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產證券化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1,,資產證券化的本質含義是將貸款或應收帳款轉為可流通的金融工具的過程。
2,資產證券化對銀行來說,能信用增級、消除信用過份集中轉移金融風險、體現規模經濟充分利用資產價值、提供流動性、提高資本比率。
3,資產證券化具有明顯的金融創新意義:轉移信用風險創新、提高流動性創新、信用創造創新。對我國銀行業改革具有明顯的啟示意義。所以說能得到迅速的發展。
2.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其交易原理是什麼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企業通過向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將貸款資產進行處理與交易,把缺乏流動性的信貸資產轉換為證券,並通過發行這種證券以融通資金,從而達到改善資產負債結構的目的。資產證券化是近幾十年來世界金融領域的最重大創新之一。這種金融創新工具的推出,改變了商業銀行傳統的「資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銀行同時具有了「資產出售者」的職能,對商業銀行的競爭與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資產證券化可以使貸款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證券,有利於盤活金融資產,緩解初始貸款人的流動性風險壓力,改善資產質量,降低融資成本,提高金融系統的安全性和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
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原理
(一)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參與者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工具,由於它具有比傳統融資方式更為經濟的優點,因而近年來發展迅速,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種類越來越多,證券化交易的組織結構也越來越復雜,一般來說,資產證券化過程的主要參與者有:發起人、特設信託機構(SPV)、承銷商、投資銀行、信用提高機構、信用評級機構、託管人、投資者等。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結構如圖1所示。圖1揭示了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結構是發起人將交易的金融資產組合與發起人完全剝離,過戶給特設信託機構進行運作,信託機構將金融資產經過信用評級後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確保有關資產現金流收入在不太理想的情況下向投資者的本息回報的流向仍然暢通。
(二)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步驟
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運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 確定資產證券化目標,組成資產池。發起人一般是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首先分析自身的資產證券化融資要求,根據清理、估算、信用考核等程序決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擔保貸款的抵押價值等,將應收和可預見現金流資產進行組合,根據證券化目標確定資產數,最後將這些資產匯集形成一個資產池。
2 組建特設信託機構(SPV),實現真實出售。特設信託機構是一個以資產證券化為唯一目的的、獨立的信託實體,注冊後的特設信託機構的活動必須受法律的嚴格限制,其資金全部來源於發行證券的收入。特設信託機構成立後,與發起人鑒定買賣合同,發起人將資產池中的資產出售給特設信託機構(SPV)。這一交易必須以真實出售(TrueSale)的方式進行,即出售後的資產在發起人破產時不作為法定財產參於清算,資產池不列入清算范圍,從而達到「破產隔離」的目的。破產隔離使得資產池的質量與發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離開來,投資者就不會再受到發起人的信用風險影響。
3 完善交易結構,進行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改善發行條件,特設信託機構必須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使投資者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實現。因為資產債務人的違約、拖欠或債務償還期與SVP安排的資產證券償付期不相配合都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所以信用提高技術代表了投資銀行的業務水平,成為資產證券化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
4 資產證券化的評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投資者提供證券選擇的依據,因而構成資產證券化的又一重要環節。資產證券化的評級與一般債券評級相似,但有自身特點。信用評級由專門評級機構應資產證券發起人或投資銀行的請求進行。評級考慮因素不包括由利率變動等因素導致的市場風險,而主要考慮資產的信用風險。被評級的資產必須與發起人信用風險相分離。由於出售的資產都經過了信用增級,一般地,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會高於發起人的信用級別。資產證券的評級較好地保證了證券的安全度,這是資產證券化比較有吸引力的一個重要因素。
5 安排證券銷售,向發起人支付購買價格。在信用提高和評級結果向投資者公布之後,由投資銀行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資產支持證券(ABS),銷售的方式可採用包銷或代銷。特設信用機構(SPV)從投資銀行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再按資產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購買價格,把發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給發起人。
