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條證券公司參與證券和資金的集中清算交收,應當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取得結算參與人資格,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結算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沒有取得結算參與人資格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結算參與人簽訂委託結算協議,委託結算參與人代其進行證券和資金的集中清算交收。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制定並公布結算協議和委託結算協議範本。
第四十二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結算銀行,辦理資金劃付業務。
結算銀行的條件,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制定。
第四十三條證券和資金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責辦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集中清算交收;結算參與人負責辦理結算參與人與客戶之間的清算交收。
第四十四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設立證券集中交收賬戶和資金集中交收賬戶,用以辦理與結算參與人的證券和資金的集中清算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申請開立證券交收賬戶和資金交收賬戶用以辦理證券和資金的交收。同時經營證券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的結算參與人,應當申請開立自營證券、資金交收賬戶和客戶證券、資金交收賬戶分別用以辦理自營業務的證券、資金交收和經紀業務的證券、資金交收。
第四十五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採取多邊凈額結算方式的,應當根據業務規則作為結算參與人的共同對手方,按照貨銀對付的原則,以結算參與人為結算單位辦理清算交收。
第四十六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參與多邊凈額結算的結算參與人簽訂的結算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對於結算參與人負責結算的證券交易合同,該合同雙方結算參與人向對手方結算參與人收取證券或資金的權利,以及向對手方結算參與人支付資金或證券的義務一並轉讓給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二)受讓前項權利和義務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享有原合同雙方結算參與人對其對手方結算參與人的權利,並應履行原合同雙方結算參與人對其對手方結算參與人的義務。
第四十七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多邊凈額清算時,應當將結算參與人的證券和資金軋差計算出應收應付凈額,並在清算結束後將清算結果及時通知結算參與人。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應當按照相關業務規則進行清算。
第四十八條集中交收前,結算參與人應當向客戶收取其應付的證券和資金,並在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賬戶、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留存足額證券和資金。
結算參與人與客戶之間的證券劃付,應當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為辦理。
第四十九條集中交收過程中,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交收時點,向結算參與人收取其應付的資金和證券,同時交付其應收的證券和資金。交收完成後不可撤銷。
結算參與人未能足額履行應付證券或資金交收義務的,不能取得相應的資金或證券。
對於同時經營自營業務以及經紀業務或資產管理業務的結算參與人,如果其客戶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動用該結算參與人自營資金交收賬戶內的資金完成交收。
第五十條集中交收後,結算參與人應當向客戶交付其應收的證券和資金。
結算參與人與客戶之間的證券劃付,應當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為辦理。
第五十一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結算業務規則中對結算參與人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之間的證券和資金的集中交收以及結算參與人與客戶之間的證券和資金的交收期限分別做出規定。
結算參與人應當在規定的交收期限內完成證券和資金的交收。
第五十二條因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原因導致清算結果有誤的,結算參與人在履行交收責任後可以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予以糾正,並承擔結算參與人遭受的直接損失。
⑵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你好,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股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須在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⑶ 證券清算、交割、交收業務應遵循原則
我國證券清算、交割、交收業務主要遵循的原則
1.貨銀對付原則。
2.同對手方制度。
3.凈額清算原則。
4.分級結算原則。
⑷ 國泰君安證券的交收制度是怎樣的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為您做了如下詳細解答:
(1)A股實行T+1交收制度。T即交易日,T+1即交易日後的第二天,所謂的T+1,即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賣出;當天賣出股票返還的資金可買進股票,即資金的T+0回轉,但提取現金需等到第二日。
(2)權證實行T+0交易,資金及證券(權證)T+1交收。因其交收的最終時點為T+1日的16:00,受時間限制,在取款上,投資者將無法在T+1日取出在T日凈賣出權證後取得的資金,需要等到T+2日方可取款。但客戶交易不受限制,在T+1日該筆資金仍可用於證券交易。
(3)開放式基金申購實行的是T+3清算,贖回實行T+7清算;其中,貨幣市場基金一般申購T+2份額到帳,贖回也是T+2到帳;實際交收情況需參見各基金公司規定。
