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證券公司櫃台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證券公司風險,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櫃台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與特定交易對手方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交易或為投資者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進行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遵守本規范,但按照其他市場規則進行櫃台交易的除外。
第三條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的產品包括經國家有關部門或其授權機構批准、備案或認可的在集中交易場所之外發行或銷售的基礎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
第四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具備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準的與所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資格條件。
證券公司與特定交易對手方進行櫃台交易的,應經證監會批准可從事證券自營業務;證券公司為投資者交易提供服務的,應經證監會批准可從事證券經紀業務。
第五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公平自願的原則,不得欺詐、誤導投資者,不得利用非公開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六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建立櫃台交易管理制度,對交易產品和投資者的選擇、交易的決策與執行、與交易有關的登記結算、交易的記錄與信息披露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證券公司應當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對櫃台交易實施有效的合規管理,保障櫃台交易依法合規進行,切實防範不當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以及櫃台交易與公司其他業務之間的利益沖突。
證券公司應當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持續評估因櫃台交易而持有的各類金融產品的市場風險和投資者的信用狀況,採取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將持有的風險敞口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
第七條 參與櫃台交易的投資者應當是合格投資者。證券公司應當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並符合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規定。證券公司在進行櫃台交易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了解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信用狀況、金融知識、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
第八條 證券公司進行基礎金融產品櫃台交易,應當遵守銷售、交易基礎金融產品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進行金融衍生產品櫃台交易,應當向非金融機構投資者客觀、全面地介紹該項交易的性質、風險收益特徵及相關基礎金融資產的狀況,充分披露其與基礎金融資產發行人等相關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等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信息。
第九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與特定交易對手方或投資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簽訂櫃台交易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金融衍生產品的櫃台交易合同應符合協會對金融衍生產品主協議及配套文件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抵押、質押等財產擔保的,應當依法辦理擔保設定手續;向投資者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在雙方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賬戶存放,不得違約動用。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櫃台交易合同約定的方式,為投資者辦理交易結算。按照約定通過證券公司自有資金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辦理櫃台交易資金結算的,相關資金劃轉應當符合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的規定。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的,應當記錄投資者櫃台交易產品的持有及變動狀況。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准確、完整地記載與櫃台交易有關的信息,並按照《證券法》的規定予以妥善保存。
證券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投資者可以在營業時間內查詢其與證券公司簽訂的櫃台交易合同的內容、持有基礎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的狀況。
第十三條 協會按照本規范對證券公司櫃台交易活動進行自律管理和日常監控。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當將以下材料報協會備案:
(一) 櫃台交易業務實施方案;
(二) 公司關於開展櫃台交易的決議;
(三) 關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的說明;
(四) 有關櫃台交易業務規則;
(五) 協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其櫃台交易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應當通過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自受理證券公司提交的備案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協會組織專家對證券公司櫃台交易業務方案進行評估。專家評估通過的,協會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備案的書面意見;專家評估未通過的,協會不予備案,並書面通知未通過的原因。
