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能是
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能是承銷發行股票和證券經紀代理買賣。新的法規已經允許綜合類券商開展除經紀以外的其他業務,比如自營。
B. 證券行業主要做什麼的
一、證券公司是做什麼的
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的業務分為證券經紀業務和證券自營業務。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的委託買賣證券,收益與風險由客戶自己享受和承擔,證券公司賺取傭金。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用自有資金或合法融來的資金,進行證券的買賣,收益與風險由證券公司自行享受和承擔。除此之外,證券公司還有證券保薦業務等。
在證券公司好不好,得看你的特長與崗位了,一般來說,跑客戶較辛苦,要耗體力與腦力,考驗心理。一般來說,這個崗位員工的流動率較大,但如果做好了,收入是很豐厚的。
二、證券公司是干什麼的
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①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②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③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C. 證券自營業務的風險如何控制
在證券的自營買賣或投資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會使證券公司發生損失,這種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證券公司的證券自營風險。券商與普通的社會投資者不同,券商是融巨額資金和專業技能的機構投資者。證券公司加強內部自營業務風險防範和控制,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1)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
自營風險存在於自營業務經營的過程中,因此,防範自營風險的首要前提應是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具體說,證券公司在自營業務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一般原則。
①自營業務和其他業務分賬經營、分業管理原則。
即證券經營機構同時經營證券自營與代理業務,應當將經營這兩類業務的資金、賬戶和人員分開管理,不得混合操作。
②開設專門的自營賬戶原則。
即將公司證券自營資金設立專門賬戶單獨管理核算。專設或分設自營賬戶是證券經營機構完善內部監控機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為證管機關對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審計和檢查提供了便利條件,對於防範和審查內幕交易行為、操縱市場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等違規行為的發生具有重要作用。
③經紀業務優先原則。
證券商在同時進行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時,應把經紀業務放在首位,當客戶同時做出相同的委託時,客戶的指令應優先於自營業務的指令。'證券商不得損害客戶的利益來為自己謀取利潤。
④公平交易原則。
證券商不得利用特權和進行不公平競爭,不得操縱市場、進行證券欺詐等。在自營業務中,證券商要遵守證券市場的交易規則,參與市場公平競爭。
⑤維護市場秩序原則。
進行自營業務的證券商屬於機構投資者,作為機構投資者要引導市場理性,不允許發生擾亂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
⑥嚴格內部控制原則。
自營業務風險很大,損失要由證券商自己承擔,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內部控制管理,對自營交易的操作程序和操作人員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建立健全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風險防範系統。
⑦利潤最大化原則。
利潤最大化是任何企業的經營活動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證券商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業務經營的最終目標也應當是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這就決定了證券商的自營業務也必須遵循利潤最大化的原則。
⑧加強自律管理原則。
證券商作為證券市場的中介機構,直接參與上市公司的一些內部事務的決策,能從多渠道獲取內幕信息。這就要求證券商必須加強自律管理。參與企業決策人員與自營決策人員要分離,證券自營人員要自覺做到不打聽內幕信息,而要依據公開信息及市場行情做出證券買賣決定。同時要加強員工內部管理,嚴禁從業人員炒買炒賣股票,同時嚴禁為他人的證券交易提供方便。
⑨接受監管與檢查原則。
包括證監會和由證監會授予監管職責的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監管與檢查,證監會聘請的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中介機構的稽核等。
(2)嚴格執行自營業務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和比例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營業務做出的比例規定,嚴格執行這些比例和規定是證券公司防範和控制自營業務風險的基本保證。
(3)制定各種量化指標和技術性措施
證券公司在從事自營業務時,應設立公司內部各種防範指標,如對心理賣出點、買進點、止損點、自營資金回報率、自營資金周轉次數、資本金充足率、資產速動比率等指標的警戒指數進行科學設定,並建立相應的監控體系和組織機構。應運用優化組合投資和技術性對沖保值等手段解決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的投資組合,防止單一性投資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
(4)建立健全內部監控體系
為防範自營業務風險,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內部監控體系,包括設立公司內部必要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構,建立重大投資活動的集體決策和科學決策制度,防止因為個別領導的獨斷專行和失誤而導致風險的產生。對每一個投資項目都要實行過程性管理,在項目投資前對項目風險進行分析研究,杜絕投資行為的盲目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根據預先設定的目標值進行追蹤,出現偏離時馬上分析原因並及時修正;項目結束後即行總結,去弊存利。
(5)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為了有效防範自營業務風險,僅有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防範措施還是不夠的,還必須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外部環境的完善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相關證券法規制度的健全;