交易有由結算公司進行的。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理財經理羅經理
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⑸ 股市t+0制度什麼時候實行
股市t+0制度什麼時候實行?股票T+0交易指「當日買入股票,當日賣出」的情形,准確定義是「日內回轉交易」。T+0制度改革利弊並存,整體仍處於研究論證階段,尚無明確時間安排。此項改革對增強市場交易活躍性大有裨益,但長期看料無法改變市場運行趨勢。展望海外,A股市場未來可能在綜合考慮投資者適當性、賬戶種類、交易次數、交易標的並強化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進行有限試點。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行"T+1"的交易方式,中國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⑹ 什麼是證券中的回轉交易什麼叫交收請舉例說明
國庫券的回購交易就是指券商在國庫券回購市場上所進行的交易,回購表示券商在賣出一種國庫券時,附加一定的協議條件,規定在一定期間後以定好的價格或收益,再將這種國庫券原量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如果是先買回後賣出,則稱之為反回購交易。回購交易也包括場內回購和場外回購兩種方式。場內回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回購交易,目前我國開展回購業務的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武漢國債交易中心、STAQ系統(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和天津證券交易中心等。這項業務最早是1993年12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運作的。
「T+0」、「T+1」和「T+3」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概念,它們涉及到證券的交收制度。證券的交收是指證券的交付和收取,它是證券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證券結算是指在一筆證券交易成交之後的後續處理,包括清算和交收兩項內容,是證券市場交易持續進行的基礎和保證。
「T+0」交收制度是指證券交易雙方在交易成功的當天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的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在操作上,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即可以賣出,而當天賣出股票返回的資金也可以當天再買進股票。「T+0」交收制度的優點是操作方便,成交活躍,但缺點也很明顯:它不能有效控制交易頻率,過高的換手率會導致過度投機和市場的虛假繁榮,買空、賣空難以控制;另外, 對交易所主機系統處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較高,因而風險較大。我國滬、 深證券交易所歷史上均實行過「T+0」的交收制度,但因投機性過強而被停止使用。
目前我國滬、深證券交易所的A股、基金和債券交易實行的是「T+1」的交收制度。「T+1」交收制度是指證券交易雙方在成交之後的第二天(或成交當日收盤之後) 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工作,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 在實際操作上,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將被暫時凍結,當日不能賣出,只有到第二天方可賣出; 當天賣出股票的投資者,其委託一旦成交,成交的資金將會馬上回到投資者的資金賬戶上,投資者即可再買入股票,而不用等到第二天, 但是投資者若想要從資金賬戶上提取當天賣出股票返回的資金,就必須等到「T+1」交收完成後, 也就是第二天才能提取。
而「T+3」是指當天買的股票必須等到第四天才能賣出;當天賣出的股票也必須等到第三天資金才能返回投資者的資金賬戶上;目前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B 股實行「T+3」交收制度。
⑺ 同一支股,同一個人,可不可以在同一天內多次買賣
同一支股,同一個人,可以一直買,只要有資金,但是要到第二天才可以賣出。
1、T+1是一種股票交易制度,即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指交易登記日,「T+1」指登記日的次日。
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行"T+1"的交易方式,中國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2、T+0交易制度,是指「投資者當天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在當天就可以買入股票、當天買入的股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的一種證券交易機制。
實際上,T+0交易是我國證券市場參與者之間的一種通俗叫法,正式名稱為「當日回轉交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8年修訂)》 中明確,「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目前,我國的債券、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權證。
以及經證監會同意的其他品種(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於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均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7)證券交收業務指南擴展閱讀:
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1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1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因此,在「T+1」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我國的T+1制度起始於1995年1月1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1在全世界范圍內是比較少見的。
T+0結算制度,是指「證券買賣成交實際發生當天證券和資金就清算交割完成」的一種證券交易機制。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採用T+1結算,即在證券成交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完成清算交割。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結算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業務指南》(2019年5月修訂版) 中,「對多邊凈額結算品種。
