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行注冊制
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行注冊制
領先於股票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ABS)率先實現了注冊制。
央行4月3日對外發布〔2015〕第7號公告明確,已經取得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資格、發行過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且能夠按規定披露信息的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可以向央行申請注冊,並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分期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簡單說,銀行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賣信貸資產,以及賣多少,不用再審批了。分析指出,此舉將大大利好銀行股,一方面可減少資本壓力,另一方面可騰挪出資金發展新業務。
上述公告的落款日期為2015年3月26日,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所謂信貸資產證券化,就是銀行把信貸資產打包,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獲取現金。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銀行可以騰挪出更多資金用於發展更多業務。如果仿效國外的做法,甚至一些壞賬也可通過打包證券化來處理,也就是常說的次級債券。
中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始於2005年。當時國開行和建行分別進行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但隨著美國金融危機的爆發一度叫停。2012年再度啟動相關試點,金融機構想要發行ABS,需要分別向銀監會和央行取得「資格審批」和「項目審批」,並獲批相應的發行額度。
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第22次常務會議批准了央行《關於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工作的匯報》,明確了淡化審批、銀行自主發行的原則。2014年11月,銀監會推出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制,發布資產證券化業務規則,銀監會對已經取得資質的銀行取消資格審批,發行產品「事前實施備案登記」。此次則是央行在落實細化該原則。
綜合監管層的規定,銀行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程是,先從銀監會取得發行資格,然後在央行注冊額度,最後可自主選在銀行間市場或交易所發行。今年1月,銀監會已發文核准了27家銀行開辦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資格。
「央行此番放行,意味著信貸資產證券化需要央行與銀監會雙審批的情況正式成為過去,銀監會已經放行部分銀行,不再對ABS進行逐筆審批,央行的舉動,則是對相關備案和發行細節的補充,對銀行來說是利好。」 一不願具名的銀行業分析師對記者表示。
上述分析師認為,對銀行來說,可以通過發行ABS將資產中期限較長、資本佔用較多的信貸資產轉移出表,通過出售資產而獲得現金,直接緩解自身資本補充的壓力;同時,這也是銀行主動調整資產端的期限結構的一種方式,從宏觀層面來說,也可騰挪出新的信貸額度,支持經濟發展。
Ⅱ 資產證券化由審批制改為了備案制好不好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資產證券化由審批改為備案是從簡政放權原則來考慮的,不再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進行逐筆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申請取得業務資格後開展業務,其實質是加快資產證券化的業務進行,原來審批條件復雜,在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這個過程時間消耗較多,影響業務進展。
但從另一角度來說,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實質為了控制風險,現在改為備案制,各機構監管部只是對發起機構合規性進行考察,理論上來說,這要求合規機構有更良好的風險察覺意識。
總體來說,審批改備案是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的必經之路,政策目的是好的,實施效果好壞取決於合規金融機構的實施情況,也就是說金融機構是否有效的處理好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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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什麼是信貸資產證券化,有什麼意義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資產轉換成為可流通資本市場證券的過程。形式、種類很多,其中抵押貸款證券是證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從廣義上來講,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帳款、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開行所講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狹義的概念,即針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Ⅳ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現在是備案制還是審批制
Ⅳ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實施程序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過程包括資產池的組建,交易結構的安排和資產支持證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 簡稱ABS)的發行,以及發行後管理等環節。
信貸資產證券化
通過上述過程,信貸資產的形態發生了轉化,從原始的諸多離散貸款形式,轉化為系列化的證券形式。也就是說,證券化的過程可以描述為:銀行將貸款進行組合打包,並切割為證券出售。這樣,通過貸款的組合能有效分散單個貸款的特定風險;將貸款包拆細為標准化的證券,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劃分,能滿足不同的投資需求。
信貸資產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一般是由發起人將信貸資產轉移給一個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 ),再由該特殊目的實體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根據SPV構成的不同形式,可分為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簡稱SPC )、
特殊目的信託(Special Purpose Trust,簡稱SPT ),以及基金或理財計劃等類型。根據我國的法律和政策情況,採用信託模式是目前國內信貸資產證券化較為可行的模式。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目標是通過一定的法律結構安排將信貸資產轉化為可交易的證券,確定證券化各參與方的法律地位、風險和權益。就開行而言,要實現以下三個方面的目標:
