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金融|證券】這題為什麼是錯誤的:證券發行上市監管的核心是發行決定權的歸屬,我國目前對證券發
我國目前是核准制,注冊制只需要在證券監管機構備案即可,但核准制需要發行審核委員會投票通過。
Ⅱ 我國股票發行實行注冊制的利弊
股票注冊制一般指股票發行注冊制。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注冊制對市場影響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長遠來看,注冊制將減少為權力尋租買單,減少波動,強化價值投資,這對中小投資者帶來的好處要大於其損失。利空方面,因為目前的股票價格是有殼資源溢價的,也就是含有「審批權力」的價值。如果推行注冊制,部分股票,特別是中小市值股票的價格會受影響。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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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現狀,談如何開拓和發展證券發行和承銷業務
中國資本市場現在還處於急需發展的階段,資本市場的擴大使中國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擁有巨大市場。前十年中國投資銀行的快速發展就與傳統業務帶來的巨額利潤有密切的關系。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中國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仍然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由於以前中國資本市場的封閉性,中國投資銀行在沒有外界競爭的情況下壟斷了國內一、二級市場的所有業務。
加入WTO在對中國的證券市場有著深遠的影響,外國投資銀行遲早會進入中國國內證券市場,如果讓外資佔領了國內發行和交易市場的化,由於外資投資銀行在資金規模和業務能力上的優勢,中國投資銀行將會無處存身。所以中國投資銀行業應當發揮「本土化」優勢、努力開拓業務、改善服務質量,在外資進入以前牢牢抓住國內證券發行與交易市場。
在《證券法》實施以前,中國的證券發行一直採用審批制。審批製造成了中國投資銀行業在承銷競爭中把「跑關系」放在首位,而忽略了業務能力的培養。現在中國證券發行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一種特殊的介於審批制和注冊制之間的審核制。審核制的實施使投資銀行在證券發行過程中擁有更大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審核制對中國投資銀行現有業務能力提出了挑戰。要鞏固市場就必須加強業務能力的培養。
中國證券交市場證券交易的傭金費率高居世界第二位,是國內投資銀行最主要的利潤來源,對於經紀類券商則幾乎是其唯一的利潤來源。降低傭金費率將是必然之舉。費率的降低與國際投資銀行的進入使得證券交易市場的競爭會異常之激烈。而多年以來的壟斷造成中國投資銀行在證券交易服務的提供上嚴重滯後,為了進一步鞏固交易市場,中國投資銀行必須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多下工夫。
目前國內投資銀行業務主要集中於傳統的承銷、經紀與自營領域,生存空間小,競爭無序。在發達國家,投資銀行除傳統的證券承銷、經紀和自營業務以外,投資銀行還深入到並購重組、資產管理、投資咨詢、項目融資、風險投資、金融衍生工具等諸多領域。伴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近幾年股權轉讓、財務顧問、基金管理、資本運營等新型業務早中國也相繼出現。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需要較為成熟的投資銀行體系與之相配套,業務多元化將成為中國投資銀行發展的主要方向。具體而言,我國投資銀行應在繼續鞏固和發展證券承銷和交易業務的基礎上,積極參與企業並購、投資基金、資產證券化、金融衍生工具、創業投資和網上交易等創新業務,擴大業務服務對象范圍。
中國投資銀行要積極介入網上經紀業務,努力提高網上經紀業務服務水平和能力,應從以下方面著手:(1)及時投入研究開發,及時進行試點,並不斷完善。(2)積極籌建網上營業部,通過互聯網的作用,實現低成本擴張。(3)積極拓展研究開發能力,為網上交易的競爭作好准備。針對網上交易,研究報告的質量對於券商的競爭力至關重要。券商必須防患於未然,積極增加對研發力量的投入,以便在未來的網上交易的競爭中建立優勢。
在中國的大型國企和行業性國企民營化過程中,股票是百分之百向海外銷售的。但可悲的是,在中國企業海外融資項目中,中國投資銀行的參與率很低,只有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和中銀國際,其中中金公司在這幾起海外融資中擔任了聯席全球協調人、簿記管理人、保薦人以及主承銷商。中金公司在成立的5年以來,利用其股東優勢。致力於發展成為業務多元化、提供全方位服務時世界級投資銀行。中金公司的投資銀行部在中國的電信、電力、石油天然氣、石化和金融等重要領域都形成了頗具實力的競爭優勢。雖然現在中國投資銀行的國際業務還尚未正式開展,但國際業務的巨額利潤致使我們不能放棄這個市場,開拓國際業務一方面有利於中國投資銀行的國際接軌,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自己的業務能力,開展國際業務勢在必行。
中國投資銀行開拓國際業務應該從以下即方面開始:一方面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從組織建設上保證其國際業務的順利開展;另一方面,尋求與海外券商的深層次合作,現階段的目標定位主要應是學習和熟悉海外市場,向國際慣例靠攏,為全面參與全球一體化的資本市場的競爭積累經驗、培養人才
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初期,投資銀行的經營方式大都是粗放式的,證券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張,掩蓋了投資銀行競爭的激烈程度,人才在投資銀行競爭中的作用還不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目前,中國證券市場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於投資銀行而言,走規模化、集約化才是有效途徑,作為人才和資本高度密集產業的證券業,只有資本和人才達到一定的規模和數量,才能有效地發揮出資本市場的中介作用和資源整合功能。而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投資銀行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人才越來越成為決定性的因素。人才戰略成為投資銀行發展的根本保障。而國際投資銀行的加入,會使投資銀行業對人才的競爭更加激烈,培育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已成為投資銀行經營發展的當務之急。
