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通俗的解釋一下光大證券的事件
根據光大證券的公告,他們本來想買幾百萬的股票,但是系統出錯了,買成了幾十億,這么大的成交量帶動了股市的上漲,大家都比較興奮,就都開始買了。但光大的老闆肯定不願意啊,因為大公司的資金都是有計劃的,但要到第二天才能賣,怎麼辦呢?有種基金叫ETF,簡單說就是一種拿股票換基金的產品,光大買的這么多股票可以直接換成ETF,然後在把ETF賣出去,把錢拿回來。同時光大還賣了幾千份股指期貨,就是在大盤指數下跌時可以獲得利益賠償。光大這樣一操作大盤開始跌了,那些追漲的人慘了。因為光大是在這些事都發生過後才發出公告說自己操作有誤,這就構成了內幕交易(就是利用別人都不知道的信息在交易中獲利,比如這次大家剛開始都不知道大盤突漲的真實原因。)。大家肯定都不願意了。證監會也開始調查這個事了。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有些名詞比較復雜,所以沒有說太詳細。
⑵ 光大證券的烏龍事件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6和11:07兩分鍾之內,滬指突然直線拉升100點,暴漲5%,2分鍾內成交額約78億元。
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多隻銀行股一度漲停。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也一度漲停。大盤的瘋狂也帶動了股指期貨各主力合約暴漲。隨即大盤立即回落。
截止午間收盤,大盤漲逾3%。市場有傳聞稱是有人通過光大證券的自營通道導演了當天的鬧劇,並稱目前光大所有高管不準離開准備接受上交所調查,午間光大證券臨時停牌,此後光大證券第二大股東中國光大控股午後急跌近6%。 光大證券發布提示性公告稱,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公司正在進行相關核查和處置工作。
公司其他經營活動保持正常。操作者一度為媒體定為光大證券葛新元量化投資團隊。光大證券董事會秘書梅健指,目前公司正在進行進一步交易核查,至於是否是葛新元量化投資團隊,梅健並未直接確認,只是稱會進一步核查。而投資者對於大盤早間波動而造成的投資者損失賠償非常關注,梅健稱,會進一步討論,如有具體方案會通過公告公布。 大盤早間的瘋狂也帶動了投資者對於股指期貨空頭主力合約的關注。有分析指,期指空頭今天一共爆倉 66.28億,是有股指期貨以來最大一次的爆倉。
中金所當天回應稱,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一切正常,系統運行平穩,12%的保證金比例足以抵禦當前市場波動,沒有出現客戶爆倉等風險案例。同時,當天即將交割的IF1308合約交易一切正常,多空雙方有序平倉離場,未出現異常現象。
光大證券18日發布公告,詳細披露「8·16」事件過程及原因,稱當日盯市損失約為1.94億元,並可能因此事件面臨監管部門的警示或處罰,公司將全面檢討交易系統管理。 此前一月初,也曾經有不少網友反映光大期貨交易系統出現重大故障,客戶使用的金仕達交易系統在客戶沒有操作的情況下,自動發出報單並成交。 2013年8月19日,光大證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烏龍,導致其超低價賣出10年期國債。光大證券當日上午在銀行間市場以4.20%的收益率賣出了1000萬元的12附息國債15。
12附息國債15(120015)為2012年記賬式附息(十五期)國債,期限為10年,於2012年8月23日發行,發行額為300億元,發行價為100元,票面利率3.39%。
傳成交對手方為農業銀行,光大證券8月19日表示,當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場總部在銀行間本幣交易系統進行現券買賣點擊成交報價時,誤將「12附息國債15」債券賣價收益率報為4.20%(高於前一日中債估值約25個基點),債券面額為1000萬元,後被交易對手點擊成交。光大證券正與對手方溝通並協商處理。 光大證券2013年8月20日晚間向媒體記者確認,公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已被暫時停職,配合相關調查工作的進行。當日在公司內部下發通知,宣布了這一消息。同時,根據光大證券此前公告,上海證監局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間暫停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證券自營業務活動。因此,楊劍波所在策略投資部的其他工作人員目前也暫時停止工作,配合相關調查。
楊劍波領導的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於8月16日使用獨立套利系統時發生事故,導致光大證券在短時間內向上交所申報買單234億,實際成交72.7億元,並造成上證指數短時間內大幅波動。2013年8月19日,光大證券下發了一份人事任命文件,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海松擔任策略投資部總經理。 2013年8月20日,光大證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關於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規范自查的通知》,稱光大證券近日出現的交易異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不符合交易商協會關於主承銷類會員應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關要求,決定暫停其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為維護市場秩序,確保公司規范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要求光大證券採取以下措施:
一、待相關問題查明後,協會將依據協會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管理要求對你公司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自律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應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業務相關業務流程、電子系統、內控合規、風險管理、人員管理等體系進行自查,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整改方案。自查結果和相關整改方案應於,8月30日前報交易商協會。
