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助:證券監管本科論文
摘要:本文從證券投資基金交易涉及的三個主要關系人及其法律地位入手分析,引出證券投資基金交易中的重要問題——關聯交易問題。在對英美法系國家(地區)及大陸法系國家(地區)對證券投資基金關聯交易監管的對比和簡要分析的基礎上,本文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關聯交易的監管方式進行了探討,提出對證券投資基金關聯交易可採用「放手」式監管方式,並從事前、事中和事後不同角度提出了相關制度建設建議。 關聯交易是證券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不可迴避的一個重要問題。由於證券投資基金的關聯交易事關基金投資人的切身利益,事關基金業的健康發展,成熟市場國家(地區的證券監管部門都非常重視證券投資基金的關聯交易,並制訂了一系列監管措施。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尚處於起步階段,對基金關聯交易的監管缺乏系統的、有針對性的監管規定。本文通過對不同國家(地區基金關聯交易的比較分析,試圖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關聯交易的監管與規范作以簡要探討。 基金關聯交易的產生 一、基金交易中的三個主要關系人及其法律地位 證券投資基金起源於信託,是專業機構匯集資金為受益人利益進行專業理財的一種方式,美國稱其為「共同基金」,英國和我國香港稱之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我國台灣稱之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也存在不同的理解,中國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將證券投資基金定義為「通過發售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集合投資方式」,下文所稱「基金」,均指證券投資基金。 從基金的定義來看,基金涉及四個關系人,但由於基金投資人和基金持有人往往是同一人,因此,基金涉及的主要關系人實際上只有三人,即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持有人。一般認為,由於基金持有人享有基金收益權,是基金交易關系中的受益…… 希望能幫到你!!!
❷ 如何從證券監督的角度來防範我國證券交易的不合法行為(論文)
表示期中考試我懸賞了80分都沒人給幫我做。。。。
❸ 求論文題目是「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相關外文文獻以及中文翻譯
「stock market supervision system」 related foreign language literature as well as Chinese translation
❹ 《證券交易》論文能給個么
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論文摘要
證券是經濟社會的一種價值符號。證券市場是調節社會經濟需求的一個場所,它集聚社會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因此,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證券市場籌措資金,是一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但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的國家,證券市場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場操作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良性運作。本文對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進行了研究,對證券上市階段和證券交易過程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和違法特徵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證券上市,證券交易,違法行為,監管,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發行結束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到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即賦予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的資格。證券交易是指相對依法發行、上市的證券友證券交易所為主的法定場所進行買賣的活動。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目前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一、 我國證券上市和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均作了詳細的規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股票經批准已懊社會公開改造;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的,最近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國也實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證監 會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上市申請經核准 後,發行人再向證監 會提交核准文件 。證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後與發行人簽訂上市協議,並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發行人需要按規定格式和內容披露上市公告書。在實踐中,股票發行核准上市與核准基本上是實行「直通車」制。只有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才會被核准,股票發行成功結束後,在一定時期內均會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由交易 所認可的一至二個機構推薦上市推薦書。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規范性文件 對境內公司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特別規定。基金、債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
我國對證券交易的主要規定集中於《證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對象上,只有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基金等才能進行交易。在交易場所上,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櫃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貫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交易的主體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 股票交易;為股票發行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至上述文件公開 後5 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大股東的約束上,規定了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的報告義務並禁止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的現貨交易,不允許期貨交易;只允許證券的足額保證金交易,不允許融資或融券的信用交易。為保障證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場原則,為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我國《證券法》在第三章規定了一語道破交易的禁止行為,這些行為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欺詐客戶、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挪用公款買 賣證券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證券上市中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與股票上市核准實行的是「直通車」制,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履行上市資格。在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主要的犯罪行為有(1)騙取上市資格;(2)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 中的行賄、受賄;(4)違法境外上市。
(一) 騙取上市資格
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發行資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試點階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為了將原發行的股份上市才實施的單獨的騙取上市資格的行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是1988年由東方鍋爐廠以部分生產經營性賬面資產折為國家股,獨家發起設立的股份 制企業,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會公眾改造3000萬元和2400萬元社會個人股。東方公司為盡快上市,進行了編造虛假文件、虛增利潤等 一系列違法行為。首先為了達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東方公司夥同有關機構弄虛作假,將注冊時間 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 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和分紅方案,騙取了國家有關部門同意 其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而「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的資格。1999年10 月,中國證監 會對東方公司進行了虛假資格的調查,並決定對東方公司處心警告的處理。
