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A股的承銷商、保薦人是怎麼賺錢的
現在新股發行時多採用余額包銷方式,即如果發行不完,剩下的股票承銷商的券商要自己買,但是從發行歷史看,沒有發行不完的股票,市價在10億元的新股(以發行價計)大約都會有幾百億的資金認購,甚至上千億,所以基本上券商是不用發愁賣不完的
當然,即使不發愁賣不完,券商也是有責任做盡職調查的,而且一旦證監會發現發行人的虛假陳述,券商會遭到嚴厲懲罰,輕則罰款,重則甚至取消其准入資格
承銷商和保薦人的盈利方式主要是賺取發行人的發行費用,即發行人的發行費用大部分是都給了券商和發行人的
『貳』 我現為國貿專業大三。想成為一名證券公司保薦人。請把我規劃下應該從現在起做哪些准備呢。
想法很好 很好
★用不著考研(不考研又難進入投行 看運氣了),你要抓緊考保薦人 然後有時間再考研 ;
→▲要是考研戰線有點長,不過以後進證券公司研究所、進基金公司都是必須的,可選擇就多了
要考研建議學會計,當然金融是最好的,不過金融分很高,這行業對學校要求挺高的,所以建議你考個知名學校的會計專業,當然有實力還是要考名校的金融。。。
★關鍵是現在保薦人收入挺高,但時間不等人,估計過幾年保薦人的收入會降得很厲害,到時候粥都沒得喝。。。
★先通過證券從業資格再說 這個可以現在就考
★有時間參加註冊會計師的考試吧,先考會計和經濟法,考不上也沒關系,以考代練!
★畢業後盡快到證券公司的投行部門 先實習也行 你剛畢業估計還得2年 才能讓你參加考試
■路還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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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以上時間的認定,以被正式聘用時間為准,非正式工作,如兼職、實習等均不予計算;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及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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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1 、《證券知識讀本》(2006年修訂),周正慶主編;
2 、《領導幹部金融知識讀本》,戴相龍主編;
3 、《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2008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編;
4 、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2010年):《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
5 、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指定輔導教材:《會計》、《財務成本管理》、《稅法》、《審計》;
6、面向21世紀經濟、管理類核心課程教材:《貨幣銀行學》,黃達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7、《國際金融》,錢榮堃、陳平、馬君潞主編,南開大學出版社;
『叄』 中國每個證券公司都有保薦人么
不是的 證券公司一百多家 並不是每家都有相關業務資格的 目前按照證監會「發行保薦人」欄目中,應該是75家,具體見證監會「在線辦事-發行保薦人」,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肆』 券商,保薦人是什麼
券商只是一個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平台,如果取消了券商,全部由交易所來完成,就像如果取消超市,所有的商品都通過國家的供銷社來進行一樣,會非常被動和僵化
保薦人(Sponsor)實質上類似於上市推薦人,香港通稱保薦人,在聯交所的主板上市規則中關於保薦人的規定也類似於上交所對於上市推薦人的規定,主要職責就是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市,並對申請人適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確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責任義務等負有保證責任,盡管聯交所建議發行人上市後至少一年內維持保薦人對他的服務,但保薦人的責任原則上隨著股票上市而終止。香港推出創業板後,保薦人制度的內涵得到了拓展,保薦人的責任被法定延續到公司上市後的兩年之內。
『伍』 證券公司如何盈利
證券公司是靠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來獲得利潤的。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證券經紀;
(二)證券投資咨詢;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
(五)證券自營;
(六)證券資產管理;
(七)其他證券業務。
(5)證券公司保薦人收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第一百三十七條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陸』 保薦人的未來前景怎麼樣請內行人士回答
說的不客氣一些,1L的回答根本沒有依據,中國現在正式保薦人加上準保薦人一共也就2000多。保薦人的考試難度可在國內的考試里排到前幾位,2010年全中國3000多投行精英參加考試一共才通過了30幾個,1%多一點。保薦人可以看作為一種資源,這種人力資源是非常稀缺的。保薦人的前景也得和所承辦的項目有關,有項目收入自然高,沒項目靠底薪也完全可以活得很滋潤。
2010年12月26日,全國保薦代人(即推薦企業上市的證券公司所派代)勝任能力考試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舉行,分為證券綜合知識和投資銀行業務兩科,3183人報考,2944人參考,最後「單科至少50分,兩科總分不低於120分」的合格者31人,通過率僅為1.05%。 據了解,截至2010年12月底,已經有保薦代表人1618人,通過考試未注冊人員1172人。)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fxb/baxyjg/zgyks/201102/t20110214_191900.htm
