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套期保值會計處理求助
一、套期保值會計准則規定
套期保值是期匯交易的一種。在外幣業務處理中,對資產負債表日產生的未實現匯兌損益有兩種處理方法:
一是當期確認法,即在當期損益中確認;
二是遞延確認法,即遞延到結算日確認。
目前,國際上一般按企業簽約的目的不同而對期匯合同進行如下分類:
一是已發生外幣業務確定固定的匯率,避免交易日與結算日之間由於匯率變動可能給企業帶來風險而簽訂的合同,即套期保值;
二是規避可確定外幣承諾事項可能給企業帶來風險而簽訂的合同;
三是進行外幣投機生意而簽訂的合同。在24號准則中,作為公允價值套期的會計處理規定: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和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賬面價值。對確定承諾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
二、套期保值會計處理
(1)套期保值期匯合同的會計處理。為了反映期匯交易的情況,企業需增設「期匯合同遞延損益」、「期匯合同遞延折價」分別核算在期匯合同內由於匯率的變化對期匯合同遠期所產生的收益或損失、折價等情況。
【例】假設富爾公司(以下簡稱富爾)2008年12月10日向美國某采購商(以下簡稱美商)出口貨物,價值為5000美元,信用期三個月,經運輸、驗貨和匯款等程序,貨物將於90天內結算收匯。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並核算經營損益。同日,富爾為了使90H後收到的5000美元兌換成的人民幣能夠固定,不至於因匯率變動而造成匯兌損失,與銀行簽訂90天後出售5000美元的期匯合同。有關匯率為:2008年12月10日即期匯率:US$=RM¥6.90,90天遠期匯率:US$1=RM¥6.80,2008~12月31日即期匯率:US$1=RM¥6.85,2009年3月10日即期匯率:US$1=RM¥6.75.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2008年12月10日會計處理
富爾向美商出口並發貨,以應收賬款記賬,按當日匯率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應收美元——美商)(6.9×5000) 345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34500
同日,富爾與銀行簽訂期匯合同,約定90天後按遠期匯率US$1=RM¥6.80出售5000美元,取得人民幣34000元。應付銀行的5000美元按簽約時的即期匯率折算相當於34000元,與按遠期匯率折算的金額相差500元,該差額實際為美元折價,即這批美元表現為按折價出售。
借:應收賬款(應收人民幣——某銀行) 34000
期匯合同遞延折價 500
貸:應付賬款——某銀行(美元戶) 34500
2008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日會計處理。
期末匯率變動產生匯兌損益的處理
借: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250
貸:應收賬款(應收美元——美商)[(69-6.85)×5000] 250
借:應付賬款——某銀行(美元戶)[(6.9-6.85)×5000] 250
貸: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250
同時攤銷20天的期匯合同遞延折價計入本年損益
借:財務費用——折價費用(500+90×20) 111
貸:期匯合同遞延折價 111
2009年3月10日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因匯率變動對匯兌損益產生的影響
借: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500
貸:應收賬款(應收美元——美商)[(6,85-a75)×5000] 500
借:應付賬款——某銀行(美元戶) 500
貸: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500
收到美國購貨商所支付的美元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6.75×5000) 33750
貸:應收賬款(應收美元——美商)(34500-500-250) 33750
向銀行支付美元和從銀行收回人民幣
借:應付賬款——某銀行(美元戶)(34500-500-250) 3375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6.75×5000) 33750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6.8×5000) 34000
貸:應付賬款——某銀行(人民幣) 34000
將期匯合同遞延折價余額計入本年損益
借:財務費用 389
貸:期匯合同遞延折價(500-111) 389
富爾公司在2008年度和2009年度除將期匯合同遞延折價攤銷外,均未再因匯率變動而發生損益。因為一個項目產生損失的同時,另一個項目產生了收益,兩者對沖後消除了匯率變動產生的影響。套期保值使匯率變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限制在一定范圍內,這既預先確定了該項交易的成本或收益,又有利於進行財務核算。2008年3月10日,公司如數收到人民幣34000元,若不簽訂該期匯合同,按當時即期匯率出售5000美元,則只能收入33750元。所以,利用套期保值期匯合同提高收益250元,同時降低由於人民幣升值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
(2)可確定承諾的套期保值會計處理。可確定承諾套期業務中,期匯合同所保護的對象只是一種承諾,在會會計記錄中沒有反映,故匯率變動只表現為對期匯合同的影響,在會計處理中一般予以遞延,待到交易實際發生時再沖回。