第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向協會報備其進行櫃台交易的相關業務信息。
證券公司應於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向協會報送櫃台交易月度報表,每年結束後1個月內向協會報送櫃台交易年度報告。
發生可能影響櫃台交易順利進行、投資者利益或可能誘發證券公司風險的重大事件時,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報告協會,並說明重大事件的起因、處理措施和影響等。
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應遵守協會制定的自律規則。協會對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的情況進行檢查,證券公司應當配合。
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及其相關業務人員違反本規范規定,協會將視情節輕重採取相關自律懲戒措施,並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將移交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關依法查處。
第十八條 本規范由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B. 證券櫃員如何規避風險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並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二)證券承銷業務風險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三)自營業務風險
作為證券公司傳統業務之一,證券自營收入約佔中國證券公司總收入的30%,但其風險卻比較巨大。首先是市場風險,自營收益與二級市場走勢關系密切。目前我國證券二級市場整體來講投機氣氛較濃,市場波動相對頻繁,很多證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業務決策系統、調研系統、操作系統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面對相對較少的投資品種,證券公司無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規避證券市場波動的系統風險,因此,二級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會給公司業務帶來較大的風險。其次是新業務風險,很多新的交易品種即將推出,但由於業務新、經驗少,容易出現問題。同時它在能夠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有放大風險的效應。「李森事件」把百年歷史的「巴林銀行」毀於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違規操作風險,追求自營業務收益增加,惡意炒作使股價震盪加劇從中獲利。這種行為是《證券法》所嚴厲禁止的。一旦受到查處,公司的各項業務都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其他業務風險
在上述三大業務之外,資產管理業務是很多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重點,但其帶來的風險在2001年表現得尤為突出。雖然《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證券公司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投資收益,但是不少證券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業務時,還是違規進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諾,在操作不當時,易使應由客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轉化為由證券公司承擔實際的虧損。同時該業務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機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種單一、憑經驗確定,客戶可選擇的機會少,證券公司遇行情波動較大時,風險應對的能力欠佳。假設某證券公司注冊資金20億元,實際資產管理的資金100億元。允諾資金的保底利潤率是10%。按此計算,其年成本在10億元左右,在大盤下跌20%,損失應超過15%達8.5億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營資金按10億元計算,大盤下跌損失2億元,則兩者合計損失超過20.5億元,對該證券公司來說已達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盲目擴展。其他如國外證券公司獲利豐厚的資產重組、並購業務在我國雖然也開展,但業務量較小,所以其風險並不明顯。
希望採納
C.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崗是干什麼的
證券公司櫃台交易崗的崗位職責:
1、按照營業部相關制度,完成各項交易業務的操作,確保業務符合規范;
2、負責客戶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成性的審核工作,防範營業部櫃台業務操作風險;
3、完成對新客戶的投資、教育、宣傳工作;
4、對營業部交易數據進行統計、評估;
5、完成營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D. 如何落實大風險理念,嚴防櫃面操作風險,提高櫃員業務素質
櫃台是客戶辦理業務最基本的平台,而櫃面業務風險是信用社操作風險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隨著現代化科學技術在信用社系統的廣泛應用,信用社不斷推出的產品使得客戶對產品需求的多樣化,櫃台業務也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防範難度大等特點。因此,櫃面業務是信用社經營中風險案件的高發部位,櫃面的操作風險包含的范圍非常廣泛,每個業務流程上的操作員都是一個微小的風險點,操作風險涉及信用社各條線、各部門,覆蓋業務的每一個環節,滲透到每一個員工。如果在治理中出現偏差,風險隱患將無處不在。櫃面操作風險的易發環節主要集中在現金、重要物品和賬戶等三個部位。產生櫃面操作風險的原因不外乎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兩個方面:
