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市場按其職能可分為
證券交易所的基本職能是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可根據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證券集中競價交易的具體規則,制定證交所的會員管理制度、證交所的從業人員業務規則,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為此,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其職能范圍內制定和修改業務規則。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包括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其他與證券交易活動有關部門的規則 。可見 ,證券交易所的基本職能主要體現在監管交易活動、監管會員、監管上市公司等方面,以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一、證券交易所的職能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具體職能主要包括:
(1)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2)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3)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4)組織、監督證券交易;(5)對會員進行監管 ;(6)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 ;(7)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8)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9)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為了保證證券交易所切實履行職能,《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證券交易所禁止從事的業務 。即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業務:
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新聞出版業;發布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為他人提供擔保;未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等。
二、監管證券交易活動
(一)確立證券交易的原則
根據《證券法》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2修訂本)的規定,證券交易必須遵循以下基本規則:
(1) 間接交易原則。具有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才可以派出場上經紀人進入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競價交易,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在證券公司開立帳戶,以書面、電話及其他方式,委託為其開戶的證券公司代理其買賣證券。投資者本人不能直接參與證券的交易。
(2) 集中競價交易原則。即若干證券買方和若干證券賣方,依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確定價格,進行證券交易的方式。這是證券交易所的特殊交易規則,區別於場外的當面交易。
(3) 清算差額原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結果,清算出各證券公司應收和應付價款,針對二者相抵後的差額在各證券公司的帳戶上劃撥交割,辦理證券的登記過戶手續。
(4) 行情公開原則。為了保障集中競價交易的公平,證券交易所應當公布證券交易行情,按日製作行情表並當日進行公布。
(二)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應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其內容包括:
(1) 證券上市的條件、申請程序以及上市協議的內容及格式;(2)上市公告書的內容及格式;(3)交易證券的種類和期限 ;(4)證券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5)交易糾紛的解決;(6)交易保證金的交存;(7)上市證券的暫停、恢復與取消 ;(8)休市與關閉;(9)上市費用、交易手續費的收取;(10)交易所證券市場信息的提供與管理 ;(11)對違反證交所業務規則的行為的處理;(12)其它事項。
(三) 公布即時行情與成交情況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公布即時行情,並按日製作證券行情表,以適當方式公布。證券行情表記載的內容包括:
(1)上市證券名稱;(2)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3)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4)成交量、值的分計與合計情況;(5)股價指數及其漲跌情況;(6)證監會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其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 監管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所應當保證投資者平等的獲得交易行情和公開披露的信息,並保證平等的交易機會。為此,
㈡ 證券市場按其交易的性質,可分為
1、證券市場按其交易的性質,可分為證券市場和借貸市場。
2、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為解決資本供求矛盾和流動性而產生的市場。證券市場以證券發行和交易的方式實現了籌資與投資的對接,有效地化解了資本的供求矛盾和資本結構調整的難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3、證券市場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徵:
第一,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質上只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第二,證券市場是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作為經濟權益憑證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有價證券,它們本身僅是一定量財產權利的代表,所以,代表著對一定數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以及相關的收益權。證券市場實際上是財產權利的直接交換場所。
第三,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既是一定收益權利的代表,同時也是一定風險的代表。有價證券的交換在轉讓出一定收益權的同時,也把該有價證券所特有的風險轉讓出去。所以,從風險的角度分析,證券市場也是風險的直接交換場所。
㈢ 證券可分為()A貨幣證券 B資本證券 C商品證券 D物質證券
有價證券按其所表明的財產權利的不同性質,可分為三類: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及資本證券。
商品證券是證明持有人擁有商品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憑證,取得這種證券就等於取得這種商品的所有權,持有人對這種證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屬於商品證券的有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等。
貨幣證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商業證券,主要是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一類是銀行證券,主要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資本證券是指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系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持有人有一定的收入請求權。資本證券是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
其實有價證券的狹義就是資本證券。
㈣ 證券的性質可將證券分為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
證據證券: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
憑證證券: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票面余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徵是可以讓渡。
㈤ 證券市場分為幾個市場.
中國證券市場從狹義上來說,一般是指比較活躍的資本證券市場、貨幣證券市場和商品證券市場,是證券產品(股票、債券,商品期貨、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因此,中國證券市場可以根據不同的依據進行多種分類:
1、根據證券市場的層次結構,也就是進入市場的先後順序,將證券市場分為發行市場(又稱為一級市場)和交易市場(又稱為流通市場)。
2、依有價證券的品種可以將證券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3、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可以分為有形市場(場內市場)和無形市場(場外市場)。
(5)證券可以分別為擴展閱讀:
證券市場特徵:
1、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質上只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2、證券市場是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作為經濟權益憑證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等有價證券,它們本身僅是一定量財產權利的代表,所以,代表著對一定數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以及相關的收益權。證券市場實際上是財產權利的直接交換場所。
3、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既是一定收益權利的代表,同時也是一定風險的代表。有價證券的交換在轉讓出一定收益權的同時,也把該有價證券所特有的風險轉讓出去。所以,從風險的角度分析,證券市場也是風險的直接交換場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市場
㈥ 按照證券的性質可將證券分為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證據證券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憑證證券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