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期貨交易的機制包括內容:
一、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三、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四、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五、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六、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七、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八、風險准備金制度 :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九、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❷ 外匯期貨市場的主要構成要素包括哪些
外匯期貨市場是由期貨交易所、交易所會員、期貨傭金商、清算所及市場參與者構成。
融媽媽為您解答
❸ 外匯價格推動機制,跟期貨的機制一樣嗎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股指期貨採用公開報價,集中撮合交易機制,意味著全國的投資者在同一時間看到的報價是一樣的,投資者按盤面報價對應的委託量可即時成交;而場外櫃台交易則是在同一時間,不同櫃台的成交價格是不同的,因為買賣雙方在不同的櫃台一對一進行交易,基於不同的供需狀況,成交價格會有一定的區別,如我國外匯交易採用的就是櫃台交易機制,同一時間,不同銀行的外匯報價會有差異,成交價格的差別如果對投資者不利,就被稱為點差損失
股指期貨交易與外匯交易無論是交易機制、交易標的物還是市場架構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外,投資者需在充分了解兩個市場內在特點,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工具。
❹ 外匯期貨市場的主要構成要素
一是:交易市場;二是:清算中心。(期貨市場至少包括的兩個部分)
❺ 外匯期貨市場的主要構成要素包括哪些
外匯構成的三要素包括了:本幣,外幣,匯率。
本幣:本幣指的是某個國家或地區法定的貨幣,除了法定貨幣之外其他的貨幣都不能在這個國家流通。如中國大陸唯一法定貨幣為人民幣,所以這時我們也把人民幣稱為本幣,但這種概念大多是用在匯市上的。除了本幣之外其他的都統稱外幣。
外幣:外幣是「外國貨幣」的簡稱,是指本國貨幣以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它常用於企業因貿易、投資等經濟活動引起的對外結算業務中。外幣是指在一個官方的貨幣區域內所使用的一種其它貨幣或者利用一種其它貨幣所提出的付款要求。
匯率:「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由於世界各國(各地區)貨幣的名稱不同,幣值不一,所以一種貨幣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要規定一個兌換率,即匯率。從短期來看,一國(或地區)的匯率由對該國(或地區)貨幣兌換外幣的需求和供給所決定。外國人購買本國商品、在本國投資以及利用本國貨幣進行投資會影響本國貨幣的需求。本國居民想購買外國產品、向外國投資以及外匯投機影響本國貨幣供給。在長期中,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主要有:相對價格水平、關稅和限額、對本國商品相對於外國商品的偏好以及生產率。
❻ 貨幣期貨交易的機制包括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 期貨市場是一種高度組織化的市場,為了保障期貨交易有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保障期貨市場平穩運行,對期貨市場的高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期貨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也就是「游戲規則」),所有交易者必須在承認並保證遵守這些「游戲規則」的前提下才能參與期貨交易。與現貨市場、遠期市場相比,期貨交易制度是較為復雜和嚴格的,只有如此,才能保證期貨市場高效運轉,發揮期貨市場應有的功能。 期貨交易制度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期貨交易制度包括期貨市場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規、交易所章程及規則。狹義的期貨交易制度僅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經過國家監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期貨交易規則》及以此為基礎產生的各種細則、辦法、規定。 