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推出在即 http://news.cnfol.com/060116/101,1591,1646831,00.shtml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從1月12日北京舉行的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金融交易所已經獲得國務院批准,並將落戶上海。
金融交易所是中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新組建的金融交易所將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大連、鄭州三家商品交易所等5家交易所各佔20%股份。現任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有望出任新成立的金融交易所理事長。
深圳一家期貨公司董事長證實,「國務院已經批了金融交易所設立,地點放在上海。現在已經開始籌備了,人員可能從現有5家交易所中有關股指期貨研究人員中抽調,並將投入幾千萬元新建立系統,正式成立時間應該是在明年。
金融交易所的成立將為股指期貨、權證、期權等衍生品的全面開花提供可能。
滬深統一指數公司一位人士告訴記者,至於哪個指數適合作為股指期貨推出還沒有定論,目前他們正在做滬深統一300指數、上證50指數等多個指數股指期貨的研究工作,並徵求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個市場交易主體的意見。(申興李欣)
B. 股指期貨幾時推出
最新時間表傳出 9月推股指期貨:
新快報訊 據《北京晨報》報道,在經歷無數次的猜測失敗後,關於創業板與股指期貨推出的時間再次在市場傳出最新版本。一家大型金融機構的高管者透露,創業板與股指期貨的准備工作都已就緒,創業板將在今年5月正式推出,而對股市影響巨大的股指期貨,則會在今年9月份平穩推出,如無特殊情況,這個時間表不會再發生重大改變。
上周,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首次明確創業板的推出時間,表示將爭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更公開表示,創業板可能在全國「兩會」後推出。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月以來,有創投概念的A股股票均在持續大幅上漲,並經常是逆勢飆紅。
1月16日,在2008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尚福林主席針對股指期貨進展做出最新表述:「推動股指期貨順利上市和平穩運行。」而事實上,管理層推出股指期貨的思路則是「高起點,穩起步」。正是基於這個原因,股指期貨的推出一拖再拖。由於股指期貨的籌備工作不僅局限於微觀問題,而且關系經濟、金融安全的戰略問題,這決定了股指期貨的推出充滿變數。不過,最新傳聞稱推出時間如今鎖定在今年9月份,業內人士分析,這種可能性極大,也充分表明管理層希望在更高、更穩的前提下推出股指期貨。
C. 2017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 什麼時候召開
2015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全國統考)一般於考試前1個月左右截止,考試分別於3月、7月、9月、11月舉行。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於2014年12月24日已公布考試報名條件(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分析及證券發行與承銷。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其中前10分鍾為現場采像時間)。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D.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1990-1992年是股市的初創階段。這一階段的基本特徵是在經濟體制轉軌和股份制改造實踐的基礎上引入證券市場。
2·1992-1997年是證券市場的擴張階段。以小平同志的南巡講話中關於大膽實踐的思想為指引,證券市場擱置了意識形態爭論,調動方方面面積極性投入股市建設,使中國新興的證券市場得到迅速擴張。
3·1998年以後,股市進入規范發展階段。根據199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中發(1997)19號文件的要求,中國證監會組織實施了一項改革和五項清理整頓。1997年7月1日,《證券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證券市場走向以法治市的里程碑,以《證券當》為核心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隨著各項清理整頓工作基本結束,特別是面臨加入WTO的宏觀政治、經濟環境,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建設明顯加快,推出了一系列規范發展措施,證券市場開始由早期的粗放型擴張向規范型發展轉型。
E. 證券監管轉型對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會產生哪些影響
日,證監會主席肖鋼以「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為題,在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這是中國資本市場自2013年3月17日進入「肖鋼時間」以來,為數不多的關於監管轉型的系統闡述,是肖鋼就任證監會主席十多個月來繪就的改革路線圖。
2013年以來,資本市場突破良多,如十八屆三中全會為發行注冊制定調、行政審批進一步下放、優先股破題等,資本市場制度建設明顯提速。展望2014年,開展現代證券期貨監管規律的新探索,推動注冊制,提高證監會稽查執法效能,無疑都將成為今年證監會的工作重點。
注冊制改革總體思路初定
在監管會議上,肖鋼表示將推進監管轉型,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肖鋼表示,我國已具備了向注冊制過渡的基本條件,但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並且要以《證券法》修改為前提。要抓緊制定過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發行審核工作。
他給出了注冊制改革思路的初步設想:證監會依法設定和核准股票發行及上市條件,統一注冊審核規則。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其言行必須與信息披露的內容相一致。發行人、中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自行判斷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發行和上市全程進行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財苑)表示,注冊制改革需要一定的過渡期,而注冊制改革過渡期多長需要看融資者利益跟投資者利益是否平衡,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關系是否平衡,上市與退市的節奏是否平衡,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否具備,引入資金速度跟融資速度是否平衡。
著名經濟學家華生認為,證監會的重大政策制定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使注冊制改革符合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透明證監會建設逐
肖鋼就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後,市場從證監會窗口直接了解的信息逐漸多了起來。從證監會自身來講,其監管運行正在從透明度不夠、穩定性不強,向公正、透明、嚴謹、高效轉變。
肖鋼指出,在加強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監管的同時,要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證監會要維護「三公」,必須增強透明度。要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力度,強化溝通交流互動,及時解疑釋惑,讓市場各方充分理解和支持監管工作。