【例2】起航公司(以下簡稱起航)於2007年12月1日向加拿大某供貨商訂購設備共計10萬加拿大元(以下簡稱加元),貨款將於60天後支付。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核算經營損益。同日,公司為了使購入這批加元所需的人民幣能固定下來,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的匯率損失,與銀行簽訂60天後按遠期匯率買10萬加元的期匯合同。有關匯率為:2007年12月1日即期匯率:1加元=¥5.85,遠期匯率:1加元=¥5.96,2007年12月31日即期匯率:1加元=¥5.90,2008年1月31日期匯率1加元=¥6.00.2007年12月1日,中原公司與銀行簽訂期匯合同,約定在60天以後支付596000元,取得10萬加元。這時10萬加元按簽約時的即期匯率折算相當於585000元,兩者之間差額11000元,從簽約的時點來看,可視為折價出售人民幣,該折價是購買設備的一種代價,用於調整設備的購入成本。據此編制如下分錄:
借:應收賬款(某銀行——加元) 585000
期匯合同遞延折價 11000
貸:應付賬款(某銀行——人民幣) 596000
2007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日記錄匯率變動產生影響
借:應收賬款(某銀行——加元)[(5.90-5.85)×100000] 5000
貸: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5000
2008年1月31日,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匯率變動產生的影響
借:應收賬款(某銀行——加元)[(600-5.90)×100000] 10000
貸:期匯合同遞延損益 10000
向銀行支付人民幣,從銀行收到加元。
借:應付賬款(銀行——人民幣) 596000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596000
借:銀行存款(加元戶)(6.00×100000) 600000
貸:應收賬款(585000+5000+10000) 600000
購入的設備和支付的款項
借:固定資產——設備(600000+11000-15000) 596000
期匯合同遞延損益(5000+10000) 15000
貸:銀行存款(加元戶)(6.00×100000) 600000
期匯合同遞延折價 11000
例2中,2008年1月31日公司按合同約定以596000元取得了10萬加元,若不簽訂該期匯合同,按當時的即期匯率購同樣入10萬加元則需支付60萬元。所以,簽訂合同獲益4000元。反之,如果匯率向相反的方向變動,公司仍然要按合同約定支付較多的人民幣換取該筆加元,從而遭受損失。固定資產的價值在外幣承諾業務發生和簽訂期匯合同時就已鎖定,通過以上分錄反映了匯率變動造成的影響,但最終不影響固定資產的價值。
外匯套期保值很難完全消除由匯率變動帶來的損失,但它可以把損失降低到最小;外匯期貨市場匯率和外匯現貨市場匯率並不一致;外匯套期保值實質是,通過外匯期貨市場交易使一個市場的盈利去彌補另一個市場的虧損,從而避免或減少由於匯率變動而引起更大的損失。
Ⅱ 國際會計套期保值
公司原會計處理方法系將約定到期匯率與交割日的外匯牌價的差異作為「財務費用-匯兌損益處理」。即: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按約定到期匯率計算的實際結售金額)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美元(交割日的外匯牌價)
認定為無效套期保值的遠期外匯交易,將遠期外匯交易損益直接計入「投資收益-遠期外匯交易收益」。即作如下調整分錄: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投資收益-遠期外匯交易收益
為了規避外匯匯率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企業對應收外匯賬款進行的遠期結售匯應為規避外匯匯率波動經營風險;而非投機目的。只要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的確認條件,就可確認為套期保值。所以,建議如下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4 號-套期保值》,對外匯確定承諾的套期既可以劃分為公允價值套期,也可以劃分為現金流量套期。
(1) 為規避購入 賒銷的外匯匯率風險,公司根據銷售訂單合同,以及約定的外匯收款期限,在簽訂銷售訂單合同的同時,與金融機構簽到期為1-12個月的遠期外匯合同簽訂合同日,公司不做賬務處理,將套期保值進行表外登記。
(2) 資產負債表日的會計處理:
計算「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並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即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約定到期匯率—資產負債表日距到期期限相同的遠期匯率)×遠期外匯合同金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
貸:交易性金融負債——遠期外匯合同
(3) 實際結算時的會計處理
A、 沖回資產負債表日的會計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負債——遠期外匯合同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
B、 計算實際結算時的損益
計算「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 ,並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約定到期匯率—到期(結算日)即期匯率)×遠期外匯合同金額。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約定到期匯率*遠期外匯合同金額) 貸:應收賬款- 甲公司-外幣(賬面金額)
貸:應收賬款- 乙公司-外幣(賬面金額)
