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導剋扣獎金,如何應對
如果你的領導,有苛扣獎金的情況,那麼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領導全額支付你的獎金,畢竟這是你通過勞動獲得的,所以理應給你全額支付。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工作後會發現企業有時候會推遲發工資,或許是因為真的困難期,但是如果企業遲遲都還沒發工資,作為勞動者應該怎麼做,怎麼可以要回自己的工資呢?
公司推遲發工資在每個企業都有的現象,作為員工應理解公司的暫時困難,但如果公司沒有困難而故意拖欠工資,而且是長期、多次拖欠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予公司溝通,要求公司及時發放工資,如公司仍不發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一、首先看看企業遲遲發沒有發放工資合不合法?
1、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2、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第4條的規定,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企業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二、如果企業遲遲不發放工資,已經違法的,勞動者應該怎麼做?
1、企業未及時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包括沒有及時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加班工資和其它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同時用人單位仍有義務支付工資差額。
2、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企業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將承擔以下法律後果,即勞動者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規定企業以下內容:
限期支付:企業沒有支付相關費用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也就是企業只要補付即可。
㈡ 被領導扣獎金了怎麼辦
被領導扣獎金後你應該反思自己的問題,因為領導設定的獎金是為了激勵員工積極性的,而獎金多的人自然付出的多,而獎金少的人自然付出的少,而你被領導扣了獎金,說明你必然有問題存在,所以說反思自身努力工作,當領導對你的付出滿意的時候,必然會發給你已經扣的獎金!
㈢ 單位發的獎金被領導私吞了,這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你單位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如果是行事業單位,建議查查小金庫相關的法律。如果不是,那就算了,沒法界定。
㈣ 領導貪污下屬的獎金,下屬該怎麼辦
應當向檢察院舉報。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㈤ 領導私吞職工嘉獎獎金屬於何種行為,負什麼責任應通過什麼合適的手段要回
這個屬於公司內部事務,而且錢不多,不好弄的。你領導也能找出一堆暫時不發的借口來。最多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應反應了
㈥ 單位領導隨意剋扣員工獎金怎麼辦
只能靠你自己解決了,你得罪了領導,就要改善和領導的關系,只要和領導的關系搞好了,就一切都好辦了。
㈦ 證券公司上班,年終獎金被領導扣除,而且也沒有告知我,兩個部門都沒有完成任務,但是得到的獎金不同,本
獎金制度是
人為操作的
如果是計算機
系統就沒這樣的事情
㈧ 我的獎金被公司經理私吞,我辭職不幹了才知道的,怎麼討要我的獎金,公司將獎金發到經理手裡經理分配發放
獎金是對我們工作的一種肯定和獎勵,他沒有具體數額和發放對象,所以要想要回這筆錢,你要掌握一定的證據,比如本月獎金的發放去向和簽收情況,既然由經理發放,他也可以有理由不給你發放獎金。
㈨ 公司以各種理由剋扣績效獎金,怎麼辦
第一,堅決不要辭職,收集好相關的證據,以後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
在職場當中,上級為難下級讓下級主動辭職,而免去一部分因為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這種行為對於工作者或者是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承擔者的是自己失業的風險,還有在合法勞動內規定的工資損失,我國的勞動法就明確規定企業要對勞動者實施合法合規、一致民主的程序評定,這個顯然是違反了我國所規定的勞動法的相關要求,另外在職場生活當中,你應該時刻的收集好自己在職場己在事業當中應得的報酬;另外一方面自己也可以在找好下家公司以後再進行辭職,這樣有利於降低自己在辭職期間遭受到的失業風險,當然上面所說的一切都是要在自己有充分證據掌握了足夠多的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後,才能做出相應的決定。
㈩ 單位發的獎金被領導私吞了,這在法律上如何界
單位發的獎金被領導私吞的情形,如果屬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