一、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三、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四、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五、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六、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七、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八、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九、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❼ 外匯期貨的發展歷程
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正式成立國際貨幣市場分部,推出了七種外匯期貨合約,從而揭開了期權市場創新發展的序幕。從1976年以來,外匯期貨市場迅速發展,交易量激增了數十倍。1978年紐約商品交易所也增加了外匯期貨業務,1979年,紐約證券交易所亦宣布,設立一個新的交易所來專門從事外幣和金融期貨。1981年2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首次開設了歐洲美元期貨交易。隨後,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也開設了外匯期貨交易市場,從此,外匯期貨市場便蓬勃發展起來。目前,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品種有:美元、英鎊、歐元、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元、紐西蘭元等。從世界范圍看,外匯期貨的主要市場在美國,其中又基本上集中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IMM)和費城期貨交易所(PBOT)。
國際貨幣市場主要進行澳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貨合約交易;
費城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歐元、英鎊、加拿大元、澳元、日元、瑞士法郎等。
此外,外匯期貨的主要交易所還有: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LIFFE)、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SIMEX)、東京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TIFFE)、法國國際期貨交易所(MATIF)等,每個交易所基本都有本國貨幣與其他主要貨幣交易的期貨合約。在外匯市場上,存在著一種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方式,它與外匯期貨交易在許多方面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常常被誤認為是期貨交易。在此,有必要對它們作出簡單的區分。所謂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時約定於未來某日期按成交時確定的匯率交收一定數量某種外匯的交易方式。遠期外匯交易一般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互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達成,交易數量、期限、價格自由商定,比外匯期貨更加靈活。在套期保值時,遠期交易的針對性更強,往往可以使風險全部對沖。但是,遠期交易的價格不具備期貨價格那樣的公開性、公平性與公正性。遠期交易沒有交易所、清算所為中介,流動性遠低於期貨交易,而且面臨著對手的違約風險。
❽ 我國外匯市場的交易機制發展歷程
2005年,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外匯市場建設加快。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近一年來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繼推出,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不斷完善,外匯市場得到長足。匯率機制改革後,人民幣匯率總體保持平穩波動、略有升值的態勢,彈性逐漸增強。外匯市場參與主體不斷擴大,新產品相繼推出,交易量有所放大。
一、外匯市場制度設計和改革思路
匯改後,外匯市場制度設計著眼於提高市場公平和效率,為尋找人民幣均衡匯率構建了一個有彈性、有深度和廣度的平台。匯率機制和外匯市場改革突出表現出如下思路:
(一)進一步凸顯市場化取向