1.主觀因素。產生櫃面操作風險的主觀因素,主要有三個:一是風險意識淡薄。櫃員沒有養成合規操作理念、忽視制度約束,管理者對風險文化培育不夠,銀行風險文化沒有成型。二是業務素質不高。櫃員自身業務素質不能適應業務變化,導致部分員工操作起來力不從心,風險識別和預防能力下降。三是責任意識不強。表現為玩忽職守、隨意操作,櫃面管理人員對櫃員管理不嚴,櫃員違規違章操作。四是僥幸心理作祟。櫃員如有僥幸心理,就會在操作時逐漸進行不合理的簡化操作,從而滋生越來越多的操作風險。
2.客觀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人員不足。基層機構因人員不足多有兼職多崗和混崗操作的現象,自然存在櫃面操作風險。二是制度存在漏洞。各類新業務不斷出台,但銀行未對舊的制度體系及時更新,造成制度缺陷,進而形成風險隱患。三是系統設計缺陷。隨著新制度的實施,系統不能隨時聯動更新,系統與制度的契合度不夠。四是櫃員執行力不強。基層機構內部控制管理不善,執行制度或落實措施不到位。此外,櫃面操作風險管理體制也會引發櫃面操作風險的因素之一,因管理關系不理順,職責分配不清晰,從而產生櫃面操作風險。
櫃面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不好,就可能帶來聲譽影響、管理影響和發展影響。因此,對櫃面業務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已變得刻不容緩。如何有效地防範櫃台業務操作風險成為擺在信用社各個網點很重要的課題。客觀地講,農村信用社近年來不斷完善和加強內控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在各道防線的執行、監督、考核及問責方面還存在疏漏和薄弱環節。要盡量降低信用社櫃面的操作風險,促進業務核算質量再上新台階,以規范日常操作行為為切入點,要從三個「到位」有效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風險防控文化氛圍,要求思想上認識到位。從學習文件、制度、規程入手,提高櫃員遵章守紀意識、規范操作意識,以強化「賬務核算、內控管理」以無小事的思想為切入點,為做好櫃面業務核算工作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礎。高層人員要以身作則,積極培育櫃員養成主動合規的思想習慣,從思想上形成合力,在行動上付諸實施。要以科學發展為指引,樹立健康經營理念。正確認識內控機制的重要性,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培養和警示教育,提高內控與員工的價值關聯度,切實防範員工因道德風險引發的違規、違法行為。加強對員工綜合業務素質的培訓,加快知識更新,尤其要提高一線操作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水平,使他們能熟練掌握櫃面業務操作規范及流程。堅決杜絕精神不集中,辦理業務時候心不在焉、一邊錄入一邊打電話或是與同事聊天等工作中的陋習通過培育金融企業合規文化,營造良好的內控文化氛圍,並通過教育與管理、激勵與約束相結合,這不僅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還使人的自覺行為與制度對人的約束有機結合,也有助於防範道德風險。同時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牢固樹立先規范、後發展的經營理念,嚴禁違規辦理業務。養成按照規章制度要求辦事的習慣,杜絕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現象,對前台櫃員倡導「零錯率」操作文化。
其次,對櫃台的業務操作要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控制,要求檢查中整改到位。對各級行檢查發現的問題,明確專人及時進行落實整改。同時,利用晨會的形式點評上日工作情況,採取表揚與批評相結合、獎勵與處罰相結合的方法,達到減少差錯、提高櫃面業務核算質量的目的,對櫃面業務辦理的全過程要實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即:事前監督——受理業務時,臨櫃人員要對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及數據准確性進行認真審查;事中監督——對會計處理的憑證、帳表內容和數據進行復核,對經辦的一切帳、簿、證、據、表要進行逐筆審查和復核,未經復核的支款憑證不得付款,報表不得上報、單證不得簽發。事後監督——對已經處理過的會計帳務實行再核對,必須保證所有櫃員的業務操作均須有人在事後進行序時的不間斷審查,檢查中對重要業務的處理過程包括櫃員流水中的授權授信特殊業務進行重點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最後,還要制定規范科學、嚴密完善的內控機制,要求制度上落實到位。從增強櫃員制度意識、執行意識入手,細化分工,明確界定崗位分工與責任,強化櫃員業務操作的准確性和規范性,促使櫃員認真、有序辦理每筆業務,構築起業務操作第一道防線,如崗位責任制、復核制度、審批授權制度等,將內部崗位進行職責細分,不同崗位職責分配要合理、科學,體現相互制約的目標,使每個員工在其崗,明其責,每一崗位必須對內控措施的落實承擔責任,從而形成完善的崗位責任體系。
通過三個到位防範櫃台操作風險,既是對客戶的一種負責,也是對於自身和信用社的一種負責,能夠及時控制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和案件苗頭,實現了由事後的亡羊補牢到事前的未雨綢繆,有效促進了個人金融櫃面業務各項規章制度、操作流程的規范化執行。嚴格按照業務的規范和操作流程。
E. 銀行櫃面業務操作風險自查報告怎樣寫
一是從思想上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對於櫃台業務,普遍上存在著對業務風險的麻痹大意、忽視甚至是輕視的思想。有不少人認為櫃台業務是「低技術含量的熟練工種」,對於櫃台業務來講,這種想法是致命的。櫃台的每一個操作,都直接關繫到客戶每筆業務的完成,中間連接的是客戶多種多樣的資金供求和業務聯系。櫃台操作的一個很小的失誤,都有可能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慎地對待每一筆業務,對於規避操作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業務的風險點。在辦理業務時要准確辨別,有條不紊。對公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據的真偽,所收取票據與進賬單或者電匯單的收匯款人和金額是否一致,客戶票據印章與預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對於個人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替客戶代簽代寫單據、違規查詢、泄露客戶信息等。正確地理解掌握這些風險點,並做到時時防範,是遠比快速熟練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嚴格執行銀行的各項櫃台業務操作流程,嚴厲禁止違規操作。銀行的每一項業務操作流程都是經歷了很多次的實踐操作和不斷檢驗才形成的,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是為防範風險而設置的,有很深刻的風險防範措施貫穿其中,不能輕易打破。實際...一是從思想上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對於櫃台業務,普遍上存在著對業務風險的麻痹大意、忽視甚至是輕視的思想。