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貨公司銀期出入金的時間、次數、金額有什麼要求
出入金時間只能在交易時間內,夜盤時間也可以,通常情況下每個交易日可以出金三次,金額沒有太多要求,基本上三次可以把賬戶資金全部出來,但是具體執行每家期貨公司不一樣,有的期貨公司要求留底,最少的就100塊錢,多的會要求留底幾千甚至上萬
❷ 期貨賬戶出入金時間是什麼時候
建行
8:30-15:00
交行
8:30-15:30
工行
8:30-15:30
別的銀行自己查吧。期貨公司網頁都有。
為求穩妥在9:00之後15:15之間
絕對可以任何期貨公司支持的
銀行都可以出入金
❸ 期貨賬戶資金轉出轉入時間
我們公司的出入金時間是:每個交易日08:30--16:00;20:45--02:30,晚間只可入金。
❹ 國信證券銀證轉帳有時間限制嗎
交易時間轉就可以的,交易時間是上午九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到三點。2點以後只要在3點前是可以的。
❺ 期貨出入金時間
期貨出入金時間?期貨出入金的時間限制為銀行期貨轉賬入金時間上午8:55-16:00,下午21:00-02:30,銀行期貨轉賬出金時間為上午9:05-16:00,夜間禁止出金。
❻ 國信證券銀證轉賬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般銀證轉賬的時間是早上9:00到下午16:00之間。
❼ 銀期轉賬的時間 期貨出入金時間是幾點,中信建投期貨
入金時間:8:45-16:00,21:00-02:30
出金時間是9:00-15點30分
期貨銀期轉賬的時間都是這樣的
每家期貨公司都沒什麼差別
做期貨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咨詢交流
一手豆粕1.55元每手
❽ 期貨出入金時間是
期貨出入金都是有時間限制的
交易日的,8點40-下午3點可以入金
出金是9點到下午3點半。
另外夜盤可以入金,不能出金
出入金都是自由的,也沒有任何費用
都是即時到賬,無需申請,這也是區別是否是正規期貨的一個因素
❾ 期貨交易銀期轉帳什麼時間可以轉賬
銀期轉賬出金時間:9:00-16:00,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9)國信期貨出金轉賬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互聯網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客戶的交易指令應當明確、全面。
期貨公司不得隱瞞重要事項或者使用其他不正當手段誘騙客戶發出交易指令。
第二十七條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公布上市品種合約的成交量、成交價、持倉量、最高價與最低價、開盤價與收盤價和其他應當公布的即時行情,並保證即時行情的真實、准確。期貨交易所不得發布價格預測信息。
未經期貨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期貨交易即時行情。
第二十八條期貨交易應當嚴格執行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不得低於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標准,並應當與自有資金分開,專戶存放。
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屬於會員所有,除用於會員的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於客戶所有,除下列可劃轉的情形外,嚴禁挪作他用:
(一)依據客戶的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二)為客戶交存保證金,支付手續費、稅款;
(三)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期貨公司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賬戶、設置交易編碼,不得混碼交易。
第三十條期貨公司經營期貨經紀業務又同時經營其他期貨業務的,應當嚴格執行業務分離和資金分離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第三十一條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應當按照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准備金,不得挪用。
第三十二條期貨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制定並公布。
第三十三條期貨交易的結算,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日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會員。
期貨公司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並應當將結算結果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應當及時查詢並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
第三十四條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會員未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將該會員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會員承擔。
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第三十五條期貨交易的交割,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交割倉庫由期貨交易所指定。期貨交易所不得限制實物交割總量,並應當與交割倉庫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交割倉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出具虛假倉單;
(二)違反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庫、出庫;
(三)泄露與期貨交易有關的商業秘密;
(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參與期貨交易;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六條會員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交易所先以該會員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的,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風險准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並由此取得對該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客戶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公司先以該客戶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風險准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並由此取得對該客戶的相應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