6 證券掛牌上市交易,資產售後管理和服務。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完畢後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從而真正實現了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流動性的目的。但資產證券化的工作並沒有全部完成。發起人要指定一個資產池管理公司或親自對資產池進行管理,負責收取、記錄由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收入,並將這些收款全部存入託管行的收款專戶。託管行按約定建立積累金,交給特設信託機構,由其對積累金進行資產管理,以便到期時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待資產支持證券到期後,還要向聘用的各類機構支付專業服務費。由資產池產生的收入在還本付息、支付各項服務費之後,若有剩餘,按協議規定在發起人和SPV之間進行分配,整個資產證券化過程即告結束。
(三)資產證券化收益與風險分析
1 資產證券化對各參與者的收益分析
(1)發起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通常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其他類型的公司。資產證券化可以給發起人提供更低的融資成本、較低的經營杠桿、用來擴展和重新投資的立即可用資本、多樣化資金來源以更好的資產負債管理,使得金融機構能夠更充分地利用現有的能力,實現規模經濟。通過證券化的資產在公開市場中出售,金融機構可迅速獲得流動性。
(2)特設信託機構(SPV):特設信託機構是一個中介機構,它購買發起人的原始信用產品,加以整合,然後出售包裝後的證券。SPV以某種價格購買信貸資產,通過將它們包裝成市場交易商品,而增加了信貸資產的價值,然後以一個較高的價格出售。通過購買、證券化和出售,SPV幾乎將信用風險都分散給投資者承擔,這樣使得SPV降低其所有者權益成本,因為這些資產將不再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中。
(3)信用提高機構:信用提高機構可以是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它可以是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它作為一個第三方實體更適合於使這類交易成為「真實出售」,信用增級機構通常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如按擔保金額的0 5收取。
(4)投資銀行:資產證券化為投資銀行開辟了一項新業務。投資銀行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充當承銷商的角色,並獲得其發行收入。
(5)投資者:證券化過程為投資者在市場中提供了一個高質量的投資選擇機會。由於大多數組合資產都是由許多小額信用資產集合而構成,促進了組合的多樣化,即使其中的一兩個貸款違約,也不會對整個組合有質的影響。而且許多組合資產保持地理區域多樣化,因此,某一地區的經濟的低速發展不會深刻或迅速地影響到整個組合資產的績效,而且投資者通過購買不同的組合資產的部分證券而能夠避免地理和行業的集中帶來的風險。由於信用評級由第三方執行,然後公布等級,投資者不用自己去分析每個發起人的資信,這也處理方式會計要素表1表內處理與表外處理比較是吸引投資者的一個優勢所在。
2 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分析
由於資產證券化非常復雜,每一次交易無論怎樣被相當好的結構化,並被徹底地加以研究和精確地用文件證明,都仍然存在一些風險。常見的資產證券化風險有如下幾種:
(1)欺詐風險:從美國證券市場及其他國家證券市場中我們可以知道,由於欺詐的發生而使投資者受損的例子屢見不鮮。陳述書、保證書、法律意見書、會計師的無保留意見書及其他類似文件被仍不足以控制欺詐風險的發生。
(2)法律風險:雖然法律函件及意見書原本是為了消除外部的風險因素,但有時法律的不明確性及條款的變化本身往往成為整個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因素,事實上法律風險是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一直伴隨且起關鍵作用的一種風險。
(3)金融管理風險:資產證券化是金融管理發展的高峰,它代表了履約、技術和結構技巧的完美的平衡。如果任一因素發生故障,整個交易可能面臨風險。我們把這種風險稱為金融管理風險,主要包括參於者不能按協議進行交易,設備不能按要求運作如電腦故障,以及交易機制出現故障等。
(4)等級下降風險:從已有的證券化實例中人們已經證實,資產證券化特別容易受到等級下降的損害,因為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基礎包含許多復雜多樣的因素,如果這些因素之一惡化,整個證券發行的等級就會陷入危險境地,從而對市場產生巨大的影響。
除了上述幾種風險之外,還存在一些其他風險,諸如政策性風險、財產和意外風險、合同協議或證券失效、對專家的依賴風險等等。所有這些風險都不是彼此獨立地存在著,而是相互聯系的。這些證券化風險的影響及發生的可能性因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投資者必須識別這些風險,分析它們的規模,審查減少風險的方法,以及正確估計那些減少風險的手段的有效性。投資者在任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閱讀資產支持證券交易中所提供的陳述書、保證書及賠償文書等文件,了解他們的責任范圍,查看是否有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以及注冊會計師的無保留意見書。要對證券化結構中存在的大量風險進行防範,最重要是看信用增級的手段,是否有一家信譽卓著的銀行或保險公司提供百分之百的擔保。
3.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特徵,原因和影響有哪些
答: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資產證券化的特徵主要有如下三個方面。
1、資產證券化是資產支持融資
銀行貸款、發行證券等傳統融資方式,融資者是以其整體信用作為償付基穿而資產證券化支持證券的償付來源主要是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而與發起人的整體信用無關。