二是加強對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監管
不管是什麼風險,終究還是需要證券人員自律、自覺遵守。自營業務是專業性很強的一項證券業務,它要求必須由專業人員來操作。
參考證券自營風險:http://ke..com/link?url=dUfchX2vILZynu6ur6wc_OytH6hiMpvXt9C6uxLR6qj4szy4_vybgtNSWC4iAUoK_ZOnbWV7-x6-W10oXwIXDK
D. 證券公司自營部是負責什麼工作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用自己名義開設的證券賬戶買賣依法公開發行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有價證券,以獲取盈利的行為。
而證券公司自營部就是操作證券公司資金的部門。
E. 證券公司有哪些職位可做
證券公司里職位很多,大體上分為前台業務部門和後台支持部門。
前台業務部門包括:投資銀行部、營業部、自營投資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和研究所等
後台支持部門包括:財務部、風險控制部門、法律合規部門、總裁辦公室等等。
具體名稱各公司可能不太一樣,但職能分類大致如此。
證券從業資格是入門考試,是證券公司正式員工必備的,但現實招聘中,並不是單憑這個證書就能應聘某些職位的。
如投資銀行部和研究所的職位對學歷和專業有較高要求,一般要求碩士及以上,金融、財會專業,門檻較高。此時證券從業資格證書的作用就比較小。
而最常見的營業部則對學歷和專業要求比較寬松,門檻也相對低些。此時從業資格證書的作用就比較重要。
營業部的職位通常有客戶經理、分析師等等。收入結構主要為 底薪加提成、獎金。
至於後台支持部門均對學歷和專業有要求,如財務部一般都要求財會專業的。
F. 證券公司是干什麼的主要是幹些什麼工作
在企業改制上市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責的股票改制企業設計規劃城市,主要工作包封閉:參與制定和行業重組計劃,股票上市重組企業咨詢,起草、收集和提交所有申請材料,組織承銷股票上市公司,提供組織和協調工作。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證券交易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管理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交易公司,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
(6)證券自營部門職能擴展閱讀:
1、證券經紀商,也就是居間幫投資人買賣股票的證券公司。
2、證券承銷商,幫助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如果投資人要買公司發行的新股票時,就必須找這種類型的證券公司。
3、證券自營商,他們如同一般投資人一樣,也是股票的買賣者。我們一般稱為的法人,其中一類就是證券自營商。
4、綜合類證券商,就是同時經營以上三種業務的證券公司。
G. 證券公司股票銷售交易部主要職能
總部的銷售營銷部門 主要是為各營業部制定營銷制度和策略、管理營銷人員、提供相關後台支持,一般不負責具體營銷事務
H. 證券公司交易部究竟有哪些職能
交易部主要職能是辦理開戶銷戶及開通業務,辦理櫃台交易業務,資金結算等。 1樓那位朋友說的是自營業務部。
I. . 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能否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者合法籌集的資金以自己的名義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從國際上看,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按交易場所分為場外(如櫃台)自營買賣和場內(交易所)自營買賣。場外自營買賣是指證券公司通過櫃台交易等方式,與客戶直接洽談成交的證券交易。場內自營買賣是證券公司自己通過集中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的行為。我國的證券自營業務,一般是指場內自營買賣業務。
國際上對場內自營買賣業務的規定較為復雜。如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分為交易廳自營商和自營經紀人。交易廳自營商只進行證券的自營買賣業務,不辦理委託業務。自營經紀人在自營證券買賣業務的同時,兼營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其代理的客戶僅限於交易廳里的經紀人與自營商。自營經紀人自營證券的目的不像自營商那樣追逐利潤,而是對其專業經營的證券維持連續市場交易,防止證券價格的暴跌與暴漲。
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真實、合法的資金和賬戶。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不得通過「保本保底」的委託理財、發行櫃台債券等非法方式融資,不得以他人名義開立多個賬戶。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轉借給他人使用。
(2)業務隔離。證券公司必須將證券自營業務與證券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承銷保薦業務及其他業務分開操作,建立防火牆制度,確保自營業務與其他業務在人員、信息、賬戶、資金、會計核算方面嚴格分離。
(3)明確授權。建立健全相對集中、權責統一的投資決策與授權機制。自營業務決策機構應當按照董事會、投資決策機構、自營業務部門三級體制設立。證券公司要建立健全自營業務授權制度,明確授權許可權、時效和責任,建立層次分明、職責明確的業務管理體系,制定標準的業務操作流程,明確自營業務相關部門、相關崗位的職責,保證授權制度的有效執行。自營業務的管理和操作由證券公司自營業務部門專職負責,非自營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自營業務。自營業務的投資決策、投資操作、風險監控的機構和職能應當相互獨立。自營業務的賬戶管理、資金清算、會計核算等後台職能應當由獨立的部門或崗位負責,形成有效的前、中、後台相互制衡的監督機制。
(4)風險監控。證券公司要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特點和業務運作狀況,建立完備的自營業務管理制度、投資決策機制、操作流程和風險監控體系,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從事自營業務。證券公司應當建立自營業務的逐日盯市制度,健全自營業務風險敞口和公司整體損益情況的聯動分析與監控機制,完善風險監控量化指標體系,定期對自營業務投資組合的市值變化,及對公司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控指標的潛在影響進行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根據監管機構的規定,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戶上持有的權益類證券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80%。
(5)報告制度。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報送自營業務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自營業務賬戶、席位情況,涉及自營業務規模、風險限額、資產配置、業務授權等方面的重大決策,自營風險監控報告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