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證券投資學的一篇宏觀的分析的論文怎樣寫
證券投資學結業論文
這個學期學習了證券投資學,收獲頗多,現在對這個學期學到的內容作一個總結。
通過一個學期的學習,我對如下的內容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具體包括:一,證券投資的歷史沿革。二,證券投資的基本理論(資產定價理論)。三,證券投資的主體。四,證券投資的客體。五,證券投資市場。六,一些證券投資管理。七,國際證券投資。
一,證券投資的歷史沿革和主要內容。
1,證券(Securities)亦稱有價證券,是證明持券人具有商品所有權或表示財產所有權、收益請求權以及債權,並憑此,有權取得一定收入的各種憑證。證券這一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有價證券包括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商品證券是證明有領取商品權利和憑證,如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和房地產證書等。貨幣證券是指商業上的支付工具,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是對貨幣具有索取權的一種有價證券,如支票、本票、匯票及商業票據等。資本證券是能按期從發行者處領取收益的權益性憑證, 它表示財產所有權、收益請求權或債權,如股票、國庫券、公司債券憑證等。狹義的有價證券則指包括股票和債券兩大類的資本證券。
2,證券投資由三個基本要素構成,即:收益、風險和時間。收益,任何證券投資都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獲取一定的收益,一般而言,證券投資的收益包括利息、股息等經常收益和由證券價格的漲跌所帶來的資本得利兩個部分。風險,要獲取一定的收益,就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一般而言,收益與風險成正比,風險越大,收益越高,但並不是每一個追求高風險的投資者就一定能取得高收益。時間,任何證券投資都必須經過一定的時間才能取得收益。一般而言, 投資期限越長,收益就越高,但風險也越大。
3,證券投資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可分為准備、了解、分析、決策與管理四個階段。證券投資准備主要包括資金准備和心理准備。投資者必須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可用於證券投資的資金的來源、數額等。同時,由於市場變幻莫測,收益與風險並存,投資者還必須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要進行證券投資就必須了解各種證券的的收益、風險情況以及整個證券市場的狀況及投資環境,包括證券的性質、期限、收益高低、風險大小,證券市場的組織機制,券商的職能部門和作用, 證券投資的程序、方式、費用,有關證券投資的法律、法規和稅收情況等。投資者在了解證券投資的基本情況後,還必須對證券的真實價值、上市價格和價格漲跌趨勢進行認真的分析,以確定投資於何種證券及投資的時機。通過以上階段和步驟,投資者已經可以作出投資決策,購買合適的證券並決定各種證券的購買量。作出證券投資決策後還必須進行嚴密的證券投資管理,即根據市場情況,隨時調整所持證券的種類和數量,保持證券的最有效組合。
二,資產定價理論
資產定價理論源於馬柯維茨(Harry Markowtitz)的資產組合理論的研究。1952年,馬柯維茨在《金融雜志》上發表題為《投資組合的選擇》的博士論文是現代金融學的第一個突破,他在該文中確定了最小方差資產組合集合的思想和方法,開創了對投資進行整體管理的先河,奠定了投資理論發展的基石,這一理論提出標志著現代投資分析理論的誕生。在此後的歲月里,經濟學家們一直在利用數量化方法不斷豐富和完善組合管理的理論和實際投資管理方法,並使之成為投資學的主流理論。 到了60年代初期,金融經濟學家們開始研究馬柯維茨的模型是如何影響證券估值,這一研究導致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產生。由於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在資產組合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從其創立的六十年代中期起,就迅速為實業界所接受並轉化為實用,也成了學術界研究的焦點和熱點問題。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理論描述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在馬柯維茨均值方差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繼承了其的假設,如,資本市場是有效的、資產無限可分,投資者可以購買股票的任何部分、投資者根據均值方差選擇投資組合、投資者是厭惡風險, 永不滿足的、存在著無風險資產,投資者可以按無風險利率自由借貸等等。提供理論指導。
三,投資的主體。
證券投資的主體主要有三個部分,一個是,一個是機構投資者,一個是官方機構。
1,居民個人
個人從事證券投資的目的因人而異,多種多樣。有以下幾種,本金安全,資本增值,收入穩定,合理避稅,通貨膨脹抵補,投資組合等。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資本增值,資本增值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將投資所得再投資,使資本增加;二是投資於成長型股票,通過股價的增長實現資本實現資本的增加。當然,相比較而言,後者風險較大。但無論哪種方法,都不容易在短期內實現資本的增值,投資者必須作長遠的打算。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同時期也是證券市場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機構投資者的健康有序發展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機構投資者分為非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主要是企業,企業作為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不僅是證券市場資金的主要需求者,而且也是證券市場的重要投資主體。證券市場離不開企業。企業融資的活動創造了投資工具而企業投資擴大了資金規模。金融機構的投資者可分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投資銀行、保險基金和社保基金, 而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是指商業銀行。