匯率機制和外匯市場改革,充分體現了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首先,人民幣匯率不再單一盯住美元,改為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匯率有升有貶,雙向浮動,減少了套利機會,維護了多邊匯率的穩定,有利於保持國際競爭力。人民幣匯率隨市場供求關系總體呈現升值趨勢,更加真實地反映了市場供求格局、中外利差和市場預期,逐步恢復彈性,提高了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
其次,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銀行美元現鈔、現匯買賣價差幅度的放寬以及非美元貨幣買賣價格限制的取消,增強了銀行定價自主權,為增強匯率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匯改後,各銀行匯率定價機制趨於理性,掛牌匯價同步變動、但都根據自身資金頭寸情況實行差異化報價。
再次,遠期和掉期業務的價格沒有管制,央行也不入市干預,完全由市場根據本外幣供求關系決定,減少了市場扭曲。各行人民幣對外匯遠期和掉期業務逐漸以利率平價作為定價依據,各行遠期與掉期價格趨勢及水平逐漸趨於一致。這說明,隨著市場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以及銀行的日趨成熟,人民幣外匯即期、遠期、掉期價格形成的市場化程度逐漸增強。
第四,提高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上限後,對銀行的本外幣轉換的數量管製得以放鬆,賦予了銀行調度本外幣資金的更大自主權和靈活性。
(二)著眼於擴大外匯市場規模和提高運作效率
降低外匯交易手續費,活躍外匯市場交投。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對做市商競價交易徵收的手續費從原來的萬分之三降低到萬分之一,對詢價交易徵收的手續費更是大幅降低到十萬分之一,大大降低了外匯交易的成本和和風險,降低做市商在競價市場和詢價市場的做市成本,有利於市場會員利用價格波動進行高拋低吸,平滑匯率走勢,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單邊市格局。
在銀行間市場引入外幣對外幣交易,提供一個公共產品,通過招標引入境內外大型外匯交易商充當做市商,為境內中小銀行提供一個進入國際外匯市場的直接通道。
將即期外匯交易的標准交割時間改為T+2。改革前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交割時間為T+1,但是國際上外匯交易的交割時間是T+2(除加拿大元外)。因此,T+1清算的人民幣匯率並不能與國際匯率直接比較和套算。而且銀行在銀行間市場買賣非美元貨幣後,往往通過在國際市場平盤,因而形成T+2的頭寸。這就需要進行掉期交易將T+2美元頭寸調度為T+1的美元頭寸。因此,為了提高市場效率,從2006年1月 4日開始,參照國際慣例,將T+2的清算速度統一為一個行業慣例,作為競價市場的指定交割時間和詢價系統的默認交割時間。但同時允許交易方在詢價方式下採取靈活方式,根據雙方約定,將清算交割速度改為T+0或T+1。
適當延長交易時間,開市日期與國際接軌。將詢價系統交易時間延長到17:30,以便會員之間在競價市場15:30閉市後仍能進行櫃台頭寸平補,避免隔日匯率風險。明確所有周六、周日,包括「黃金周」前後調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閉市。這是因為境外外匯市場和銀行不營業,資金無法平補和交割。
為了規范交易秩序,外匯局確定了將所有的銀行間外匯衍生產品交易歸由一個主協議管轄的思路,以便統一交易慣例,減少銀行的風險暴露。為此,外匯局牽頭組織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所有銀行間遠期會員制定了銀行間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主協議。同時,針對掉期和遠期同屬一類外匯衍生產品,銀行間市場掉期交易不再進行准入備案,並將對遠期交易主協議適當修改後擴大到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以便銀行自由地在即期、遠期和掉期三者之間自由組合和套利,提高效率和規模。
(三)追求外匯市場公平原則
匯率機制和外匯市場改革始終貫徹非歧視原則。例如,取消了遠期結售匯業務試點階段規定的申請銀行年度即期結售匯業務量須達到 200億美元的准入標准,將遠期結售匯業務資格從七家銀行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銀行,不論是中資還是外資銀行,不論銀行規模大小,只要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和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符合遠期結售匯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的基本條件,就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備案辦理此項業務。這一市場准入原則同樣適用於銀行申辦對客戶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資格,以及銀行間外匯市場遠期和掉期交易資格。上述舉措使內外資銀行、不同規模的銀行在外匯衍生產品服務上站到了同一起跑線上。又如,從9月22日起,實施結售匯綜合頭寸改革,對中外資銀行統一管理政策和限額核定標准,實現了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
