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上市規則
你好
為做好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的協調銜接,深交所修訂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這里梳理下本次修訂的要點:
優化上市條件
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
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
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但一年內暫不實施,一年後再做評估。
健全退市機制
交易類指標: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5億元」的交易類退市指標;
財務類指標:將凈利潤連續虧損指標調整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復合指標,納入審計意見指標並全面交叉適用,且退市觸發年限統一為兩年;
規范類指標: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規范類退市指標;
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
強化風險警示
對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退市設置退市風險警示制度;
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
股份減持安排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股權激勵
激勵股份和期權總額由不超過總股本的10%提升至20%;
明確擬授予股票分批登記並直接上市流通情形;
持股5%以上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符合條件的,可成為激勵對象。
表決權差異安排
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倍;
特別表決權股東合計持股應達到公司全部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的10%以上。
望採納祝你好運
② 關於股票的一些法律和制度
· 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 2007-08-20
·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7-06-27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參與人管理規則 2007-05-07
·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2007-05-01
· 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2007-05-01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登記規則 2006-07-26
·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6-07-01
·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6-07-01
·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06-05-19
·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06-05-19
·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試行) 2006-03-15
·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2006-01-17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 2004-12-01
·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2004-03-30
· 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4-02-01
· 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3-11-01
·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003-07-01
· 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 2003-03-28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 2002-05-01
·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
③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若干條款
各市場參與者:
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具體實施,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若干條款進行了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一、第3.4.13條刪除ST、*ST股票漲跌幅限制的規定,並增加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為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的情形之一。
該條修改為:「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
股票、基金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二)增發上市的股票;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二、刪除第4.2.3條。
三、第5.4.2條中異常波動指標計算修改為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並刪除ST股票和*ST股票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的有關規定。
該條修改為:「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三)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
對3.4.13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漲跌幅偏離值的累計比例。」
四、第11.1條修改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債券、債券回購、權證等品種、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其他交易事項,由本所另行規定。」
五、第11.4條增加兩項釋義為:「(十)風險警示股票:指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
(十一)退市整理股票:指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
上述修訂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詳見本所網站。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增加第四章第五節「指數熔斷」的通知
上證發〔2015〕94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防範市場大幅波動風險,進一步完善證券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四章中增加第五節「指數熔斷」,就指數熔斷相關事宜做出專門規定(詳見附件),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做好指數熔斷相關業務和技術系統准備,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本所2013年發布的《關於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3〕9號)中規定的暫不實施事項,仍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5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④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書哪裡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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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股本總額與預計市值應該怎麼理解
注意區分概念,市值是指股票上市後的市值,還未上市只能預計。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股本總額」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發行人民幣普通股票籌集的資金總額。
規則中的「預計市值」,預計統計期末根據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和對應股票數量計算的股權價值合計 。即預計上市後的公司市值。
一個是上市前「籌集到的資金總額」,一個是上市後「資本價值」。
以下幾個相關概念有助於理解,
上市公司股本是指統計期末上市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數量合計。 基本計量單位:股 。
上市公司股本僅指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的股份數量,包括 A 股股本、 B 股股本、其他不流通的境內股本。
A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票數量。
B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人民幣特種股票(人民幣標示面值,以外幣購買和交易的股票)數量。
其他不流通股股本是指純 B 股公司的非流通股數量。
股票市值是指統計期末根據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和對應股票數量計算的股權價值合計 。
股票籌資金額是指統計期內上市公司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總額。
⑥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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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2006
1月4日 新上證綜指正式推出
15日 證券技術大廈結構封頂 2月6日 發布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 27日 股改取得重大進展,股改公司市值占滬市總市值過半
2月 協助指數公司發布中證流通指數 3月 2日 資產支持證券在大宗交易系統調整為在全天交易時間轉讓
27日 新機房一期完工並投入使用 4月 第三代監察系統項目進入開發實施階段
12-14日 耿亮理事長赴台灣出席第25屆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AOSEF)年會。
13日 上證180ETF正式成立,首發規模10.73億元 5月8日 國債新質押式回購上市
12日 本所發布《股票上市規則》第5次修訂稿,為《證券法》修訂後的首次修訂
15日 本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18日 上證180ETF上市
23日 終止天同證券本所會員理事單位資格
25日 長江電力認股權證在本所掛牌上市,這是《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發布以來滬深證券市場第一個公司權證,也是本所暫停一年多後恢復融資功能 5月 首次公開發布本所自律監管工作年度報告
6月5日 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5-8日 耿亮理事長赴香港出席第31屆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年會。
17日 滬市第一家完成股改的公司--三一重工安排有限條件流通股上市
23日 因實施股權分置改革而暫停新股上市一年後首家新股--大同煤業上市 7月5日 中國銀行A股在本所上市,募集資金200億元
5日 本所開發的中國基金信息分類獲得XBRL國際認證
18日 本所信息公司LEVEL--2行情正式對外發布
18-27日 本所舉辦以「走進新一代」為主題的新一代交易系統全國巡迴推介活動
28日 信息公司商業網站建設項目啟動 8月9日 封閉式基金「基金興業」終止上市交易,轉為華夏平穩增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這是本所掛牌的封閉式基金首隻順利實現「封轉開」
15日 為抑制過度投機,本所限制了國泰君安證券公司上海江蘇路營業部一客戶證券賬戶的「寶鋼權證」交易,這是本所首次採取限制客戶證券賬戶交易的處罰措施
30日 寶鋼股份認購權證到期行權,首隻股改權證如期結束交易 9月8日 由本所等五家交易所聯合出資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掛牌
18-22日 協助中國證監會主辦「國際證監會組織新興市場委員會會議」
20日 本所與盧森堡證券交易所、蒙特利爾交易所、泛歐交易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10月 9日 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標記
15-17日 理事長赴巴西出席第46屆世界交易所聯合會(WFE)會員大會和年會。本所當選WFE董事會成員,耿亮理事長為WFE董事。
23日 與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27日 中國工商銀行A股上市,募集資金466億,為本所開業以來最大的一次籌資活動。該公司股票也第一次實現了A H股同步、同價發行、上市。 11月8日 證券大廈新機房全面完工並正式啟用
14日 為防範風險,提示市場理性投資,本所首次對權證採取盤中停牌監管舉措,對「武鋼JTP1」採取了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17日 上證紅利ETF正式成立,首發規模22.23億元
29日 馬鋼股份認股權證及其公司債在本所掛牌上市,這是滬深證券市場第一隻由「分離交易可轉債」分離出來的公司權證和公司債 12月9日 本所舉辦「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國際研討會」
19日 本所「公眾咨詢服務熱線」揭牌
28日 本所舉辦「『兩法』實施一周年座談會」
⑧ 中國股票的上市規則及流程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請與審批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
《公司法》同時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當前,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經過經過證監會復審通過,由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
2.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所審計的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7)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
(8)證劵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3.訂立上市契約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契約,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4.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
(2)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5)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預測文件;
(6)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
補充: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股票暫停上市條件: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3000)萬元)、股權分布(25%、10%)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3年連續虧損。
股票終止上市條件: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善,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上市公司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