3,以財政部、中央銀行為代表的官方機構也是證券投資主體之一,官方機構作為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投資主體,主要是通過改選國債公開市場業務,影響貨幣量及利率水平和結構,以直接影響到和改變市場的規模、結構和收益水平。財政政策對於證券市場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影響。它的主要作用為:優化資源配置,公平收入分配,促進經濟增長等。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銀行體系的中心環節,是統管全國貨幣的最高機構,它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貨幣金融政策調節和控制全國的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 從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特徵分析,中央銀行主要有四大職能: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調控宏觀經濟的銀行。
四,證券投資的客體。
證券投資的客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即:債券,股票,基金。
1,債券
在市場經濟中,各種經濟主體為了解決其資金動作的缺口,常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籌措資金。債券是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承諾按約定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並在特定日期償還本金的局面債務憑證。債券的票面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債券名稱和發行單位,債券的發行總額和票面金額,債券的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債券的還本期限和方式,債券是否記名和流通等。另外,債券還有一些特徵,如期限性、流動性、風險性、收益性等。
2,股票
股票是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來等額因此又稱為股份。每一份股票上,都載明了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等有關事項。股票具有如下幾個基本特徵:權責性,無期性,流動性,收益性,風險性。股票的基本要素包括:面額,市場價格,股息和分紅,除息和除權。另外,股票又可以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相對而言,優先股可以享有某些優先的權利。股票價格指數是用來表示多種股票的平均價格水平或反映股市價格變動趨勢的指標。我國和世界上幾種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是:上證綜合指數(上海),深市綜合指數(深圳),道?瓊斯指數(美國),金融時報指數(英國),日經225指數(日本),香港恆生指數等。
3,基金
投資基金是住手投資工具之一。它通過對外發行受益憑證或股份來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匯集的資金交理財專家管理,即按基金設立的宗旨在證券市場上進行分散投資,以最小的風險來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並將收益按投資者的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沖間接投資方式。基金有如下一些特點:小額投資、集腋成裘,費用較低、收益較高,信息公開、專家管理,動作安全、風險分散,流動性強、變現風險小。這些優勢也為基金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比較優勢,
五,證券投資市場。
證券市場是指各種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受益券及其它證券投資客體發行和流通轉讓的場所的總稱,它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流通市場是證券市場的基本架構。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證券發行市場是證券流通市場存在的規模和數量,而如果沒有證券流通市場,證券的流通性就難以體現出來,證券的作用也將會無法充分發揮。同時證券發行市場通過發行新的證券會使證券市場上的證券絕對數量增加,而證券流通不會增加證券絕對數量,但會改變證券的所有權人。 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流通市場相互依賴,相輔相成,構成了證券市場的一個統一整體。
六,證券投資管理程序。
證券投資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持續的過程,基本程序如下: 確定投資目標, 建立投資政策, 構建證券組合, 修訂證券組合 , 評估證券組合的業績。
1,確定投資目標
所謂證券投資管理目標,從大的方面講,可以是以收入、增長和均衡為目標;從小的方面講,可以是在大目標下具體設定設定收益率水平等。
投資管理目標對外是證券投資組合及投資管理者特徵的反映,在對外營銷(如基金發行)時為投資管理者吸引特定的投資者群體;反過來說,則是便利投資者根據自身的需要和情況選擇投資管理者。如養老金基金因其定期有相對固定的貨幣支出的需要,因此,故要求有穩定的資產收入,收入目標就是最基本的。
2,制定證券投資政策
投資政策是為實現投資目標、指導投資活動而設立的原則和方針。證券投資組合的管理政策首先要規定的是投資范圍,即確定證券組合所包含證券市場范圍和種類,如是全球化投資、區域性投資還是本土投資;是只包括股票,還是進行股票、債券等多種證券,更具體一些,要決定投資於哪些行業或板塊的股票、哪些種類的債券及資產在它們之間的分配。
確定投資政策還要考慮客戶要求和市場監管機構限制,考慮稅收因素,如免稅基金就應該把避稅證券排除在外,此外,投資政策的制定還會受到來自信息公開制的壓力,財務報告要求披露投資政策的要求有時會導致機構投資者公布於己不利的政策。
3,構建證券投資組合
證券投資組合的構建首先取決於組合管理者的投資策略。投資策略大致可分為積極進取型、消極保守型和混合型三類。採取積極進取型投資策略的組合管理者會在選擇資產和時機上下大功夫,努力尋找價格偏離價值的資產;採取消極保守型投資策略的組合管理者,則相反,只求獲得市場平均的收益率,一般模擬某一主要的市場指數進行投資;混合型的投資管理者介於二者之間。