(四)推進外匯市場多元化發展格局
首先,建立多層次市場主體。匯改前批發市場以銀行為主體。匯改後,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擴大到非銀行機構和大型非金融,擴展了市場主體,增強了外匯市場的競爭性。
其次,提高交易靈活性。國際上外匯市場主要有三種交易方式:指令驅動、價格驅動和經紀中介。競價市場屬於指令驅動,價格由交易規則決定,過去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各銀行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競價系統集中撮合的競價交易,並通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集中清算,清算風險由交易中心承擔,交易費用較高。匯改後,為了提高交易靈活性,銀行間遠期和即期外匯市場增加詢價交易方式。市場會員根據自身的需求和對手的特點,選擇交易對手,定製外匯交易的價格、金額、期限等要素,有利於形成多樣化的外匯供求,進一步豐富外匯市場的層次,活躍外匯市場交易,符合國際外匯市場交易發展的方向。
再次,遠期結售匯定價也走過了從一價到多價的階段。匯改前,7家銀行採取協商定價、大家共同遵守的定價方式。匯改後取消了協商定價原則,由銀行自主確定遠期結售匯業務價格,銀行要靠資金成本、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贏得客戶,賺取合理利潤。
(五)注重改革次序選擇
放鬆匯率浮動區間採取了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先從匯率改革之初的2005年7月22日開始,將非美元貨幣的波幅管理從原來圍繞中間價對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買賣價差幅度管理,從而允許銀行對客戶結售匯業務一日多價。第二步,從 2005年9月24日開始,擴大了銀行間市場的非美元貨幣交易匯價的波動幅度,從匯改後的中間價上下1%提高到上下3%,同時,維持美元交易匯價波動區間0.3%不變;另一方面,取消了銀行對客戶結售匯業務的掛牌匯價的價差限制。第三步是擴大銀行間市場美元波動區間。周小川行長已經表示,此舉將在今後國內國際條件成熟時推出。
遠期結售匯市場准入管理走的也是漸進性開放的步伐。首先選擇中國銀行進行遠期結售匯試點,然後過渡到結售匯經驗豐富、客戶基礎廣泛、容易對沖風險的大型銀行,最後擴大到所有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和健全衍生產品內控資質的銀行。
從結售匯頭寸管理政策的演變也可以看出漸進改革的道路。從1994年匯改後實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主要為即期代客業務頭寸。對遠期結售匯實行現金收付制管理,即遠期結售匯只有到履約時才可以計入頭寸。結售匯周轉頭寸限額的管理區間下限為零、上限為外匯局核定的限額(即不能賣空美元)。銀行在遠期結售匯簽約時不計入頭寸,不能到即期市場平盤。匯改後,企業遠期結售匯業務需求急劇增加,銀行強烈要求擴大結售匯頭寸限額。為此, 2005年9月23日後,從結售匯周轉頭寸改為結售匯綜合頭寸概念,涵蓋范圍擴大到銀行代客、自身和遠期結售匯和銀行間遠期交易。由於銀行對客戶辦理的遠期結售匯並不能做到自身平衡,銀行迫切要求在簽訂遠期結售匯的同時即可到即期市場平盤,從而規避匯率風險。因此,從2006年1月1日開始對做市商實行權責制頭寸管理,允許銀行對客戶簽訂遠期結售匯合約以及在銀行間市場進行遠期外匯交易後產生的風險暴露計入結售匯頭寸,也就是說,遠期簽約時即可到即期市場平盤。
(六)注重風險防範先行的原則
匯率機制和外匯市場改革特別注重防止出現劇烈市場振盪。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入市,但規定了內部控制制度和交易員的條件。遠期結售匯和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會員資格准入要求事先取得金融衍生產品資格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深化,外匯市場不斷拓展廣度和深度,人民幣匯率具有更大的波動性。這些改革和變化,為市場主體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更大的挑戰,需要市場主體結合市場條件的變化,運用自己靈活調整的能力應對變革。對企業而言,應當改變對浮動匯率的恐懼,合理預測匯率走勢,在財務管理、產品開發、市場營銷等方面盡快做出調整,不再僅僅盯住即期匯率,而應圍繞未來的匯率進行規劃和經營。企業、個人在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時,要貨比三家。對銀行而言,外匯市場匯價管理改革後,銀行定價自主權增強,使得銀行間定價差異增加,這意味著誰的定價水平合理,誰就能贏得客戶。需要提高經營水平,有效控制風險。詢價交易方式收費低廉,但是通過雙邊清算,要求銀行加強雙邊授信管理,有效控制風險。