中國投資銀行為了能更有效地參與證券業的競爭,首先要高度重視人力資源的培養和開發,應積極創造良好的成才環境,並將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放在投資銀行業務人員與研究開發人員上面,培養面向現代化和國際化的人才群體。另外,投資銀行內部的人才流動率是目前全國各行業中最高的,如何吸引和穩定人才尤其是骨幹人才,已經成為投資銀行面臨的越來越重要也是越來越棘手的問題。投資銀行應該在觀念和方法上找到並建立一整套內部考核與核算體制,在各主要業務部門,如發展研究部、投資銀行部等對業務人才實行與智力、能力和績效相對應的激勵機制,有了誘人的機制才能引來一流的人才。
Ⅳ 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是怎樣的
證券發行核准制 又稱為「准則制」或「實質審查制」,是指發行人發行證券,不僅要公開全部的,可以供投資人判斷的材料,還要符合證券發行的實質性條件,證券主管機關有權依照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的規定,對發行人提出的申請以及有關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發行人得到批准以後,才可以發行證券。
在理論上,實行核准制國際認為,發行證券是發行公司的團體行為,雖然基於投資人安全考慮,法律要求發行人必須公開全部資料,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讀懂專業文件的,比如,招股說明書、資產負債表。即使可以讀懂文件,也不一定可以對其細節作出合理的理解與判斷。為了保護作為個人的投資人的利益,不受團體行為的侵害,政府應該履行職責,對證券發行適當地監督。
核准制有利於新興市場的健康發展,適合與證券市場不完善、投資服務機構的道德水準、業務水平不高、投資人缺乏經驗與業務水平、缺少對信息判斷的能力的地區。這些地區的風險是比較大的。
證券發行核准制的內容
1、證券發行須遵守信息披露義務,證券發行也必須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證券發行條件並接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 2、政府有權對證券發行人資格及其所發行的證券作出實質審查和決定等。
證券發行核准制的特點
1、證券法規定證券發行人的發行資格及證券發行的實質條件。通過確定證券發行人資格及發行條件,盡力排斥劣質證券的發行,依此,並非各種公司無論其規模及營利能力均可公開發行證券,只有具備法定資格並符合法定條件的發行人才可以發行證券。
2、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發行享有獨立審查權。嚴格地說,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保證法律規則的貫徹與實施,於審核期間,若發現發行人資格、條件與法律規定不相符合者,應禁止其公開發行;目口使發行人資格及條件符合證券法規定,證券監管機構也有權不核准其發行證券。
3、證券監管機構在核准證券發行申請後,如發現存在其他違法情勢時,有權撤銷已作出的核准與批准,且證券監管機構撤銷已作出核準的,無須承擔責任。
Ⅳ 我國證券發行實行有沒有注冊制
我國證券發行還沒有實行注冊制,不過按政策要求,十三五期間一定要推行注冊制。今年推出的可能不大,但是往後哪一天推出,就無法預測了。
Ⅵ 我國 現行的股票發行制度是什麼
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核准制和注冊制,其中國內一直是核准制,最近發展很快的新三板類似於注冊制。
Ⅶ 目前我國對證券發行實行的是什麼機制
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
1、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
2、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
Ⅷ 我國證券發行制度包括哪些
大體可分為兩種基本的發行管理制度:
1、證券發行登記制,又稱注冊制,注冊登記制。
2、證券發行核准制
登記制是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規對發行人的發行行為進行約束。核准制下由於政府主管機關在「實質條件」的審查過程中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發行申請,從而可以在信息公開的條件下,把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低質量發行人拒之於證券市場之外,以保護投資者利益。
從核准制向登記制過渡,是證券市場發展日益成熟的標志。中國基本上採用的是核准制,依次經過了試點階段、額度制、通道制度和保薦人制度並存、保薦制度等不同階段。
(8)我國現階段對證券發行實行擴展閱讀:
證券發行制度的原則:
一、公開原則:公開原則是證券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證券發行審核的原則。包括兩個方面:
1、證券發行人向公眾披露有關信息資料,即證券發行人應及時、真實、充分和完整地向社會公開能夠影響投資者決定的一切信息資料。
2、監管者的監管標准公開,處罰結果向社會公布。證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開原則的基礎。堅持公開原則最典型的當屬於美國。美國對證券發行實行注冊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開主義,這是美國1933 年《證券法》確立的基本原則。
初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必須登記注冊,並使用招股說明書。在實行證券發行核准制的國家,監管機構雖然對證券發行人進行實質審查,但同樣也重視信息公開原則,只不過是在信息公開之外又加上一道政府審核的關口,形成對投資者利益的雙重保險。
二、公平原則:
公平有不同的內涵,在證券法律中,公平的價值判斷標準是應該向投資者傾斜。這是因為在投資者和證券發行人這進行交易的雙方,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由於發行在佔有信息、財力、人力等其他資源方面具有比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更多的優勢,因此這兩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力是不平等的。
正是這種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又必要運用公平原則,來平衡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差距。在證券法上尤其是在證券發行行為中,表現為對發行人課以更多的義務,如信息披露義務、禁止欺詐等,而對投資者除了交納股款義務外,幾乎沒有什麼其他義務。
三、公正原則:
從一般意義上說,法律上講的公正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其一,實體公正,是社會各種資源、社會合作的利益和負擔的分配正義問題;其二,程序公正(訴訟正義),是社會爭端和沖突的解決的正義問題。
Ⅸ 我國對證券發行的審核為什麼採取核准制——————金融市場學
集權式審核,市場目前還不完善,完全市場化有可能引起混亂,當然缺點是有些走後門的也避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