(二) 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申請上市需要有一至兩家推薦人推薦。上市推薦人應履行下列義務:確認發行人符合上市條件;確保發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擔負責任的性質,並需承擔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薦書;確保上市文件 真實、准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文件內所載的資料均經過核實等等。兩交易 所規定 上市推薦人制度,核心是為了上市推薦 人對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審查,並確保出具上市推薦書的申請人符合規定條件。但有些推薦人只求謀利,不履行審查和確保上市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義務,甚至與發行人勾結共同弄虛作假出具錯誤的上市推薦書。
(三) 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
我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上市資格一起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特別是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為了取得上市資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等手段。而與審批、推薦上市資格有關的領導人員也利用權力收受或索取賄賂,構成了我國股票上市環節較嚴重的行賄、受賄鏈條。
(四) 違法境外上市
從證券市場建立起,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 管理部門陸續頒布規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等,要求國內企業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續。但有引起企業負責人,出於利益考慮,無視各種規定
部分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未經批准或核准,擅自將境內企業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企業拿到境外上市。中國證監 會於1996年3月19日發出 通報,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制工作,帶頭我國改革 開放的形象,必須有組織、在步驟地進行中國企業(包括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須 報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越權審批部門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個別不負責的中介機構要進行紀律處分。
三、 證券交易中的一般違法行為
(一) 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對象上,《證券法》30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 賣的證券必須 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 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
我國對特種方式取得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證券的轉讓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在該限期內該種證券不得轉讓。如對於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須 在3 個月的禁 售期,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在6 個月以上。對於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轉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內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職工必須在公眾股份上市後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違反上述限期規定而出售股票,即為違法。由於 現在滬、深交易 所先進的交易系統和電腦設備,交易所已對轉讓禁止期限內的部分股票作了技術上的禁售措施,有關機構及其個人在客觀上無法在禁售期內轉讓該部分股票,使得目前這類違法行為發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
為防範證券市場監管者、組織者利用職務的便利及其內幕信息從事股票交易,也為了防範市場監管者、組織者的監管職責與直接從事股票交易的營利目的相沖突,《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 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結算機構、一語道破公司做作業 人員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員如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法律法規只是禁止上述人員從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從事債券、基金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債券、基金相對於股票而言,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投機價值低,實際參與人員少,沒有必要禁止性規定。
(四) 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 所的場 內交易而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而不允許場外交易。由於我國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許一部分企業定向募集股份並在公司職工內部募集職工股,再加上監管制度不完善,滬、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為解決決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問題,出現了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其他場所的場外 交易模式,又稱為「一級半市場」。各地設立的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的股票場外交易一度非常紅火,有的證券交易中心完全採用證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於場外交易監管上的難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場外 交易市場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投資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積累了巨大的風險。中國證監 會自1998年起根據國務院的安排 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 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對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清理、取締,對違法從事場外 交易的機構作了處罰。如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開設的多個產權賬戶,由集團證券部證券管理科科長負責,投入7000餘萬元資金參與 股權交易,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活動,結果虧損1095萬元,被 中國證監會查實後與該 公司的其他 違法行為一並於1999年9月9日受到處罰。到1999年《證券法》實施時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基本清理完畢,大規模的證券場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規模的、較隱蔽的場外 交易市場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凍青樹市場。香港創業板上市和國內高新技術板成為熱門話題之時,各地出現了一些利用創業板上市進行場外交易,欺騙一般社會公眾的案件。
(五) 從事證券期貨交易
根據成效時間和交割時間 是否同步,證券交易可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現貨交易就是證券買賣成效後即時辦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當然,此處的即時並不等於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縮寫,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後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交割 日期,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的日期 。我國目前對A股、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辦理交割。而期貨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時期相分離,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就證券買賣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期達成協議,並在規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義務。在簽訂合同後、交割日前,賣方無需音樂會證券,買 方無需音樂會款項。證券期貨的實質也是保證金交易,兼具放大財務杠桿,擴大風險規模的雙重作用,證券期貨交易在成熟的證券市場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交易活動