二、匯改後外匯市場表現
(一)即期外匯交易情況
2005年前半期,人民幣對美元繼續保持穩定。美元對人民幣日加權平均價一直維持在 8.2765元人民幣/美元)的水平。2005年7月21日,美元對人民幣交易中間價調整為8.11,人民幣升值幅度為2.05%。之後,人民幣有升有貶,雙向浮動。美元對人民幣收盤價最低達到8.00040 (2006年4月10日),最高為8.1128(2005年7月27日)。上下波幅達到1088個基點。期間人民幣走勢分為兩個階段。從2005年7月22日至 12月30日,美元對人民幣價格小幅振盪,有升有降,總體保持平穩波動、略有升值的態勢,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收盤價由8.11小幅升值至年末的8.0702。全年人民幣對美元升值了398個基點,升幅2.56%,日均升值3.5個基點。2006年,人民幣升值步伐加快。2006年4月21日人民幣匯率升至8.0210,升值了492個基點,升幅 0.61%,日均升值6.7個基點。
與此同時,人民幣匯率的波動率也在增加。
從2005年7月22日到2006年4月21日,日均波幅21.3個基點。其中,從2005年7月22日到2005年12月30日,匯率日均波幅16.7個基點;從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4月21日,匯率日均波幅28.7個基點,較2005年下半年放大 72%。2006年3月16日人民幣匯率為8.0350,較匯改之前8.2765升值幅度首次突破3%。
從2006年以來的市場成交情況看,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運行基本良好,交易量較2005年底明顯上升。詢價交易成交較為活躍,交易量超過競價交易,詢價和競價成交量之比約為9:1。大中型金融機構是詢價交易的主要參與者。同時,競價交易也保持一定的規模,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聯社等中小會員因授信不足,主要在競價市場交易,而做市商則為其提供流動性。
從2006年以來的成交情況看,做市商全部進行了詢價和競價交易的買賣雙邊報價和交易。做市商交易總量約占市場成交量的四分之三。做市商平均每筆成交1000萬美元,遠遠高於一般會員。做市商報價也普遍優於一般會員報價。在詢價市場,所有做市商美元買賣雙邊報價點差隨做市經驗積累而逐步走低,目前在10個基點以內。這些充分顯示做市商制度活躍了外匯市場交易,提高了外匯市場流動性,增強了中央銀行調控的靈活性,進一步提高了人民幣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更好地發揮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二)銀行間市場遠期外匯交易
2005年8月15日銀行間市場正式推出遠期人民幣外匯交易業務,全年市場發生交易的有美元/人民幣的1周、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七種期限品種,以及日元/人民幣的1周、1個月、2個月、3個月四個期限品種。交割方式分兩種,既有全額交割又有差額交割。從美元1年期遠期報價走勢看,美元遠期價格穩中趨降。1年期美元遠期報價在業務推出之初先上行並企穩,8月末回復初始價位,此後在相當長時間內保持穩定,並與境外NDF價格逐漸貼近。11月報價呈逐級下行之勢,12月止住跌勢,月末一度大幅上揚,但隨即迅速回歸,以7.7500的全年最低點報收。2006年後由於允許做市商簽訂遠期合約後即可到即期市場平盤,遠期報價大幅反彈,向利率平價回歸,並與境外NDF逐漸拉開,相差超過1000基點。2006年2月9日達到年內最高點7.8370,隨後有所下跌。4月24日報收7.7920(見圖3)。
三、外匯市場改革前瞻
隨著銀行間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的順利開展,匯率機制和外匯市場改革第一階段政策已告一段落。匯改後,人民幣匯率彈性增強,外匯市場得到很大。但升值壓力仍未消除,外匯市場改革的任務還很繁重。外匯市場發展的國際經驗表明,化的外匯市場離不開高效的交易系統和清算安排、多元化和專業化的市場主體、豐富的交易品種以及市場透明度。從更廣的視角看,貨幣可兌換是外匯市場供求的基礎,匯率制度安排和利率市場化是外匯市場活躍成熟的關鍵,加強風險監管是外匯市場平穩運行的保障。因此,還需多管齊下,進一步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革和完善外匯市場:
(一)進一步擴大外匯市場主體和品種