其中,在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期間,肖鋼提出要增強發行審核透明度,梳理現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審核標准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公開審核流程及審核意見,發審會過程向公眾公開。
天風證券投行部負責人認為,監管權力越重,越難做到透明公開。以新股發行改革為例,新股發審嚮往注冊制方向發展,證監會要提高審核效率,優化發行審核流程,清理發行審核中的備案、登記、驗收等不必要的環節或前置程序不需要那麼多流程,相對來說需要公開的內容就簡化了,從而也促進了證監會的公開透明。
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肖鋼從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和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三個方面,談到要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信息披露是向社會公眾作出的承諾,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其言行必須與所披露信息一致。」肖鋼說。
對於信息披露為誰服務的問題,肖鋼指出,要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使信息披露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而不是以監管自身需求為中心。
步推進
F.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歷次會議
時間: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時逢亞洲金融危機爆發
決定央行自身管理體制變革的大手術,並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處理從國有四大行剝離的不良資產
銀行改革
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將13939億元銀行不良資產剝離給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貸款規模,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金融監管
對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人民銀行專司對銀行業、信託業的監管;另外對人民銀行自身機構進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改成9個大區行,貨幣政策獨立性得以加強。 時間:2002年的2月5日至7日
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下階段金融工作全面部署
加強金融監管與國有銀行改革的思路進一步得到深化,最終組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導中國銀行業的重組上市。
銀行改革
快速推進新一輪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在股份制改革與海外上市項目的實施上得到了一系列關鍵政策支持。
金融監管
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銀監會,並成立國有銀行改革領導小組,醞釀、統籌、部署國有銀行改革方案,會議還做出了改革農信社的決定,為此後農信社改革的全面鋪開確立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指導方針。 時間: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近幾年來的金融工作,分析當前金融形勢,統一思想認識,全面部署今後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
中國農業銀行實行整體改制、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成立中國外匯投資公司運作部分外匯儲備2007年19日至20日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下稱「本次會議」)上得到明確。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本次會議上強調,我國金融改革發展面臨新的形勢,金融業處在一個重要轉折期,也處在一個重要發展期。
加深已股改銀行的改革
溫家寶指出,繼續深化中國工商銀行(4.54,0.05,1.11%)、中國銀行(4.19,0.08,1.95%)、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改革,努力鞏固和發展改革成果,關鍵是繼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轉變經營機制,深化分支機構和基層改革。
央行在昨日結束的2007年工作會議上提出,要以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優化金融結構為重點,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繼續推進工、中、建3家銀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經營機制轉變。
央行行長周小川去年底在向全國人大作匯報時提到,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仍屬於初步的、階段性的,改革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
國開行全面推行商業化
在本次會議上,國開行被明確定調為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並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不得從事 零售業務。權威人士透露,本次會議明確了國開行將堅持的三項原則,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政策性銀行改革是已經討論了多年的話題。本次會議強調,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首先推進國開行改革。
本次會議還明確,對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業務要實行公開透明的招標制。這為政策性業務的發展確定了方向。
成立政府投資公司
在外匯儲備領域,本次會議表示,加強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積極探索和拓展外匯儲備使用渠道和方式。
權威人士透露,本次會議已經明確將成立一家政府投資公司,負責部分外匯儲備的運作,並將要求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運作,公司將主要投資於海外市場。該公司的名稱可能還沒有最終確定。
據悉,該公司將在中央匯金公司的基礎上擴充成立。由於此前匯金的資金直接來自於外匯注資,該公司的成立還涉及到發行特別國債購買上述注資。而運用市場化運作的外匯儲備資金也可望採取財政部發債再向央行購買的方式注入該公司。不過,由於這部分外匯儲備規模較大,預計將採取分期發債、分批購買、緩步推進的方式進行。
大力發展公司債券
在資本市場領域,本次會議強調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強調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同時大力發展公司債券。
權威人士透露,公司債券將不同於現在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將由證監會負責監管,發改委則將專注於對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方面的項目債進行監管,簡稱「企業債」,以區別於證監會監管的「公司債」。
去年共發行1015億元企業債,債券市場的融資比例佔全部融資比例不足1%。加快債券市場的發展將是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議題。