融資 是指證券公司借錢、透支給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行為;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將證券出借給予客戶,由客戶賣出後在一定的時期內又買入該種證券並歸還證券公司的行為。融資 與融券對客戶來說由於 增加了資金或證券,增加了財務杠桿,在投資判斷准確時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資判斷錯誤時也會大大增加虧損的程度。融資或融券對證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戶,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一種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傭金收也相應地增加;三是通過融資或融券能向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現 為當投資者虧損 時,有可能無法實際償還證券公司的資金和證券,從而給證券帶來損失,並且在實踐中,客戶與證券公司因融資而發生 的糾紛也甚 多。我國考慮到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 或融券活動的巨大風險和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備,一直禁止融資 或融券交易。根據 《證券法》規定,一語道破公司為客戶融資 或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延遲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大股東不履行報告義務
大股東是指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東。不同的大股東由於實力不同、業務不同、社會影響不同,其變更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會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因大股東的變更而發生變更的可能 性很大,對該股票的價格也會產生圈套影響。為了使公司及時了解自身大股東的變更情況,為了使中小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股東結構,為了證券監管機構便 於監管,也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變更之機,利用持股優勢操縱市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該比例(5%)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 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 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寫出書面報告並公告。《證券法》規定了該 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 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 報告之日 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管理機構報告。但在實踐中,有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為了掩飾其操縱市場,不讓公眾知悉其炒作該 股的事實,在持股超過5%時不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八)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賬戶分為法人賬戶和自然人賬戶兩類。中國證監會《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嚴禁任何單位以個人名義在證券交易登記機構開設股票賬戶」,《證券法》第74條明確規定,在證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於逃避稅收、逃避監管、便於操縱股票價格等 各種目的,收購或借取眾多公民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九)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上市公司違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資證券市場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的市場行為,法律 無需要限制某類法人從事證券投資。但由於 我國公有制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體制正處於轉變時期,國有資產和證券市場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國有企業「所有人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自由地從事證券交易,勢將國有資產置於危險境地,出現國有企業憑借其地位、關系、呼風喚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違法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種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重大行為,必須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只能 在減少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時才能回購本公司股票。否則副政委不能回購和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認為對自己公司狀況比較熟悉,能自如地製造題材,發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風險很小,從而違法大量買賣本公司股票,以謀取暴利。
四、 證券交易中可能構成的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證券法》《刑法》及有關規定,證券交易中可構成的證券違法行為主要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挪用公款買賣證券;挪用單位資金買賣證券。
參考文獻
1、黃興旺主編,《證券違法犯罪與防治》,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樊崇義主編,《刑事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修訂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單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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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國證監會《關於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等 機構和個人違反證券法規行為 的處罰決定》1999年9月9日
❺ 論文寫篇——有關證券交易市場的熱點問題
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投資基金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稱謂有所不同,美國稱為"共同基金",英國和香港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台灣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將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設立後,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基金規模不固定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司型投資基金和契約型投資基金。公司型投資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組成以盈利為目的的股份制投資公司,並將資產投資於特定對象的投資基金;契約型投資基金也稱信託型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依據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的基金契約,發行基金單位而組建的投資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成長型投資基金、收入型投資基金和平衡型投資基金。成長型投資基金是指把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作為其投資目的的投資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為投資者帶來高水平的當期收人為目的的投資基金;平衡型投資基金是指以支付當期收入和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為目的的投資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指數基金和認股權證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債券基金是指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是指以國庫券、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等貨幣市場短期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貨基金是指以各類期貨品種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權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權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指數基金是指以某種證券市場的價格指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認股權證基金是指以認股權證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