擴大即期和掉期交易市場准入。降低非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即期市場的門檻。從第一家非金融企業中化集團公司入市情況看,短短兩周,交易量已突破2000多萬美元,顯示了企業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這主要來源於其早已獲得境外商品期貨交易資格,而期貨交易和外匯交易所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相似,交易員的交易經驗也相通。因此,建議即期和遠期外匯市場會員擴大到有證監會和外匯局頒發的境外商品期貨交易資格的非金融企業。降低掉期交易市場准入。目前遠期外匯交易准入條件要求銀行取得金融衍生產品資格,但銀監會對金融衍生產品資格的准入控制較嚴,中小銀行難以取得資格。鑒於外匯掉期交易類似回購交易,在國際上普遍視為貨幣市場工具,僅僅涉及利率風險,不涉及匯率風險,銀行面臨的市場和清算風險遠遠小於遠期交易(國際慣例中掉期交易風險權重僅為遠期交易的4%),為給中小銀行提供規避匯率風險渠道,建議修改有關市場准入條件,不再要求銀行具備遠期交易資格6個月才能申請掉期資格,允許中小銀行直接申請掉期資格。
豐富市場交易品種。目前雖然推出了遠期結售匯和掉期業務,但在外匯衍生產品的兩大類品種中,上述兩種產品都屬於遠期衍生類產品,還沒有期權類衍生產品。而且這兩個產品還不是標准化產品,不同銀行之間的報價相差甚遠,市場處於分割狀態,流動性較差,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清算風險。應創造條件,適時拓寬匯率避險和保值工具,推出外匯期貨、期權交易,適當開放金融創新的空間。
(二)完善外匯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適時擴大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日波幅限制。近期,國際外匯市場各主要貨幣波動率在增加,美元經過2005年的升值後已顯疲態,近期貶值力度加大。從理論上看,人民幣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波幅也將隨國際市場匯率波動增大而擴大。目前,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彈性加大,3月28日最高達到0.16%。,超過允許波幅的一半。銀行間市場交易匯價每日上下波幅也在放大。人民幣交易匯價波幅不應等到逼進0.3%的上限才著手放鬆,而應在波幅離邊界尚有一定距離時就擴大交易匯價波幅限制。
延長交易時間。2006年銀行間即期詢價交易推出後,時間延長到17:30。這極大地方便了銀行櫃台交易和風險控制。但競價市場仍然維持15:30閉市,造成兩個市場閉市不一致,客觀上對詢價市場授信不足、倚重競價市場的中小銀行不公平。而且,由於17:30詢價市場收盤後,新疆、西藏等地銀行機構仍然要營業到19:30,造成新疆和西藏地區銀行櫃台結售匯的頭寸存在隔夜風險。2006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由前日銀行間市場收盤價改為當日做市商報價的加權平均價後,隔夜匯率風險成為銀行面臨的最大的外匯風險,為減少銀行隔夜匯率風險,應延長交易時間。在這方面,首先應延長競價市場閉市時間到17:30,以使詢價、競價兩市統一閉市時間。這是因為即期競價和詢價交易清算時間已改為「T+2」,所以清算交割准備時間的技術性問題已不存在。其次,可參照銀行間外幣對外幣買賣市場19:00閉市的做法,視情況將詢價和競價市場延長至19:00。
進一步改進交易方式。引入聲訊和經紀相結合的交易平台,方便交易員之間信息的即時溝通,減少市場不對稱性。實現國內外匯市場和國外交易市場平台的無縫對接。允許銀行在詢價市場閉市後雙邊直接交易,事後補錄在交易系統上。此外,鼓勵銀行代理企業入市交易,形成多元化的交易需求。
逐步降低交易費用。目前,競價交易仍然沿用匯率機制改革前按照順差交易金額萬分之三的比例收取手續費,一買一賣來回手續費高達0.6個百分點,遠遠超過國際外匯市場通行百萬分之八左右的標准,不利於競價市場的發展。實際上,競價市場正在被邊緣化,目前競價、詢價交易量之比約為2:8。而且競價交易份額還在逐步縮小。另一方面,詢價交易和競價交易手續費相差過大,也是造成詢價市場和競價市場價格系統性偏離的主要原因。因此,應當在適當時候進一步理順外匯市場收費體系,降低競價交易手續費。
推進外匯清算系統現代化和國際化,引入競爭。引入清算所,消除中央銀行承擔最後清算風險的局面,降低競價交易的清算風險,間接可以為降低競價交易手續費打下基礎,同時可以為加快期權、期貨市場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三)完善有關制度,提高外匯市場透明度。
修改有關法律,降低外匯交易的法律和清算風險。為了減少外匯交易的頭寸暴露,國際上一般採用軋差清算的做法以最大限度減少信用和清算風險。例如,國際掉期和衍生產品協會(簡稱 ISDA)主協議規定,雙方所有的交易採取軋差清算(NETTING,或稱凈額結算)的方法。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04年調查,全球場外(OTC)金融衍生產品名義金額為220.1萬億美元,通過軋差清算方法使得交易市值下降到到1.5萬億美元,風險暴露下降了99.3%。因此,應提請修改我國破產法的有關規定,明確軋差清算原則。
提高外匯市場透明度。目前,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市場主體有興趣入市交易,但它們入市的目的往往處於投資性質,入市交易往往通過模型進行,迫切需要了解交易量數據,需要了解交易量。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推出一段時間後,外匯市場運行平穩。由於競價之外還增加了詢價市場,市場行為與過去完全不同。而且央行已經基本不在兩市干預,建議應適時公布交易量。首先可以從公布上年數據入手,因為外匯儲備數據已經公布。然後按順序逐步恢復公布季度、月度、每周、每日的具體數據。