這個網頁上涵蓋了中國目前所有正式注冊的保薦人。
『柒』 什麼是保薦代表人工資高嗎
保薦代表人是指上市後備企業和證監會之間的中介,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2014年11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資格的行政准入。
前期工資不是太高,後期穩定了收入還是很可觀的。
報名條件: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從業年限計算截至2013年6月21日,兼職、實習等工作時間不計入從業時間;
(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及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
『捌』 我想問下,保薦代表人在公司都有什麼級別呢還有大概像國信這樣的公司一年的收入大概多少呢
平均29950元/月,最低的2-4K
保薦代表人是指上市後備企業和證監會之間的中介,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 2014年11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資格的行政准入。
(一)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一個項目應只認定一名項目負責人;
(二)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至少參與過兩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一個項目只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
(三)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擔任主管投行業務的公司高管、投行業務部門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或投行業務的其他相關負責人,每家綜合類證券公司推薦的該類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其推薦通道數量的兩倍。
2009年證監會將保薦代表人申請條件[1]改為:
(一)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二)在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三)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四)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五)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負責證券發行、承銷項目的開發及執行;
(二)與項目相關機構的主管部門(包括中國證監會、交易所、證監局、證券業協會)進行溝通,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三)開發與維護客戶關系。
熟悉經濟、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法規、產品及工作規程,熟悉證券發行與承銷有關知識及投行業務的新動向,擅長財務分析、企業估值和融資方案設計,具有較強的項目運作能力;具有投行團隊管理經驗;或具有較強市場開發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業務工作經驗,主持或參與完成過一個以上承銷項目,具有良好的從業誠信記錄。
『玖』 證券保薦人的收入由誰支付
1、證券保薦人的收入由證券公司支付。
2、保薦人(Sponsor),是指企業上市的推薦人。一家企業要想在主板(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必須要有保薦人的推薦。保薦人職責就是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負責對申請人的有關文件做出仔細的審核和披露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薦人在公開、公平、公正、規范、自願的原則下在本所核準的范圍內從事業務,不得擅自超越業務范圍、業務許可權。
『拾』 大家好,請問保薦機構,保薦人,券商,證券公司,這四者是什麼關系謝謝!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保薦機構是指由證券發行承銷保薦資格的證券公司。保薦機構,又稱保薦人。在上市這個語境中討論,保薦機構,保薦人,券商,證券公司這四者是一回事。
因為沒有資質的券商幾乎摻和不到上市這個業務中來。而且保薦機構,保薦人這兩個詞也主要用在上市語境中。
從全球來看,保薦人要同企業達成協議,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市,並對申請人適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確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責任義務等負有保證責任,保薦人的責任要延續到發行人上市後的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之內。
(10)證券公司保薦人收入擴展閱讀
保薦人對上市發行人(即已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職責:
1、作為所代表的上市發行人與聯交所溝通的主要渠道,且必須盡量處理由聯交所提出的有關該上市發行人的一切事宜。
2、與發行人定期檢討發行人的營運表現及財務狀況,透過對照發行人的業務目標聲明及盈利預測(如有)協助發行人決定是否需要作出任何公布。
3、須公開刊登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所需刊發的一切公告、上市文件及通函,以及發行人的年報及周年帳目、半年報告及季度報告之前,與發行人復核該等文件,以確保發行人的董事明白向股東及市場披露所有重要資料的重要性。
4、須向發行人董事會所有新獲委任者簡報他們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證券的適用法例及條文所負責任的性質,以及他們對股東及發行人的債權人所負責任的一般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