(5)根據投資貨幣種類,投資基金可分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歐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資於美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日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歐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歐元市場的投資基金。
此外.根據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和區域基金等,國際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海外基金也稱離岸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同內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市場的投資基金;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家的投資基金;區域基金是指投資於某個特定地區的投資基金。
中國的投資基金起步於1991年,並以1997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為標志,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資基金的發展狀況
1991年10月,在中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時,「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深圳南山風險投資基金」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和深圳南山風險區政府批准成立,成為第一批投資基金。此後僅於1992年就有37家投資基金經各級人民銀行或其他機構批准發行,其中「淄博鄉鎮企業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於199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是第一隻上市交易的投資基金。1993年初,建業、金龍、寶鼎三隻教育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上海發行,共募集資金3億元,並於當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國共有投資基金72隻,募集資金66億元。其特點表現為:
1、組織形式單一。72隻基金全部為封閉式,並且除了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天驥基金和藍天基金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為契約型。
2、規模小。單只基金規模最大的是天驥基金,為5.8億元,最小的為武漢基金第一期,僅為1000萬元。平均規模8000萬元,總規模僅66億元。
3、投資范圍寬泛,資產質量不高。絕大多數投資基金的資產由證券、房地產和融資構成,其中房地產占據相當大的比重,流動性較低。1997年末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其投資范圍大體為:貨幣資金14.2%,股票投資31%,債券投資3.5%,房地產等實業投資28.2%,其他投資佔23.1%。
4、基金發起人范圍廣泛。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包括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政和企業等,其中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的佔51%,證券公司發起的佔20%。
5、收益水平相差懸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驥基金,其收益率達到67%,而最低的龍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
中國投資基金業的起步階段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設立、管理、託管等環節均缺乏明確有效的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設立由中國人民銀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審批,其依據是《深圳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沒有統一的標准,甚至在名稱上都存在較大差異。在基金獲批設立後,審批機關也沒有落實監管義務,基金資產運營、投資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
第二是一些投資基金的運作管理不規范,投資者權益缺乏足夠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託管人、發起人三位一體,基金只是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一個資金來源,而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人資產混合使用,賬務處理混亂。又如,基金託管人並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監控。
第三是資產流動性較低,賬面資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投資基金的大量資產投資於房地產、項目、法人股等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同時存在資產價值高估的問題。例如,20世紀90年代中期,部分地區房地產泡沫逐漸消除時,沉澱在房地產的資產仍然按照成本計價而沒有按照市價進行調整,使個別基金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
二、1997年10月之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標志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規范發展階段。該暫行辦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募集與交易,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投資運作與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范。1998年3月,金泰、開元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標志著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成為中國基金業的主導方向。2001年華安創新投資基金作為第一隻開放式基金,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又一個階段性標志。與此同時,對原有投資基金清理、改制和擴募的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之中,其中部分已達到規范化的要求,重新掛牌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規范化運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隻契約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17隻開放式基金,其中封閉式基金發行規模達到817億元,市值約773億元,歷年合計分紅超過200億元,開放式基金管理規模564億元,並出現多種投資風格類型。與此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准則、《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也為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化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力量加強,為基金業的運作創造出良好的外部環境,並推動基金業的迅速發展。多部基金法規相繼出台,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作為基金監管的主要實施部門,在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的設立、運營、託管等方面實施高效監管,起草中的《投資基金法》一旦正式頒布施行,也將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核心法律依據。
2、基金規模日益擴大,對市場的影響也日益重要,逐漸成為證券市場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其中既包括新發行的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資基金經清理、改制和擴募之後形成的規范化運作的證券投資基金。目前受中國證監會監管的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總和已接近800億元,相當於滬、深兩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種日益多樣化,投資風格逐漸凸現。從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為主的基金發展至今,已出現成長型、價值型、復合型等不同風格類型的基金,尤其是隨著開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風格類型更為鮮明,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資選擇。
4、面對加入世貿組織後的競爭格局,基金管理公司開展廣泛的對外合作,學習先進的管理與技術經驗,推動基金產品與運營的創新為中國加入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奠定了基礎。
❻ 證券監管與證券市場監管是一樣的概念嗎哪個與投資者利益密切。寫畢業論文的,請謹慎回答。急,謝謝。
前者范圍更廣,證券監管可以包括企業自身證券監管,各機構證券監管!
