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周一辦理的貨幣基金贖回,周三還到不了賬
你只是申請贖回,要等基金公司那邊確認了之後才可以到賬的,不要著急
『貳』 貨幣基金贖回時間
周一不會到賬,T+2要周二了,甚至周三到帳都有可能。主要取決於銀行的轉賬速度和運轉效率。T是指工作日,節假日是不計算入內的。
有一種情況有可能T+1到賬,你在基金公司網站買的貨幣基金,用的卡所屬銀行就是該基金的託管銀行,聽說可以T+1到賬。但沒實踐過。其他至少T+2
『叄』 為什麼基金不能全部贖回
基金贖回失敗可能是以下原因: 1、基金不在開放期,或過了贖回時間,贖回提示暫停交易; 2、贖回份額輸入有誤,若部分贖回,贖回後的賬戶剩餘份額要滿足具體產品要求; 3、操作路徑有誤,一般場外基金贖迴路徑:專業版2交易-基金-贖回,場內基金贖迴路徑:專業版2交易-場內基金-基金贖回,T+0貨幣基金需通過貨幣基金菜單操作。您可通過查詢基金公告或根據系統提示進一步確認。
『肆』 貨幣基金贖回不到帳能投訴嗎
基金贖回到賬時間主要受到兩個因素影響:
基金類型。
貨幣基金贖回速度可以達到實時到賬(官網直銷),一般贖回需要1-2個工作日。
債券型基金,混合型,股票型基金贖回需要3-5個工作日。
QDII基金最慢,贖回需要7個工作日左右
交易渠道。
代銷渠道贖回到賬速度會慢於或等於直銷渠道。比如股票型基金如果直銷渠道是3個工作日到賬,則部分代銷渠道可能4個工作日。
以上時間都是工作日,如果遇到休息日還需要延後。
如排除其他不可抗因素,贖回後仍不能到賬,可以投訴。
『伍』 貨幣基金T+0單日贖回為何限額
3月28日,監管層近日召開閉門會議,就貨幣基金T+0單日贖回限額等問題向業內徵求意見。
據悉,此次會議主要討論了四方面內容:一是投資者單賬戶每日快速贖回額度限定在1萬元以內;二是貨幣基金的份額不能在支付場景使用;三是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資金不能用於資金墊付;四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機構,不能參與資金墊付。
「從金融機構防範運用風險的角度來看,收緊基金T+0贖回的閥門,還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將降低基金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一家基金公司人士指出,近年來,隨著貨幣基金規模的突飛猛進,監管層對於該類產品的關注度也在與日俱增,對於貨幣基金T+0快速贖回的討論一直都存在。
早在2016年9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就曾下發過《關於開展行業T+0快速贖回服務運行情況調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對旗下T+0產品情況進行梳理,並根據自身情況設計壓力測試方案,建立合適的模型對旗下T+0產品的流動性、財務壓力等方面進行評估。
隨後,國內管理規模最大的貨幣基金——天弘基金余額寶率先作出調整,自2017年5月份開始實施限購政策,並先後三次下調申購和持有額度,個人賬戶持有額度由最高100萬元降至10萬元,單日購買額度也設置了2萬元上限。目前最新的政策是每日設置申購總額,在每日9點限量發售,單日實際申購達到設定額度時,當日不再受理申購申請。
『陸』 為什麼基金不能全部贖回
1、基金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性基金,在賣出基金的時候需要注意是否為封閉式,如果是封閉式基金是不能進行一次性贖回的;
2、對於開放式基金,如果大額度的贖回可能會被限制,需要分次數贖回;
3、基金在暫停申購和贖回期間,也是不能全部賣出基金的。
除去以上三種情況,所有的基金都可以一次性或者分段全部賣出的。
(6)近期貨幣基金為何不讓贖回擴展閱讀:
根據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對於封閉式基金分紅要求是:符合分紅條件下,必須以現金形式分配至少90%基金凈收益並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開放式基金分紅原則是: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收益分配時所發生銀行轉賬或其它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前提下,需規定基金收益每年分配最多次數、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最低比例;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柒』 購買的貨幣基金想要用於新債中簽,不能快速贖回,怎麼撤銷賣出貨幣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贖回撤銷截止交易日15:00之前,晚於15:00的無法撤銷。
『捌』 貨幣基金在網上為什麼贖回不了啊
有兩種肯能夠。一是,不是在交易時間內操作,申請贖回超過交易時間,可能會推遲1天。第二種可能是交易不成功,你可以去網點查詢一下。
工銀瑞信的貨幣基金贖回時間是T+2,需要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周末、節假日)
『玖』 貨幣基金部分贖回,我看不到贖回的部分基金收益,怎麼回事
您好!你的問題嘉實基金公司有專業的回答
嘉實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每月集中結轉一次,我如果月中想贖回,如何確定份額?贖回當日的分紅還能不能得到?
答:贖回時按照份額進行贖回,未結轉基金收益處理辦法因部分贖回和全部贖回而略有不同。例如:2005 年3月21日某投資者持有嘉實貨幣市場基金50,000 份,2005 年3月21 日至4 月18日其賬戶中累計未結轉基金收益為100 份,2005 年4月18 日該投資者提出贖回申請:
(1)部分贖回:當日申請贖回40,000 份,即確認贖回金額為40,000 元。2005年4月18 日該投資者基金賬戶中還剩10,000 份基金份額和基金收益100元,剩下的這部分基金份額10,000 份仍享受天天分紅的待遇,未結轉基金收益在20日結轉成份額後享受天天分紅的待遇。
(2)全部贖回:當日申請贖回50,000 份,注冊登記機構接到贖回申請後就將自本月第一個工作日至贖回申請日期間的未結轉收益一起作贖回處理,即確認贖回金額為:50,000+100=50,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