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地與香港的證券監管體制有哪些差別列個大綱,比如監管主體(對公司上市、證券發行的審核主體等等)等
主要差別是監管模式不同,內地現在還是機構監管模式,就是設定機構准入門檻,針對機構批復開展業務,對機構的業務、人員資格、內部管理尤其是風險控制進行監管;而香港主要採取功能監管模式,不是對機構進行監管而是設定條件發放業務資格,無論主體是誰(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機構、銀行和保險都行),就從事業務進行監管。
在發行上市上因為歷史原因,香港採取雙批准方式,就是香港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一起批准方可上市,而內地是由證監會批准發行,交易所批准上市。
B. 香港證監會什麼時候成立規管香港什麼部門管理
香港證監會遂於1989年5月隨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證監會條例》)生效而成立,是獨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及期貨市場的運作。《證監會條例》制定了香港市場的新監管架構。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過後,當局採取進一步措施,務求改善監管制度。隨後數年內,《證監會條例》及另外九條涉及證券及期貨的條例已合並成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證券及期貨條例》及附屬法例擴大了香港證監會的職能及權力,讓香港證監會能夠更深入全面地執行監管工作。
為確保香港的證券及期貨業秉持最高標准,香港證監會就金融服務業分類發牌照,當中包括證券交易、期貨合約交易、杠桿式外匯交易、就證券提供意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咨詢(投資銀行服務)、證券保證金融、資產管理、信貸評級服務,進駐香港的證券商或基金公司主要是申請或收購1號牌照 ,2號牌照, 4號牌照, 6號牌照, 9號牌照,所以現時不少國內同業咨詢香港資產管理牌照轉讓、證券交牌照轉讓、期貨合約交易牌照轉讓、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轉讓(投行牌照轉讓)。香港證監會規定只有符合相關資格准則的人士及公司,方可晉身業界,而且他們必須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及為規管中介人而制訂的相關附屬規定。善盈投融資顧問(Success Power Investment Advisory Company Limited)可協助申請及收購各類型牌照。香港證監會的使命是促進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廉潔穩健,因此肩負發牌及監察中介人職能的中介機構部在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C. 有香港證監會監管的期貨公司就一定安全嗎
手上有期貨公司 可以聊聊
D. 全球知名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美國 :商品與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英國 :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務管理局)
塞普勒斯 :塞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CySEC)
馬爾他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貨協會(FFAJ) 、日本金融廳(FSA)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場管理局(FINMA)
德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
香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E. 香港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在內地也同樣被認可嗎
香港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在內地也同樣被認可。在互認政策的利好下,香港和內地已多次舉辦相關考試。自2005年起,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在內地舉辦了三次香港資格考試;受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委託,中國證券業協會也成功舉辦了四次香港資格考試。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單一發牌制度於2003年4月1日生效。在該發牌制度下,持牌人可以一個牌照進行不同類別的受規管活動,每個由香港證監會發出的牌照會列明該持有人可進行之受規管活動。
這一資格互認制度是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式確定的。
F. 香港證券公司受香港監管保護還是大陸監管保護啊
香港證券市場的行政性監管機構為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證監會。其中,香港證監會於1989年成立,主要負責監督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職位的法定組織。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及執行監督市場的法規,實施市場參與者發牌制定並進行持續的監督,監管市場經營機構(包括交易所、結算所等),審批投資產品的銷售文件,監察上市公司的企業活動,投資者教育等。香港證券市場的自律性監管機構為香港證券經紀業協會及聯交所。此外,香港證券市場設有「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擔任全職主席,有權對證監會做出的所有紀律處分決定進行全面復核,有權推翻證監會的決定或作出新的裁決。
上海證券市場的行政性監管機構為國務院、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自律性監管機構為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上交所。上海證券市場對證監會也有監督條款,但沒有類似香港的上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機關所作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上海證券市場的監管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現象。投資者更為關注的不是與上市公司有關的市場風險而是政府行為風險。證監工作缺乏系統性與規劃性,多層次監管體系功能發揮不充分,政府監管的三級監管體系雖己建立,但分工不明,自律管理有待加強,與香港相比,同業協會的作用及輿論監督不力,交易所不夠獨立。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及附屬法例頒布後,形成了包括法律、附屬法例、證監會規定、交易所規則在內的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規定詳細、可操作性強,對證券監管涉及到的或者可能涉及到的問題都有所規定。內地證券市場的法律主要以《證券法》為主,但該法內容和詳細程度遠遠不及香港證券法律體系,過分強調原則性和靈活性,操作性較差;其次,《證券法》與其他相關的基本法律銜接性不夠,特別是涉及民事責任部分,點到即止,沒有進一步的規定,而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新增的法定民事訴訟制度就規定任何受害者有權向被發現須對市場失當行為負責,或曾向公眾發布影響股價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人士提起民事訴訟,對證券民事訴訟未設置任何受案的前提條件;此外,內地證券監管規范制度數量多,但大部分屬於事後補救的措施,相對滯後,隨意性強,缺乏前瞻性和連續性。
G. 香港交易所與香港證監會的職能區別在哪
香港證監會全名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是獨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確保市場持證操作及執行各項與證券及期貨市場有關的法例、監管市場。證監會的監管對象包括香港交易所、其附屬公司(包括證券及期貨交易所以及相關結算所)、金融中介人士(例如包括交易所參與者在內的證券商、保薦人、股份過戶處、基金經理及投資顧問)以及投資者。
香港證監會的法定監管目標是:
·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眾對證券期貨業的運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資於或持有金融產品的公眾提供保障;
·盡量減少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犯罪行為及失當行為;·減低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系統風險;
·採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香港交易所全名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的營運機構兼上市發行人(包括上市公司)前線監管機構。香港交易所於2000年6月27日在屬下證券市場上市。香港交易所的主要職責范圍包括:監管上市發行人;執行上市、交易及結算規則;以及主要在機構層面向交易所及結算所的客戶提供服務。交易所及結算所的客戶包括發行人及直接服務投資者的中介人,例如投資銀行或保薦人、證券及衍生產品經紀、託管銀行和資訊供應商等。交易所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則包括交易、結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資訊服務。
H. 香港證監會的監管目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證監會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證監會條例》及另外九條涉及證券期貨的條例已合並成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該條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執行監管香港證券期貨市場的法例,同時亦有責任促進及協助這些市場的發展。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法定規管目標是: 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眾對證券期貨業的運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資於或持有金融產品的公眾提供保障; 盡量減少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犯罪行為及失當行為; 減低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系統風險; 採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在實踐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使命時,旨在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能夠繼續取得成功並向前邁進。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架構上劃分成企業融資部、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法規執行部及市場監察部這四個營運部門。法律服務部及機構事務部則為證監會提供支援服務。
I.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是非政府組織么如果是NGO,為什麼其董事還是行政長官任命的呢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外的法定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該組織成立目的是為了通過有效的監管和指引,促進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發展。
J. 香港是否有類似於內地的中國證券協會的官方機構
協會是指:由個人、單個組織為達到某種目標,通過簽署協議,自願組成的團體或組織
協會通常是非官方的。
證監會才是官方機構,香港的官方監管機構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