證券市場監管只是針對證券交易市場說的!
❼ 關於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題目要小點的,別動不動就和全國啊國際啊什麼的聯繫上了
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
1開放式基金融資研究
2 試論二板市場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3 析中國證券市場風險特徵
4 論企業重組與債券融資
5 析證券經紀人制度
6試論行業生命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7論述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的主要區別及其各自優點與缺點
8論述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與聯系
9淺論當前我國股市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10試論股票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關系
11試論供求關系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2試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3試論經濟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4試論K線圖的運用
15試論技術指標的運用
16應用K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7試用切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8使用形態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9應用波浪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0試用技術指標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1我國證券市場熱點板塊流動特點探討
22我國股票市場現狀及其操作策略
23短線操作合理流程及選股方法探討
24短線操作的主要技法
25短線操作買賣點選擇方法
26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27如何提高短線操作效率
28短線操作的操作原則探討
29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30短線操作應具有的心態分析
31短線操作策略及風險防範
32股票操作合理模式探討
33投資股票怎樣合理選擇止損點
34我國基金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5我國債券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6股市短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7股市中線(波段)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8股市長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9權證分類及其操作方法
40外資投資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利弊及其對策
41論我國周邊市場證券(股票)市場的現狀及投資價值
42香港證券市場分析及其投資價值
43中國證券市場「政策市」的利弊及其政策走向
44中小投資者投資我國證券市場如何實現收益最大化
45利益沖突與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投資風險及其對策
46我國證券市場走勢特點及其預測
47「大小非解禁」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及對策
48試論流動性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49股指期貨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0創業板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1股票市場蝴蝶效應的特點及其對我國市場的影響
52投資大師巴菲特投資特點及其弊端分析
53我國權證市場投資現狀及其操作方法
54我國證券市場風險及規避方法 55香港證券市場特點及投資方法
56試論證券正確投資理念及其操作方法 57股票市場控盤主力操作特點及其應對策略 58試論股市套牢的特點及其解套策略 59股票市場的反彈特點及其操作方法 60股票市場補倉方法及其操作策略
61我國證券市場最有價值的個股選擇及其操作方法 62我國股票投資市場熱點轉換規律及其操作技巧 63股票市場的短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4股票市場的中長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5證券市場底部特徵及其抄底方法 66證券市場頂部特徵及其逃頂方法
67私幕基金的發展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8法人股的特點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9我國證券市場主要搏奕表現及其特點 70證券經紀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1 證券自營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2證券投行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3證券咨詢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4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公司的影響 75證券投資基金的業績衡量問題探索 76證券的長期投資方法探析 77證券的短期投資方法探析 78投資基金的組合投資問題研究 79投資基金的發展前景 80證券業監管新思路
81股指期貨推出對證券業的影響
82股指在增股、拆股、添加新樣本時的技術處理 83投資者和投機者業績的長期比較
84簡析融資炒股
85中國機構投資者的現狀分析 86機構投資者的類別和投資風格 87中國股票市場的稅收沿革
88浮動傭金制度對中國股票市場的影響 89QFII給中國股票市場帶來什麼 90QDII對資本市場的意義 91詢價制能合理給股票定價嗎
92證券在個人理財中的地位和作用 93我國股票市場的周期研究 94波段操作的實證研究 95股市的規模效應研究 96股市的時間效應研究 97股市的信息效應研究 98股市效率研究 99股市操作方法研究 100股市稅收問題綜述 101投資心理研究 102股市的波動性研究
103非公開信息對股價的影響 104我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化 105我國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06我國股票監管制度的演化
