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貨物期貨應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是對的還是錯的
轉讓非貨物期貨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2. 期貨未交收平倉增值稅
發文日期: 2020-07-18 20:24:26 文號:
發文單位: 廣東省稅務局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有效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標簽:
涉及稅費: 增值稅 所屬行業: 通用
貨物期貨「對沖平倉」期貨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留言時間:2020-07-15
咨詢對象
廣東省稅務局
問題內容
問:貨物期貨「對沖平倉」期貨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你好!我公司是大豆加工企業,做大豆期貨業務,一部分大豆期貨實現了「實物交割」,已經繳納了增值稅。另一部分大豆期貨進行了「對沖平倉」處理,沒有實物交割,請問這部分「對沖平倉」期貨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按什麼稅目繳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貨物期貨徵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文件規定: 一、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是否說明貨物期貨「對沖平倉」期貨收益不繳納增值稅?
附件
無附件
答復機構
廣東省稅務局
答復時間
2020-07-17
答復內容
廣東省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貨物期貨徵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的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貨物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現將對貨物期貨徵收增值稅的具體辦法規定如下: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增值稅稅率)。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人為:(一)交割時採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生的各種進項不得抵扣。(二)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關規定。貨物期貨交易應在期貨的實物交割時繳納增值稅。如無法自行判斷,請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由其依法進行核定。涉及具體征管問題請向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3. 增值稅屬於什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以及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量稅收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按照計稅原理理解,在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的新多個環節中,商品或者服務的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會增加,那麼徵收的稅收也需要增多,這就是增值稅的原理。消費者繳納我們的增值稅,有並且在增值的情況下才會征稅,無增值不征稅。
我國實行共享型增值稅,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3)非貨物期貨增值稅銷售額擴展閱讀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消費型增值稅。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 Maurice 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4. 增值稅的徵收范圍有哪些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復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它的徵收范圍包括:
1.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貨物是指有形資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總的來講,包括上述兩大項,但對於實務中某些特殊項目或行為是否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還需要具體確定。比如目前稅法中規定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主要有:
3.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4.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徵收增值稅。
5.典當業的死當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物品的業務,均應徵收增值稅。
6.集郵商品(如郵票、首日封、郵折等)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均徵收增值稅。
7.對拍賣行受託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4%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拍賣貨物屬免稅貨物范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免徵增值稅(見國稅發〔1999〕40號)。
8.自2000年1月1日起,對企業生產銷售的銀精礦含銀、其他有色金屬精礦含銀、冶煉中間產品含銀及成品銀恢復徵收增值稅。
稅法中確定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主要有:
1.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上述8種行為確定為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均要徵收增值稅。其確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保證增值稅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不致因發生上述行為而造成稅款抵扣環節的中斷;二是避免因發生上述行為而造成貨物銷售稅收負擔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為逃避納稅的現象。
2.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
3.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增值稅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並徵收增值稅。
5.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徵收范圍
一、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二、特殊項目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4、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5、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三、特殊行為
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5)非貨物期貨增值稅銷售額擴展閱讀
應納稅額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6.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增值稅一般計稅依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版)》(國務院令691號)第六條)
增值稅特殊計稅依據:
1.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版)》(國務院令691號)第十六條)
2.混合銷售行為依照本細則第五條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其銷售額為貨物的銷售額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十三條)
3.納稅人以原材料、產品對外投資的,以投資額確定銷售收入。(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23號)附件《增值稅計算管理辦法》第一條)
4. 納稅人對外扣贈應稅產品的,以及採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的產品,按納稅人銷售同類材料、 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銷售收入。(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23號)附件《增值稅計算管理辦法》第一條)
5.納稅人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
6.納稅人採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
7.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並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
8.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
9.納稅人因銷售價格明顯偏低或無銷售價格等原因,按規定需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的,其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為10%。但屬於應從價定率徵收消費稅的貨物,其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為《消費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成本利潤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
10.合作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按實物繳納增值稅,以該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扣除了石油作業用油(氣)量和損耗量之後的原油、天然氣產量作為計稅依據。(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外合作開採石油資源交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14號)第一條)
11.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貨物期貨徵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第二條)
12.出口貨物勞務的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勞務的出口發票(外銷發票)、其他普通發票或購進出口貨物勞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確定。(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四條)
13.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銷售額,不包括以下資金項目:按規定提取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代收代付的證券公司資金交收違約墊付資金利息;結算過程中代收代付的資金交收違約罰息。(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9號)第二條)
14.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通過手機簡訊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名單見附件1) 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其接受的捐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9號)第一條)
15.按照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徵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
16.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17.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18.銀行提供貸款服務按期計收利息的,結息日當日計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應計入結息日所屬期的銷售額,按照現行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19.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收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辦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20.納稅人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徵進口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不包括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貨款。(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21.境外單位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應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22.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拓展資料: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
因此,中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
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
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 Maurice 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網路-增值稅
7.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
期貨買賣 是指在期貨買賣 所內集中統一買賣期貨合約的買賣 活動。它的買賣 對象是規范 化的期貨合約。
一、增值稅從我國目前的期貨買賣 品種 來說,主要包括貨物期貨與非貨物期貨。
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增值稅,非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營業稅。 貨物期貨是目標 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種類 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動力 產品等幾大類。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詳細 難題 的規則 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則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該當 交納 增值稅。 貨物期貨買賣 增值稅的征稅 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根據 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錢 (不含增值稅的實踐 成交額),增值稅的征稅 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買賣 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買賣 所為征稅 人;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征稅 人。 多數企業和個人從事貨物期貨買賣 僅是投機炒作,買進賣出博取差價,並沒有實物交割環節,在這種狀況 下,不需要交納 增值稅。
二、營業稅 2019年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征稅 人的營業額為征稅 人提供給 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許 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十八條: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征稅 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原《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三條規則 :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由此可見,在1994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原《營業稅暫行條例》及施行 細則執行期間,非金融企業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不需要交納 營業稅的。 相比原條例,金融商品買賣徵收營業稅擴展 了兩個范圍: 1、征稅 人不限於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金融商品也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稅; 2、征稅范圍不限於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還包括其他金融商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11號)第一條規則 :「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也就是給予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予以免稅的優惠。這是關於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的解答。940
8. 貨物期貨如何計算增值稅
樓主:
期貨交易大體分為保值和投機兩種,對於投資者來說是為了賺取買賣的差價,關鍵在於對趨勢和方向的把握,而不設計到實物的交割,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投機客的成本僅僅限於交易傭金費用。
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資本利得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不管期貨交易的標的有何不同,只要不涉及交割就不需要繳納稅收。
9. 關於貨物期貨的增值稅。
期貨交易大體分為保值和投機兩種,對於投資者來說是為了賺取買賣的差價,關鍵在於對趨勢和方向的把握,而不設計到實物的交割,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投機客的成本僅僅限於交易傭金費用。
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資本利得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不管期貨交易的標的有何不同,只要不涉及交割就不需要繳納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