、資本比較雄厚、管理能力比較強的信託公司,優勝劣汰,對於資源配置來說是個好事兒。
就是對投資者的考慮。打破了剛性兌付,意味著你買的信託產品/金融理財產品更加透明化了,你的收益和風險也會更加匹配,長遠來說,也是讓投資者自己承擔風險,接受市場檢驗,自負盈虧,慢慢地成長為合格投資者。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