貸:財務費用-遠期外匯套期損益
Ⅲ 做遠期匯率套期保值盈利計入哪裡
外匯的進財務費用,原材料的進損益
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一)《規定》增設的科目《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二)尚需補設的科目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
Ⅳ 求助關於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問題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
1、開戶存入保證金、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買賣商品期貨、借、衍生工具——XX期貨
投資收益——xx
貸:其他貨幣資金——xx
3、發生損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XX
貸:衍生工具——xx期貨 這是虧損的、如果盈利就反向做。
4、期貨平倉 借、存出投資款 XXX
貸、衍生工具 XXX
5、支付手續費 借、投資收益 XX
貸、存出投資款 XX
Ⅳ 外匯期貨交易怎麼做賬
一般企業(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在會計處理上可以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可以簡化設置「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核算開立期貨賬戶存入的保證金,交易過程中佔用期貨保證金買賣期貨應作為購入或者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計入「衍生金融工具」,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損益「,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終止確認轉出期貨保證金時,保證金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
期貨會計如何做賬?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Ⅵ 套期會計賬務處理
公允價值套期保值會計的基本要求是,不管套期工具還是被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都是要計入當期損益的。
(1)套期保值會計賬戶的設置:
套期保值會計要求單獨設置三個會計科目:套期工具(共同類)、被套期項目(共同類)、套期損益(損益類)。共同類科目借方余額表示資產,貸方余額表示負債。
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後的賬務處理是:
借:套期工具
貸:套期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或者做相反分錄。
被套期項目核算:
借:被套期項目
貸:指定為被套期項目的相關資產(賬面價值)
借:被套期項目
貸:套期損益
或者做相反分錄。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企業不應當再按照上述規定處理:
①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項套期工具替換時,展期或替換是企業正式書面文件所載明的套期策略組成部分的,不作為已到期或合同終止處理。
②該套期不再滿足本准則所規定的運用套期保值會計方法的條件。
③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
Ⅶ 會計科目匯兌損益是什麼損益科目
會計科目匯兌損益屬於損益類的費用科目。會計分錄是: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
Ⅷ 匯兌損益的會計分錄
匯兌損益正常來說應該每個季度處理一次,但是現在的匯率變動比較快,所以如果外幣業務較多的企業,通常是一個月處理一次。
每個月的月初第一天的匯率為當月做帳時用的匯率,在下個月的第一天會有一個新的匯率,這時需要把帳面的外幣折算人民幣的金額按照新的匯率進行計算,並調整帳面數字,調整數字時產生的差異就是匯兌損益。另外一種情況則是將外幣與人民幣相互兌換時,由於銀行採用的價格和帳面上的匯率不一致,產生的差價就是匯兌損益。
具體的帳務處理方式如下
結匯時(外幣兌換人民幣)
借 銀行存款(人民幣,實得數字)
借 財務費用(借貸方得差額,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
貸 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購匯時
借 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借 財務費用(借貸方差額,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
貸 銀行存款(人民幣,實際支付數字)
每月月末調整匯率時,若月初匯率低於上期匯率
借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 銀行存款(外幣)
借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 應收帳款(外幣)
借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 預付帳款(外幣)
借 財務費用-匯兌收益
貸 應付帳款(外幣)
借 財務費用-匯兌收益
貸 預收帳款(外幣)
Ⅸ 企業做套期保值業務,應該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我認為別那麼麻煩,直接計入短期投資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