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5萬以上構成犯罪,一般三年以下。這種事情多為民間糾分論處,不是影響很大未必受理的。
Ⅱ 如何認定證券,期貨領域非法經營罪
相同的職位來說,近年證券的薪水可能高些。去年以來股市行情不好,證券行業也不好做,好多都沒有年終獎的,期貨還好些。就發展來說期貨相對來說還是有優勢的,國債期貨,白銀期貨,推出期權,期貨行業將迎來發展的快速時期,目前所注冊的期貨人員不足3萬人,相比證券銀行差了好幾個數量級別。
Ⅲ 非法經營罪
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中「違反國家規定」的理解:第一個層次,如果一個行為沒有違反國家規定,而只是違反了比國家規定位階低的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等,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第二個層次,如果一個行為雖然違反了國家規定,但該國家規定未將該行為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並且刑事司法解釋也未將該行為解釋為非法經營罪的行為方式的,也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第三個層次,如果一個行為雖然違反了國家規定、並且該國家規定將該行為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但刑事司法解釋未將該行為明確解釋為非法經營罪的行為方式的,也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比如無照經營行為。
Ⅳ 什麼是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如何認定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Ⅳ 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罪八十條一般判刑幾年
不是刑法八十條,《刑法》對非法經營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刑法》第八十條:
第八十條【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Ⅵ 幫朋友買證券屬不屬於非法經營罪證券類的犯
首先你不得是證券從業人員,其次不是大資金關聯交易。
Ⅶ 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起訴書上說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Ⅷ 何為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這是本罪在主觀方面應具有的兩個主要內容。如果行為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而是由於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Ⅸ 我朋友在深圳因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證券罪)被拘留了,該罪名嚴重么請律師解答
本人處理過多起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的刑事案件,你說的賣炒股軟體是這類犯罪的基本形態,但不一定構成犯罪,要了解具體細節內容。
深圳非法經營證券罪辯護律師:邱戈龍律師(專於刑 精於刑)
律師事務所: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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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非法經營罪證券,期貨70萬能判緩刑嗎
非法經營罪滿足緩刑適用條件的,能判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實行緩刑,符合我國刑罰的目的,也體現著我國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基本刑事政策。
適用緩刑,需符合如下條件:
一是嚴格限制適用對象。緩刑的對象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的危險。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至於再危害社會;
二是緩刑有考驗期。對緩刑犯在判決中必須宣告一定的緩刑考驗期,在考驗期內如果沒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三是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七十六、七十七條之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否則,違反有關規定,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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