2、資產證券化是結構融資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結構性融資方式,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成立資產證券化的專門機構SPV。
第二,「真實出售」的資產轉移。
第三,對基礎資產的現金進行重組。
3、資產證券化是表外融資
在資產證券化融資過程,資產轉移而取得的現金收入,列入資產負債表的左邊——「資產」欄目中。而由於真實出售的資產轉移實現了破產隔離,相應地,基礎資產從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的左邊——「資產」欄目中剔除。這既不同於向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債權性融資,相應增加資產負債表的右上角——「負債」欄目;也不同於通過發行股票等股權性融資,相應增加資產負債表的右下角——「所有者權益」欄目。
由此可見,資產證券化是表外融資方式,且不會增加融資人資產負債表的規模。
資產證券化對銀行來說,能信用增級、消除信用過分集中轉移金融風險、體現規模經濟充分利用資產價值、提供流動性、提高資本比率。
資產證券化具有明顯的金融創新意義:轉移信用風險創新、提高流動性創新、信用創造創新。對我國銀行業改革具有明顯的啟示意義
4. 資產證券化產品快速發展的原因有哪些
據報道,隨著我國首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交易所ABS「網路—長安新生—天風2017年第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於近期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快速發展主要有證券化基礎資產更加多元化、產品設計不斷創新、監管部門大力支持三方面原因。
此外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起機構類型更加豐富,除了互聯網金融加速滲透資產證券化市場,越來越多的民營融資企業涉足ABS市場,尋求新的融資渠道,事業單位、互聯網公司等更加積極地尋求ABS市場的融資機會。
希望ABS市場可以快速健康發展!
5. 1998年以來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目前,影響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有許多方面,在消費者和商業銀行方面,存在著如下制約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
1.消費者方面(搜姐Soojle專家)
(1)傳統消費觀念的制約。我國人民有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的消費習慣,居民儲蓄率居世界前列,長期以來以負債為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和上海兩地居民的抽樣調查顯示,對消費信貸感興趣的居民僅佔31%;不願接受或表示擔憂的居民所佔比重達69%,其中25%的居民明確表示不接受消費信貸,17%的居民對消費信貸存在疑慮,15%的居民認為其經濟狀況無力進行信用消費。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1998年底對北京、上海、廣州、沈陽、武漢1542人抽查顯示,願意採用分期付款的僅佔31%。由此可見,要改變我國居民長期形成的消費觀念並非易事。
(2)居民家庭承債能力總體較低。據統計,我國目前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月收入約1500元,日常生活消費性支出約1100元,能夠用於還貸的約為400元,總體承債能力不高。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測算,1997年城鎮居民家庭扣除消費性支出後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全部用於還貸,那麼最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戶、高收入戶和最高收入戶20年內可承受的消費信貸本息金額,分別為6240、20880、32400、52800、78000、111840及187200元。因此,占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戶能承受10萬元以上消費貸款;占城鎮居民家庭30%的高收入戶和中等偏上戶能承受5-10萬元消費貸款;占城鎮居家庭20%的中等收入戶只能承受5萬元以下消費貸款;其餘40%家庭承債能力極低。當然,以上測算沒有考慮居民的灰色收入和非貨幣收入,實際承債能力應比以上估計更高。
(3)消費者收入支出預期的影響。居民家庭的收入預期受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下崗人數增加等因素的影響而下降,支出預期受教育、養老、醫療等改革的影響而上升,從而負債消費的意願減弱。
2.商業銀行方面 (搜姐Soojle專家)
(1)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首先,我國居民收入中包括許多非貨幣收入和灰色收入,從而銀行無法獲知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水平,難以確認其貸款資格。其次,缺乏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單個銀行內部個人客戶信息尚不完善,共享性差,要了解個人客戶在本行以外其他經濟活動中的信用,成本很高,甚至根本就得不到。再次,缺乏必要的消費信貸擔保制度。我國現行擔保法中缺乏對消費信貸的規定,並且由於房地產二級市場發育滯後等原因,作為貸款抵押的住房產權變現能力較差,不能為銀行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由於缺乏風險防範機制,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十分謹慎,要求的手續也比較繁瑣,這給個人辦理消費信貸帶來諸多不便。
(2)缺乏利益機制的制約和激勵。目前國家對消費信貸利率作了嚴格規定,如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低於同期法定貸款利率,其他消費貸款利率與同期法定貸款利率持平;加上消費信貸的辦理成本又高於企業貸款,因而使銀行辦理作為零售業務的消費信貸收益微薄,影響其開辦積極性。
