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工商執照上經營范圍:非金融性項目投資咨詢(國家禁止限制的除外) 是什麼意思
1\非金融性項目投資咨詢(國家禁止限制的除外)
是指除銀行投資、證券、基金等金融投資項目的咨詢服務。
2\企業重組並購技術咨詢
是指可以從事企業兼並重組的咨詢服務。
3\醫療信息咨詢(治療等涉及前置許可的除外)
是指可以提供醫療信息,但不可以從事治療服務。
4\環保治理技術研究
是指可以從事環保治理項目的技術咨詢服務與研究。
看來是一家比較專業的咨詢服務公司。
㈡ 投資公司,經營范圍裡面有投資管理,投資咨詢,但是除經紀,證券等國家專項審批項目,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特殊的經營范圍必須經過審批資質之後才可以開始經營,
㈢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界定是怎樣的
【答案】√【答案解析】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證券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期貨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
㈣ 營業執照中的「金融、證券、期貨、基金投資咨詢等專控除外」,是什麼意思
證券期貨是特殊的,入門門檻高,需要國家嚴格監管,需要達到證券從業資質才可以開展經營,證券從業資質由證監會核准發放。就像一般的小飯館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都會有個(不含冷盤),因為冷盤不加熱,對衛生要求高,必須有專用冷盤間,要求非常高,要有換裝間,內有冰箱、保潔櫃,專門的冷盤廚師等等。差不多的道理吧
㈤ 期貨公司的投資咨詢從業證書是如何獲得的是只要考過期貨投資分析就可以了嗎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申請程序
根據《關於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申請相關事宜的通知》,期貨經營機構(以下簡稱「機構」)代其所屬擬申請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一、機構初審
1、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簡稱「行業信息管理平台」),填報、核對並審查申請人在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中填報的有關信息,保證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
2、審核申請人參加期貨投資分析考試時是否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本科學歷,將申請人的學歷證書掃描至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學歷證明」欄目中。
3、審核申請人是否在期貨業務崗位工作滿二年,並出具證明。
4、審核申請人最近三年是否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並出具證明。
5、將以上證明材料存檔備查。
二、機構提交申請
機構完成對申請人在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中基本信息的填報審核後,登錄「行業信息管理平台」中的"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管理"欄目,選中申請人,點擊「申請資格」 操作。
三、協會審核
協會對機構提交的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機構提交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四、資格公示
對於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協會為其辦理投資咨詢從業資格注冊,分配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編號,並通過協會網站或指定媒體進行公示。
五、日常管理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的日常管理,適用《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規則(試行)》。
㈥ 增加期貨,保險投資咨詢營業范圍的疑問
第四條《辦法》第六條「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信息服務公司、信息網路公司、財務顧問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公司。
http://www.jrj.com.cn/newsread/detail.asp?newsid=869863
這是98年的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感覺去年還是什麼時候好象有更新,你需要期貨叢業人員,有資格證的,我有啊,你來找我把,我需要一份工作,我願意協助你,有什麼你不懂的,我也不懂的 ,我可以想辦法搞懂。
人才啊,有能力都不一定是人才,還要有人品。
有人品,也要有悟性,有悟性又有人品,絕對是人才。比如我就是。
㈦ 證券投資咨詢取消了嗎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證監會自2015年起停止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年檢工作。證監會及各派出機構將進一步加大對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咨詢機構的常規監管機制,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加強監管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以促進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依法合規、穩健運營。
鄧舸還公布了2014年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年檢結果,上海證聯投資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家機構不予通過年檢。
與此同時, 由各交易所等10家市場核心機構共同承擔開展了證券期貨業數據通信專網——證聯網的建設工作。目前,證聯網已順利完成了設備驗收、節點驗收、骨幹網路驗收和應用壓力測試,實現全行業機構全部接入,並於2014年12月31日正式宣告進入開通運行階段。
此外,證監會還就《行政和解金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
一方面,最大程度體現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一是明確了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作為第三方管理機構負責履行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職責,要求保護基金公司對行政和解金進行專戶管理,確保行政和解金的安全。二是明確由保護基金公司負責制定和執行行政和解金補償方案,要求保護基金公司在制定行政和解金補償方案時要重點關注個人投資者的損失,可以結合個案具體情況,對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受償做出妥善安排。三是要求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相關單位支持、配合保護基金公司的補償工作,發揮專業優勢,簡化補償程序,縮短補償時間,最大限度提高投資者獲得補償的效率。
另一方面,針對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活動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一是確立了證監會與財政部的雙重監督體系,確保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的公平、公正。二是要求保護基金公司制定的行政和解金補償方案要報證監會備案,執行行政和解金補償方案的情況要依規定公開,並向證監會、財政部報告,主動接受監督。三是明確了行政和解金在補償投資者後仍有剩餘的,上繳國庫,有效防止行政和解金挪作他用的情形,堅決執行行政和解金專門用於補償投資者的制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