選擇哪一種投資策略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組合管理者對「市場效率」的看法如何,相信市場是有效率的管理者就會選擇消極保守型,反之就會選擇積極進取型;二是組合負債的性質和特點,如養老金基金就比較適合消極保守型的投資策略。
傳統投資管理的組合管理的組合形成過程是不同的。現代組合管理構建證券組合的程序是:確定整體收益和風險目標→進行資源配置→確定個別證券投資比例。資源配置可以利用馬科維茲模型,個別證券投資比例的確定可以利用夏普的單一指數模型完成。傳統的證券投資管理程序是:證券分析→資產選擇→自發形成一種組合。進行證券投資分析的方法主要有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分析方法。
4,修訂證券投資組合
證券組合的目標是相對穩定的,但是,個別證券的價格及收益風險特徵是可變的,根據上述方法構建的證券組合,在一定時期內應該是符合組合的投資目標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條件的變化,證券組合中的一些證券的市場情況與市場前景也可能發生變化,如某一企業可能出現購並事件,導致生產和經營策略發生變化等。當某種證券收益和風險特徵的變化足以影響到組合整體發生不利的變動時,就應當對證券組合的資產結構進行修訂,或剔除,或增加有抵消作用的證券。
5,評估投資管理業績
對證券組合資產的經濟效果進行評價是證券組合管理的最後一環,也是十分關鍵的一環,它既涉及對過去一個時期組合管理業績的評價,也關系下一個時期組合管理的方向。評價經濟效果並不是僅僅比較一下收益率就行了,還要看資產組合所承擔的風險。風險度不同,收益率也不同,在同一風險水平上的收益率數值才具有可比性。而資產組合風險水平的高低應取決於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超過投資者的風險承受力進行投資,即使獲得高收益也是不可取的。對於收益的獲得也應區分哪些是組合管理者主觀努力的結果, 哪些是市場客觀因素造成的。如在強勁的牛市中,市場平均收益率為50%,那麼,即使某資產組合盈利率為35%,組合管理者的經營能力仍然要被評為不合格的;而在大熊市中,如果市場指數下跌了50%,即使某資產組合資產凈值下跌35%,也可以說是表現相當不錯的。
七, 國際證券投資
數以億萬計的國際資金成為許多國家發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際證券投資亦稱「國際間接投資」。在國際債券市場購買中長期債券,或在外國股票市場上購買企業股票的一種投資活動。從一國 資本流出和流人角度來看,購買國際證券意味 著資本流出,發行國際證券則意味著資本流 人。國際證券投資動機主要有兩個:一是獲取 定期金融性收益;二是利用各國經濟周期波動 不同步性和其他投資條件差異,在國際范圍內 實現投資風險分散化。當然,也有不少證券購 買者真實目的是利用證券交易進行投機, 這些 人本質上是投機者而非投資者。國際證券投資 增長迅猛,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了進行國際 證券投資,貿易順差國大量吸收美元,用於購 買美國國庫券,這就保持了匯率體系相對穩 定;通過國際證券投資,促進了長期資本在國 際范圍內的流動,從而加強對發展中國家投入。
證券投資學上機實踐操作報告
理論知識只是基礎,歸根結底還是為了能在實踐中運用好。
老師運用基礎理論與上機模擬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讓我深深體會到了炒股存在著較大的,甚至是讓人難以意料的客觀風險,但個人的心理因素也很重要,在這個過程中,我也領會到了一些基本的投資理念和技巧。
學了一點基礎的理論知識之後,老師給我們每個同學的賬戶里發了100萬元的虛擬貨幣,告訴我們可以進行自由的投資選擇,可以投資股票、基金或者國債。我想,反正又不是真的,就買股票好了,要麼大賠要麼大賺,每周一下午,我都會去機房,其它時間有空也會去那裡看大盤,開始的時候,都看不懂,過一段時間,摸索出了「同花順」軟體的一些用法,再加上和其他同學經常交流,漸漸地豐富了自己在證券方面的知識。
我找了幾支看起來走勢蠻好的股票用了13萬去買了5支。第1周去時,看到3支長勢喜人,怕萬一再過幾天又跌了,於是急忙拋售,賺了2百塊多,看著我的1000000變成了幾天之內就變成了1000231,心裡得意得很啊。再過幾天去看時,這次買的幾支卻是光賠不賺,而且看起來還有明顯下滑的樣子,著急的不得了,趕緊趁著賠的不是很多趕緊清倉。想到老師上課時說起過的「不要把雞蛋放到一個籃子里」,趕緊買幾支國債和基金,這樣做可以有效地降低點風險。於是乎開始買基金,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錢由開始的100多嚴重縮水,賠了近十幾萬,我終於對風險有了切身的體會。趕緊回去仔細翻書再學習理論知識,學習股票交易的技巧和手段。這樣慢慢地有了點挽救,不過到現在為至,還是賠了幾萬。
我想想股票的玩好的人都應該有很大的忍耐能力,經得起股市瞬息萬變的波動吧,我現在還是火候不夠啊。
初學證券投資學的時候,對於理論知識不屑一顧,感覺它講的太老套了,不進入進行股市實際操作,就算知道的理論再多也是沒有用的,可是經歷了網路模擬交易後,我覺得任何事情都不是獨立的,學習了理論知識可以用它來指導實踐,股市肯定不會是單靠運氣來盲目運行的,一定會有經驗老到的股民,是通過技巧來賺錢的。剛開始模擬交易時,什麼技術分析等東西都不懂,雖然看了一些關於K線圖的理論知識,但還是不懂的如何去運用,也不懂其中的投資技巧,所以買回來的股票基本都是虧的,有一種很強的失落感,這才想起惡補專業理論知識,在逐步的系統學習中,我慢慢懂得通過陽線及陰線的形態去選擇股票,再結合當天的成交量,來判斷是否有升的可能。有一句話說得很好:股市中,什麼都可以騙人,唯獨成交量是不會騙人的。由於時間的局限,所以我都是做短線炒股,下面是我這段時間學習證券投資學的的幾點膚淺的認識:
一,在形勢不利的時候及時抽身而退,從而使損失最小化,千萬不要猶豫不決。
二,賣出去的股,哪怕第2天又漲了也不要後悔,反正有的是機會,後悔是沒有用的。
三,買進趨勢明朗的股票,不要買趨勢不明的股票,最好是有5日均線支撐的,因為這樣比較有保障,就算虧,也不會虧很多。若想賺多點,就盡量買那些價格比較高的漲幅比較大未來形勢看好的好股票。
四,盡量要買市場熱點的股票,不要買垃圾股,垃圾股漲的快,但跌起來會更快。買進最近換手率較高的股票,賺得多而快。
五,仔細觀察k線圖,盡量在價格突破前期後,再等1個交易日確定安全以後再買進,不要心理過急,以防其到達最高價而接下來狂跌。
六,不要把所有的資金用在一個股票上,股市中有一句老話,永遠一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面。分散投資最重要是分散分險啊。
在整個模擬炒股的過程中,我的心情都是隨著股票的漲跌而喜悲的,但在我不懈努力下,我的盈虧率從虧18%到目前的虧7%左右,這已經讓我覺得非常欣慰了,畢竟我一直是在努力,也有一點進步,最深的體會是:不要怕跌!跌了也還有機會,賬面的損失並不可怕,最可怕的就輸了心態,沒了鬥志。一定要懂得及時地進行策略調整和心態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在股市的競爭中存活,才能有下次戰斗的機會。