做實分業監管協調機制
在監管體制上,本次會議提出要完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監管協調配合。與預期一致的是,本次會議並沒有決定成立一家「超級監管機構」。
有權威人士表示,此前討論的成立一個由央行、財政部、發改委及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共6個部門組成的「3+3」協調監管框架在本次會議上並未得到確認。將繼續保持目前「2+3」即央行、財政部及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之間的協調配合。
由於本次會議明確提出「完善分業監管體制、機制」,業內因此普遍認為,混業經營在現階段不會大力推進,只會以小步試點的方式進行。 時間:2012年1月6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
主導機構: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20部委
會議內容:十項金融改革議題
部署八項工作
溫家寶對今後一個時期金融改革發展作出部署。(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優質金融服務。金融行業要大力提升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重點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決策、制衡機制,建立規范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明確劃分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類核算。國家開發銀行要堅持和深化商業化改革。(三)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銀行業要建立全面審慎的風險監管體系。證券業要完善市場制度,強化行為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險業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當前我國政府債務總體安全、可控。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構建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控制和風險預警機制。(五)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建設,推動金融市場協調發展。促進股票期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堅決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建設規范統一的債券市場,積極培育保險市場。(六)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監管政策、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有效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七)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提高資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提高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水平。深化內地與港澳台金融合作,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積極參與全球經濟金融治理。(八)加強金融基礎建設,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快制定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完善登記、託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提振股市信心
溫家寶要求金融部門和金融機構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做好今年金融工作。一要實施好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提高針對性、靈活性和前瞻性,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二要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對企業技術改造的信貸支持。三要深化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抓緊完善發行、退市和分紅制度,加強股市監管,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協調健康發展,提振股市信心。四要敏銳觀察和跟蹤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做好應對預案,切實防範經濟金融風險。
溫家寶強調,當前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呈現增長較快、物價趨穩、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金融體系穩健運行,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面和長期向好趨勢沒有改變,我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條件推動經濟發展邁上新的台階。
G. 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召開
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最新消息
正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的證券期貨監管年中工作會議,內容和長度都和往年大不同。據報道,除了強調奧運前要全力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特別引人關注的是,該會還包括了中紀委專人談有關反腐倡廉的內容。往年的該會議一般只有一天,但今年的證券期貨監管年中工作會議自7月28日下午開始,一直持續到7月30日。來自全國的證券、期貨監管分支機構、協會等主要負責人悉數參加。28日下午,會議主要聽取了證監會主席尚福林的講話,29日圍繞尚福林的講話展開分組討論,隨後聽取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關於當前貨幣政策的報告,30日,將有中紀委有關人員作反腐倡廉的講話,這在歷次年中工作會議中尚屬首次。(沙:「維穩」無疑是這次重要會議的主題。)
H. 證監會是什麼此會議是干什麼的
是什麼:
證監會全稱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通俗點來說就是管理中國股票市場的。
I. 證監會受理新股申請到上會需多久
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時間的長短主要看該公司的財務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對該公司提出的上市招股書進行審核和修改,然後和保薦人進行磋商修改。很多企業的財務報表得修改好多次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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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新股IPO審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一、基本審核流程圖
二、首發申請審核主要環節簡介
(一)受理和預先披露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以下簡稱《行政許可程序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在正式受理後即按程序安排預先披露,並將申請文件分發至相關監管處室,相關監管處室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主板中小板申請企業需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