(3)缺少靈活的資金融通渠道。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而銀行負債的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出現「短存長貸」的格局,不能實現資產負債期限結構的合理對稱,經營的流動性風險增大。
(4)管理上不適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主要從事以企業客戶為對象的批發性信貸業務,缺乏個人消費貸款這類零售性質信貸業務的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准備,面對業務的迅速發展,亟待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大力加快我國消費信貸發展的政策建議 (搜姐Soojle專家)
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已經起步,消費信貸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信貸消費將會在我國逐步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從而為我國銀行業的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當前應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推動消費信貸的發展:
1.把發展消費信貸作為調整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結構的戰略措施。從國外銀行經驗看,消費信貸是隨市場經濟發展而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較長的發展完善過程。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系屬初建階段,市場行為不規范,社會信用秩序差,人們的信用觀念不強,法律保護體系也不健全,因此我國消費信貸必須經歷一個逐步完善、發展的過程。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既要有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又要確定近期的業務拓展重點;既要積極推進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又要規范管理,完善有關制度,加強風險防範。當前消費信貸的發展從品種上看,以住房、汽車、教育貸款為重點,同時應大力開拓信用卡市場。從地區上看,以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為重點,梯度拓展。從客戶結構上看,以中高收入階層為重點,逐步開發中等收入階層的市場。
2.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首先,實行存款帳戶實名制,這有利於調查每個人的真實財產狀況。其次,各商業銀行應在目前信用卡客戶資料的基礎上,建立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系統和個人客戶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在此基礎上,由人民銀行牽頭,實現各銀行之間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並發展與稅務、法院等機構的信息交流。另外,可借鑒國外的經驗,組建地區性、全國性的個人信用調查公司,從社會各方面搜集個人信用信息,並有償向社會各方提供服務。
3.完善擔保制度。首先應完善擔保法,增加有關消費信貸的規定。其次應培育規范的住房二級市場,使抵押的房地產能夠方便地變現。再次,銀行應與保險公司緊密合作,將消費信貸與人壽保險、財產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結合起來,降低風險。最後,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組建消費信貸擔保公司,為消費信貸,尤其是長期消費信貸提供擔保。這是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發展消費信貸的成功經驗。如美國有四家政府性質的按揭擔保機構,主要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提供住房貸款擔保,並向銀行收購部分個人住房貸款,發行住房按揭擔保債券,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分居民難以提供擔保和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問題,促進了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
4.完善消費信貸政策體系,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一是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盡快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並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確定的利率計算全部貸款期內的全部利息,該利率並不再做任何調整和改變。浮動利率是指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只規定最初一段時間內的利率,在規定的時間到期後,就要根據合同中事先規定的新利率計算方法,按照當時的市場利率重新確定下一階段的貸款利率,並按照新的貸款利率計息,浮動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的浮動利率。通過消費者對兩種利率的自由選擇,增加消費者的風險和收益意識,規范消費者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二是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餘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範風險。三是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四是著手完善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建立住房金融的二級市場。五是銀行要和與消費信貸有關的法律、評估、保險、公證等機構緊密合作,簡化手續,為消費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條龍」服務。
