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合同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一般是多少 知乎
你好,期貨合約上一年同月份的合約交割以後上新。
比如螺紋鋼1805合約,就是2017年5月份螺紋鋼1705合約交割之後上市,在2018年5月份交割之後就沒有了。存續期是一年。
『貳』 期貨的世界 怎麼樣知乎
這個問題非常哲學,回答不了。期貨這個概念實在太大,建議先多學習,多看盤面,多做模擬。
『叄』 知乎上有哪些期貨投資者、分析師和操盤手
我是期貨分析師!曾經的操盤手!歡迎交流
『肆』 期貨交易,趨勢走出來後,如何判斷中途的回調或反轉呢 - 知乎
很難判斷,能判斷都是神,世界頂級大師也無法判斷,大多靠蒙。錯的時多。你已經離投機征途偏遠了。
『伍』 請問期貨的第一手新聞,從哪些網站上可以看到
目前我個人覺得有三個是很不錯的期貨網站,我也是一直看的:1.金十數據網;2.財聯社;東方財富網;
為什麼覺得呢?分析如下:
1.金十數據:這裡面有很多的國內外數據,比如說周二,周三,周五,晚間大小非農等一些大行情資訊上面會提示;大行情熟知風險是相當大的,有時候上下來回震盪,有時候單邊行情幾百點,可惜我不會做這種數據行情,這種事情只能看看,也建議大家別做!
2.財聯社24小時播報國內外新聞,股票,期貨總結,及股票熱點,非常不錯!
3.東方財富是一個特別有特色的軟體,裡面有全國各地的新聞資訊,裡面最精劈的就是龍虎榜解析,各大龍虎榜資金出入金,懂得看的不錯哦!可喜目前股票市場不好,掙錢效益不是很好!
反向跟單搓破人為心理,開創出人性弱點,招聘市場大批量散戶,操盤手來公司上班,通過現場管理的施壓上,從中篩選出能虧的數據通過軟體嫁接著反向交易,他買漲,我買跌,他虧錢,我掙錢!現在是我們當莊家,看散戶交易心態虧錢,掙錢不就容易了。。歡迎交流私信期貨反向跟單!大庄思路,完美操作!
『陸』 你們炒期貨都虧了多錢
一個虧貨的自白。15-16年做螺紋虧48萬,那時候期貨小白一枚,開始瘋狂學習技術,外匯上學費交3萬軟妹幣。17年對市場有初步理解,還是虧,少幾萬,也沒錢虧了。18年開始,堅持做中長線,主要成績是做了一波pta,5500~9200三千多點,小倉位賺了十幾萬19年基本上沒做國內期貨,主方向做外匯,黃金,原油,和指數。資金量比較小,做波段和短線為主。曾有一個月5倍,一個月13倍。期貨上幫我岳父在我的賬戶做了一波白糖賺了30幾萬。我在期貨上不做短線,國內期貨市場沒有外匯大,好的策略一旦賺錢就容易被莊家盯上。但有些策略大周期上還是比較靠譜的。資金管理方面的知識也可以運用。我學的主要是西方的技術,是純技術派,在知乎上也經常被基本派噴,面試過基金公司,技術派直接pass。也許國內期貨真的不太適合做純技術派。但我不在乎,哈哈。20年打算小資金做外匯為主。期貨有大波段機會會做一兩波。該工作的工作,該學習的學習。分享一點個人心得:1,跟對人。少走彎路,學習效率提高好幾倍。不要找網上的野雞老師學交易。至少跟5年以上確定能賺錢的老交易員學習。人家賺的多不多先不說,至少能存活下來就有學習的地方。前提是人家願意帶
『柒』 期權合約和期貨合約的區別 知乎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期權(Option),又稱為選擇權,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合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一直受到抑制。
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 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捌』 股指期貨限倉對什麼策略有影響知乎
限制了程序化和短線交易,不止是限倉的問題還有平今高額手續費的問題
『玖』 如何通俗解釋金融期貨 期權與金融遠期 知乎
金融期貨可以理解成 未來的買賣 現在先下定金
期權 一項權利的買賣 買方不一定要執行權利,但是當買方要求執行權利時 賣方一定得兌付
金融遠期 遠期一般是銀行與一些企業簽訂的有關未來的協議 可以看成一個合同吧
『拾』 恆生指數期貨一手價值多少錢 知乎
恆生指數大概8萬港幣操作一手 波動一個點50 港幣 交易時間9:15-12:00 13:00-16:30 17:15-23:45(半日市9: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