(二)反饋會
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說明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反饋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三)見面會
反饋會後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見面會。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相關負責人、相關監管處室負責人等。
(四)預先披露更新
反饋意見已按要求回復、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且需徵求意見的相關政府部門無異議的,將安排預先披露更新。對於具備條件的項目,發行監管部將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和用於更新的預先披露材料,並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五)初審會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反饋意見回復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相關負責人、相關監管處室負責人、審核人員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與申請材料一並提交發審會。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人尚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六)發審會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主板中小板發審委委員共25人,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共35人,每屆發審委成立時,均按委員所屬專業劃分為若干審核小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組依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各組中委員個人存在需迴避事項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員替補。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規定,發審委會議審核首發申請適用普通程序。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需撰寫工作底稿,會議全程錄音。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首發發審會由審核人員向委員報告審核情況,並就有關問題提供說明,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陳述和接受詢問,聆詢時間不超過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問題的,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後告知保薦機構。
保薦機構收到發審委審核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回復。綜合處收到審核意見回復材料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對回復材料進行審核並履行內部程序。
(七)封卷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復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回復,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八)會後事項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上市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發生會後事項的需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會後事項材料。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九)核准發行
核准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發行人領取核准發行批文後,無重大會後事項或已履行完會後事項程序的,可按相關規定啟動招股說明書刊登工作。
審核程序結束後,發行監管部根據審核情況起草持續監管意見書,書面告知日常監管部門。
三、與發行審核流程相關的其他事項
發行審核過程中,我會將徵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並就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限主板和中小板企業)。特殊行業的企業還根據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支持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進發行審核工作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滬、深兩家交易所的服務功能,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首發審核工作整體按西部企業優先,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擬上市企業審核進度的原則實施。同時,依據上述原則,並結合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情況,對具備條件進入後續審核環節的企業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審核進度計劃。
發行審核過程中的終止審查、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按相關規定執行。審核過程中收到舉報材料的,依程序處理。
發行審核過程中,將按照對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的相關要求組織抽查。
發行審核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沒有明確規定的新情況、新問題,發行監管部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並根據內部工作程序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J. 中國的股指期貨是什麼時候推出的
中國的股指期貨只有一種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10年2月20日宣布,證監會已正式批復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至此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制度已全部發布。2010年2月22日9時起,正式接受投資者開戶申請。公布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股指期貨開戶條件
一、保證金賬戶可用余額不低於50萬元;
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評分不低於80分);
三、具有至少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模擬交易記錄,或者是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兩者是或者關系,滿足其一即可);
四、綜合評估表評分不低於70分;
五、中期協無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成為期貨經紀公司客戶: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