107虛假信息對股票價格波動的影響 108股價增長的源泉是什麼 109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 110資本市場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111財務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2基礎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3技術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❽ 求一篇證券投資分析的論文,2000字~~有重賞~~~
證券投資分析論文 論我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摘要: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對於規范證券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但封閉武證券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問題。日前我國開放武證券投資基金即將推出,本文從對封閉式基金存在問題進行探討的角度出發,分析了開放武證券投資基金的優勢,提出了正確認識我國開放武基金在發行規模、投資風險、投資理念、市場運作等方面的局限性;並就完善基金立法、建立規范的基金監管體系、制定正確的開放武基金發展步驟、加強理論研究和基金人才培養以及完善證券市場創造基金發展的良好環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構想。 關鍵詞: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本構想 一、在我國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意義 從根本上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對於增加證券市場中的機構投資者、擴大證券市場資金來源渠道,無疑是一件十分有意義的事情。發展大型證券投資基金對股市而言,是一種長遠的利好。因為證券投資基金在建立之後都要投資人市,從最終結果上看,必然會增加市場的資金供給。同時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其經營運作也必然會逐步規范化,而基金的規范化,對股市走勢將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不僅如此.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化發展,也將對股市的健康發展提供根本的保證。目前我國股市暴漲暴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場內缺乏規范的機構投資者,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是培育場內機構投資者的一個重要途徑。目前美國股市只有25% 是個人投資者,而日本股市幾乎很少有個人投資者,絕太多數的個人.均採取加入投資基金的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在發達國家的股市中,投資基金已成為投資的主體,而且由於投資基金的規模較大,其行為必然傾向於投資,而不傾向於投機。這對於股市的穩定發展,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從1998年推出第一隻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始,到目前為止.我國已有基金管理公司l4家,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34個,200o年末基金凈值為847億元,基金從業人員344人。 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存在過度投機的證券市場中,發展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直接面臨著以下幾個問題: 1.如何保證基金投資者的安全和收益?從歷史上看,我國證券市場中的基金,在熊市時效益是較差的。特別是老基金,由於在投資方向上缺乏內部約束.造成投資混亂的局面,搞實業投資、房地產投資和證券投資均被套牢,絕大部分基金都出現虧損。只有在1996年後,股市出現大幅上場行情,一些基金才獲得了豐厚的利潤。從總體上看,以證券市場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基本上是靠「天」吃飯,即:在牛市中獲利,在熊市中虧損,如果我國的證券市場出現持續低迷的狀況.那麼基金投資者的收益是沒有保障的。 2.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主要應從哪裡獲得?在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是唯一的財富創造者和提供者,在發達國家的股市中,支撐股市發展和為股市提供源源不斷的利潤的是上市公司的業績及其成長性。大量基金人市通過操作獲取收益,最主要的目的是與上市公司一起分享其經營發展的成果。因此,基金運作是以獲取投資收益為主。但是我國股市中的上市公司效益低下,無能力支撐高啟的股價,也無法為股市提供源源不斷的利潤。基金也好.其他的證券機構也好,無法賺上市公司的錢,只好採取各種手段賺取股民的錢。當基金獲利時,並不是依靠上市公司源源不斷提供的利潤,而是依靠新股民源源不斷地人市及其源源不斷地「前仆後繼」,這種情況有可能使證券投資基金在發展中誤人歧途。 3.如何保證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不過度投機?在我國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業績處於逐年滑坡的狀態,使得股市缺乏上揚的堅實基礎,證券市場只能是一個高風險的投機市場,這也會助長證券投資基金的投機行為。與此同時,如何保證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不被作為炒作的投機對象?在我國缺乏上市公司業績支撐的證券市場中,許多已掛牌上市的老基金,都曾是莊家控制的炒作工具,其投機的程度超過了股票,暴漲暴跌的幅度也遠遠大於一般的股票。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在市場中。也難以保證不淪為機構投機的工具,成為炒作的投機對象。4.如何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從理論上講,與基金有關的三種當事人,即投資人、管理人及託管人應當相互獨立,互相制約,只有如此,才能保證基金的合規運作。但是在現實中,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人只能在市場中買賣基金單位,難以形成對基金管理人的直接制約關系,特別是在信用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基金投資人很難約束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此外,目前的基金託管人大多是由商業銀行來擔任,商業銀行在股市中並無太大的利益關系.其有關人員也不是股市的專家.託管人只負責有關資金的託管,很難形成對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監督。而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超人與大股東一般是證券公司等在股市中有利益關系的機構。因此,對於基金管理公司來說.在缺乏必要監督的條件下,有可能出現大股東操縱、私幕交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