交收日為T+1日,本公司根據T 日凈額清算結果,於T+1日對結算參與人的結算賬戶進行簿記處理,完成與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
相比之下,當前歐洲和亞洲等成熟和新興市場普遍實行的則是T+2結算制度。美國的證券市場從1995年起才從T+5結算轉變為T+3結算。
隨後,2017年3月,美國和加拿大交易所進一步修改了結算規則,將交易證券的標准結算時間從3個工作日(T+3)縮短至2個工作日(T+2),該T+2結算制度從2017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
⑻ 證券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清算和交收問題
首先 你證券賬戶資金余額為0,你想買入股票,現在需要銀證轉賬,把錢從銀行賬戶轉入你證券資金賬戶,你要買002167三千股,每股25元,那麼你需要轉入資金賬戶,差不多76000元,這樣方便點,股價輕微變動你差不多都能買上,涉及證券交易傭金,所以要多轉入點! 無論你買賣,期中資金只會涉及2個地方,一個是證券賬戶,一個就是你的銀行卡,你的錢就存在於這2個地方! 至於登記結算公司, 交易所,客戶管理賬戶,這些都不是你需要關心的,好好簽好三方存管就行了! 銀行結算賬戶,你的是指你的銀行卡, 證券公司的他們有專門的銀行結算賬戶和客戶管理賬戶
三方為投資者、券商、銀行。 「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由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 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銀行管錢了,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 第三方存管模式下,XX證券公司不再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只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銀行負責管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匯總賬戶,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並為XX證券公司完成與登記結算公司和場外交收主體之間的法人資金交收提供結算支持。 通俗一點說,也可以認為,銀行負責完成投資者專用存款賬戶與券商銀行交收賬戶之間清算資金的劃轉。換句話說,是將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轉移到銀行,由銀行代為完成。 服務特色: 1、開戶便捷:客戶在券商處開立帳戶後,電話銀行或網上銀行自助激活; 2、劃轉靈活:網上銀行劃轉一目瞭然,電話銀行、券商渠道多重選擇自由劃轉; 3、資訊及時:我行證券頻道信息豐富及時,網銀提供實時行情查詢; 4、資金安全:資金由銀行監管,投資更放心; 常見問題解答 1、「第三方存管業務」和傳統轉帳方式有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不同點: 1.客戶保證金由過去的券商管理,轉為由現在的銀行管理; 2.投資者保證金存取須通過第三方存管銀證轉帳進行,證券公司櫃台不再受理現金存取和銀櫃轉帳; 3.客戶可通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多種方式、券商營業部自助委託、電話委託等多種方式辦理保證金存取。 相同點: 客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 2、如果原有客戶曾以浦發銀行借記卡開通銀證轉帳服務,在成功轉換為第三方存管模式之後,若客戶沒時間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手續,是否會影響證券交易呢? 答:對於成功轉換為第三方存管模式的原有客戶,不影響其現有存量保證金的證券交易,但客戶需在規定期限內至開戶營業部辦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協議的簽訂手續。逾期未簽訂協議的客戶,營業部有權暫停其「證券轉銀行」功能,並禁止其辦理轉託管或撤銷指定交易,直至協議簽署完畢。辦理上述協議簽訂手續的時間與規定期限,營業部將另行公告通知。 3、如果原有客戶之前只開通其它銀行銀證轉帳服務或未曾開通銀證轉帳服務的,但營業部將其上線至浦發銀行第三方存管系統,若客戶沒時間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手續,是否會影響證券交易呢? 答:不影響原有客戶現有存量保證金的證券交易,但由於客戶未進行第三方存管簽約確認,不能夠直接進行保證金存取,首次存取保證金前必須到開戶營業部及浦發銀行指定網點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確認手續。 4、「非第三方存管的銀證轉帳」和其他存取保證金方式還能用嗎? 答:實施「第三方存管」後,客戶原來與各銀行開通的「非第三方存管的銀證轉帳」業務將全部停止使用,客戶在成功轉換為浦發銀行第三方存管模式或辦理浦發銀行第三方存管簽約確認手續後,使用浦發銀行的「第三方存管」業務才能進行保證金的存取。 5、客戶能否同時選擇多家銀行作為存管銀行呢? 答:不行。客戶只能選擇一家銀行作為存管銀行,但客戶可以隨時對存管銀行進行變更。 中國大陸自2007年6月開始實施
⑼ 證券中的資金交收是什麼意思
證券交收,根據清算的結果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合約的行為,一般指買方支付一定款項獲得所購證券,賣方交付一定證券以獲得相應價款。
一般情況下,通過證券交易所達成的交易需採取凈額清算方式。凈額清算又稱差額清算,指在一個清算期中,對每個結算參與人價款的清算只計其各筆應收、應付款項相抵後的凈額,對證券的清算只計每一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的凈額。
(9)證券交收業務指南擴展閱讀
貨銀對付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結算參與人在交收過程中,當且僅當資金交付時給付證券,證券交付時給付資金。通俗地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根據貨銀對付原則,一旦結算參與人未能履行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資金交收義務,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就可以暫不向其交付其買入的證券,反之亦然。貨銀對付通過實現資金和證券的同時劃轉,可以有效規避結算參與人交收違約帶來的風險,大大提高證券交易的安全性。
國證券市場目前已經在權證、ETF等一些創新品種實行了貨銀對付制度,但A股、基金、債券等老品種的貨銀對付制度還在推行當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交收