三、你公司對於此前主承銷的已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繼續履職盡責到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結束。你公司應協調聯席主承銷商切實負起責任,共同認真履行相關職責。
四、在調查和整改期間,你公司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協會自律規則,規范開展銀行間市場各項業務,履行各項義務和職責,並對協會相關調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光大證券於2012年11月28日獲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由於該業務在光大證券尚處於起步階段,截至目前,光大證券在該業務上實現項目收入約54萬元。 立案調查
2013年8月18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通報了8月16日光大證券交易異常的應急處置和初步核查情況。上海證監局已決定先行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暫停相關業務,責成公司整改,進行內部責任追究。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正式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嚴肅處理,及時向社會公布。
交易有效
2013年8月16日11時5分左右,上證綜指突然上漲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權重股均觸及漲停。中國證監會對此迅速作出反應,組織上海證監局、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單位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核查。
經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術系統均運行正常。核查發現主要買入方為光大證券自營賬戶後,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證券電話問詢,並與上海證監局共同派人趕赴光大證券進行核查。
根據光大證券申請,午後暫停其股票的交易。核查發現事故原因為光大證券策略交易投資系統的問題後,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立即督促其採取對外公告說明情況、答復投資者詢問、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資系統等措施。依據有關法規,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夠順利交收,整個結算體系運行正常。
問題所在
經初步核查,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包含訂單生成系統和訂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託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同日,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發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發現人為操作差錯,但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
加強監管
此次事件是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以來的首例,是一起極端個別事件,但暴露出的問題足以引起整個證券期貨行業的高度警覺。發言人表示,必須以此為鑒,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堅決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線監管,完善監管制度和規則,確保市場安全有效規范運行,切實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2013年8月30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光大證券知悉異動真正原因,投資者並不知情,公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後再賣空合理避險,但其具體作為違反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因此認定,公司在信披前轉化賣出ETF、賣出股指期貨合約,構成了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行為已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法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指光大董秘回應誤導公眾。證監會對相關四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並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為證券史上最大罰單。另外,證監會還停止了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責令光大證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
