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已經通過了改革後的證券從業考試,即基礎和法規。
根據你的情況(只擁有證券一般從業資格):
如果想進行證券投資分析業務的話,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以考改革前的《證券投資分析》或者考改革後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但是自2016年1月1日開始,就只能報考改革後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如果想進行基金業務的話,只有一個途徑,那就是參加改革後的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需要考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因為自2015年證券從業改革後,證券從業里已經沒有《證券投資基金》這一科目了。
改革後的考試能進行的業務: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入門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投資銀行業務》=保薦代表人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證券分析師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證券投資顧問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公司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長任職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證券公司合規總監任職資格;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望採納~~~
2. 關於證券從業資格證的考試有人可以詳細說一下嗎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表2019年有6次,從1月14日開始第一次考試報名,到11月8日最後一次考試報名截止。
2020年證券從業資格將繼續實行一年多次考試和報名。證券業協會網站一般12月初公布下一年的證券從業考試計劃,包括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的安排。當期考試前2個月左右發布考試通知,明確報名時間。
2019年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將於11月8日結束,11月30日-12月1日結束整年度的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時間2020安排將於12月發布,1月-2月開始報名。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3.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考試科目有哪些
一般從業兩科,必考。可一次性報考兩科,或者分多次報考,考試科目《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兩科各100道題,題型均為選擇題。其中50題為普通單選題,50題為組合型選擇題。每題1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
專業資格類三類,分別是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科目《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科目《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科目《投資銀行業務》。
(3)證券法的適用范圍法律合規考試擴展閱讀:
報名條件:
自2015年7月起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可報名參加入門資格考試。入門資格考試合格的,均可參加專業資格考試和管理資質測試。
一)年滿 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憑;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按照要求報名。
報名費每單科人民幣 70元,繳付方式、收據、准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協會網站報名須知。
4. 證券從業考試
您好!改革的內容如下,具體的報考科目你了解一下,以便你選擇應該考的科目。
一、改革的主要內容
本次考試測試改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類別
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測試劃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類別。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即「入門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即將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具體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證券從業人員執業所需專業基礎知識,是否掌握基本證券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要求。
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即「專業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已經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
管理類資格考試,即「管理資質測試」,主要面向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在證券經營機構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所必備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標准。
(二)科目
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三)題型題量
入門資格考試的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鍾,考試題型均為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00題。
各專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鍾,考試題型均為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20題。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鍾,考試題型均為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20題。
(四)合格標准
入門資格考試注重考查必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法律法規,以應知為主,通過入門資格考試人員應基本具備證券業務素質和證券業務操守。
專業資格考試突出考查必備的業務流程、業務標准和業務技能,以應會為主,通過專業資格考試人員應基本勝任業務工作。
管理資質測試集中考查法定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標准,以合規為主,通過管理資質測試人員應掌握主要的監管規定和監管要求。
(五)合格成績有效期
各類資格考試測試滿分均為100分;達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試測試成績,視為合格成績。
合格成績的有效期實行分類管理:
1、入門資格考試合格成績長期有效。
2、考生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後,應當每年參加並完成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相應業務培訓;未按要求完成相應業務培訓的,其合格成績不再有效。
3、管理資質測試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維持3年不變。
(六)報名條件
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可報名參加入門資格考試。
入門資格考試合格的,均可參加專業資格考試和管理資質測試。
(七)實施日期
自2015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考試測試制度。現行考試測試制度繼續實施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考生可以自主選擇按新的考試測試制度或現行考試測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測試。
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考生按新的考試測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測試。
二、改革後有效合格成績的效用
考生按照改革後的資格考試測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測試後,取得規定科目有效合格成績,即為資格考試測試合格人員。
(一)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二)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投資銀行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合格。
(三)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分析師資格考試合格。
(四)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投資顧問資格考試合格。
(五)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擁有《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一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長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六)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四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合規總監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七)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資格考試測試合格人員,具備其他相應規定條件,在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或任職資格。
三、改革前有效合格成績的效用銜接
考生按照改革前的資格考試測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測試後,取得的合格成績,在其有效期內相應轉換為改革後的有效合格成績效用。
(一)關於入門資格考試
改革前的資格考試科目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組成。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
1、通過基礎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的,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2、通過一門及一門以上專業科目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二)關於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改革前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科目由《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和《投資銀行業務考試》組成。改革前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合格的,認定為改革後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合格。
(三)關於證券投資咨詢資格考試
改革前的證券投資咨詢資格考試科目由《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分析》組成。
1、通過改革前的考試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分析》的,認定為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合格或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合格或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其他)資格考試合格。
2、僅通過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的,應通過改革後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後,認定為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合格。