Ⅱ 金融詐騙罪的特徵有哪些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是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此罪是從普通的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
1.金融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指受國家刑法所保護而為該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其侵害對象對象,均是公私財物。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不是單一客體,而是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財產所有權關系,還同時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壞了國家市場經濟秩序。
2.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指金融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即金融詐騙行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後果。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保險索賠、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等形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於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4.金融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詐騙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改變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
從罪名種類上看,有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這些罪名各有特異的犯罪構成,量刑也不一。
Ⅲ 復雜案例分析:是否構成受賄罪
首先假定上面提到的情況都是有證據證實的,不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然後來回答問題。三個問題,實際是一個問題。因為暖氣接頭費和遮光采陰的解決不能和後面的三個合夥人各為其出資6萬,以及以借的名義出的10元的行為割裂開來看。如果割裂開來,假定該領導是拿錢出資,分得股份和利益,那麼1和2的行為就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為,不構成犯罪。
本案中,該領導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為合夥企業謀取了1和2的利益,並且基於其上述行為作為其不出資而獲得股份的對價,是典型的以開辦公司等合作投資名義收受賄賂的情形,根據07年兩高《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意見》規定,明確該行為構成受賄罪,因此作為出資的18萬構成受賄罪,計入受賄總額。另外明借實送的10萬元,以及這28萬元作為出資份額產生的孳息17萬元也應計入受賄總額,《意見》中也明確了未進行權屬轉讓的,其他要件滿足的也構成受賄罪。綜上即,該領導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金額為45萬。
至於努力方向,該行為構成受賄罪很明確,要想往無罪方向努力很難,只有看證據是否存在漏洞。另外,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合夥人出借的10萬元的確是出借,該領導是要歸還的,那麼該10萬及10萬的30%的孳息收入可不計入受賄總額。
補充回答:
1和2,受賄罪侵害的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廉潔性,因此,其謀取的利益是否合法不影響該罪的構成。實踐中,判斷是否利用了職務之便,主要從職權范圍來界定。案例中,該領導作為負責人,有經營和管理企業及職工的職權,鍋爐接頭問題屬於利用職權的情形;遮光采陰問題的對象是其企業的職工及家屬,利用了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另,談下該塊地皮利用了該領導熟悉高層的關系,屬於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的,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如果謀取的是不正當利益(樓距是否符合規定),收受請財物的,也以受賄論處。
3,不能一概而論,要以2萬歸還的時間、對剩下8萬的約定、不歸還的合理理由等等綜合判斷。
4、非法收入和孳息是以不同標准進行的分類,本案中本金和孳息都是非法收入,記入受賄總額。
Ⅳ 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的行為有哪些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具有以下特徵:
1.行為人有非法發行股票、債券以達到籌集資金的目的。
2.行為人有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這主要是指違反公司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製作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的內容全部都是虛構的,或者對其中重要的事項和部分內容作虛假的陳述或記載,或者對某些重要事實進行誇大或者隱瞞,或者故意遺漏有關的重要事項等。例如虛構發起人認購股份數額;故意誇大公司、企業生產經營利潤和公司、企業凈資產額;對所籌資金的使用提出虛假的計劃和虛假的經營生產項目;故意隱瞞公司、企業所負債務和正在進行的重大訴訟;故意遺漏公司、企業制訂的重要合同等。「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是指實際已經發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如果製作了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但只鎖在辦公室抽屜里,或者還未來得及發就被阻止,未實施向社會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是否已經發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