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是中國市場建立以來首次發生的因交易軟體產生的極端個別事件,對市場負面影響很大。鑒於該案屬於新型案件,證監會在深入調查基礎上,組織外部專家對問題進行論證咨詢,調查審理已終結,進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將作出處罰決定。而光大證券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依法要求賠償。光大證券「8.16」事件發生之後,其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主承銷業務也被暫停。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也被停職,而總裁徐浩明也於8月22日辭任。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披露的調查情況顯示,光大證券在8月16日公開披露錯單前,轉化賣出ETF、賣空股指期貨共獲利7414萬元,披露後,繼續賣空避險、獲利1307萬元,獲利共計8721萬元。發言人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對董秘梅鍵責令改正並處罰款20萬元。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其新業務,責令公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下一步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處罰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億2千3百28萬。另外,還停止了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責令光大證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光大證券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證監會發言人介紹,光大證券策略交易投資部門未納入公司風控系統,該交易系統自7月29日上線運行後到事發運行僅15個交易日,其系統的訂單重下功能從未被實盤測試過,當日該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錯單事件。
2013年11月14日,光大證券發布公告,證監會對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光大證券原總裁徐浩明,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原助理總裁楊赤忠、原計劃財務部總經理沈詩光、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光大證券股指期貨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上述兩項罰款每人合計60萬元。
證監會對原董事會秘書梅鍵的信息誤導行為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罰款。證監會同日下發《市場禁入決定書》,決定內幕交易行為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者、期貨市場禁入者。
「光大證券在進行ETF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分股,實際成交72.7億元」為內幕信息。光大證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將所持股票轉換為180ETF和50ETF並賣出的行為和8月16日下午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IF1309、IF1312共計6240張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
自2013年12月起,投資者訴光大證券公司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件陸續訴至上海市二中院。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楊劍波訴被告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兩案一審公開宣判,兩案均判決駁回楊劍波訴訟請求。楊劍波不服上訴,2015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對首批8起同類型案件作出一審宣判,駁回兩名投資者的訴訟請求,6名投資者分獲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賠償。
2015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23起投資者訴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交易民事索賠案件作出一審裁判:5件案件因投資者申請撤訴而經法院審查裁定予以准許,對其餘18件案件分別作出了判決,支持了投資者共計66萬余元的賠償款。 5.23億
光大證券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光大證券在「8·16」事件中被最終認定為存在內幕交易行為,被處以罰沒違法所得及罰金共計5.23億元。
⑶ 光大證券什麼時候上市
10天後.關於申購數量的規定。交易所對申購新股的每個帳戶申購數量是有限制的。首先,
申報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須是1000股或者其整數倍;其次申購有上限,具體在發
行公告中有規定,委託時不能低於下限,也不能超過上限,否則被視為無效委託。
三、關於重復申購。新股申購只能申購一次,並且不能撤單,重復申購除第一次有效外,
其他均無效。而且如果投資者誤操作而導致新股重復申購,券商會重復凍結新股申購款,
重復申購部分無效而且不能撤單,這樣會造成投資者資金當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當天收盤後,
交易所將其作為無效委託處理,資金第二天回到投資者帳戶內,投資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購配號的確認。投資者在辦理完新股申購手續後得到的合同號不是配號,
第二天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也不是配號,只有在新股發行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