3、僅通過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後,認定為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合格。
4、通過改革前的《證券投資分析》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認定為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合格或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合格或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其他)資格考試合格。
(四)關於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
改革前的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科目由《證券市場基礎》和《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組成。
1、通過改革前的考試科目《證券市場基礎》和《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的,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2、僅通過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後,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3、僅通過改革前的《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五)關於高管資質測試
改革前的《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成績合格的,在其合格成績有效期內認定為相應的管理資質測試合格。
5. 2016證券投資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一科:《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二科:《證券投資基金知識》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證券從業考試最高效的學習方式是無紙化模擬試題訓練,選擇在線答題,快速掌握考試重點和難點。建議參考樂考題庫,祝你好運~
6. 2018國考證監會特殊專業職位財金類考試大綱(法律類)是什麼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鍾,滿分100分。
報考法律類職位的考生參加本類別的專業科目考試。法律類專業科目考試試題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二)專業知識—法律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三、答題要求
考試均採用客觀性試題,要求考生從每題所給的選項中選擇答案。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四、樣題
(一)單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不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C)
(二)多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ABD)
(三)不定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ABD)
五、考查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證券期貨基礎知識(可參考財金類考試大綱)和以下法律專業知識:
(一)證券期貨法律
1、證券法
(1)證券法的適用范圍及基本原則
(2)證券發行的條件、方式
(3)證券上市和暫停、終止交易
(4)證券交易的信息公開和禁止行為
(5)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和程序
(6)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
(7)證券公司的組織形式、設立條件、業務范圍和基本業務規則
(8)證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及監管
(9)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性質、職責、許可權
(10)證券違法的法律責任及市場禁入制度
2、基金法
(1)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特徵、組織形式及基金財產的性質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3)基金的組織形式
(4)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交易
(5)公募基金的運作和信息披露
(6)公募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
(7)公募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及行使
(8)私募基金
3、期貨條例
(1)期貨的概念、特徵及其種類
(2)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期貨業協會
(3)期貨交易的基本規則
(二)公司企業法律
1、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特徵和種類
(2)公司的設立、登記、章程、資本及股東出資
(3)股東及其權利、義務和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4)公司的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5)股份發行及股權、股份的轉讓
(6)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義務
(7)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8)公司債券
(9)公司的變更、合並、分立
(10)公司的解散、清算
2、合夥企業法
(1)合夥企業的概念、特徵和種類
(2)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3、企業破產法
(1)破產的概念、破產原因和破產案件管轄
(2)破產的申請和受理、債務人財產、破產費用、共益債務
(3)破產重整、和解及破產清算
(4)上市公司破產重組的相關司法政策
(三)民事經濟法律
1、民法
(1)民事權利和義務、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2)民事法律行為、代理的概念和特徵、訴訟時效與期限
(3)債的發生原因、債的分類和履行、債的保全和擔保、債的移轉和消滅
2、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特徵和分類
(2)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
(3)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和違約責任
3、物權法
(1)物權的概念、效力、類型、物權變動和物權的保護
(2)所有權、用益物權的概念、特徵和內容
(3)擔保物權的概念、特徵、種類和內容
(4)佔有的概念、性質、種類、取得和消滅
4、侵權責任法
(1)侵權行為和歸責原則
(2)侵權責任的概念、構成、方式與適用
(3)侵權責任的免責和減輕
(4)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各類侵權行為與責任
(5)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的相關司法解釋
5、金融法律
(1)商業銀行業務及基本規則、對存款人的保護
(2)保險的概念、保險合同的分類、訂立和履行
(3)票據的概念、種類和特徵、票據權利的取得、消滅和行使
(4)信託設立、信託財產、信託當事人
(5)反洗錢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則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
6、其他經濟法律
(1)市場競爭原則、限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2)壟斷行為及其認定規則、調查程序
(3)勞動者的權利、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勞動爭議
(四)行政刑事法律
1、行政法
(1)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機關、實施程序、費用及行政許可的撤銷、注銷
(2)行政強制的種類、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程序
(3)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實施機關、管轄及行政處罰的決定、執行程序
(4)行政復議范圍、行政復議的申請、受理和決定
(5)國家賠償的范圍、請求人、義務機關及賠償程序、方式、計算標准
(6)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責、許可權和監察程序
2、刑法
(1)犯罪的概念和分類、犯罪構成、犯罪排除事由
(2)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3)共同犯罪、單位犯罪和罪數形態
(4)刑罰種類、裁量、執行和消滅
(5)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及其追訴標准、相關司法解釋
(6)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及其追訴標准、相關司法解釋
(7)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8)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
(五)訴訟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主管與管轄、當事人、民事證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起訴和審判
2、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審判、執行以及證券行政處罰案件的相關司法政策
3、刑事訴訟的管轄、迴避、辯護、強制措施、立案、偵查、審判和附帶民事訴訟
4、仲裁的概念和特點、仲裁機構和仲裁協議、仲裁程序
5、人民調解的概念和原則、調解程序、調解協議
6、國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國家機構
7、立法體制、立法許可權和立法程序
8、信訪渠道、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督辦
9、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方式和程序
7.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重要知識點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試卷是從題庫中隨機生成的,抽到哪部分多點完全看你運氣,因此不存在哪裡是重點這種問題,讓你抄旁邊的都沒用。
8. 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一定要先考過基礎嗎我想基礎和投資分析一起報,行嗎我是在校大學生學習的時間充裕
可以先考一門;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測試劃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類別。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即「入門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即將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具體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證券從業人員執業所需專業基礎知識,是否掌握基本證券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要求。
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即「專業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已經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
類資格考試,即「管理資質測試」,主要面向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在證券經營機構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所必備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標准。
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9. 證券合規考試題庫學習方法
模擬練習,最後沖刺越是臨近考試,考生越是不能放鬆模擬練習,以免考試時因生疏而造成的緊張、答題速度下降的情況發生。在考前一個月在按部就班實行日常復習計劃的同時,正學網建議考生可採用實戰模考模式進行復習,即將自己的作答時間調整到與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一致,以培養思維的敏感度,快速適應真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