有不少人認為櫃台業務是「低技術含量的熟練工種」,對於櫃台業務來講,這種想法是致命的。櫃台的每一個操作,都直接關繫到客戶每筆業務的完成,中間連接的是客戶多種多樣的資金供求和業務聯系。櫃台操作的一個很小的失誤,都有可能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慎地對待每一筆業務,對於規避操作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業務的風險點。在辦理業務時要准確辨別,有條不紊。對公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據的真偽,所收取票據與進賬單或者電匯單的收匯款人和金額是否一致,客戶票據印章與預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對於個人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替客戶代簽代寫單據、違規查詢、泄露客戶信息等。正確地理解掌握這些風險點,並做到時時防範,是遠比快速熟練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嚴格執行銀行的各項櫃台業務操作流程,嚴厲禁止違規操作。銀行的每一項業務操作流程都是經歷了很多次的實踐操作和不斷檢驗才形成的,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是為防範風險而設置的,有很深刻的風險防範措施貫穿其中,不能輕易打破。實際工作當中,嚴格按照業務的規范和操作流程,既是對客戶的一種負責,也是對於自身和銀行的一種負責。
四是加強崗位職責和業務許可權的制約均衡。農村商業銀行實行雙人臨櫃、雙人復核,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風險,但不是完全消滅了風險。會計和出納人員要切實做到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通過科學合理地分配責權利,不相容崗位的業務人員崗位職責必須分離;嚴格授權審核,把授權工作落到實處;設立公開透明的獎懲措施,通過獎優罰劣的硬性手段,減少和避免失誤的發生。
五是加強操作風險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營造良好的風險防範氛圍。既要強化工作紀律,端正工作態度,營造嚴肅認真的工作環境,又要加大對員工的關懷程度,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使員工時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振奮的精神,充分調動員工加強風險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F. 證券交易風險的制度防範包括哪幾個方面
1.法律風險:證券公司在自營或經紀業務中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導致損失;
2.市場風險:由於影響證券市場諸多因素發生不可預見變化而導致市場波動,可能給證券公司造成損失。證券市場高風險主要指市場風險,因此證券交易的基本風險是:市場風險。
3.技術風險:證券公司的電子信息系統發生技術故障,從而導致證券公司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所帶來的損失。
4.經營風險:證券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由於經營水平的差異,可能導致對市場變化把握不準、決策或操作失誤而造成經營上的損失。
5.管理風險:證券公司由於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導致業務經營損失。
G. 證券公司櫃員廉潔從業風險點有哪些
1、員工執行規章制度,存在盲區風險。 2、員工櫃面操作,存在系統流程風險。 3、員工崗位管理模式,存在道德和操作風險。 4、IC卡和密碼口令,存在管理不善風險。 5、執行授權制度,存在執行不力風險。
證券公司櫃員的工作內容主要有辦理開戶資料的錄入和上傳,為已開戶客戶辦理業務變更(密碼修改、套餐變更、三方銀行卡關聯變更和銷戶業務),以及兼職做點客服工作。
附註:
1.證券營業部主要崗位:前台,營銷人員,包括營銷經理、團隊長及營銷員、客戶服務部,包括客戶經理和咨詢經理和投資顧問。
2.證券營業部後勤部門主要有:櫃台部、電腦部、財務部、出納,董事辦。
H. 銀行如何防範櫃面操作風險
一是從思想上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對於櫃台業務,普遍上存在著對業務風險的麻痹大意、忽視甚至是輕視的思想。有不少人認為櫃台業務是「低技術含量的熟練工種」,對於櫃台業務來講,這種想法是致命的。櫃台的每一個操作,都直接關繫到客戶每筆業務的完成,中間連接的是客戶多種多樣的資金供求和業務聯系。櫃台操作的一個很小的失誤,都有可能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慎地對待每一筆業務,對於規避操作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業務的風險點。在辦理業務時要准確辨別,有條不紊。對公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據的真偽,所收取票據與進賬單或者電匯單的收匯款人和金額是否一致,客戶票據印章與預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對於個人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替客戶代簽代寫單據、違規查詢、泄露客戶信息等。正確地理解掌握這些風險點,並做到時時防範,是遠比快速熟練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嚴格執行銀行的各項櫃台業務操作流程,嚴厲禁止違規操作。銀行的每一項業務操作流程都是經歷了很多次的實踐操作和不斷檢驗才形成的,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是為防範風險而設置的,有很深刻的風險防範措施貫穿其中,不能輕易打破。實際工作當中,嚴格按照業務的規范和操作流程,既是對客戶的一種負責,也是對於自身和銀行的一種負責。
四是加強崗位職責和業務許可權的制約均衡。農村商業銀行實行雙人臨櫃、雙人復核,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風險,但不是完全消滅了風險。會計和出納人員要切實做到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通過科學合理地分配責權利,不相容崗位的業務人員崗位職責必須分離;嚴格授權審核,把授權工作落到實處;設立公開透明的獎懲措施,通過獎優罰劣的硬性手段,減少和避免失誤的發生。
五是加強操作風險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營造良好的風險防範氛圍。既要強化工作紀律,端正工作態度,營造嚴肅認真的工作環境,又要加大對員工的關懷程度,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使員工時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振奮的精神,充分調動員工加強風險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