辦理交割手續時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才是新股配號。投資者要查詢新股配號,可以在T+3日
到券商處列印交割單,券商也會在該日將所有投資者的新股配號列印出來張貼在營業部的大廳內,
投資者可以進行查對。一部分券商還開通了電話查詢配號的服務,投資者也可通過電話委託
在查詢新股配號一欄中進行查詢。另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新股申購查詢
聲訊電話服務,滬市查詢電話為021-16893006,深市查詢電話為0755-2288800。 新股配號
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號碼不間斷。每個股票帳戶在交割時只打
印一個申購配號,同時列印有效申購股數,例如,交割配號為10003502,有效申購股數為5000股,
則該帳戶全部申購配號為5個,依次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五、申購新股資金凍結時間。根據新股申購的有關規定,投資者的申購款於T+4日返還其資金帳戶,
也就是說,投資者可於申購新股後的第四個交易日使用該筆資金。 六、如何確認自己是否中簽。
投資者在T+3日得到自己的配號之後,可以在T+4日查詢證監會指定報刊上由主承銷商刊登的
中簽號碼,如果自己配號的後幾位與中簽號碼相同,則為中簽,不同則未中,每一個中簽號碼
可以認購1000股新股。另外,投資者的申購資金在T+4日解凍,投資者也可以在該日直接查詢
自己帳戶內的解凍後的資金是否有減少或者查詢股份余額是否有所申購的新股,以此來確定自
己是否中簽。七、新股申購T+4日交割單顯示「賣出」。申購新股後T+1日券商列印的是「買入」
交割單,T+4日券商將資金返回投資者帳戶交割單列印的是「賣出」申購款,如申購成功則列印
「買入」某股票1000股,這里的「賣出」申購款與通常的股票買賣含義不同,它是交易所統一規
定的返還投資者申購餘款的一種形式。例如,某投資者申購新股5000股,中簽1000股,則在T+4日
交割單上顯示「賣出5000股」和「買入1000股」。八、證券代碼的變更。滬市新股申購的申購代碼
是730XXX,申購確認後,T+1日開始投資者在帳戶內查到的是申購款740XXX,新股的配號是741XXX,
如果中簽,T+4日後投資者帳戶內會有中簽的新股730XXX,該股上市交易的當天,證券代碼變更
為600XXX。 深市新股申購代碼為0XXX,其申購款、配號、中簽新股直至上市後代碼均不變。
九、新股申購期間指定交易變更。如果投資者在某天申購了新股但又撤銷了指定交易,則該投資
者的新股數據會傳送給申購席位,投資者應在原申購席位上進行查詢。十、新股申購不收手續費。
根據兩個交易所的規定,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等費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託
手續費,上海、深圳本地收1元,異地收5元,大多數券商出於競爭的考慮,不收取這項費用。
⑷ 青海證券被誰收購了
青海證券的營業部給光大證券託管了,以前的股票和錢肯定可以找回來,你首先得找到你原來的那家營業部現在是還在原址變成光大的了還是搬遷了,如果搬遷了就撥打光大證券的咨詢電話咨詢一下.
⑸ 光大證券的再收罰單
430萬罰款+保代終身禁入
[ 然而一張張罰單送出之際,光大證券一項募資計劃也宣告「流產」 ]
8·16事件對於光大證券,似乎只是麻煩的開始。剛剛繳納了5.23億元的巨額罰款,光大證券因天豐節能IPO造假事件再收罰單。
11月22日晚間,光大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公司在核查天豐節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材料以及財務自查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財務自查核查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擬決定:
一、對光大證券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15萬元,並處以430萬元罰款;
二、對涉案的保薦代表人李瑞瑜、水潤東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未能勤勉盡責」 處罰加重
天豐節能於2012年4月12日向證監會報送IPO申請文件,加入IPO排隊大軍。今年4月上旬,IPO財務專項檢查工作進入抽查後的現場核查階段,天豐節能正是在第一階段被選入核查名單的30家擬上市公司之一 。
4月18日,證監會派出的財務專項檢查小組對天豐節能進行初步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虛增收入、虛增資產、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關聯交易未入賬、報送IPO文件及財務自查報告中虛假記載等違法違規行為。
而天豐節能所聘三家中介機構——光大證券、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亦在6月14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都是未能勤勉盡責。光大證券不僅在輔導上市階段存在疏忽,財務自查階段的工作也失誤頻頻,業內普遍認為其受到這一處罰並不意外。而相關中介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和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目前還未公布處罰結果。
公告同時稱,對該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措施,公司及相關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證監會復核成立的,將予以採納。
證監會自去年以來加大了對IPO中未能勤勉盡責的中介機構和相關人員的處罰力度,而今年對IPO在審企業的財務核查也是強度空前。10月18日,證監會公布了被捲入萬福生科造假上市的平安證券的處罰結果,由於未能勤勉履責,平安證券被處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罰金7665萬元;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簽字保代市場禁入。且平安證券的申辯意見也被證監會駁回。
光大證券禍不單行
