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債券的交易方式都有什麼,就會了解債券什麼時候可以交易了:
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一)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但只允許機構法人開戶交易,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交易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經過一定期限後,以一定的價格再行買回該筆債券的交易。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必須選定一家證券經營機構並簽訂全面指定交易協議。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無需申報"回購登記"可直接委託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三)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的流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2. 債券怎麼交易
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期貨交易: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3. 利率期貨交易規則是什麼利率期貨合約有什麼期貨交易規則
所謂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它可以迴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利率期貨的種類繁多,分類方法也有多種。通常,按照合約標的的期限, 利率期貨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兩大類。
利率期貨有以下特點:
(1)利率期貨價格與實際利率成反方向變動,即利率越高,債券期貨價格越低;利率越低,債券期貨價格越高。
(2)利率期貨的交割方法特殊。利率期貨主要採取現金交割方式,有時也有現券交割。現金交割是以銀行現有利率為轉換系數來確定期貨合約的交割價格。
利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以下三個方面:
1.價格發現。利率期貨交易是以集中撮合競價方式,產生未來不同到期月份的利率期貨合約價格。同時,和絕大多數金融期貨交易一樣,利率期貨價格一般領先於利率現貸市場價格的變動,並有助於提高債券現貸市場價格的信息含量,並通過套利交易,促進價格合理波動。
2.規避風險。投資者可以利用率期貨來達到如下保值目的:(1)固定未來的貸款利率:利率期貨合約可以用來固定從經營中所獲得的現金流量的投資利率或預期債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率。(2)固定未來的借款利率:債券期貨合約可以用來鎖定某一浮動借款合同的變動利息支付部分。
3.優化資產配置,利率期貨交易具有優化資金配置的功能,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降低交易成本,利率期貨的多空雙向交易制可以使投資者無論在債券價格漲跌時都可以獲得,以避免資金在債券價格下跌時出現閑置。(2)利率期貨可以方便投資者進行組合投資,從而提高交易地投資收益率。(3)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方便進行現金流管理。由於期貨交易的杠杠效應能極大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使得投資者建立同樣金額頭寸的速度要比現貨市場快的多。
4. 債券遠期交易的與期貨交易
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間進行實物商品交收的一種交易方式。遠期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組織商品流通,進行的是未來生產出的、尚未出現在市場上的商品的流通,而現貨交易組織的是現有商品的流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遠期交易在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有許多相似之處,其中最突出的一點是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商品。遠期交易是期貨交易的雛形,期貨交易是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可以說,期貨不是「貨」,而是一種合同,是一種可以反復交易的標准化合約,在期貨交易中並不涉及具體的實物商品。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遠期合同交易代表兩個交易主體的意願,交易雙方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就交易條件達成一致意見而簽訂遠期合同。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根據期貨市場的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買賣,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期貨價格,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又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規避、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機會。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其價格的權威性和分散風險的作用大打折扣。
(3)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與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其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的。遠期交易履約方式主要採用實物交收方式,雖然也可採用背書轉讓方式,但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4)信用風險不同。在期貨交易中,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進行結算,信用風險較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完成實物交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各種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如:買方資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賣方生產不足,不能保證供應;市場價格趨漲,賣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交貨;市場價格趨跌,買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付款等。這些都會使遠期交易不能最終完成,加之遠期合同不易轉讓,所以,遠期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5)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通常是合約價值的5%~10%。而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商定。
5. 債券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啊
你好,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1)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2)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3)債券期貨交易,是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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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債券的交易方式
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一)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但只允許機構法人開戶交易,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交易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經過一定期限後,以一定的價格再行買回該筆債券的交易。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必須選定一家證券經營機構並簽訂全面指定交易協議。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無需申報"回購登記"可直接委託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三)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的流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8. 債券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是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 的一種,是一個標准化的買賣契約,買賣雙方承諾以約定的價格,於未來特定日期,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利率相關商品。這個 「利率相關商品」 通常是一個中長期的債券。
9.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9)債券期貨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