5.推動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發展消費信貸並不僅僅是銀行增加一個信貸業務品種,要把它提高到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來認識。勤儉持家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並不與通過創造財富去享受生活相矛盾。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費觀念中,對購買住房、子女升學、兒女婚嫁等支出的消費,還是依賴自身幾年或幾十年的積累,先積蓄、後消費,這種消費觀念落後於現代經濟生活。要增強人們的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合理確定人們收入與消費的組合方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消費觀念、消費方式和消費行為,使人們運用消費信貸等多種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更高的生活質量。
6.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社會保障改革等各項體制改革,並在這些改革過程中考慮廣大群眾的既有利益和未來承受能力及對消費的影響,利益調整應貫徹保護既有存量,調整增量的原則,使消費者對未來收入和支出有比較明確的預期。
7.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服務。隨著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的發展,一些國外銀行已經通過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提供部分消費信貸的申請、審批、余額查詢、還款、咨詢等業務。由於有完善的客戶信用信息和高度自動化的系統支持,有的消費信貸申請幾分鍾就可以答復客戶。對消費信貸的發展動向和趨勢要緊密跟蹤,結合我國的情況,積極創新。如有些品種的消費信貸可以在ATM機上由客戶自助辦理,各種消費信貸余額的查詢、還款業務,也都可通過ATM實現。目前,工商銀行也已著手發展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上海分行於1999年8月建立了全國第一家電話銀行中心,網上銀行馬上也將進行試點,今後可借鑒國外銀行的做法,積極研究通過這些渠道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可行性。
(搜姐Soojle中國信貸專家)
6. 資產證券化的原因和作用(從銀行、企業和投資者)是什麼
資產證券化,又稱結構化金融,是指以特定基礎資產(或資產組合)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對現金流的結構化以及增信處理,將流動性較差的存量資產轉換為流動性較強的收益憑證的過程。資產證券化所進行的實際上是未來現金流與當前現金流的轉換,是存量資產與流動資產的轉換。對於經濟發展,特別是在當前我國實體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資產證券化能夠對盤活存量、提供企業發展資金起到積極作用。從美國的發展歷史看,資產證券化對其經濟發展的確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資產證券化又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金融工具,整個產業涉及眾多機構,盤根錯節,再加上金融本身屬性,因此,它並不是一個不會觸發金融系統風險的產品。
我國資產證券化雖剛起步不久,但在2013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提出要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之後,資產證券化發展異常迅速,2014年的發行規模超過前9年之和,而2015年的發行規模又超過前10年之和。從規模上看,2015年資產證券化發行量已躍升為世界第二。資產證券化的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亂象,值得重視。因此,在資產證券化規模還不大的時候,需要進行前瞻性的研究和規劃,特別是加強對其的監管,這對防範系統性風險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缺乏信息數據披露機制,缺乏信息共享系統。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復雜的金融產品,特別需要信息數據的披露。在美國,《1933年證券法》就是以「完全信息披露」為指導,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和防止證券欺詐為核心目標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設有電子數據存放分析獲取披露系統(EDGAR),並規定所有向公眾發行證券的機構都需要向EDGAR提交電子文檔,而這些文檔又向公眾免費開放。不僅如此,針對資產證券化的特性,SEC還特別設定了額外信息披露標准,如需要公布參與機構信息、證券信息、基礎資產池信息、借款人信息、交易結構信息、靜態池信息、信用增進措施、重要衍生合同等。對於不同資產,如房貸、車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保護隱私條件下,也需要逐筆披露基礎資產數據。服務機構還需要出具合規報告,受託機構負責人需要對報告進行審閱並簽名承擔相應責任。而我國當前對這類信息數據的披露機制嚴重不足,規則不健全、不完善。
眾所周知,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質量惡化。在過度追求發展速度時,資產證券化基礎質量如何控制?對此必須依賴於對數據的分析。這對於監管機構尤其重要。數據分析是及時掌握市場一手信息和發展變化的重要且必要手段。但如果基礎資產數據披露機制不存在,那麼對金融風險的系統分析就無從談起。在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信息平台還不存在。雖然有備案制,但對外不透明。部分業內人士認為,企業資產證券化是私募產品,不需要公開信息。但實際上,這些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是在上交所[微博]、深交所[微博]掛牌交易的,面對的是公募基金。特別是,資產證券化產品正在尋求擴大投資人范圍。對於投資人來說,缺乏信息數據的獲取,就無法有足夠的信心來投資產品。而無足夠廣泛的投資人,也無從談起構建活躍的二級市場。