1、法律要求。實現有限追索,即ABS投資者的追索權僅限於被證券化的資產及該資產相關的權益,而與發起人(開行)和發行人(信託公司)無關;實現風險隔離,即被證券化的資產與發起人(開行)和發行人(信託公司)的其他資產的風險相隔離。
2、會計要求。實現表外證券化,符合國際會計准則IAS39R關於資產終止確認的標准,即滿足風險、收益和控制權的實質轉移,從而將被證券化的信貸資產移出發起人(開行)的資產負債表外。
3、市場要求。實現ABS的公募發行與流通,符合有關證券公開發行與上市的法規和監管要求,切合市場需求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上述目標,我們提出了交易結構設計的基本思路,如下圖所示:
該交易結構的核心是利用信託財產獨立性的法律特徵,開行將信貸資產設立他益信託,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代表受益權份額的ABS指定信託財產的受益人,從而在法律上實現風險隔離和有限追索,並且符合國際會計准則IAS39R關於資產終止確認的標准,實現表外證券化。具體的交易關系如下圖所示: 信貸資產證券化
在初始階段,我們從存量的信貸資產入手,選擇證券化的資產池。今後還可以考慮增量信貸資產與證券化的結合,即從證券化的目標出發,來評審發放新增貸款,構建增量資產池。在發放之日同時實現證券化的操作。這樣,就能實現客戶與市場的直接對接,不佔用銀行的信貸額度,解決存量資源對於不同管理資產渠道的供給矛盾,迅速做大表外管理資產的規模。
Ⅵ 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注冊制是什麼意思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7號
為簡化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管理流程,提高發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進受託機構與發起機構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7號公布),現就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管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經取得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資格、發行過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且能夠按規定披露信息的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注冊,並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分期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申請注冊發行的證券化信貸資產應具有較高的同質性。
二、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應提交注冊申請報告、與交易框架相關的標准化合同文本、評級安排等文件。
注冊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名稱;
(二)證券化的信貸資產類型;
(三)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注冊額度和分期發行安排;
(四)證券化的信貸資產發放程序、審核標准、擔保形式、管理方法、過往表現、違約貸款處置程序及方法;
(五)交易結構及各當事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六)貸款服務機構管理證券化信貸資產的方法、標准;
(七)擬披露信息的主要內容、時間及取得方式;
(八)擬採用簿記建檔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應說明採用簿記建檔發行的必要性,定價、配售的具體原則和方式,以及防範操作風險和不正當利益輸送的措施。
三、中國人民銀行接受注冊後,在注冊有效期內,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可自主選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時機,在按有關規定進行產品發行信息披露前5個工作日,將最終的發行說明書、評級報告及所有最終的相關法律文件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登記表(見附件)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四、按照投資者適當性原則,由市場和發行人雙向選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交易場所。
五、受託機構、發起機構可與主承銷商或其他機構通過協議約定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做市安排。
六、採用分層結構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其最低檔次證券發行可免於信用評級。
七、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書面的注冊登記材料和發行材料,同時提交電子版文件光碟。
八、中國人民銀行在其官方網站(www.pbc.gov.cn)「銀行間債券市場」欄目下實時公開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管理信息。
九、受託機構和發起機構在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前和存續期間,應切實履行信息披露職責,並承擔主體責任。採用注冊方式分期發行的,可在注冊後即披露產品交易結構等信息,每期產品發行前披露基礎資產池相關信息。受託機構、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按合同約定切實履行盡職調查責任,依法披露信息。
十、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應組織市場成員起草並發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相關標准合同範本和信息披露指引,定期跟蹤市場成員對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情況的評價,對不能按相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十一、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Ⅶ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廢止了嗎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共九章,六十一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這是為了規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豐富證券品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及相關法規而制定的。該辦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Ⅷ 怎麼理解信貸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只要是面向全國三線以上城市,具有穩定現金流的實業或者物業,一般都是3億起的大項目,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