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1、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可提高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
2、增加資產流動性,改善銀行資產與負債結構失衡。
3.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來降低銀行固定利率資產的利率風險。
4.銀行可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來降低籌資成本。
5.銀行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可使貸款人資金成本下降。
6.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產品收益良好且穩定。
2. 資產證券化是屬於什麼業務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貸款或是其他債務工具進行一系列的組合,將之包裝,是改組資產在可預見的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保持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配以相應的信用增級,提高其信用質量或評級後,將該組資產的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化為可以在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具體來說,資產證券化就是發起人把持有的不能隨時變現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轉移給特殊目的載體(SPV),再由SPV以該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收回購買資金的一個技術和過程。
商業銀行可以做資產證券化,投行也可以,而且國內已經有這方面的案例。
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機構開始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代表性項目有1992年的海南三亞首先嘗試房地產證券化運作,1997年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北美航運應收賬款支撐票據證券化推出,2000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資產證券化設計方案,2003年的華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32億元不良資產處置信託證券化項目等,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在資產證券化方面已取得實質性進展。從2005年12月15日國家開發銀行首筆資產證券化的試點進入了發行的階段開始,正式推出「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我國的資產證券化進程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3. 資產證券化產品中基礎資產有何共性與特性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流程中,從理論上講,凡是具有穩定可預期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成為基礎資產。作為基礎資產必須具備最基本的兩個共性條件:
1、交易基礎真實、獨立、可特定;
2、現金流持續、穩定、可預期。
判斷上述兩個條件需要法律的盡職調查,如果你想了解歡迎隨時給我留言。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讓你滿意,哪裡有不明白都可以隨時給我留言。
4. 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我國資產證券化通常有三種模式:即信貸資產證券化、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和資產支持票據(ABN)。其中資產支持票據不必設立特殊目的載體,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更接近於用特定資產受益權增信的中期票據。
三種形式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會有所不同,其中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的范圍最廣:(1)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是銀行的各種貸款;(2)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包括①債券類:BT回購款、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租賃款等應收款,信貸資產(尚需銀監會、人行認可);②收益權類:通行費、水務、電力銷售、票務等收入的收益權以及信託受益權等;③不動產類:商業地產的租金收入和運營收益。(3)公用事業未來收益權、政府回購應收款、企業其他的應收款等。
5. 簡述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通常所講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它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支撐的證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itization:ABS)(MBS),和「資產支撐的證券化」(asset -backed secuitization:ABS )。這是從美國引進的概念。
具體而言,它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有四個顯著的特點:第一,能夠實現風險隔離;第二,能夠實現資產重組;第三,能夠實現信用增級;第四,能夠大大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