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虧損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期貨只有手續費,沒有稅。手續費是在交易同時劃轉掉的,與是否虧損無關。不過由於其雙向交易和當日交易的特點,一般的手續費對與虧損並不造成任何影響,關鍵還是要抓住趨勢,不要被盤中的波動左右了你的判斷
㈡ 企業期貨投資損失可以稅前扣除嗎
這個是不可以的,從專業的的角度回答你的問題。其實,做套保更需要專業,關於企業操作的問題,可以進一步咨詢。
㈢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㈣ 投資收益在稅前扣除
看是那類的投資收益。國債利息收入,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公開發行股票不足12個月的投資收益),以及不征稅收入,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其實說稅前扣除不夠准確,應該是不計征所得稅或者說是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等。
㈤ 投資損失是否可以在清算時稅前列支
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的相關規定,企業只有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才可以稅前扣除,而且可以扣除的額度不能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因此因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損失不能在稅前扣除。相關文件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三)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二、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㈥ 期貨浮虧能否稅前列支
不可以,浮虧是隨時變動的,以平倉結算後盈虧為准,中國國際期貨竭誠為您服務
㈦ 企業投資期貨虧損該如何入賬 ,計算所得稅時能否剔除
1、企業投資期貨虧損,不可稅前扣除,需要納稅調整。如果該期貨沒有被指定為套期保值工具的,就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所得稅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應納稅收入的定義和徵收的百分比不盡相同,有時還分稿費收入、工資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獎)等等情況分別納稅。所得稅又稱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徵收的一類稅收。
㈧ 投資損失不能從當年投資收益中直接扣除
期貨和股票投資對企業而言,都屬於一種金融商品的買賣。對於企業買賣金融商品的損益核算都是通過投資收益來核算的。一般而言,企業從事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產生的投資損失應允許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只不過稅法對於企業從事股權投資產生的損失的稅前扣除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的規定: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文的規定: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權益性投資轉讓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連續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該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
不過,以上這些都是原先對於兩稅合並前內資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兩稅合並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配套規定中,對於企業投資損失的稅前扣除還沒有出台特殊的規定。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事項,2007年,根據原先的規定,100萬的期貨投資損失肯定可以在稅前扣除。而50萬的股票投資損失屬於轉讓股權投資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但由於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如果當年企業當年除了該項股權轉讓損失外,無其他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則該損失向以後年度結轉,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連續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該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