(四)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監管和自律,減少系統性風險。
加強外匯市場的自律性管理,建立市場會員行為准則。建議成立交易員協會,制定交易行為規范和行業慣例。進一步規范市場運作程序和信息報告制度,防止市場欺詐行為,保障市場公平秩序。
加強對外匯市場的審慎監管。加強對市場風險的監測,逐步建立市場監測指標體系。掌握異常交易信息,監管交易的合規性。由於開辦銀行間掉期交易,外匯市場和貨幣市場的聯系更為緊密,因此跨市場風險問題開始凸顯。建立跨市場的監管框架,防止不穩定資本流動的沖擊,防止跨市場的系統風險傳播。
(五)重視政策配套,漸次推進各項改革。
統籌兼顧,加強各項改革的協調配套。外匯市場與貨幣可兌換和匯率制度之間緊密相關,一方面,貨幣可兌換程度決定整個外匯市場的供求基礎,是確保外匯市場供求自由的前提。另一方面,不同匯率制度下,政府對匯率的干預程度不同,對外匯市場的發展影響也不同。因此,外匯市場建設和開放應當與外匯管理、人民幣形成機制和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套,逐步完善外匯市場價格形成和規避風險機制。穩步有序推進人民幣可兌換進程,拓寬資金流出渠道。與此同時,改直接管理手段為間接管理手段,改逐筆交易監管模式為主體監管模式。首先要改變企業和個人外匯交易的實需原則。鑒於人民幣升值壓力,可先從購匯環節開始,根據企業信譽等級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間內憑經營計劃直接購買一定金額的外匯,或根據上一年度的現金流與銀行進行遠期結售匯業務。此外,允許企業和個人購匯到銀行進行保證金外匯對外幣的虛盤交易,減少套期保值成本,規范外匯市場行為,打擊非法按金外匯交易和炒匯行為。
❾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匯率形成機制相同嗎
1、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2、形式不同 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3、市場不同 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來源: -NETX平台-外匯期貨,望採納哦
❿ 外匯市場的運行機制是怎樣的!!謝謝~
1. 外匯市場的組織 外匯交易市場主要包含兩個市場,其一為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外匯市場;其二為銀行與銀行間的外匯市場。世界上最主要的外匯市場依次為;倫敦、紐約和東京。其他如法蘭克福、巴黎、香港、新加坡等都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依靠先進的電腦設備,一個外匯區域,幾乎24小時全天候交易的金融投資市場。 2.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市場的主要參與者除了外匯商業銀行以外,還包括外匯經紀商、進出口商及其他外匯供應者、外匯投資者及中央銀行。其中以外匯商業銀行和外匯投資者為主要的玩家。 外匯交易簡介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兌換。與其它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因此外匯市場能夠24小時運行作。在交易過程中的討價及還價,則經由各大信息公司傳遞出來,各投資者實時得知外匯交易的行情。 外匯交易是金融市場的衍生產品,在國際上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了。由於國內股市多年不景氣,外匯交易已經成為廣大投資者的一個全新投資產品,交易人數每年都在成倍增長。目前,在中國境內只有通過銀行的實盤買賣。 1. 外匯交易的特點 1)交易量大:全球每天外匯交易量約3萬億美元,因此不容易被人為操縱。 2)匯率變化有節制:因交易對象是貨幣,所以漲跌幅度都在一定的范圍內。 3)交易時間長:全天24小時交易。 4)交易渠道暢通:不會出現買不到或賣不出去的時候。 2. 外匯交易的品種 簡單分為三類:1)外匯實盤交易;2)外匯期貨交易;3)外匯合約交易 外匯合約交易簡介 (一)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優勢 1.投資成本低 少於實際投資的10% 2.雙向交易投資 漲跌都有獲利機會 3.獲利高 一天有一倍以上獲利的可能 4.風險可控性 可預設限價指令和止損指令控制投資風險 5.資金靈活 隨時可抽取資金 6.全球24小時交易 選取獲利的機會多 7.低廉手續費 低於千分之一 8.全球每日交易量將近三兆美元 不受人為操縱 9.透明度高 所有行情、數據和新聞都是公開的10.成交速度快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實時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