自營業務釀出「8·16烏龍指」巨禍,除了5.23億元的巨額罰單,光大證券四名內幕交易相關責任人員被處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期貨市場禁入。與之相比,眼下投行部門收到的這張430萬元的罰單似乎「尚可接受」。然而一張張罰單送出之際,光大證券一項募資計劃也宣告「流產」 。
11月16日,光大證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批復到期失效」的公告,稱光大證券自取得證監會核准非公開發行股票批復之後,未能在6個月的有效期內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批復已自動失效。
當前融資融券、約定購回等資本中介業務發展迅速,成為券商利潤的主要發力點,其資金需求也越發飢渴。本次定向增發無果而終,可能對光大證券創新業務布局造成影響。
中信建投研究員魏濤認為,證券業創新後,凈資本實力強的證券公司在類貸款業務上具有資金優勢,未來在做市商交易等業務上也將領先,因此凈資本規模、資金實力成為影響證券公司發展的關鍵因素。
有觀點認為,光大證券定增失敗,與8·16事件後續民事賠償壓力「脫不開干係」,由於機構投資者看淡公司前景,事故頻發致不確定性增強,本輪定向增發最終無果而終。
2014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光大證券連降七級
今年參評的96家證券公司當中,獲得A類評級的有38家,B類評級52家,C類6家。除了申銀萬國、國泰君安、銀河證券、中金公司等大型券商獲得AA級別評級,其中也有華福證券、國開證券等小券商獲評AA級別。
變動最大的莫過於光大證券,2013年公司評級為AA,受「8·16烏龍指」事件影響,此次光大證券從AA降至C級。
自營業務「解禁」
因2013年的「8·16」烏龍指而引發的光大證券自營業務叫停終於迎來了解禁之日。光大證券7月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已經收到證監會的通知,7月7日起解除對公司自營業務採取的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的申請。
光大證券公告顯示,公司9日收到證監會《關於解除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自營業務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申請的決定》。決定稱,經核查驗收,光大證券已基本完成整改,決定自2014年7月7日起解除對公司自營業務採取的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的申請。至此,光大證券長達10個月的整改工作終於塵埃落定,業務資質全面恢復。
公開信息顯示,因去年的烏龍指事件曝光,光大證券受到了證監會嚴厲的處罰,先是於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停止批准新業務以及責令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措施的決定》。隨後,證監會又開出了史上最嚴厲罰單,對光大證券總裁等4名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終身市場禁入,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暫停審批新業務,並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
⑹ 光大證券12月26股權登記過了,1月5號開了第一次股東大會,怎麼公告上2月12還股權登記啊26號
26號為准
⑺ 光大證券2020年7月21日發的消息是利好嗎
21號沒有公告信息
⑻ "光大烏龍指"內幕交易案落幕結果是什麼
昨天(10月27日)下午舉行的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歷時四年的「光大烏龍指」內幕交易終於有了結果。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期裁定,駁回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當事人之一楊劍波提起的再審申請。這意味著「光大烏龍指」內幕交易案歷時四年,正式落槌。
據了解,此案一審、二審及再審聽證均圍繞本案的錯單交易信息是否構成內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證券交易前公開、光大證券的交易是否構成內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處罰幅度等問題展開。證監會在庭審過程中向法院充分說明了案件事實、相關證據與法律邏輯,在經過法院的嚴格審查後,最終得到了司法的認可。
證監會表示,將繼續堅定推進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對危害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精準打擊,從嚴懲治,築起風險防範的底線,更好地服務保障金融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此案再次表明,對擾亂市場、破壞市場秩序、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證監會絕不手軟,嚴厲懲處,堅決維護市場秩序。
⑼ 光大證券不是14年12月26股權登記過了嗎怎麼公告上15年2月12還股權登記啊求高人指點
應該是分紅吧
⑽ 光大證券的相關新聞
光大證券2月2日晚間公告稱,2月1日,公司全資香港子公司光大證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新鴻基有限公司簽訂了一項買賣協議,光證金控將依據其已同意的相關條款及該協議條件,以40.95億港元向新鴻基收購其持有的新鴻基金融集團有限公司70%股份。公司股票將於2月3日復牌。
公告顯示,新鴻基金融集團控股經營新鴻基金融有限公司,業務范圍包括經紀業務(主要含股票及期貨)、財富管理、保證金融資、資產管理、資本市場銷售、資料研究及杠桿式外匯交易等業務。
根據協議,交割日前,新鴻基會將目標公司的11家附屬公司從目前企業架構圖中剝離,擬剝離的11家公司主要是一些目標公司的參股公司、用於控股運作的公司、銀行等與證券業務不相關的公司。11家附屬公司賬面凈資產值現為3.6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