3.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必須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後果嚴重」主要是指造成了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債權人、投資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甚至造成他們的破產;破壞了債權人、投資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激發了一些社會矛盾,影響了社會安定和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等等。「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除數額巨大和後果嚴重以外的其他情節。
根據刑法規定,對構成犯罪的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對構成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實際執行中,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和其他企業法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非法募集的資金中飽私囊,落入個人腰包,則屬於貪污行為或侵佔行為,應當分別依照刑法貪污罪、侵佔罪的規定處罰
Ⅳ 金融詐騙罪的構成特徵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並且前者為主要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Ⅵ 證券市場與一般商品市場從哪些方面來區別
1、證券市場是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從廣義上講,證券市場是指一切以證券為對象的交易關系的總和。從經濟學的角度,可以將證券市場定義為:通過自由競爭的方式,根據供需關系來決定有價證券價格的一種交易機制。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2、商品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入場經營、分別納稅、由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責經營物業管理,實行集中、公開交易有形商品的交易場所。這一概念有三層含義:一是商品市場是由交易主體、交易客體、交易載體等多種要素構成的商品交易場所;二是商品市場是提供服務的場所,這是一個給生產者、消費者提供一個有一定服務質量的交易場地;三是商品市場是提供感覺體驗的場所。因此,商品市場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Ⅶ 金融詐騙罪與其他詐騙犯罪的區別
1、金融詐騙罪: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2、區別:
(1)集資詐騙罪:使用詐騙的方式集資,要求是有非法佔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吳英案)。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有死刑
(2)貸款詐騙罪:具體非法佔有的目的,詐騙的對象特定:銀行或金融機構,騙的是貸款。客體是國家正常的貸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機構對所借出資金的所有權。犯罪主體僅限於自然人。
(3)票據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憑證進行詐騙。犯罪客體是國家正常的金融憑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5)信用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信用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6)信用卡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7)有價證券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使有偽造、變造的有價證券進行詐騙。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8)保險詐騙罪: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是對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誇大損失程度,或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是故意犯罪,並且犯罪主體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3、這八個罪中,主要區別都是從詐騙方式來區分的。其中,集資詐騙罪有死刑。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這3個罪是單位不能犯,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當然還有所謂的犯罪客體不一樣。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信用卡是指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憑以向特約單位購物、消費和向銀行存取現金,且具有消費信用的特製載體卡片。信用卡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財物或銀行款項,數額較大的行為。
中國刑法規定了四種信用卡詐騙行為。
一是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這是指行為人以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或在銀行自動櫃員機上支取現金,進行支付結算以騙取財物。
二是使用已作廢的信用卡。這主要是指行為人用作廢的信用卡,輔之以其它手段騙取財物的行為。