其次,雖然目前資產證券化創新較多,但資產證券化的創新大多集中在基礎資產的擴展上,有實質性意義的創新不多。有的雖然號稱有創新,但也只是局限在某一地域或時段,並沒有實質意義上的突破。特別是,眾多產品在針對投資人需求方面基本沒有什麼變化,而投資人方面的市場需求極大。例如,我們能否設計出對沖利率變化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我們能否設計出給貨幣基金投資人的產品?這些供給側產品的設計能夠切實滿足投資人的需要,規避投資風險,增加投資人類別,開拓二級市場。否則,大家千篇一律地抄襲著固有模式,規模好像起來了,但發展的動力卻越來越弱了。
此外,一些創新實質上是在進行政策套利,這對金融體系的宏觀穩定可能起到「混亂」作用。例如,在交易結構上,國內出現了所謂雙SPV的構架。這種結構可以完成「非標轉標」的目的,或者將信貸資產轉移到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表面上看,這是一種創新,但實際上是對監管的一種規避。由於我國資產證券化監管比較散亂,並沒有一種SPV模式可以供所有產品按需選擇,不同產品發起人必須按照所屬監管部門的分類進行業務活動。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分業監管制度對資產證券化發展起到了制約作用,不利於行業的長遠發展。在這種狀況下,發起人採用雙SPV可以規避監管格局的限制。但在行業出現問題時,監管部門如何妥善協調解決問題,還有待觀察。深層次上看,通過監管套利已經成為國內金融發展的一種常態。如何簡化監管,管該管之事,放不該管之物,特別值得深思。如果說,通過雙SPV能夠規避分業監管的限制尚屬不得已之舉,而「非標轉標」則純粹是監管政策套利。通過「非標轉標」提升了銀行名義資本充足率,但如果資產本身沒有出表,銀行實際風險並沒有改變。筆者認為,這特別需要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
當前,對資產證券化的理解過度強調資產出表所帶來的好處,卻忽略了其不足之處。而事實上,是否出表僅僅是會計上的一種表現形式。通過資產證券化對一些資產出表的確可以提高當期企業盈利率。但是否可以長期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這個問題值得研究。事實上,海外對此問題已經有了大量論文,但結論並不一致。不少實證分析認為,企業會利用資產證券化獲得的流動性資金來投資於風險更高的項目上,因此會降低商業銀行的長期資本充足率,並導致銀行經營風險上升。從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發展來看,資產證券化活躍度高的商業銀行所受沖擊更大。但也有論文認為,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改善風險管理與提高盈利水平,對銀行的風險取決於基礎資產和交易結構的設定。在我國,長期以來,商業銀行追求規模,對縮減資產規模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還不太關心,因此比重還很小。但隨著企業轉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速度會進一步加快,如何理解資產證券化業務對企業績效的長期作用,而不是追求近期業績,值得研究。
資產證券化的機理是大數定律。也就是說,當資產包里的基礎資產多量、分散時,資產證券化才有助於分散單項資產的違約風險,提高產品的信用度。但事實上,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集中度,相比美國同類產品,要高得多。通過對已發產品的計算,75%的信貸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筆數低於50個,覆蓋行業普遍低於20個。而美國,同類產品的資產筆數一般在200~300個,覆蓋行業20~30個。金融結構本身就具有變性和不穩定性,比如,即便在平常是負相關的資產,在危機到來之時,其價格走向也會急劇變化成為正相關且相關系數接近於1。因此,在資產包中基礎資產過低時,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一些增信措施,如優先/劣後,將失去作用。不但如此,一旦相對安全的優先順序失去劣後層的保護,那麼眾多的優先層的歸集也會爆發系統性的沖擊。
總之,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開展歷史不久,在很多方面還存在缺陷,比如企業資產證券化核心所在的SPV在破產隔離、稅收中性方面都不具備完善的法律支持。但這些缺陷只是造成了業務成本的提升和投資人收益的降低,尚不會帶來系統性風險。而資產信息數據的不透明、不公開,以及不公正的監管套利則會引發系統性風險,或者妨礙監管部門對風險的及時跟蹤和反應,值得監管部門的重視。在當前,監管部門應該盡快完善信息數據披露機制,關注點應該從負面清單轉移到數據的准確性、全面性。在完善SPV法律、會計處置的基礎上,建立市場跟蹤機制,及時處理政策套利,改進業務指導規則,使得資產證券化能被實體經濟更好地運用,而不是成為虛空的金融形式,同時防範潛在的風險。
7. 商業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的原因,條件和程序各是什麼
商業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的原因
1 資產證券化可以通過擴大商業銀行的收益來源, 來增強其盈利能力
2 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 使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大大增強
3 資產證券化可以幫助商業銀行有效管理資產負債, 改善資本充足率
4 資產證券化可以使商業銀行加強管理約束, 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
5 資產證券化有助於增強我國商業銀行競爭力, 應對外資銀行的挑戰
商業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的條件和程序
1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2 完善資本市場建設, 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
3 規范信用評級制度, 培育具有影響力的信用評級機構
4 根據我國銀行實際, 選擇適宜證券化的資產
5 培養相關高素質人才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