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大佬劉強虧了多少
那就是他晚上能單獨睡在一個地方
㈡ 期貨大佬劉強自殺是因為虧錢,那麼他就沒有設止損嗎
首先誰告訴你劉強自殺是因為虧錢。記住一點,經歷過市場洗禮的人,特別是做杠桿投資的,巨虧會是家常便飯。劉強在期貨界算是比較懂得修身養性和自我修養的,自我控制能力也是一流。
其自殺,主要原因是所求不所得,也不完全在期貨上,而是境界上的
㈢ 郎咸平說股指期貨前面贏9次最後1次輸,9次贏的全部輸光,是什麼意思
我個人認為目前股期是國內是剛剛興起的一產物,成本較高,技術較復雜,目前中小股民還未參與,股期,這個東西是允許做空 的,
做空----關鍵就是做空
中國的經濟沒有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裡,掌握在國外大投行
國有四大銀行,有高盛,花旗,美國商業…………等等國際投行持股35%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中金公司被高盛持股35%,
中金公司是什麼?
如果不是在今年股市的低點突然冒出來個中金、匯金。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家公司
中金也就是中國的國際投資銀行,其中國有四大銀行參股65%國外投行35%
中國只有壓榨民眾的本事,去世界上搞投行,只有挨打的份,
外國人參股(股權)不是雷鋒白求恩,那是要賺錢的,例:08年金融危機,美國商業銀行巨額虧損,但是很快又發出公告美國商業銀行從建設銀行上市賺到1200億美金,即使在08年金融危機美國商業銀行依舊保持盈利,1200億美金相當於什麼?14E中國人每人給他了100元吧,持有的20%的股權相當於(中國建行有26000個網點),美國商業銀行什麼也沒有干就直接擁有了5200個營業網點。
雙匯,太子奶,等等等………………人家來是榨你的錢不是來做白求恩。。。
有點跑題了
為什麼賺9次,虧1次就全虧完了
體制問題,
外行管理內行
內行過於外行
國內沒有專業的投資銀行人才,
中國的股市中國人都做不了主,您說您會賺嗎?
舉例說明:2011年11月11日,看股市大盤,在那一天里指數全紅,但是絕大多數股票沒有漲,全天兩桶油幾乎要漲停在2點半後2油開始跳水,~!
2011年11月是終結了08年以來的大熊市,但是2011年高盛對外唱多中國,國內各大券商,機構全部唱多,但是在2011年10月9日,高盛則在內部客戶文件上要求所有客戶全部清空手中股票。。並且下跌開始高盛依舊在唱多中國資本市場,同時在新加坡,香港等東南亞有中國盤的市場全面做空。中國在資本市場上虧損1W億,但是高盛在那麼幾天的時間里輕松賺走4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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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空A股根本就不需要進入A股市場,只需要在納指、港股的國企盤與新加坡的A股盤就可以了
香港H股的中石油,中石化在H股下跌3%,杠桿比例到A股就是30%,所以國際投行只需要掌握H股就掌握了A股。。
中國沒有完善的資本市場體系,用10多年的時間走完了,資本主義國家的一百多年的道路
資本市場發展是畸形的
美國的主板市場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只有800隻股票,中國10多年的時間已經有了2000多隻股票
您說您能賺嗎?
㈣ 買賣期貨是不是最多隻是輸光本金
一般光做期貨是不會這樣的。他汽車被扣可能另有債務。比如說好借了期貨公司的錢替他保倉。
期貨公司不會等你輸光全部保證金,只要達到警戒線就會替你強行平倉。這個在開戶時都簽好合同的。
㈤ 炒期貨會不會一天輸光的有沒有那麼恐怖,最低投資多少
期貨並沒有那麼大的風險
交易制度正規行情也穩定
一天曙光,那不是正規的期貨了
最低投資個幾千塊錢都可以
小品種,一千多一手
可以試著熟悉下,玉米一手1500,費用也很低
來回就一塊多點,波動一個點10塊
所以沒什麼壓力
做期貨都可以來交流
點開用戶名就可
㈥ 做期貨輸光了還不上錢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莫非您是借的錢去炒期貨。。。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麻煩了。。。只能躲起來,等有能力還錢之後再把錢補上。至於法律責任,理論上說債主拿你也沒辦法,他當初借錢給你,就要承擔這個風險的。
但是,如果你有涉嫌詐騙的行為的話,就麻煩了。那就要進去了。。。
㈦ 怎麼期貨大佬半個月竟輸掉30億
誤人子弟啊
C!
套期保值僅僅是規避現貨價格風險
而交割月期現價格趨於一致
根本上來說還是套利的影響
如果期現價格有較大偏差
就會出現無風險套利機會
從而吸引大量套利者交易
從而使期現價格趨於一致
㈧ 老闆非法集資2億炒期貨都輸光了,財務要負什麼責任,財務要坐牢嗎
一、財務在非法集資案件中要負刑事責任,坐牢的可能性大。
二、非法集資2億元,屬於數額巨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財務在非法集資案件中屬於共同犯罪。
㈨ 期貨大佬跳樓身亡,10天虧損1.1億,這到底是名利場還是修羅場
俗話說,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投資股票的人是一賺二平七虧,而期貨,由於杠桿比例更高,波動更加活躍,因此風險更高。當然,高風險也存在著高回報的機會,如果踏准節奏,獲得的回報也是比其它金融產品的要高。
然而,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有過硬的技術和經驗情況下,否則風險是遠遠高於回報的,尤其是長期入市情況下。不過據我的個人經驗,我認為資金管理、短線、遵守技術紀律這三個原則最為重要。
據網上找到的相關資料了解,這位大佬主要是低估了這次市場破位下跌的激烈程度,明顯方向失誤情況下還一味的加倉,沒執行好合理的止損保護方案。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當然最大的損失莫過於生命。其實如果他扛過去這一關,留得青山在,一切都有可能。
其實,我認為,無論是做實業,還是做期貨這類高風險的金融產品,其是都是有風險的,而且風險度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實業類的項目,有執行的時滯效應,顯效較慢,所謂溫水煮青蛙,不容易讓人察覺其風險;而期貨類顯效非常快,幾乎實時的,就像把青蛙直接扔滾燙開水裡,立馬感覺到,因此,讓人覺得風險高,其實是顯效快!
因此,不管是實業項目也好,金融產品也好,都是投資行為,都有風險,必須有扎實過硬的經營技術和經驗,良好的心態,以及有效的資金管理和風控方案,理智投資,謹慎入市,科學經營,才能降低失敗的風險,提高成功的幾率。
㈩ 期貨交易中為什麼九贏一虧,這一虧會輸光所有的贏
其實很簡單
很多是做不到止損
一盈利到一定點位就平倉了
但一虧損就會一直死扛著
也就是一直虧下去
直到扛不住,或者巨虧為止
只要虧損的就遠遠大於盈利
所以止損設置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