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網路詐騙,非法期貨
這是國際期貨吧,也屬於外盤,在國內本來就是違法經營!
很多人只聽信人家說賺錢,就去做投資,連國內哪些平台正規,哪些是沒監管不合法的平台都沒弄清楚,直到吃虧了才發現晚了。以下是證監會官網公示的國內正規149家期貨公司:
B. 在網上買期貨,錢已經付了假如他不給東西怎麼辦
任何個人之間的期貨買賣交易都是違法的,而且期貨交易是需要支付保證金的,你是怎麼操作的? 如果是和期貨公司購買的期貨,那也只有機構和機構才可以實物交割,個人和期貨公司是現金交割的。
C. 炒期貨錢沒了,我懷疑是網路詐騙 ,怎麼找證據報案
看你的那追問,你那做的就不是期貨
至少不是正規的期貨
那些什麼大宗商品,很多都是騙人的
沒法解決,報警吧,估計即便可以追回點什麼,也很難落到手上
報案很簡單,證據也好找,你保留相關開戶資料,包括網上的一些聊天記錄和書面資料
現在之類查的還是比較嚴格,先報案,確立優勢
D. 可以利用真的期貨平台騙人嘛,我進了一個群,裡面的交易平台是真的,但是我跟著後面操作經常虧錢。
你怎麼判定期貨平台是真的呢,正規的期貨公司都是不允許喊單的。
E. 網上買期貨讓人騙了。錢還能找回來嗎
沒用了 聊天記錄都沒了 轉賬記錄能查到但是沒用 警察基本不管 而且不知道你被騙多少
F. 有誰知道期貨騙子(就是代理炒期貨騙你帳號上錢的騙子)的詐騙手段有哪些
1,手續費高額的收取,頻繁操作
2.瞎做,賺了和你分成(概率上總會蒙對幾次的),虧了屬於你自己的
3.配資上做手腳,
4.一部分帳號做多,一部分帳號做空,總有一部分人賺了分成,虧了屬於你自己的
G. 關於網路期貨詐騙的問題
整理交易記錄,出入金記錄,被誘導投資的聊天證據。具備這些能去報案,但是報案這類的事情大多數都是不給予立案的。如果你有關系的話還是可以嘗試著走「公檢法」的路子,如果沒有的話我建議不走這條路,第一 非常的耗費時間,第二 百分九十以上都不會受案處理的。建議找一家正規的維權公司幫助維權,只要是證據齊全的話還是有很大希望能快速追回的。如果對於這類案件有什麼疑問的都可以與我交流。
H. 網友騙我買期貨,說他有關系絕對賺錢,他遠程式控制制讓我虧錢,他該負法律責任
這你也信?人不能太天真了
他可以絕對賺錢,那就是天天躺著數錢
哪還有空來騙你
凡事別信天上掉餡餅啊
I. 多家網路期貨平台涉詐騙 你中招了么
網路平台的網貸,都是高利貸。有的就是騙子
最好不要辦理網貸,逾期就開始發簡訊嚇唬你
有的騙子,要你繳納保證金、驗證金、手續費等。之後找不到人
逾期的冒充法院,嚇唬你,而且,借的多,給的少,還的多。
看看規定
法釋〔2015〕1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J. 是否能追回期貨詐騙的錢
被人稀里糊塗拉進一個期貨群,一開始是解套股票的名義。然後讓做期貨,說賺的快。結果沒勁住誘惑就開了個股,一下子就沒有了。幾分鍾的時間。報警的話需要提供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