三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這是指行為人未經合法持卡人同意而以其名義使用信用卡騙取財物的行為。合法持卡人包括信用卡所有人或經所有人授權使用信用卡的人,如親屬、子女等。
四是惡意透支。這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的期限透支使用信用卡,經發卡銀行催取後仍不歸還透支款項的行為。
本罪的構成亦必須是數額較大為要件。參照《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本罪主觀方面也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
Ⅷ 刑法中金融詐騙罪8個之間的區別
1、金融詐騙罪: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
2、區別:
(1)集資詐騙罪:使用詐騙的方式集資,要求是有非法佔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吳英案)。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有死刑
(2)貸款詐騙罪:具體非法佔有的目的,詐騙的對象特定:銀行或金融機構,騙的是貸款。客體是國家正常的貸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機構對所借出資金的所有權。犯罪主體僅限於自然人。
(3)票據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憑證進行詐騙。犯罪客體是國家正常的金融憑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5)信用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信用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6)信用卡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7)有價證券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使有偽造、變造的有價證券進行詐騙。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8)保險詐騙罪: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是對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誇大損失程度,或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是故意犯罪,並且犯罪主體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3、這八個罪中,主要區別都是從詐騙方式來區分的。其中,集資詐騙罪有死刑。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這3個罪是單位不能犯,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當然還有所謂的犯罪客體不一樣。
Ⅸ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有哪些特徵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具有以下特徵:
1.行為人有非法發行股票、債券以達到籌集資金的目的。
2.行為人有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這主要是指違反公司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製作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的內容全部都是虛構的,或者對其中重要的事項和部分內容作虛假的陳述或記載,或者對某些重要事實進行誇大或者隱瞞,或者故意遺漏有關的重要事項等。例如虛構發起人認購股份數額;故意誇大公司、企業生產經營利潤和公司、企業凈資產額;對所籌資金的使用提出虛假的計劃和虛假的經營生產項目;故意隱瞞公司、企業所負債務和正在進行的重大訴訟;故意遺漏公司、企業制訂的重要合同等。「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是指實際已經發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如果製作了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但只鎖在辦公室抽屜里,或者還未來得及發就被阻止,未實施向社會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是否已經發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
3.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必須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後果嚴重」主要是指造成了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債權人、投資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甚至造成他們的破產;破壞了債權人、投資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激發了一些社會矛盾,影響了社會安定和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等等。「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除數額巨大和後果嚴重以外的其他情節。
根據刑法規定,對構成犯罪的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對構成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實際執行中,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和其他企業法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非法募集的資金中飽私囊,落入個人腰包,則屬於貪污行為或侵佔行為,應當分別依照刑法貪污罪、侵佔罪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